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遊簽證辦理
⑴ 如何辦理台灣個人旅遊簽證 辦理流程與材料
以北京市為例,辦理台灣個人旅遊簽證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在線預申請:
1、符合異地辦證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申辦出入境證件須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的「出入境管理辦事大廳」進行預申請,通過後預約辦理時間及地點並獲取預受理號碼。本人持預受理號碼及申請材料於預約時間到預約受理地點遞交申請遞交申請。本市戶籍居民可以選擇網上預申請。
2、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未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人員、華僑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
3、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或未選擇網上預申請的本市戶籍居民需本人攜帶相關材料按照出入境業務受理范圍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分局受理大廳提出申請。
二、填寫申請表:
1、可在接待大廳或開設出入境證件受理點的派出所現場領取申請表或憑二代居民身份證使用自助填表機列印申請表。
2、可在網站下載並填寫申請表。
手工填寫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並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半身彩色照片。申請表須填寫完整,不得復印。
三、照相:
首次、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往來台灣通行證》須採集電子制證照片。
1、申請人可到接待大廳或派出所照相室現場採集。
2、可以登錄「翼-拍照」互聯網服務平台查詢選擇能夠拍攝符合出入境證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館採集,並領取由照相館列印的照片回執單。申請證件時須提交照片回執單。
四、申請:
1、遞交申請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提供戶口簿。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戶口簿。
(3)提交辦理簽注所需材料。
(4)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以及部隊軍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出國(境)任務審查批件。
(5)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申請前往台灣,除提供申請事由所需材料外,還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憑證。
(6)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應當由監護人或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提供出生證、能夠直接載明監護關系的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並提交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在申請表上填寫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
2、回答有關詢問。
3、採集指紋。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16周歲(含)以上申請人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但因指紋缺失或損毀無法採集指紋的除外;對16周歲以下的,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4、領取《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後簽名。
五、繳費:
申請人應當於遞交申請當日在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或派出所繳費窗口繳費或掃描《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上的二維碼(當日有效)進行繳費。
六、取證:
(一)免費速遞:為方便申請人領取出入境證件,我市為部分申請人提供免費速遞送證上門服務。目前享受免費速遞送證上門服務的人員范圍是:
(1)網上預約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
(2)60周歲以上及16周歲以下申請人。
(3)持殘聯頒發的殘疾證的申請人。
免費速遞投遞區域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
(二)收費速遞:如不屬於上述范圍的申請人需郵遞證件,可以持《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到接待大廳速遞櫃台自願辦理,並交納相應費用。收費速遞投遞區域為中國境內。
(三)窗口取證:未辦理證件郵遞的申請人按預約取證日期,攜帶《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成年人可持本人戶口簿),前往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代取人需持上述回執單和雙方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
(1)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擴展閱讀
台灣自由行注意事項:
1、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有兩種:一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需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財力證明之一;二是18歲以上的在讀學生不必出具財力證明。
2、大陸遊客提供的財力證明,可以是房產證明,也可以是20萬元新台幣(約5萬元人民幣),已經存款超過三個月的存款證明,或者是55萬元新台幣(約12.3萬元人民幣)以上年薪證明之一。
3、兩岸不採用保證金制,而改為「雙保」制度。即一方面大陸遊客需提供1名在大陸的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另一方面,台灣負責辦理入台證件的旅行社也需負擔保之責,2項條件缺一不可。
4、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還需投保200萬元新台幣以上旅遊平安險,保險額度應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天數。
⑵ 去台灣旅遊怎麼辦理簽證
去台灣要辦理兩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個人游入台許可證
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1.申請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證(建議出行前15個工作日開始辦理,符合異地辦理通行證條件者建議提前25個工作日辦理)。
2.辦理證件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同時需要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3.如申請人是審批表背面列數的工作單位職員,須出具單位意見,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4.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請於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指定拍攝的照相館拍照。
5.辦理好通行證請於指定日期內交至為您辦理入台證的旅行社,以便後續操作。
6.申請人攜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清晰復印在一張A4紙上)、戶口本復印件一份(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辦理個人游入台許可證:
1.去戶籍所在地有資質旅行社辦理台灣入台證。
2.申請書:照片不必貼在申請書上,所有資料必須填寫詳細,不能空白。
3.照片(白底2寸清析照片)與申請書。
4.申請人身份證(正反兩面)。
5.大通證照片頁及G簽。
6.申請人戶全戶戶口卡(不需要空白頁)。
7.財力證明:
(1)存款證明:必須人民幣五萬元以上,重點是開立日期必須於送件日當天開始算起,往前推一個月或一個月以上的日期。
(2)公司在職證明:必須使用公司正式紙張填寫。必須填寫職位,年薪15萬人民幣以上的證明。公司章戳必須清晰,且必須寫清幣種、開具日期)。
(3)中國大陸所發之金卡(金卡或白金卡)。正面必須要有申請人之英文姓名,反面必須要有申請人之親筆簽名。
8.緊急聯絡人:必須在同一戶口上之直系血親。若不在同一戶口上,必須開立公安關系證明。組團社經理級以上人員也可以做為擔保人(附上身份證正反兩面的表格在職證明)聯絡人表格簽名欄一定要手寫。聯絡人必須年滿20歲以上。
9.行程表(必須有來台進出日期,航班及航班時間。起飛降落時間、簡易旅遊地點、住宿飯店及電話)。
10.18歲以上在校大學生必須附上在校證明:學生證(有注冊章),不需存款證明。
11.如果3年內來過台灣並且在台灣無不良記錄者,還可申請入台,不需要附存款證明。
⑶ 去台灣旅遊還需要辦理簽證么
非開放城市戶籍異地辦理需要准備什麼?
