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旅遊景點 » 旅遊道路交通安全階段性工作情況匯報

旅遊道路交通安全階段性工作情況匯報

發布時間: 2020-12-28 16:05:53

1. 總結一下旅遊期間遇到的交通問題有哪些

(一)火車客票預定困難
火車是入境背包客在中國旅遊乘坐的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它票價低,受氣候變化影響小,安全正點,環境污染小且適合長距離移動。入境背包客旅遊過程中的不滿意地方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中87. 14%的背包客認為火車票難預定是令人最不滿意的地方,其次是衛生條件差和語言的不通,分別佔8. 26%和4. 6%。

(二)旅遊轉乘極為不便
從一個旅遊目的地到下一個目的地交通轉乘不方便,目的地各景點間缺乏便利的交通工具,這是背包旅遊與團隊旅遊相比最大的不便之處。為方便旅遊轉乘和適應旅遊業發展的需要,在公共交通聯合運輸的基礎上綜合利用各種交通運輸工具,實現各種運輸方式的聯運是經濟、合理、迅速、方便地完成旅遊者運輸需求的一種重要運輸組織形式。便捷的交通有利於開發新的旅遊目的地,促進地區旅遊經濟公平發展。與發達地區相比,偏遠地區道路不通暢極大地影響了偏遠地區旅遊經濟的發展。因此必須加強修建道路,方便旅遊者深入腹地探險開發新的旅遊目的地,使地處偏遠且旅遊資源豐富的地區有機會在旅遊經濟增長中分得一杯羹,實現旅遊經濟發展的公平性。

(三)旅遊交通標識不明確
背包客的目的地廣泛,尤其喜歡偏遠地區,如麗江古城、陽朔西街、大理洋人街等旅遊熱點地區,這些地區數年前尚不知名,都是被背包客所發現,完全通過背包客的踏勘和駐扎才得以繁榮興旺,直到現在還發揮著背包客集散地和信息交流中心的作用。背包客在旅遊過程中主要依靠自己辨認方向,經常出入鮮為人知的小路,缺少明確道路交通指示牌的小路給其旅行帶來很多不便。因此,在這些小路的顯要位置設立統一標準的地面標識物是非常必要的。

(四)難以及時獲得有效交通信息
調查發現旅遊網站和旅遊手冊是背包客獲取旅遊以及交通信息的主要途徑,但它們側重於景點介紹、酒店預定,關於目的地路況、交通工具的選擇、天氣狀況等重要旅遊信息不能及時發布。旅遊網站開通的客票預訂、線路預訂等多項服務必須「在線預訂、離線確認、離線付款」 ,背包客無法隨時通過網路獲得所需要的交通服務和信息。

(五)缺乏有效的交通安全預警和救援機制
隨著背包旅遊的發展,旅遊交通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背包客對目的地環境不熟悉、對旅行線路及其道路狀況不清楚、缺乏自救經驗等,導致旅遊事故不斷發生。背包旅遊最需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尤其是那些未經開發的區域危險系數極高,接近於探險。由於缺乏專業的訓練,無法及時獲取有效信息,國內旅遊保險、預警及救援機制尚有較大缺陷,導致突發事件時有發生。

2. 旅遊景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屬哪個部門監管

你好:
如果是封閉式的旅遊景區,那麼道路(不屬於道路交通法規中的道路),有公共道路通過景區,那麼它受景區和公安交警部門的雙重安全監管。

附:小景區其實只能算是一個公園或游樂場所。而大的景區則就是一個小社會,一般都設有維持景區安全的派出所等執法機構。
依據是:
1、權利與義務的對等性原則。即:誰投資誰受益(虧)誰負責。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2、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發布《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條
風景名勝區要加強治安、安全管理,要設置維護游覽秩序和治安的機構或專門人員,配備必要的裝備,加強治安巡邏和檢查。對尋釁鬧事、擾亂秩序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不法分子,要嚴厲打擊,確保國家財產和遊人的安全。對船、車、纜車、索道、碼頭等交通設施、游覽活動器械、險要道路、繁忙道口及危險地段要定期檢查,落實責任制度,加強管理和維護,及時排除危岩險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在危險地段及水域或猛獸出沒、有害生物生長地區要設置安全標志,作出防範說明。在沒有安全保障的區域,不得開展游覽活動.

