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灣旅遊需要簽證嗎
Ⅰ 去台灣旅遊可以落地簽證嗎
去台灣旅遊是不可以落地簽證的。
台灣旅遊簽注要事先到中國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好「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旅遊簽注,然後才能在抵達後,直接申請簽注獲得「中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僅限台灣離島使用)。
申請對象需具備以下資格:
1、(18歲或以上)持有北京、上海、廈門、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泉州、漳州、太原、貴陽、煙台、哈爾濱、中山、大連、溫州、南昌、無錫、惠州等戶口的居民,不分工作和居住地點。
2、18歲以下者不能單獨申請赴台個人游,需父母或祖父母陪同。
3、申請人於開放戶籍城市繳納滿一年以上社保並具有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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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規定
去中國台灣旅遊的中國大陸遊客必須要辦理保額在200萬元新台幣(約合4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中國台灣旅遊意外醫療保險,保障期限需涵蓋遊客所有在台逗留的天數。大陸遊客中主20歲以上的成年人需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財力證明;
18歲以上的在讀大學生則不必出具財力證明。除了提供相關證明之外,遊客還需提供1名在中國大陸的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中國台灣方面的旅行社也需負一定的擔保責任,即所謂的中國台灣旅遊保險"雙保"制度。
Ⅱ 想要去台灣旅遊,要辦簽證么要走什麼程序
去台灣旅遊需要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程序如下:
一、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由申請人本人前往受理機構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具體規定如下:
1、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16周歲(含)以上申請人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但因指紋缺失或損毀無法採集指紋的除外;對16周歲以下的,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2、對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已留存過指紋信息的,無需再次採集,但需本人進行指紋核驗。核驗通過的可復用已存指紋信息,核驗未通過,但經調查身份屬實的,應當重新採集指紋。
二、大陸居民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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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2月,允許符合條件的大陸居民異地提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的城市:
實施范圍: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
實施人群:本市戶籍居民的外地戶籍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以及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可在居住地提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Ⅲ 去台灣旅遊還需要辦理簽證么
非開放城市戶籍異地辦理需要准備什麼?
之前通過這種渠道辦理的話,需要在北京社保繳滿一年,再加上暫住證,不過最新的政策已經變啦,比以前要容易了那麼一丟丟,現在是有北京市居住證即可,就是下面的這個~
居住證辦理流程
讓我們先來說說辦理的流程吧。
居住證准備材料:
1.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2.房產證復印件*
3.租房合同*
4.一寸白底照片兩張
5.個人身份證原件*
6.社保滿6個月的繳納證明*
7.與公司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材料准備齊全之後去小區所屬范圍內的派出所即可,周一-周日均可辦理(注意錯開午休時間哦),到了之後填個單子,辦理的很快,不需要交錢,到時候會給一個底單,留存好,15-20個工作日之後去取居住證的時候會用到。
Ⅳ 中國護照去台灣要簽證嗎
去台灣不需要用護照.
大陸前往台灣地區需辦理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及其簽證(大陸簽發),外加通過授權旅行社辦理入台證(台灣移民署簽發),俗稱兩證一簽.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由大陸公安單位簽發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半年。
Ⅳ 去台灣旅遊需要簽證嗎
不需要,需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而台灣方面也會在發相應的《入台證》。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是中國大陸地區居民往來中國台灣地區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台證》一起檢查。
Ⅵ 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簽證嗎
需要辦理。
Ⅶ 大陸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哪些簽證
根據《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大陸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以下簽證:
1、大陸居民須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及旅遊簽注(簽注字頭為L,以下簡稱簽注)赴台旅遊。
2、大陸居民赴台旅遊須向指定的組團社報名,並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及簽注。
3、赴台旅遊團須憑《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團名單表》,從大陸對外開放口岸整團出入境。
4、旅遊團出境前已確定分團入境大陸的,組團社應事先向有關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或省級公安邊防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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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須履行下列手續:
(一)交驗身份、戶口證明;
(二)填寫前往台灣申請表;
(三)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
(四)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經批准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應當在所持旅行證件簽注的有效期內前往,除定居的以外,應當按期返回。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後,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旅行證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發證的公安機關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託的有關機構申請辦理延期手續;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境手續。
Ⅷ 去台灣旅遊需要用到護照嗎
不用,需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內》,是中國大陸容地區居民往來中國台灣地區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台證》一起檢查。從2015年7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有效期由原來的五年改為10年。
依據《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三條:大陸居民前往台灣,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旅行證件,從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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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1、大陸地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灣地區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台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注意事項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三個月(含)時,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簽注申請,不予出境,證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通行證延期手續。
如首次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需要親自前去出入境辦理此證及加註G簽,出證後可請人代領;如您已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僅需加註G簽,則可委託他人代為送簽。具體情況請詢出入境管理中心。
Ⅸ 去台灣要辦簽證嗎入台證如何辦理
需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簡稱:通行證)和《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簡稱:入台證),簽注類型是:赴台旅遊簽注簡稱G簽注。
入台證需要委託本城市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向台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台許可等手續。
辦理入台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台灣通行證,需尚餘6個月以上有效期。(辦理通行證應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3、個人旅遊簽注,事由為G簽注(個人旅遊)之通行證。
4、照片1張,最近2年內2寸白底彩色照片(臉部需明顯清楚,不能修飾) 。
5、年滿20歲需提供財力證明。(三項符合一項即可)
(1)有人民幣5萬元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證明。(存款需凍結至回國後即可)
(2)有大陸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核發金卡之證明文件。
(3)年工資所得12萬5千元以上之薪資證明文件。(出具此證明需再附上公司營業執照)
6、其隨行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應附與申請人之全戶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
7、如在校學生應提供目前就讀學校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無需出示財力證明未滿20歲者需附上直系親屬(父母)同意書。
8、簡要行程表有代辦機構有幫忙提供。
9、緊急連絡人以同戶親屬擔任為原則,申請時請一並檢附居民身份證及全戶戶口簿和緊急連絡人的連絡電話。
10、已投保旅遊的保險單或證明文件。
溫馨提醒:入台證是無法自己辦理的,必須要通過指定旅行社辦理,入台證從發證日起有效期三個月。
(9)去台灣旅遊需要簽證嗎擴展閱讀:
入台證,全稱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英文:Exit & Entry Permit(Taiwan, Republic of China)。是台灣地區內政部門發給中國大陸(含港澳地區)居民,用以出入台灣地區的證件。
入台證有單次證、逐次證、一年多次證、三年多次證之分。持有台灣地區護照人士無需申請入台證,持有外國護照人士除非適用免簽證,否則應申請台灣簽證。持有台灣地區的護照及其他外國護照或旅行證件不可申請入台證。
早在2005年前,只有來過台灣地區的香港地區及澳門地區的居民,才可以通過互聯網申請入台證,出入境時持入台證(有效或無效)。過去,申請入台證,只可以到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大陸地區不可以護照簽證形式進入台灣地區。故由台灣地區內政部發給大陸地區及港澳地區居民該證件用以出入台灣地區。大陸居民需與《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港澳地區居民需與相應護照一並查驗。
2013年以前受理台灣地區自由行入台證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廈門、天津、杭州、廣州、南京、濟南、重慶、西安、深圳、福州、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成都和泉州26個城市戶口的居民。
2014年8月18日起,新增10個台灣自由行開放城市分別為:漳州、太原、貴陽、煙台、哈爾濱、中山、大連、溫州、南昌、無錫。
2015年3月18日起,新增11個台灣自由行開放城市分別為: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總共47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