青島赴台灣旅遊團
1. 青島辦理台灣旅遊
你好。台灣可以自由行。但是是以商務形式去的。要在香港轉飛。大陸直飛不了
2. 青島去台灣自由行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護照、大通證、入台證和簽注。護照和大通證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入台證和簽注可以找旅行社代辦。
所需材料:
1、緊急聯絡人資料表台灣個人旅遊行程表 隨同親屬名冊表。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戶口簿整本復印件(到第一頁空白頁) 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
3、大陸緊急聯絡人身份證及整本戶口簿復印件(須為出行者之直系血親親屬/兄弟姐妹/配偶);如配偶作為緊急聯絡人,除上述二條還需提供夫妻結婚證復印件。
4、 非在校學生(3選1)。
5、 年收入證明,年收入必須在12.5萬元人民幣以上5萬人民幣銀行定期存款證明,註明凍結期在旅行回來日期後
6、本人所持大陸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核發(白)金卡或(白)金卡證明。
(2)青島赴台灣旅遊團擴展閱讀:
2019年4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將實行「全國通辦」。
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後,可以實現三個「都能辦」:全國各地都能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出入境證件,申請材料與戶籍地一致;內地居民都能辦,即不受戶籍地、居住地等條件限制,內地居民均可在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出國出境證件都能辦,可在異地申辦。此外,申請人異地申辦赴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還可在自助簽注機上辦理,立等可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3. 青島至台灣的旅遊團 青島有旅行社做嗎
有啊,中旅,國旅,港中旅
都做啊。
半島都市報經常有廣告。
4. 青島去台灣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送件須知-探親、延期照料
一、適用對象:
(一)依「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
區許可辦法」規定不得進入大陸地區探親、探病
或奔喪之台灣地區公務員,其在大陸地區之三親
等內血親。
(二)依兩岸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得申請在台灣地區
定居。
(三)其在台灣地區有2親等內血親且設有戶籍。
(四)在台灣地區原有戶籍人民,其在台灣地區有3親
等內血親。
(五)其子女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經許可在台灣
地區依親、長期居留或該子女經許可來台團聚,
並懷孕7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2個月未滿。
(六)其為經許可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之台
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之前婚姻未成年親生子女,其
年齡在14歲以下者,或曾申請來台探親,其年齡
在14歲以上、18歲以下者。
(七)依前款於14歲以上申請來台且14歲以下(未曾)
申請來台,其年齡現為14歲以上、20歲以下者。
(八)在自由地區連續居住滿2年並取得當地居留權,
且在台灣地區有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親屬為外
國人、香港、澳門居民,須經許可在台居留者)
。
適用對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
之申請人,年逾60歲、患重病或受重傷者,得申
請其配偶或子女1人同行。
二、延期照料:
進入台灣地區探親之大陸地區人民,其探親對象年逾60
歲, 在台灣地區無子女、且傷病未愈或行動困難乏人
照料者,其具有照料能力者1人,得申請在台延期照料
。
三、申請次數及注意事項:
(一)第一點適用對象第(一)款、第(三)款至第
(五)款、第(七)款規定申請探親,每年合計
以3次為限。每次停留期間為2個月,並不得辦理
延期。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算,例如許可停
留2個月,申請人於6月15日入境,應於8月15日
離境。
(二)依第一點適用對象第(二)款規定申請來台及延
期停留,停留期間不得逾3個月,並得申請延期1
次;期間不得逾3個月,申請及延期之次數,每
年合計以2次為限。
(三)其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養子女且年齡在12歲以下者
、第一點適用對象第(六)款申請者,停留期間
不得逾6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
得逾6個月及曾依第(六)款申請者,其年齡在
14歲以上、18歲以下,亦同。
(四)其為台灣地區人民之親生子女或大陸地區人民之
親生子女為現在婚姻關系存續中之台灣地區人民
收養,且年齡在18歲以下者,停留期間不得逾6
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6
個月。
(五)依第一點適用對象第(八)款申請者,停留期間
不得逾1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延期1次,期間不得
逾1個月。
(六)經許可延期照料,每次延期不得逾6個月,但所
持大陸往來通行證或護照所余效期未滿7個月者
,僅得延期至該證照效期屆滿前1個月,每次來
台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年。
(七)在台期間如有逾期停留或從事與探親目的不符之
活動,應於出境之日起,不予許可期間屆滿後再
申請來台短期停留,但奔喪不受此限。
(八)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所檢附大陸地
區製作之文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