3. 旅遊交通法規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管理的原則
1、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本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的行為做了具體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2、控制執法的隨意性,防止濫用執法權力。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道路交通活動日益繁多和復雜,這就要求交通管理部門要在依法管理原則的指導和約束下執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范圍、幅度、方式執法,防止執法的隨意性和濫用自由裁量。
3、對違法執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作為執法機關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要帶頭守法,切實保障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違法越權,侵犯了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便群眾的原則,即便民的原則
在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工作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便民原則,就是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依法開展道路交通工作中,盡可能為交通參與人提供便利和方便,從而保障交通參與人進行交通活動的順利實現。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特點
(一)以保護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為核心,突出保障交通安全,追求提高通行效率。從立法的指導思想、立法目的以及內容上都體現了本法的這一精髓:堅持以人為本,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道路交通統一管理,明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道路交通中的管理職責。明確提出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同時又具體地規定政府應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上升為法律規定,明確規定政府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交通安全教育義務。
(四)倡導科學管理道路交通。改革開放以來,道路交通發生了深刻變化,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尤其是隨著高科技手段在社會各個領域的廣泛應用,強化科技意識,運用科學技術,不斷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現代化水平,已經成為未來道路交通發展的方向。因此,本法中明確規定提倡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和設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一)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經費,完善道路基礎設施;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交通事故應急機制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狀況評估機制,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職責做好本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監督、交通、建設、規劃、農機、衛生、工商、質量技術監督、氣象等部門應當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並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道路交通工作。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做好所屬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和所屬車輛的管理工作,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的內容。學校應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定。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對社會公眾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安全檢查、加強道路巡查、治理超速超載和處理交通事故,定期對機動車駕駛人組織安全教育,切實維護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義務;有權勸阻、舉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報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鼓勵單位和個人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組織指導下,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志願服務。
(二)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 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人
第八條 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申請登記的機動車必須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後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逾期六十日不申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重新接受安全技術檢驗。
第九條 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和其他新能源車輛實行登記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條 機動車加裝壓縮天然氣或者液化石油氣等燃料裝置,應當在具有改裝資質的單位進行改裝,取得改裝合格證後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公路營運載客汽車、旅遊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以及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車輛,應當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並保持行駛記錄儀正常運行。公路營運載客汽車、旅遊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等車輛安裝的行駛記錄儀應當具有衛星定位功能。
第十二條 注冊登記的營運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的車門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單位名稱、核定載客人數、核定載質量等內容。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粘貼符合技術條件的反游標志。
第十三條 教練車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和相應技術要求,懸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教練車號牌,安裝教練員可以控制車輛行駛的安全裝置,兩側車門噴塗單位名稱。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發展校車,建立政府扶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管理規范的校車運營與管理機制。
校車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並噴塗或者設置統一的專用標志。禁止貨運汽車、拖拉機接送、搭載學生和學齡前兒童。
第十五條 禁止機動車安裝和使用影響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正常監測的裝置、材料以及妨礙行人或者其他車輛安全通行的照明、音響等裝置。
第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單位應當具有法定資質。維修車輛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送修人的身份證明、車輛牌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以及承修項目。
機動車維修單位發現送修車輛有盜搶、拼裝、交通事故逃逸嫌疑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調查。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加強對報廢車輛的監督管理,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行強制報廢。 質量技術監督、工商、交通等部門應當依據法定職責,及時查處非法生產、銷售、拼裝、擅自改裝車輛(包括車輛成品及配件)和非法回收報廢車輛的行為。
第十八條 報廢機動車回收單位應當具有法定資質。報廢機動車回收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報廢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車輛牌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回收日期以及報廢車輛解體過程中拍攝的照片等圖像資料。 報廢機動車回收單位應當向報廢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車輛回收證明,及時將報廢機動車信息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報,並接受監督。
第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相關知識和駕駛技能,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後,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准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提倡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後再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第二十一條 校車駕駛人應當具有相應准駕車型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並且最近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未滿十二分和無致人重傷、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致人重傷、死亡的交通事故,負有同等責任、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在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者駕駛證核發地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教育。
第二十三條 實行機動車駕駛人駕駛安全信息公開制度。駕駛人駕駛安全信息包括駕駛人道路交通違法、事故處理、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和涉及駕駛安全的其他信息。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並及時公布、更新相關信息,為單位和個人查詢提供便利。

