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簽證合同
『壹』 旅遊要簽什麼合同
旅遊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五十七條:旅遊服務合同是指旅遊經營者與旅遊者約定旅遊活動過程中旅行社和旅遊者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8歲以下未成年人報名簽合同,需在監護人的監督下簽訂合作。所以,簽訂旅遊合同還是必須要在你父親的監督下進行。
(1)旅遊簽證合同擴展閱讀
旅遊服務合同的告知義務有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時,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告知下列事項:
1.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
2.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3.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
4.旅遊者應當注意的旅遊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在包價旅遊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規定事項的,旅行社也應當告知旅遊者。
『貳』 旅遊電子合同怎麼簽
合同線上簽:旅行來社在我平台上傳模自版,1分鍾快速生成有效電子合同,極大減少簽約工作量;
異地簽署更方便:渠道與分支機構簽署協議完全取代紙質合同,只需一台終端便可異地簽約;
協議增補操作更便捷:可以與旅行團個體簽約項目履行協議,支持合同銷毀和增補;
大幅減少合同使用成本:電子合同管理縮減人工成本和郵寄成本,同時具備合同內容數據分析功能。
『叄』 旅遊電子合同怎麼簽
旅遊電子合同簽署方式可以分為兩種:
1、選擇旅遊線上平台的遊客:平台接收到訂單後可在線發送旅遊電子合同給遊客,遊客通過手機簡訊鏈接即可簽署完成。
這種方式是通過旅遊平台與電子合同平台集成後實現的;
2、遊客到旅行社線下門店選擇旅遊路線的情況,
(1)旅行社登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如契約鎖)注冊並認證後發起旅遊合同標准示範合同,通過手機號發送給簽署人簽署;
(2)旅行社內部合同管理系統接入電子合同簽署功能,在系統中發起電子合同簽署流程後,由遊客在旅行社配置的移動設備上完成在線面簽。
『肆』 如何簽訂旅遊合同
【簽訂旅遊合同注意事項一】要找一家資質齊全的旅行社 在簽訂旅遊合同時首先要對旅行社的資格進行認證,看它是否「四證」齊全,「四證」是指旅遊經營許可證、質保金交納證明、旅遊保險保證書、營業執照,這是簽訂旅遊合同的第一基本要素。 其次,盡量選擇經營經驗豐富的正規旅行社,因為這些旅行社不僅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利用,在選擇對方地接旅行社時也有借鑒的經驗。如果對方地接旅行社資質較好,所用的車輛和導游、司機等都會比較正規,事故的隱患就會大大減小。 此外,多觀察旅行社內工作人員。簽訂旅遊合同前一定要與旅行社面談,詢問相關費用等細節,多假設一些可能遇到的問題,看看旅行社的反應,是否集中注意力幫助你;看看辦公室周圍,其他工作人員與顧客交談是否從容,是否功利心強勁只看重顧客是不是要預約參團;觀察旅行社辦理程序是否規范。 【簽訂旅遊合同注意事項二】將所有約定都寫進合同 不要輕信旅行社的廣告和口頭承諾,不要怕惹人嫌,將所有約定寫進合同是旅遊維權的基本證據,具體說來就是把旅行日程安排、路線、價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標准、購物次數與時間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用書面形式予以確定。旅遊涉及面龐雜,所以旅行社一般提供的都是示範文本。簽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個別條款有爭議或沒有約定的,可以另行約定,合同後面附上一份詳盡的行程單也是必要之舉。 【簽訂旅遊合同注意事項三】仔細研究旅遊合同條款 很多人在選擇旅行社簽合同時,主要考慮價格因素,其實價格低背後往往有低的理由,一個理性的人在選擇時應該主要考慮性價比,所謂一分價錢一分貨,不能一味地貪圖便宜,研究旅遊合同條款是避免跳進「低價」陷阱的不二手段。在食宿標准、路線、交通工具都約定好的前提下,研究旅遊合同條款應明確以下內容: 首先要明確費用包含的項目。一般團費會包含來回交通費、餐費、住宿費、景點門票等等,除此以外一定要明確問清楚團費包不包含燃油附加費、機場建設費、簽證費、港務費等,這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還要明確哪些屬於自費景點,是否包含上山門票、纜車費用等,因為重要景點改為自費項目也是是降低團費的一種手段。 其次要明確購物安排。研究旅行線路中的購物時間、購物次數與遊玩時間的比例,如果購物時間、次數過多,一定會造成景點遊玩的時間縮水等情況。例如筆者在香港就曾經被購物店搶佔了遊玩時間,在海洋公園中只匆匆待了兩個小時而已。 再次要辨明是景點還是購物店。很多旅行社會將購物店模糊處理,對外宣稱無購物、純玩團等,結果繳納了更高額的旅遊費用後還是無可避免的走入導游安排的購物店。在研究旅遊合同條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某某研究所、某某展銷會、某某生產廠」等字眼,這往往是購物店的代名詞。 最後避免為免費景點買單。您有過這樣的經歷嗎?合同上羅列了豐富的景點,結果一路走來才發現竟然都是不需要門票的免費景點,需要收費的景點都得自己掏錢。(這是筆者港澳五日游的慘痛經歷)所以不要第一次去旅行社咨詢就草草簽合同,不妨先回家上網查查這些景點的真實情形。 【簽訂旅遊合同注意事項四】不要輕易告知職業 這是一個做導游的朋友親口告訴我的:因不同客人購物能力不同,市場上很多旅行社長期存在給赴澳旅遊團中兒童、老人、律師、教師等加價的旅遊潛規則。 