驗(查)證。
四、應備文件:
(一)請詳盡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
並貼最近2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
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
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
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
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其他證照或足資證明
身分文件影本。
(三)經驗(查)證申請人與探親對象間之親屬關系公
證書等足資證明親屬關系之文件。
(四)被探人為台灣地區人民應檢附戶口名簿或身分
證;被探人為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入出境許可證
影本。<附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五)保證書:保證人應出具親自簽名之保證書,及保
證人國民身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並由
移民署各服站查核(保證人資格請參閱保證書背
面之說明)。
(六)委託書:除申請人在海外地區、香港或澳門或被
探人親自送件外,由在台其他親友或旅行社代為
送件者,應附委託書。
(七)申請人在第三地區,應另檢附第三地區再入境簽
證或第三地區居留證或香港身分證影本。
(八)懷孕或生產、流產證明(依第一點適用對象第
(五)款後段申請者)。
(九)依第一點適用對象第(六)款、第(七)款申請
者所檢附文件:
1. 前婚姻子女:經海基會驗證前婚姻之離婚公證
書或前婚姻配偶之死亡公證書、記載父母姓名
之出生公證書。
2. 非婚生子女:經海基會驗證生母受孕期間無婚
姻關系之公證書、記載生母姓名之出生公證書
並附親屬血緣關系鑒定具結書,於辦理延期
時,檢附親屬血緣關系鑒定報告書。
(十)證照費新台幣400元(郵寄者附掛號回郵信封並
填妥收件人及住址,自取者免附)。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
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
(二)申請人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香港中華旅行社
(香港金鍾道89號力寶中心力寶大廈4樓)或澳
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
411~417號皇朝廣場6樓F~K座)申請。
(三)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由其在台灣地區親屬代向
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
申請)。
六、延期方式:申請人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30日內,備齊
:
(一)延期申請書。
(二)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三)有效之大陸往來通行證或護照,其效期不足者,
僅得延期至該證照效期屆滿前1個月。
(四)延期費用新台幣200元,逕向入出國及移民署各
縣市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五)代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
七、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請多加利用。
本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ecss/bin/ite001q1.asp
※附註:三親等血親范圍:
一親等:父母子女。
二親等: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
三親等: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
伯叔姑、舅父、姨母、侄兒女、外甥兒女。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送件須知—探病、延期照
料
一、探病適用對象:
(一)大陸地區人民、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三親等內血親、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來台探病。
1、因患重病或受重傷,而有生命危險。
2、年逾60歲,患重病或受重傷。
(二)台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期間患重病或受重傷,而有生命危險者,其在大陸地區之父母得申請進入台灣探病。
(三)依規定申請進入台灣地區探病之兄弟姐妹年逾60歲、患重病或受重傷者得申請其配偶或子女1人同行。
二、延期照料:
(一)進入台灣地區探病之大陸地區人民,其探病對象年逾60歲,在台灣地區無子女、且傷病未愈或行動困難乏人照料者,其具有照料能力者1人,得申請在台延期照料。
(二)探病對象之配偶已依規定申請進入台灣地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三、申請次數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探病之次數不限,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1個月,不得延期,但經許可延期照料者,不在此限。
(二)經許可延期照料,每次延期不得逾6個月,但所持大陸往來通行證或護照所余效期未滿7個月者,僅得延期至該證照效期屆滿前1個月,每次來台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年。
(三)在台期間如有逾期停留或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應於出境之翌日起,不予許可期間屆滿後始得再申請來台短期停留,但奔喪不受此限。
(四)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所檢附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驗證。