4. 個人如何從事班車客運,包車客運以及旅遊客運的工作

首先,這個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2號)文件來做就可以了。
其次,需要的申請材料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申請表、道路客運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道路旅客班線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班車客運標志牌、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省際臨時客運標志牌、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道路客運標志牌制式規范、道路運輸車輛暫扣憑證、
其中,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省際包車(二維碼)(起點)——(訖點)(省簡稱)運包字型大小車牌號:
駕駛員:
主要途徑地:運輸企業(章):
企業簽發人:
有效期:〖ZP)〗附件11
還有就是,道路客運標志牌制式規范:
一、班車客運標志牌制式規范
(一)尺寸:1.600mm×300mm,用於大型客車;2.480mm×220mm,用於中小型客車。
(二)材質和工藝:底版為銀白色鋁質材料,正面底貼白色環保反光膜,背面底色為磨砂鋁本色。
(三)「×際(縣內)」視情確定為「省際」、「市際」、「縣際」、「縣內」。
(四)其它規范:
1.大型客車使用的班車客運標志牌。
第一行字為黑色宋體,字高35mm×字寬35mm。
第二行字為紅色黑體,字高130mm×字寬100mm—110mm,隨字數多少而改變。橫線為黑色,寬度20mm,長度隨字數多少而改變。橫線中間上方套印紅色的許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章。
第三行字為黑色宋體,字高25mm×字寬18mm,號碼為紅色阿拉伯數字。
2.中小型客車使用的班車客運標志牌。
第一行字為黑色宋體,字高28mm×字寬28mm。
第二行字為紅色黑體,字高110mm×字寬80mm,隨字數多少而改變。橫線為黑色,寬度15mm,長度隨字數多少而改變。橫線中間上方套印紅色的許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章。
第三行字為黑色宋體,字高20mm×字寬15mm,號碼為紅色阿拉伯數字。
3.班車客運標志牌背面。
左側粘貼《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
右側在磨砂鋁底板上直接印製「遵章守法」和「安全優質」,分兩行排列,黑色宋體,在大型客車使用的班車客運標志牌上字高25mm×字寬25mm,在中小型客車使用的班車客運標志牌上字高20mm×字寬20mm。
二、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制式規范
(一)尺寸:215mm×160mm。
(二)材質:白紙質,背後貼不幹膠,正面填寫後覆蓋透明不幹膠薄膜。
(三)底色:白色。
(四)字體:「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為黑色二號黑體字;「×客運班許字型大小」為黑色四號宋體字,其中編號為紅色阿拉伯數字;框內其他字均為四號宋體字。
三、省際臨時客運標志牌制式規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白色。
(三)材質:不少於250克銅版紙。
(四)其他規范:
第一行字為紅色宋體,字高35mm×字寬35mm。
第二行橫線為黑色,寬度為12mm,長度為60mm,橫線中間上方套印紅色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章。起訖點為人工填寫,應當字體粗大,便於辨認。
第三行字為黑色宋體,字高20mm×字寬20mm,號碼為紅色阿拉伯數字。
背面為黑色小初號黑體字,簽章欄和省際臨時客運標志牌背面說明欄內文字為黑色二號宋體字。
四、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制式規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淡藍色暗花紋,花紋內容為省份名稱首字母。
(三)材質:不少於150克白卡紙。
(四)其他規范:
第一行字為紅色宋體,字高35mm×字寬35mm。右邊的二維碼為黑色,計算機列印。
第二行橫線為黑色,寬度為12mm,長度為60mm。起訖點字為黑色黑體,字高90mm×字寬90mm—110mm,隨字數多少而改變,為計算機列印。
左邊第三行字為黑色宋體,字高20mm×字寬20mm。號碼為紅色阿拉伯數字,字高20mm×字寬20mm。
右邊第三、四、五行字為黑色宋體,字高7mm×字寬7mm。冒號後面的字為計算機列印。運標志牌制式規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淡藍色暗花紋,花紋內容為省份名稱首字母。
本回答專業性由健康生活分類達人 張娟認證
其他類似問題
2014-01-20沈陽什麼旅遊客運公司好
2012-05-09企業要開展工業旅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1
2014-04-05上海浦東巴士旅遊客運有限公司怎麼樣
2014-04-06宏興泰旅遊客運有限公司怎麼樣1
2006-10-13英語翻譯:旅遊客運有限公司.謝謝
2013-06-02JT/T325—2006《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交通行業標准第1號修 [網路文庫] 207
更多關於個人如何從事班車客運,包車客運以及旅遊客運的工作的問題>>
為您推薦:

舉報| 2009-07-29 23:57
#深海尋寶總動員 多重好禮任你選!#
提問者採納
小弟,你慢慢參考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4號令)

2005年7月13日交通部發布根據2008年7月23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4月20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道路旅客運輸及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活動,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保護旅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道路旅客運輸(以下簡稱道路客運)經營以及道路旅客運輸站(以下簡稱客運站)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道路客運經營,是指用客車運送旅客、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客運活動,包括班車(加班車)客運、包車客運、旅遊客運。
(一)班車客運是指營運客車在城鄉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線路、時間、站點、班次運行的一種客運方式,包括直達班車客運和普通班車客運。加班車客運是班車客運的一種補充形式,在客運班車不能滿足需要或者無法正常運營時,臨時增加或者調配客車按客運班車的線路、站點運行的方式。
(二)包車客運是指以運送團體旅客為目的,將客車包租給用戶安排使用,提供駕駛勞務,按照約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線行駛,按行駛里程或者包用時間計費並統一支付費用的一種客運方式。
(三)旅遊客運是指以運送旅遊觀光的旅客為目的,在旅遊景區內運營或者其線路至少有一端在旅遊景區(點)的一種客運方式。
本規定所稱客運站經營,是指以站場設施為依託,為道路客運經營者和旅客提供有關運輸服務的經營活動。
第四條道路客運和客運站管理應當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打破地區封鎖和壟斷,促進道路運輸市場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運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第五條國家實行道路客運企業等級評定製度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鼓勵道路客運經營者實行規模化、集約化、公司化經營,禁止掛靠經營。
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道路客運及客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客運及客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客運及客運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經營許可
第七條班車客運的線路根據經營區域和營運線路長度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一類客運班線:地區所在地與地區所在地之間的客運班線或者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運班線。
二類客運班線:地區所在地與縣之間的客運班線。
三類客運班線:非毗鄰縣之間的客運班線。
四類客運班線:毗鄰縣之間的客運班線或者縣境內的客運班線。
本規定所稱地區所在地,是指設區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區;本規定所稱縣,包括縣、旗、縣級市和設區的市、州、盟下轄鄉鎮的區。
縣城城區與地區所在地城市市區相連或者重疊的,按起訖客運站所在地確定班線起訖點所屬的行政區域。
第八條包車客運按照其經營區域分為省際包車客運和省內包車客運,省內包車客運分為市際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和縣內包車客運。
第九條旅遊客運按照營運方式分為定線旅遊客運和非定線旅遊客運。
定線旅遊客運按照班車客運管理,非定線旅遊客運按照包車客運管理。
第十條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客車:
1.客車技術要求:
(1)技術性能符合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符合國家標准《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從事高速公路客運或者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其技術等級應當達到行業標准《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營運線路長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其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二級以上;其他客運車輛的技術等級應當達到三級以上。
本規定所稱高速公路客運,是指營運線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總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運。
2.客車類型等級要求:
從事高速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和營運線路長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其車輛類型等級應當達到行業標准《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規定的中級以上。
3.客車數量要求:
(1)經營一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0輛以上、客位3000個以上,其中高級客車在30輛以上、客位900個以上;或者自有高級營運客車40輛以上、客位1200個以上;
(2)經營二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50輛以上、客位1500個以上,其中中高級客車在15輛以上、客位450個以上;或者自有高級營運客車20輛以上、客位600個以上;
(3)經營三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輛以上、客位200個以上;
(4)經營四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輛以上;
(5)經營省際包車客運的經營者,應當自有中高級營運客車20輛以上、客位600個以上;
(6)經營省內包車客運的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5輛以上、客位100個以上。
(二)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4.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而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
本規定所稱交通責任事故,是指駕駛人員負同等或者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駕駛人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
(四)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客運站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客運站經有關部門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且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組織的站級驗收合格;
(二)有與業務量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設備、設施,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及建設要求》(JT/T200)的規定執行;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務規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車輛發車前例檢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危險品查堵、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制度。
第十二條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三條申請從事客運站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開業的相關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如果擬投入客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當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客車等級評定證明及其復印件;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二)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見附件2);
2.可行性報告,包括申請客運班線客流狀況調查、運營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對其他相關經營者產生的影響等;
3.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當提供進站意向書;
4.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第十五條已獲得相應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二)與所申請客運班線類型相適應的企業自有營運客車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復印件;
(三)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如果擬投入客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當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客車等級評定證明及其復印件;
(四)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五)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第十六條申請從事客運站經營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申請表》(見附件3);
(二)客運站竣工驗收證明和站級驗收證明;
(三)擬招聘的專業人員、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和專業證書及其復印件;