隨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通過外出旅遊尋幽覽勝、寄情山水,已經成為休閑度假、愉悅身心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旅遊業作為我國的新興產業,行業發展時間尚短,旅行社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如何讓消費者通過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避免「花錢惹一肚子氣」,能夠輕松出行,滿意而歸,筆者在多年從事法律工作過程中就旅遊合同的簽訂提醒消費者,一般而言,消費者簽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旅行社安排的住宿、餐飲、交通等服務標准;2、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游覽時間;3、消費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4、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5、需要消費者在合同費用之外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名稱以及價格、游覽時間等;6、消費者應當交納的旅遊費用及方式;7、旅行社對消費者遇到人身、財產損害時的免責條款。如果對格式合同約定的條款內容有爭議時,消費者應積極和旅行社協商對爭議條款的內容進行變更,而不應因怕麻煩置之不理,以便發生糾紛時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 對於消費者旅遊過程中受到傷害進行索賠的問題,除侵權責任之外,消費者還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其責任人應當為與消費者直接簽訂旅遊合同的旅遊公司。只要旅遊公司在提供旅遊服務過程中有不符合約定的(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人身傷亡),消費者即可以旅遊公司違約為由提起訴訟,要求旅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主張違約責任通常在實際中相對便利。因為在現實情況下,消費者與本地旅遊公司簽訂合同,而到外地後,通常會有地接社來具體負責行程。這種情況下,地接社的服務行為就應當認定為合同簽訂方旅遊公司的行為,旅遊者以合同違約為由起訴的,應當以簽訂旅遊合同的本地旅遊公司為被告。而不必去向外地的地接社去主張,減輕了訴訟成本,但消費者提起違約之訴時不能提精神損害撫慰金一項。 另外,跟隨旅行團外出旅遊,也需要遊客的配合與互動。因遊客按自己意願行事不配合導游、不聽從導游合理的指導、告誡而造成意外的情況也屢屢發生。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同樣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1、要選擇有資質的合法旅行社。選擇的旅行社工商執照經營內容上明確寫上了旅遊這一項。有資質的旅行社,要受旅遊行業協會的管理,要受旅遊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還交納了旅遊質量保證金。因此,一旦發生糾紛,不會出現投訴無門的情況。 2、合同上抬頭和公章要吻合。不論是選擇哪一家旅行社,都要簽定旅遊合同。簽訂旅遊合同要注意幾個方面:首先,付款當天就要簽合同。因為旅遊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期貨,非有形商品,因此缺乏確定性。不簽合同,就意味著權利有可能受到損害。其次,旅遊合同上,甲方和乙方一定要明確,要注意抬頭和公章是否吻合,是否是同一家旅行社,以避免無人承擔責任。第三,格式合同上,每一個空白都要填清楚。比如,航班出發、回來時間,所用旅遊車是什麼類型的。如果當地氣候寒冷或炎熱,旅遊用車要寫明是空調車。還有,住宿如果希望是三星級的,就不要用「三星級標准」這樣模糊的字眼來表述。第四,寫清楚日期,這在出現糾紛舉證上有時很關鍵。最後,合同上可以約定購物次數。 3、發票金額要寫清楚,不要多開發票。個別時候旅行社先開了收據,應在收據上註明大致的旅遊項目。 4、自費項目要協商好。
『伍』 跟旅行社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旅行社有義務帶領客人游覽合同中列出的相關景點。如果他不來,他可以抱怨。
2、在旅行社給你的旅程的頂部,你的費用中包括的項目如下所示(一般費用包括交通費、餐費、導游費和旅程中所列景點的頂票) 在簽署協議之前,你應該看看哪些費用包括在內,哪些不包括在你支付的錢里。
3、如果酒店有一個自然的單人房(奇數男/女),旅行社有權要求客人支付房間差價。除此之外,費用通常按照先前商定的方式計算。
4、對於合同內容一定要仔細審查,對於旅遊的吃住交通要明確具體標准,而且不能含糊其詞。這是投訴旅行社的重要依據。
(5)旅遊簽證合同擴展閱讀:
旅遊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旅遊業務的企業法人。
2、旅遊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遊合同,參加國內旅遊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遊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遊費用,指旅遊者支付給旅行社,用於購買國內旅遊服務的費用。
旅遊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遊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遊費用不包括:
(1)旅遊者投保的個人旅遊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遊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遊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遊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遊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遊者不參加旅遊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後旅遊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遊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遊活動對旅遊者和受其委派並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遊者投保的個人旅遊保險,指旅遊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