之前通過這種渠道辦理的話,需要在北京社保繳滿一年,再加上暫住證,不過最新的政策已經變啦,比以前要容易了那麼一丟丟,現在是有北京市居住證即可,就是下面的這個~
居住證辦理流程
讓我們先來說說辦理的流程吧。
居住證准備材料:
1.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2.房產證復印件*
3.租房合同*
4.一寸白底照片兩張
5.個人身份證原件*
6.社保滿6個月的繳納證明*
7.與公司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材料准備齊全之後去小區所屬范圍內的派出所即可,周一-周日均可辦理(注意錯開午休時間哦),到了之後填個單子,辦理的很快,不需要交錢,到時候會給一個底單,留存好,15-20個工作日之後去取居住證的時候會用到。
⑷ 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簽證嗎
需要辦理。
⑸ 去台灣怎麼辦理簽證
一、到台灣旅遊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台灣通行證:
大陸居民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7、赴台個人旅遊、團隊旅遊的,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組團社領隊申請赴台團隊旅遊多次簽注的,應當提交所在組團社出具的公函,交驗赴台旅遊領隊證原件。
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注意事項:
1、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應當規范個人行為,不得參加有損兩岸關系的活動,不得參加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的活動。
2、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期間應當做到個人舉止文明,衣著和言談得體。
3、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應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遇到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時,要冷靜處理,聽從現場指揮,盡快撤離危險地區,及時與領隊人員取得聯系,並與當地或大陸有關部門聯系,尋求營救保護。
如遇到突發疾病時,應當及時採取就近就醫等相關措施;如遇到交通或其他事故時,應採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並保護好事故現場,迅速報告領隊和當地警方;如遇到人身、財產安全等意外情況時,應當及時報警。
(5)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申請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訴訟事宜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有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等欺騙行為的。
⑹ 想要去台灣旅遊,要辦簽證么要走什麼程序
去台灣旅遊需要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台灣通行證和簽注,程序如下:
一、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由申請人本人前往受理機構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具體規定如下:
1、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16周歲(含)以上申請人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但因指紋缺失或損毀無法採集指紋的除外;對16周歲以下的,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2、對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已留存過指紋信息的,無需再次採集,但需本人進行指紋核驗。核驗通過的可復用已存指紋信息,核驗未通過,但經調查身份屬實的,應當重新採集指紋。
二、大陸居民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6)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擴展閱讀
截至2019年2月,允許符合條件的大陸居民異地提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的城市:
實施范圍: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
實施人群:本市戶籍居民的外地戶籍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以及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可在居住地提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⑺ 大陸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哪些簽證
根據《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大陸去台灣旅遊需要辦理以下簽證:
1、大陸居民須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及旅遊簽注(簽注字頭為L,以下簡稱簽注)赴台旅遊。
2、大陸居民赴台旅遊須向指定的組團社報名,並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及簽注。
3、赴台旅遊團須憑《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團名單表》,從大陸對外開放口岸整團出入境。
4、旅遊團出境前已確定分團入境大陸的,組團社應事先向有關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或省級公安邊防部門備案。
(7)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須履行下列手續:
(一)交驗身份、戶口證明;
(二)填寫前往台灣申請表;
(三)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
(四)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經批准前往台灣的大陸居民,應當在所持旅行證件簽注的有效期內前往,除定居的以外,應當按期返回。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後,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旅行證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以向原發證的公安機關或者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託的有關機構申請辦理延期手續;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在入境口岸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境手續。
⑻ 台灣團體旅遊簽證怎麼辦