(四)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五)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客運運力投放、客運線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況。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審查客運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第十八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以及本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道路客運經營、道路客運班線經營和客運站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九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客運經營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客運站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客運經營申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客運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4),明確許可事項,許可事項為經營范圍、車輛數量及要求、客運班線類型;並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告知被許可人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申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5),明確許可事項,許可事項為經營主體、班車類別、起訖地及起訖站點、途經路線及停靠站點、日發班次、車輛數量及要求、經營期限;並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發放《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見附件8),告知班線起訖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屬於跨省客運班線的,應當將《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抄告途經上下旅客的和終到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客運站經營申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6),並明確許可事項,許可事項為經營者名稱、站場地址、站場級別和經營范圍;並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二十條受理跨省客運班線經營申請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申請後7日內發徵求意見函並附《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傳真給途經上下旅客的和目的地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徵求意見;相關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在10日內將意見傳真給受理申請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同意的,應當依法註明理由,逾期不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相關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跨省客運班線經營申請持不同意見且協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請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過其隸屬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各方書面意見和相關材料報交通運輸部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交通運輸部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由受理申請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為申請人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被許可人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被許可人應當按確定的時間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已核實被許可人落實了擬投入車輛承諾書且車輛符合許可要求後,應當為投入運輸的客車配發《道路運輸證》;屬於客運班車的,應當同時配發班車客運標志牌(見附件7)。正式班車客運標志牌尚未製作完畢的,應當先配發臨時客運標志牌。
第二十三條已取得相應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需要增加客運班線的,應當按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進行申請。
第二十四條向不同級別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道路運輸經營的,應當由最高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註明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的經營范圍,下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再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下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已向被許可人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上述要求予以換發。
第二十五條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形式投資道路客運和客運站經營的,應當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道路客運經營者設立子公司的,應當按規定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第二十七條對同一客運班線有3個以上申請人的,或者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採取服務質量招投標的方式實施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
相關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確定通過服務質量招投標方式,實施跨省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的,可採取聯合招標、各自分別招標等方式進行。一省不實行招投標的,不影響另外一省進行招投標。
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服務質量招投標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條在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對等投放運力等不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實施客運班線經營許可。
第二十九條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需要變更許可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按本章有關規定辦理。
客運班線的經營主體、起訖地和日發班次變更和客運站經營主體、站址變更按照重新許可辦理。
客運經營者和客運站經營者在取得全部經營許可證件後無正當理由超過180天不投入運營或者運營後連續180天以上停運的,視為自動終止經營。
第三十條客運班線的經營期限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一條客運班線經營者在經營期限內暫停、終止班線經營,應當提前30日向原許可機關申請。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續客運班線經營的,應當在屆滿前60日提出申請。原許可機關應當依據本章有關規定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客運經營者終止經營,應當在終止經營後10日內,將相關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客運標志牌交回原發放機關。
第三十二條客運站經營者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原許可機關和進站經營者。原許可機關發現關閉客運站可能對社會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採取措施對進站車輛進行分流,並向社會公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在終止經營後10日內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交回原發放機關。
第三十三條客運經營者在客運班線經營期限屆滿後申請延續經營,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予以優先許可:
(一)經營者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
(二)經營者在經營該客運班線過程中,無特大運輸安全責任事故;
(三)經營者在經營該客運班線過程中,無情節惡劣的服務質量事件;
(四)經營者在經營該客運班線過程中,無嚴重違法經營行為;
(五)按規定履行了普遍服務的義務。
第三章 客運車輛管理
第三十四條客運經營者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客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客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客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為客運經營者指定車輛維護企業;車輛二級維護執行情況不得作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路檢路查項目。
第三十五條客運經營者應當定期進行客運車輛檢測,車輛檢測結合車輛定期審驗的頻率一並進行。
客運經營者在規定時間內,到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和《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規定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一式樣的檢測報告,並依據檢測結果,對照行業標准《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客運車輛技術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
車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等級在《道路運輸證》上標明。
第三十六條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營運車輛技術檢測標准對客運車輛進行檢測,如實出具車輛檢測報告,並建立車輛檢測檔案。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客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審驗內容包括:
(一)車輛違章記錄;
(二)車輛技術檔案;
(三)車輛結構、尺寸變動情況;
(四)按規定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車記錄儀情況;
(五)客運經營者為客運車輛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情況。
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欄中註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十八條鼓勵使用配置下置行李艙的客車從事道路客運。沒有下置行李艙或者行李艙容積不能滿足需求的客運車輛,可在客車車廂內設立專門的行李堆放區,但行李堆放區和乘客區必須隔離,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嚴禁行李堆放區內載客。
第三十九條營運客車類型等級評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行業標准《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和交通部頒布的《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規則》的要求實施。
第四十條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客車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客運經營。
第四十一條客運經營者和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分別建立客運車輛技術檔案和管理檔案,並妥善保管。對相關內容的記載應當及時、完整和准確,不得隨意更改。
客運經營者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應當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類型及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5. 青海對在「網紅公路」違規停車拍照者予以重罰了嗎