包括但不限於航空意外險、旅遊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遊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遊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遊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旅行社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遊團隊的行為。
『陸』 旅遊簽證國外簽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辦理Z-職業簽證;
1、護照原件;
2、1張2寸彩照;
3、我司提供的申請表格;
4、《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或者《外國專家證書》原件;
5、《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原件(簽證通知表上的境外領事館要寫「香港」才行,寫本國領事館的香港不受理);
6、公司出的聘請證明(用公司信紙列印的,說明該公司請該外國人工作,任職什麼職位等,蓋公司章;
7、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8、單位詳細地址-電話;
如果是法國護照;需要加
A、國內的臨時住宿登記表;
B、中國的旅遊保險證原件;
C、健康證明原件;
D、往返中國的交通證明;
人需要到香港,住1個晚上;法國護照住4個晚上;
「Z-職業簽證」屬於《外國人在中國的工作簽證》的一部分;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實行就業許可制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簡稱許可證書)的外國人,應按如下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1、Z-職業簽證的辦理。就是我們上面這個簽證的內容。
2、持Z-職業簽證入境後15日內,憑許可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3、持許可證書、勞動合同和本人的有效護照等有關材料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發證機關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簡稱就業證);
4、獲得就業證的外國人應該在入境30日內持就業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的的公安局出入境辦理居留許可證件;
5、持有就業證和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方可在中國合法就業,受法律保護;
6、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有效期為6個月;
Z-職業簽證所需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和《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需要聘人單位代為辦理;
具體到你的問題就是----你的演員是法國護照嗎?如果是,需要體檢;如果不是法國護照就不需要體檢;
這里提到的我公司表格,指的是一些基本信息;
一般來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和《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是必須的;其他的資料因提供的不是《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而是《被授權單位邀請函》而相應列出的資料要求;
『柒』 旅遊簽合同是有什麼用
在遊客報名參團,簽訂旅遊合同時,最重要的是要先確定合同主體的合法性,也就是要確認旅行社的相關資質。判斷旅行社資質是否合法關鍵要看「三證一險」,即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和旅行社責任險。十一期間准備出國旅遊的遊客,還要看自己報名的旅行社是否具有經營出境游資格。 其次,還要特別注意合同主體的合法性。簽訂合同後要看清合同上是否加蓋旅行社的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的旅行社名稱與合同抬頭的旅行社名稱是否相符,經辦人是否簽署真實姓名等,以避免因合同主體不合法導致合同無效,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一般旅遊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如果合同上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遊客一定要把兩份合同都修改,並且在修改的地方一定讓旅行社簽字確認,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的糾紛隱患。 簽合同一定要「一板一眼」 閡 遊客在和旅行社簽署旅遊合同時,千萬不能走馬觀花,敷衍了事,一定要一板一眼對合同的細節予以仔細推敲。這裡面需要注意的幾個細節包括,遊客應在合同中對所要求的服務項目及標准做出明確約定,比如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標准、有無房差、每日的具體行程、兒童佔床需不需要額外收費等項目,都要一一問清楚,在合同中明確。 閡豺 根據新頒布的《旅行社條例》,不允許旅行社要求遊客參加自費項目或強行購物,但實際情況中旅行社往往會向遊客推薦一些「自費」或「自選」項目,這些推薦的內容和價格也必須在旅遊合同中予以明示。對於未在合同上明示,旅行社或導游在行程之外擅自增加的購物或游覽活動,遊客有權拒絕參加。 閡豺其次,需要提醒遊客注意的是,旅行社在各種媒體上發布的廣告行程,不能作為合同的正式內容。對於旅遊合同中雙方的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等,遊客一定要認真閱讀,發現疑問務必在出發前與旅行社協商約定解決辦法。 閡豺對於要中途探親、脫團活動、延長行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遊客,可就特別事項與旅行社另行約定補充條款,附於合同之後。此外,對於旅遊團費外的各種費用,如機場建設費、簽證費、導游小費、行李物品保管費、夜用車司機加班費等也應在合同中一一明確。 閡豺市旅遊局旅遊質監所所長邢文海說,國家新頒布的《旅行社條例》和《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對旅遊合同方面都有了不少詳細的規定,建議遊客在出行前,先看看這兩個相關「條例」,做到心中有數,再認真仔細地簽好旅遊合同,充分保障自己的權益。