四、應備文件:
(一)請詳盡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並貼最近2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其他證照或足資證明身分文件影本。
(三)經查驗證申請人與探親對象間之親屬關系公證書等足資證明親屬關系之文件。
(四)被探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附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五)保證書:保證人應出具親自簽名之保證書,及保證人國民身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並由移民署各服站查核(保證人資格請參閱保證書背面之說明)。
(六)相關證明文件:須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或經公立醫院或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評鑒合格之私立醫院,開具3個月內效期診斷書證明。
(七)委託書:除申請人在海外地區、香港或澳門或被探人親自送件外,由在台其他親友或旅行社代為送件者,應附委託書。
(八)申請人在第三地區,應另檢附第三地區再入境簽證或第三地區居留證或香港身分證影本。
(九)證照費新台幣400元(郵寄者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及住址,自取者免附)。
五、探病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
(二)申請人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香港中華旅行社香港金鍾道89號力寶中心力寶大廈4樓)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6樓F~K座)申請。
(三)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由在台灣地區親屬代向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六、來延期照料申請方式:在申請人於探病停留期間屆滿前或延期照料停留期間屆滿前30日內,備齊:
(一)延期申請書。
(二)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2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遷出人口]
(四)在台無子女具結書。
(五)3個月內診斷書或重大傷病卡。
(六)有效之大陸往來通行證或護照,其效期不足者,僅得延期至該證照效期屆滿前1個月。
(七)最近1年內標准規格彩色照片1張。
(八)延期費用新台幣200元。向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七、申請處所及查詢資訊: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聯絡資訊請洽移民署網站,請多加利用。
本署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署長信箱:http://www.immigration.gov.tw/ecss/bin/ite001q1.asp
※附註:三親等血親范圍:
一親等:父母子女。
二親等: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
妹。
三親等: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
伯叔姑、舅父、姨母、侄兒女、外甥兒女。
5. 我在青島想去台灣旅遊,要怎樣才能去
http://www.ittrip.com/index.asp
6. 請問青島開發區有可以辦理赴台灣旅遊的旅行社嗎有的話求個聯系方式,謝謝~~~
青島市只有三家有資格 港中旅山東)國際旅行社 中旅總社(青島)有限公司 中國國旅(青島)有限公司
其餘的沒有資格,辦了,也是倒給有資格的旅行社。所以一定注意。
7. 青島去台灣旅遊多少錢
除了飛機票,吃住,你要不買東西,估計也花不了多少,幾千夠了(吃住估計都貴,跟國內沒法比)
8. 青島去台灣旅遊都需要什麼手續
提前1個月開始辦理復證件比較合適制,主要是赴台通行證及簽註:《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大陸發,簡稱「通行證」紫色的本子)和《出入台灣許可證》(台灣發,簡稱「入台證」,一張黃色的紙)。通行證要到你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外事辦去辦理,一般兩周內可發,然後旅行社拿走你的通行證去辦理入台證。辦理時需要身份證和戶籍證明,照片要在官方指定機構拍攝。個人去玩的價格要比跟團去的價格高約一半,跟團比較劃算,跟團7天大概5千元左右。目前某些省份面向外地人開通辦理相關手續,但前提是必須是本省居民的直系親屬或配偶。
9. 從青島去台灣 自助游
島城居民赴台個人游需要的證件必須有「 兩證一簽」,即《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個人旅遊觀光入台證》和G簽注(個人旅遊簽注)。
島城市民可以自行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這些證件由申請人持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戶口所在地辦理,需15個工作日,據旅行社介紹,該證件需要50元。而只有辦好了上述證件後,才能再向台灣申請《個人旅遊觀光入台證》。
該證件由有赴台游組團資質的旅行社代辦,需5~7個工作日。目前本市有九家旅行社有辦理此項業務的資質。其中《個人旅遊觀光入台證》在辦理時,遊客需提供財力等方面的證明,市民需要在以下三項三選一:5萬元以上銀行定期存款證明原件或彩色掃描件;12.5萬元以上年薪證明原件或彩色掃描件;金卡及以上等級信用卡的正背彩色掃描件。不過,該財力證明不包括18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和 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3-06/29/c_1163369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