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8月13日在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稱,根據近期旅遊旺季「網紅公路」遊客大幅度增加的情況,各觀賞性公路所在地交通部門已針對不文明交通行為屢屢出現,道路交通事故頻發,道路安全隱患頻現的實際,在「網紅公路」安排警力進行常態化巡邏,並專門設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對違規停車拍照者予以重罰

通知明確,強化宣傳教育,提高遊客安全旅遊和文明旅遊意識。各市州文化旅遊局要督導旅行社加強旅遊交通安全培訓,進一步強化導遊人員、駕駛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要求各旅行社不得將公路拍照作為旅遊產品及吸引遊客的「宣傳賣點」。

旅行社要充分利用自身條件和各類媒體平台廣泛、深入地開展旅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大各類「網紅公路」拍照安全事故的宣傳,嚴格落實行車安全提示及安全乘車宣傳片播放制度,不斷提升廣大遊客的旅遊交通安全意識,安全文明出遊。

(5)旅遊道路交通安全階段性工作情況匯報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規范道路監管,配合做好「網紅公路」管理:

根據近期旅遊旺季「網紅公路」遊客大幅度增加的情況,各觀賞性公路所在地交通部門已針對不文明交通行為屢屢出現,道路交通事故頻發,道路安全隱患頻現的實際,在「網紅公路」安排警力進行常態化巡邏,並專門設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對違規停車拍照者予以重罰。

各市州文化旅遊管理局要積極配合交通部門做好「網紅公路」的安全工作,重點對組織違法違規停車拍照的旅行社和旅遊團隊信息進行核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組團旅行社、帶團導游存在的危害遊客安全行為視為擾亂旅遊市場行為予以嚴查,確保旅行社組織的各類旅遊團隊不在「網紅公路」停車駐留拍照。

6. 旅遊交通安全風險因素有哪些

車多、人多,各類事故易發;
部分景區道路風險系數高;
陰雨天氣,大風台風天氣,雨雪冰雹等行駛環境。
來自-安全家知識社區。

7. 旅遊交通工具安全管理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旅遊事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然而,由於旅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大大降低了旅遊的安全性,嚴重阻礙了旅遊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因此,了解旅遊安全管理的現狀,採用有效的對策,改善旅遊安全管理的現狀,成為推動我國旅遊事業進一步發展的有效手段。本文通過分析旅遊安全管理的現狀,指出有效的改善對策,以期為提高旅遊安全管理的水平提供有用的參考。