『捌』 為什麼要簽訂旅遊合同
參團出遊,一般在報名時就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合同構件包括:標准合同、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旅遊行程表、發票等。簽合同時要留意各構件是否齊全,合同上有無加蓋公章及經辦人簽名。行程表應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務內容及標准,若發生旅遊糾紛,它是有力的證據之一。
遊客簽約時,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蓋了旅行社公章,經辦人是否簽了真實姓名。如果在旅途中與旅行社發生難以調和的糾紛,遊客可撥打各地旅遊投訴電話,與當地旅遊監管部門或全國假日辦聯系;如因團隊服務質量問題造成遊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遊客可在60天內,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監管部門投訴。
與旅行社簽訂旅行合同時,要注意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預付款後的承諾、活動日程、游覽項目、用餐標准等加以認真考慮,仔細簽約。不同品牌、不同服務、不同線路會有不同的價格,消費者要根據消費能力決定參加什麼樣的旅行團隊。有的團隊雖然標價低,但加上自費項目、導游小費等,實際付出並不低,而其行程往往又會大大「縮水」,低團費不過是部分旅行社吸引遊客的一種手段,過低的旅遊價格難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此消費者不要片面追求低價位,消協同時提醒消費者凡在國內旅行的,無論到什麼地方,購買什麼商品,都要向經營者索取憑證或發票,遇到消費糾紛時,要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即:12315。
『玖』 旅遊簽合同要證件嗎
簽訂合同前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
哈爾濱市旅遊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簽訂旅遊合同前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如果選擇赴台游,還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組織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的業務資格。」
合同條款越細越好9項內容缺一不可
旅遊監察大隊負責人告訴記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在合同中約定住宿、景點、餐食、交通工具標准,並明確行程安排及需要另行付費的項目和價格,對購物店和自費項目的具體事宜要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責。這些條款都是越詳細越好,以便在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據可依。」所謂不規范合同就是旅行社與旅遊者簽訂的缺項合同。「《旅遊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了包價旅遊合同包括旅行社、旅遊者的基本信息,旅遊行程安排等9項內容。如果在簽訂旅遊合同時9項內容有缺項或空白,旅遊者可要求旅行社將其補充完整。」
索要發票等留作維權憑證
「在合同簽訂後,還要及時索要發票、行程單等資料。」這位負責人表示,旅遊合同的相關證據是維權的重要依據。另外,旅遊合同不只標明了旅行社的違約責任,若遊客違約也應當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遊客在臨行前提出解約,應根據距離行程開始的時間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在旅遊合同簽訂過程中認真閱讀合同中的條款,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可大大減少旅遊糾紛的產生。
『拾』 旅遊電子合同怎麼簽才合法
旅遊來電子合同需滿足「簽署源各方經過實名認證」、「具有可靠的電子簽名」這兩個條件,才具有與紙質旅遊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電子合同平台沒有對遊客進行實名認證即可直接簽署合同,或沒有運用電子簽名技術而是單純的通過「確認」或添加水印圖章完成簽署,這樣的合同其實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在平台選擇上,一定要對平台簽署的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進行鑒別。目前大部分旅行社,都會選擇如法大大這樣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與遊客簽訂旅遊電子合同,以保障簽署合同的合法合規。
全國監管平台已將國家旅遊局和工商總局推出的全國旅遊示範合同生成為在線合同模板。各地自行制定的旅遊示範合同,可在監管平台上傳模板,經平台處理後形成「全國旅遊示範合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