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旅遊團說多加兩個人
『壹』 報團去桂林旅遊!兩個人三天兩晚!請問跟團的話兩個人需要帶多少錢呢!
給來桂林旅遊的遊客提個醒:
散客拼團時務必謹慎,在桂林市火車站、汽車站附近,散客拼團的廣告到處都是,一些老奶還會尾隨外地人兜售各種N日游。建議離他們遠點,不要惹他們。
如果旅行社說從桂林市區送你去碼頭,乘船游灕江,然後去陽朔的話,不同遊程價位差別很大。
從磨盤山碼頭乘輪船游灕江在陽朔登岸,83公里水程,普通的輪船票就要190——210元/人,含中餐,早上9:00或9:30從磨盤山碼頭上船,順江而下,遊程約4——5小時,約下午2點半到達陽朔縣城,這是由桂林旅遊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的,很正規。
如果在楊堤碼頭乘竹排筏游灕江,在興坪登岸,再乘汽車去陽朔,竹排筏票才120元/人,不含中餐。建議不要乘那種尾隨你兜售竹筏票的竹筏,要去楊堤鄉灕江景區的售票處買票乘竹筏游江,以免被宰。
如果從楊堤碼頭只游到九馬畫山和黃布倒影的話,說帶你去看人民幣20元的圖案,水程更短,更便宜。
你可以上「中國桂林灕江景區官方網站」的「灕江導覽」去看。
所以,都是從桂林游灕江去楊朔,乘多久汽車多久船,費用是不一樣的。更別說有的旅行社千方百計縮短乘船的遊程,增加乘車的遊程,省下的時間帶你進購物店進寺廟。
建議上「中國桂林灕江景區官方網站」的「灕江導覽」去了解游灕江去楊朔。而且要報就報純玩團,貴點也值。
此外,千萬別去南環路那一帶,即從象山公園出來,右轉過文昌橋後,從文昌橋紅綠燈到南門橋頭椿記燒鵝沿街那一帶,那裡沿路一家挨一家的所謂特色餐飲和土特產店,都是專門敲詐外地客的,本地人絕對不會去。椿記燒鵝店大不欺客,本地人愛去。
還有要注意:出門在外,為了安全,財不要外露。在陽朔,就有壞人搶劫騎自行車逛陽朔的客人。在桂林汽車站、火車站、步行街、公交車上,甚至大街上都有小偷,男女都有,以外地客多的汽車站和火車站為最多。不要在各地火車站、汽車站附近的小商店買東西或逗留,那裡除了小偷多,店主店員也很黑,大多會欺負外地客,最卑鄙的是鈔票調包。還有,不要指望在桂林有艷遇,桂林有好多托,她們會主動搭訕你,約你去看電影、唱歌、喝咖啡、喝酒等等,就是想宰你。此外,那些在酒店拉客的三輪車司機基本上全都是托,即使乘計程車也要提防,既要防黑車,也要注意,哪怕是正規的計程車,對司機的話也不要全信,不排除他也是托的可能,千萬別去他推薦的KTV、酒吧、旅行社N日游、餐飲店等等。如果遇到惡霸黑勢力敲詐,上策是想辦法自己脫身,實在脫不了就撥打110報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要奇怪。以上丑惡現象,政府有關方面屢禁不止,只有自己保護好自己了。
一般參加旅行社的組團游都有購物環節的,雖然已經明令禁止,但很難禁絕。桂林的旅行社帶遊客購物一般去:玉石店、中葯店、刀具店、奇石店、竹纖維製品店、、茶葉店、土特產店、還有各色寺廟等等,那些店裡以次充好、以假亂真、質劣價高,是店家、導游、司機勾結起來賺黑心錢。所以外出跟團旅遊,不要聽信廉價團和低價團,要仔細閱讀你跟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避免上當受騙。
如果已經參團了,進店也要小心,浪費時間已經沒辦法了,就不要再浪費錢了,也沒必要跟導游爭吵,保存好證據,完了投訴他就行了。
上「桂林生活網」,在首頁右上方點擊導航條「便民服務」,進入後下拉,找到「桂林市政府各服務機構電話」,點擊進入,裡面有:消費者咨詢投訴電話、旅遊投訴熱線電話、旅遊投訴中心電話、桂林市物價檢查所電話等。
『貳』 和男朋友兩個人一起報團去雲南旅遊大概需要多少錢
兩個人大概三千,但是還是不要報團,自由行吧。
雲南的景色不錯,但是這一次旅遊是我目前為止體驗最差的,都沒有之一,我當初也是沒太操心,想著老媽既然報了團,那就去唄,沒想到體驗這么不好,好好規劃一下行程,實在怕不安全就找找其他朋友,看有沒有願意一起去的。
既然出去玩,就別特別在乎錢了,不是說吃穿住都得最貴,出門在外,起碼不要委屈了自己,畢竟預算不同,體驗也會差很多。
『叄』 求問旅行經歷多的人:兩個人旅行是跟團好還是自己玩好
我給你做個詳細的介紹吧。如果你有出行經驗而且你有時間做攻略,我推薦您內自由行!自由行一容個是和女朋友出去玩 可以有私密性而且很自由 。主要是方便。想吃東西就吃東西 想去玩就去玩,
跟團也有跟團的好處,跟團一個是省心另外一個就是省錢,跟團一般都會便宜一些,會近一些購物點但是不強制購物。
一個星期可以去很多地方,你是國內還是國外經費有多少?