旅遊安全是旅遊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可以為旅遊活動提供強大的保障,因此,重視旅遊安全,提高旅遊安全管理的管理水平,確保旅遊的安全性,成為旅遊業進一步發展的動力之一。但是,由於旅遊中存在著行業意識薄弱、旅遊設施陳舊落後、安全管理不科學等問題,給旅遊業的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因此,重視安全管理,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是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
一、旅遊安全管理的現狀
(一)行業意識薄弱
我國的旅遊業處於快速發展時期,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而且,隨著一系列發展戰略的提出和實行,我國的旅遊業更是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這種現象既增強發展旅遊業的信心,又使得旅遊業中普遍存在著行業意識薄弱的問題。雖然一些管理者意識到危機不可避免,但是卻沒有制定預防、避免危機的有效計劃,另外,許多行業的管理部門缺乏必要的應急機制,沒有居安思危的意識,使得企業不能有效的化解危機,進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二)旅遊設施陳舊落後
旅遊設施是旅遊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性的高低直接關繫到遊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而許多景區的旅遊設施比較陳舊落後,存在著嚴重安全的隱患,給旅遊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同時,一些景區存在著設計不合理、資金投入不足、沒有定時檢查和維修等現象,使得旅遊設施不僅不能滿足旺季遊客的需求,而且可能會產生一些安全事故,進而給景區發展帶來良好影響。
(三)安全管理不科學
旅遊業具有很強的關聯性,而且人的不安全行為、動物的不安全行為等,都會給增加旅遊的危險性,給遊客和景區造成困擾。旅遊業的正常運營需要旅遊景區、消防、林業廳等主管部門的有效合作,但是,由於主管部門繁多,管理范圍混亂等,致使安全管理不科學,降低了安全管理的效果。而且,在旅遊業內部,僅有部分旅遊企業、旅遊管理部門設立了專門的旅遊安全管理機構或者旅遊安全管理人員,而很多旅遊企業、旅遊主管部門缺乏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管理人員。
二、改善旅遊安全管理現狀的對策
(一)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旅遊安全管理不僅僅是旅遊企業的事情,也需要其他相關的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因此,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統,是提高旅遊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方式。旅遊企業應該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聯合武警、交通、消防、工商、衛生、通訊、公安等部門,建立旅遊安全管理系統,盡量避免和減少旅遊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在旅遊危機多發地區,旅遊企業應該制定旅遊危機預防和控制計劃,及時監控旅遊情況,制定科學的旅遊發展戰略、功能區域劃分、產品開發方案,以促進旅遊景區的可持續發展。另外,政府主管部門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旅遊企業健康發展,以推動本地的經濟增長。
(二)積極落實安全預警工作
警示牌可以限定遊客的活動范圍和游覽空間,確保遊客的安全。因此,旅遊管理部門應該積極落實安全預警工作,及時提醒遊客的行為,以提高旅遊的安全性。旅遊工作人員應該明確告知遊客游覽路線、游覽范圍以及不能進入的景點等,並且在景點、道路的危險處設置警示牌、標示牌等標志,提醒遊客重視警告牌,同時,工作人員應該加強對景區的巡視,及時勸阻、制止或者糾正遊客的危險行為,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另外,管理部門可以通過宣傳,提高遊客的安全意識,增強遊客的自我保護能力,從而確保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三)大力引進先進的設施
