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旅遊簽證
A. 如何辦理台灣個人旅遊簽證 辦理流程與材料
以北京市為例,辦理台灣個人旅遊簽證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在線預申請:
1、符合異地辦證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申辦出入境證件須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的「出入境管理辦事大廳」進行預申請,通過後預約辦理時間及地點並獲取預受理號碼。本人持預受理號碼及申請材料於預約時間到預約受理地點遞交申請遞交申請。本市戶籍居民可以選擇網上預申請。
2、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未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人員、華僑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
3、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或未選擇網上預申請的本市戶籍居民需本人攜帶相關材料按照出入境業務受理范圍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分局受理大廳提出申請。
二、填寫申請表:
1、可在接待大廳或開設出入境證件受理點的派出所現場領取申請表或憑二代居民身份證使用自助填表機列印申請表。
2、可在網站下載並填寫申請表。
手工填寫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並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半身彩色照片。申請表須填寫完整,不得復印。
三、照相:
首次、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往來台灣通行證》須採集電子制證照片。
1、申請人可到接待大廳或派出所照相室現場採集。
2、可以登錄「翼-拍照」互聯網服務平台查詢選擇能夠拍攝符合出入境證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館採集,並領取由照相館列印的照片回執單。申請證件時須提交照片回執單。
四、申請:
1、遞交申請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提供戶口簿。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戶口簿。
(3)提交辦理簽注所需材料。
(4)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以及部隊軍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出國(境)任務審查批件。
(5)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申請前往台灣,除提供申請事由所需材料外,還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憑證。
(6)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應當由監護人或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提供出生證、能夠直接載明監護關系的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並提交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在申請表上填寫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
2、回答有關詢問。
3、採集指紋。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16周歲(含)以上申請人應當採集或者核驗指紋,但因指紋缺失或損毀無法採集指紋的除外;對16周歲以下的,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4、領取《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後簽名。
五、繳費:
申請人應當於遞交申請當日在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或派出所繳費窗口繳費或掃描《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上的二維碼(當日有效)進行繳費。
六、取證:
(一)免費速遞:為方便申請人領取出入境證件,我市為部分申請人提供免費速遞送證上門服務。目前享受免費速遞送證上門服務的人員范圍是:
(1)網上預約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
(2)60周歲以上及16周歲以下申請人。
(3)持殘聯頒發的殘疾證的申請人。
免費速遞投遞區域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
(二)收費速遞:如不屬於上述范圍的申請人需郵遞證件,可以持《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到接待大廳速遞櫃台自願辦理,並交納相應費用。收費速遞投遞區域為中國境內。
(三)窗口取證:未辦理證件郵遞的申請人按預約取證日期,攜帶《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成年人可持本人戶口簿),前往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代取人需持上述回執單和雙方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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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由行注意事項:
1、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有兩種:一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需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財力證明之一;二是18歲以上的在讀學生不必出具財力證明。
2、大陸遊客提供的財力證明,可以是房產證明,也可以是20萬元新台幣(約5萬元人民幣),已經存款超過三個月的存款證明,或者是55萬元新台幣(約12.3萬元人民幣)以上年薪證明之一。
3、兩岸不採用保證金制,而改為「雙保」制度。即一方面大陸遊客需提供1名在大陸的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另一方面,台灣負責辦理入台證件的旅行社也需負擔保之責,2項條件缺一不可。
4、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還需投保200萬元新台幣以上旅遊平安險,保險額度應符合赴台自由行的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