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符合異地辦理條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跟團游,簽證也可以自行辦理的。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80元/張。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15元/本。一次簽注是15元/件,多次簽注80元/件。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後,符合簽發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
單獨受理前往台灣簽注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因所在地區交通不便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簽發時間可延長至20個工作日。
(8)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擴展閱讀:
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請表;
2、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4、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5、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⑼ 內地人去台灣 怎麼辦簽證
到台灣旅遊需要在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辦理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時需要證件及材料有申請書、身份證、照片、學生證、保險證明、簡要行程表。
辦理順序
申請人首先要去常住戶口所在地各區縣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拿到《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之後,然後才能再辦理入台證。
一、 申請內容
1、申請書
2、身份證-通行證首頁-通行證簽注頁(簽注事項為G)
3、兩寸白底照片
4、財力證明
年滿18歲以上學生需要
1)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2)未滿20歲之學生需附上直系血親同意書且父母或祖父母陪同前往
5、緊急聯絡人
A、同戶親屬-身份證與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B、大陸組團負責人或主管-身份證
6、隨同親屬申請材料
7、已投保旅遊平安險之保單或證明文件,需包含醫療及善後費用,其保險額度最低不得少於RMB50萬
8、簡要行程表 附註:掃描時皆為彩版
★ 申請對象需具備以下資格:
1、(18歲或以上)持有北京、上海、廈門、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泉州、漳州、太原、貴陽、煙台、哈爾濱、中山、大連、溫州、南昌、無錫、惠州等戶口的居民,不分工作和居住地點。
2、18歲以下者不能單獨申請赴台個人游,需父母或祖父母陪同。
3、申請人於開放戶籍城市繳納滿一年以上社保並具有居住證。
(9)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擴展閱讀
台灣旅遊簽證,是去中國台灣必須要有的一道證明。《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
從2015年元旦開始,中國大陸遊客到中國台灣金門、馬祖、澎湖等旅遊,只要事先到中國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好「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旅遊簽注,就能在抵達後,直接申請簽注獲得「中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僅限台灣離島使用)。
⑽ 去台灣要辦簽證嗎入台證如何辦理
需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簡稱:通行證)和《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簡稱:入台證),簽注類型是:赴台旅遊簽注簡稱G簽注。
入台證需要委託本城市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向台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台許可等手續。
辦理入台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台灣通行證,需尚餘6個月以上有效期。(辦理通行證應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3、個人旅遊簽注,事由為G簽注(個人旅遊)之通行證。
4、照片1張,最近2年內2寸白底彩色照片(臉部需明顯清楚,不能修飾) 。
5、年滿20歲需提供財力證明。(三項符合一項即可)
(1)有人民幣5萬元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證明。(存款需凍結至回國後即可)
(2)有大陸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核發金卡之證明文件。
(3)年工資所得12萬5千元以上之薪資證明文件。(出具此證明需再附上公司營業執照)
6、其隨行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應附與申請人之全戶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
7、如在校學生應提供目前就讀學校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無需出示財力證明未滿20歲者需附上直系親屬(父母)同意書。
8、簡要行程表有代辦機構有幫忙提供。
9、緊急連絡人以同戶親屬擔任為原則,申請時請一並檢附居民身份證及全戶戶口簿和緊急連絡人的連絡電話。
10、已投保旅遊的保險單或證明文件。
溫馨提醒:入台證是無法自己辦理的,必須要通過指定旅行社辦理,入台證從發證日起有效期三個月。
(10)台灣旅遊簽證辦理擴展閱讀:
入台證,全稱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英文:Exit & Entry Permit(Taiwan, Republic of China)。是台灣地區內政部門發給中國大陸(含港澳地區)居民,用以出入台灣地區的證件。
入台證有單次證、逐次證、一年多次證、三年多次證之分。持有台灣地區護照人士無需申請入台證,持有外國護照人士除非適用免簽證,否則應申請台灣簽證。持有台灣地區的護照及其他外國護照或旅行證件不可申請入台證。
早在2005年前,只有來過台灣地區的香港地區及澳門地區的居民,才可以通過互聯網申請入台證,出入境時持入台證(有效或無效)。過去,申請入台證,只可以到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大陸地區不可以護照簽證形式進入台灣地區。故由台灣地區內政部發給大陸地區及港澳地區居民該證件用以出入台灣地區。大陸居民需與《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港澳地區居民需與相應護照一並查驗。
2013年以前受理台灣地區自由行入台證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廈門、天津、杭州、廣州、南京、濟南、重慶、西安、深圳、福州、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成都和泉州26個城市戶口的居民。
2014年8月18日起,新增10個台灣自由行開放城市分別為:漳州、太原、貴陽、煙台、哈爾濱、中山、大連、溫州、南昌、無錫。
2015年3月18日起,新增11個台灣自由行開放城市分別為: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總共47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