旅遊設施是推動景區進一步發展的動力之一,因此,旅遊企業應該重視旅遊設施的建設工作,大力引進先進的旅遊設施,確保旅遊設施的安全性,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另外,旅遊企業應該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和維修旅遊設施,及時更換陳舊、落後的設施,為遊客提供良好的旅遊條件,從而推動景區的可持續發展。
(四)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
旅遊景區的正常運行離不開從業人員的大力支持,因此,旅遊景區應該重視從業人員的地位,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以提高安全管理的質量。旅遊企業應該建立遊船、觀光電梯、索道等設施的安全運營制度,確保從業人員能夠合理引導遊客的參觀活動,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增強遊客的安全意識
遊客自身的行為也會給自己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造成影響,因此,遊客應該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文明旅遊、安全旅遊,以獲得良好的旅遊體驗。在游覽過程中,遊客應該自覺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從容、冷靜的處理突發問題,以維護自身的安全。
三、總結
總而言之,旅遊安全管理問題是旅遊業健康發展中必須解決問題,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建立健全安全法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立安全預警系統、安全自控與互控系統以及安全救援系統,以確保旅遊的安全性。同時,應該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引導從業人員樹立安全管理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以增強旅遊的安全性,促進旅遊事業的健康蓬勃發展。

8. 什麼是旅遊交通安全風險研判和分級管理機制

就是復制定一個旅遊交通安全風險的管制理制度,對旅遊的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辨識,識別出哪些有可能造成一般事故,屬於一般風險,哪些有可能造成較大事故,屬於較大風險,哪些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屬於重大風險,然後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制定不同的管理辦法進行分級管控,確保旅遊交通安全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熱點內容
微山湖島旅遊攻略 發布:2021-03-16 21:45:18 瀏覽:387
適合78月份國內旅遊的地方 發布:2021-03-16 21:42:27 瀏覽:6
文化旅遊部單位 發布:2021-03-16 21:42:22 瀏覽:118
深圳周邊游推薦免費的 發布:2021-03-16 21:42:18 瀏覽:696
塑州旅遊景點 發布:2021-03-16 21:40:53 瀏覽:84
道觀河風景旅遊區發展前景 發布:2021-03-16 21:39:53 瀏覽:658
旅行社psd 發布:2021-03-16 21:39:03 瀏覽:174
常州旅遊業發展現狀 發布:2021-03-16 21:35:14 瀏覽:330
棋牌在線游戲必去797ag 發布:2021-03-16 21:33:30 瀏覽:217
有四個旅遊團三條路線 發布:2021-03-16 21:33:30 瀏覽: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