『肆』 去雲南旅遊,不參加旅行團,兩個人,雙飛,季度是在11月份左右,一個星期時間.大概要多少錢呀
如果是第一次來,我也建議跟團;如果來過了,那麼我還是建議自己去,因為回跟團去每個景點的時間答都是固定好的,這樣要麼會旅遊不完景點;要麼走馬觀花的看,而且趕時間會讓自己很累,出來旅遊就是為了放鬆順別讓自己學點東西。至於費用,大理的物價不是很高,只要你不是打算帶一大些記念品回去,那隻要帶你第一次跟團來大理旅遊所用費用的綜合就行了。當然這里的銀行種類很多,帶張卡出來,你也方便阿。
『伍』 兩個人不跟旅遊團去麗江的話會有想像中那麼麻煩嗎
麗江抄旅遊比較適合自由襲行。麗江的周邊景點有拉市海,束河,玉龍雪山,香格里拉,瀘沽湖等
可以先在網上查好攻略,確定你想去什麼地方。住在客棧里,老闆都會幫你包車,代訂戶外俱樂部,幫你規劃旅遊路線的。
一個人4000元玩8.9天夠了
『陸』 我想去旅遊,跟團走,兩個人大約多少費用呢
怎麼也得准備一萬塊錢吧,除去跟團的費用,出去花錢可是擋不住的,賣紀念內品,還有的門票不包括在報名的容費用里,到時還得掏錢。到了雲南得上雪山、坐索道,到了海南潛水、看人妖、吃海鮮。。。好多項目都是要自己掏錢的,總覺得大老遠的去了,總不能留下遺憾吧。 兩個地方我都去過,差不多就這些。
『柒』 跟旅遊團去韓國玩五天,需要的資料都備齊交給旅行社了,現在和我同行的兩個人簽證都下來了,突然說我的護
收到簽證資料的首要任務就是查看護照的有效期,從出發當天算起有效期不滿回6個月的話,是不能出答境的。可能是旅行社開始沒有檢查仔細吧。你現在先問一下你們辦理護照的地方,換新護照要幾天?然後再看一下距離出發日還有多少天?時間夠的話再去補簽證吧。不過據我所知日韓跟團送簽的時間都比較晚,一般團隊都快要出發了,提前2-3天才知道簽證結果呢,怕是時間來不及。
『捌』 旅行社在團要出發前兩天,說因為我們報的團那天只有我們兩個人去,叫我們一人再加1200元。這是什麼規矩
首先應該不存在你們簽證的問題,應該是已經做好簽證了。
加錢的事可以商量,估計是旅行社想讓你們獨立成團出發,所以要增加費用。
如果你所說的時間是准確的,你可以看看你們是否已經簽合同,付款了;還是只是報名,提交證件和資料辦理簽證。如果是前者,你可以看看合同背後的說明條款,應該不止是可以退款,還可以根據合同索取旅行社違約賠償。如果只是報名的話,那麼就是一個存在協商問題,旅行社報價是按預定的人數做的成本,當人數達不到時成本會增加,可以跟客人商量,而這個協商時間好像是團隊出發前7天。如果客人一定要出發,那就得重新根據人數確定報價,但是這個商量的時間的把握還是存在問題。
附上相應條款:(節選)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遊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徵得旅遊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徵求意見或者經徵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遊者全額退還旅遊費用。已發生旅遊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還旅遊者,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當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還旅遊者,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遊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遊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遊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遊團隊,並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遊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遊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遊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遊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遊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7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遊費用;旅遊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生旅遊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生的旅遊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旅遊費用。
旅遊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遊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隊的,視為旅遊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遊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遊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遊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遊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遊者退還全額旅遊費用,並按下列標准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遊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遊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全額旅遊費用,並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遊者同意調整旅遊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遊時間縮短或者標准降低的,應當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未採取補救措施或者已採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遊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的,每次按旅遊費用總額的1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的,每次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遊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遊服務的,應當負擔旅遊者在被中止旅遊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並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遊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旅遊者同意,擅自將旅遊者轉團、拼團的,旅遊者在出發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遊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後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遊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遊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遊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遊者予以賠償。
6、與旅遊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採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託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遊者的違約責任
1、旅遊者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准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50%;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60%;
出發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遊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後,應當在旅遊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剩餘旅遊費用。
2、旅遊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遊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旅遊者承擔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
3、旅遊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遊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於旅遊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遊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旅遊者應當採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遊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後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玖』 倆人跟旅行團出去旅遊晚上住賓館是分開住還是一人一間
人間標准指的是兩個人一間房。因為旅行社核團費的時候是按照床位來算的,回如果答酒店有三人房也可以要求旅行社安排三人房。如果需要一個人住一個單間是需要補回另一個床位的錢的,或加床。有可能要和其他團友一間房,三個人就會單了一個人出來
另外,沒有單間的,多麼融洽的場面,對於你和你的家庭來說都達不到好的目的,尤其是那種搞優惠的一般的旅行團都是混搭,否則一般不可能,一家三口一起旅遊其樂融融,如果真的獨處一個環境。除非在簽合同前你自己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