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國外變相旅遊屬於違反
①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公款旅遊,變相公款旅遊行為做出怎樣的規定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何為減輕、加重處分? 減輕、加重處分,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或者加重一檔給予處分。條例規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前款減輕處分的規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用公款旅遊、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的。
(二)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
紀律處分條例:紀律處分條例,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簡稱,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這個《條例》的制定,旨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細化了黨章對黨員、幹部的紀律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② 違規公款旅遊處理規定,公款旅遊怎麼界定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回領導責任者,情節答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用公款旅遊、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的;
(二)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
③ 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情節嚴重的,給予什麼處分
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情節較輕的,會給予警告處分;版情節較重的,給予嚴權重警告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條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一條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用公款國外變相旅遊屬於違反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公款旅遊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遊的;
(二)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遊的;
(三)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借機旅遊的。
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④ 用公款旅遊借公務出差旅遊為名變相旅遊什麼情形下開除黨籍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用公款旅遊,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或者以公務差專旅為名變屬相旅遊的;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要對誰進行責任追究,給予什麼樣的處分?
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進行追究。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⑤ 用公款旅遊借公務出差旅遊為名變相旅遊什麼情形下開除黨籍
2016年1月1日起施抄行的《中國共產黨紀襲律處分條例》第98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這些行為包括「用公款旅遊、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的」。
⑥ 公款旅遊違反何種規定
中新網2月24日電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並發出通專知屬,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准則》規定,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準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等。
⑦ 用公款出國旅遊及相關違紀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移送什麼處理
公款出國旅遊及相關違紀行為屬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移送紀檢和監察機關處理。
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主要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規定和程序處理。
當前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要包括: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國內旅遊、公款出國(境)旅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提供或接受超標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樓堂館所違規問題、領導幹部住房違規問題。
在性質認定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般屬違反廉潔紀律性質,也可能違反工作紀律等其他紀律,具體性質需根據被審查人的具體行為和黨紀規定作出認定。
在條款適用上,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行為,並不是直接依據中央八項規定作出定性處理,而是依據《黨紀處分條例》分則對應的具體條款。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7)用公款國外變相旅遊屬於違反擴展閱讀:
當前,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出國旅遊等公款消費現象屢禁不止。解決這類問題,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嚴格的監督機制,增加公務開支的透明度,加強群眾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另一方面,要使公款消費受到法律規制和控制。
對於那些將公款作為自己享樂「專用資金」的官員,要依法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款出遊以貪污罪追責」的判例應成為常態。
貪污罪量刑標准
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將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修改為:「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⑧ 公款旅遊違反何種規定
中新網2月24日電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回若干准則》,並發答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准則》規定,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準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等。
⑨ 公款旅遊(國內)究竟違反何種規定(非黨紀)
中新網2月24日電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並發出通回知,要求各地區各答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准則》規定,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準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等。
《准則》規定不準有下列八種行為:
(一)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二)違反規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將公款、公物借給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
(五)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和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
(六)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商業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
(七)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公共資金或者其他財政資金。
⑩ 以考察,學習培訓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的給予什麼處分
以考察,學習培訓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進行追究。
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用公款旅遊、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的。
(二)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
(10)用公款國外變相旅遊屬於違反擴展閱讀:
行政處分種類
1,警告
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輕微的人員。
2,記過
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
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
降低其工資等級。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
撤銷現任職務。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
取消其公職。這種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