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簽證在美國結婚
A. 關於持旅遊簽證到美國結婚事宜
理論上可以,但復是這樣做對你的信制譽不好,以後你的親屬想要探親就很困難,即使直接轉身份也是要面簽的,鑒於你這種不誠信的行為,面簽也容易讓VO懷疑的,所以不建議這么做,你可以旅遊簽結婚,然後回國等你的CR1移民申請面簽,比直接在美轉身份要好一點。
你只要在允許停留期前,提交I-130同時遞交I-485,就是直接轉身份的文件,那你逾期了也沒關系,不過這樣就是信譽不好了。美國是個很講究信譽的國家,所以你自己看著辦吧。
另外,如果你就是想先結婚,然後移民的話,最好的辦法是申請K1美國公民的未婚妻簽證,這個現在大概從申請到面簽4-6個月左右,面簽通過後,入境90天內結婚,然後申請綠卡,這個是目前最快最合法的在美結婚並移民途徑。目前K1的速度都挺快的,比CR1公民配偶的簽證還快,我見過快的,3-4個月就辦好的,所以從長遠角度上看,還是建議走K1比較好。另外,如果你未婚夫在國內居住滿6個月,且有居留許可,你們可以國內結婚,然後去北京或者廣州的美國大使館申請CR1,這個大概是2-4個月左右能辦好。
B. 旅遊簽證在美國能結婚嗎 會有何影響
主要是看你現在B1簽證的時間,如果說時間充裕的話,可以到了美國後等一個月或者兩個月後再辦理,這樣的話就不會有這方面的顧慮
其實對於婚姻移民的情況,關鍵問題是婚姻的真實性,如果,婚姻本事沒有太大的問題,我想移民局也不會過多的刁難.
B簽證結婚後是可以直接申請綠卡的
攜帶的材料我能想到的有:
1. 護照
2. 出生證明-辦綠卡的時候要用
3. 學歷證明-將來如果你要讀書或者工作的話需要
4. 工作證明-將來如果你要工作的話有可能會用到
5. 無犯罪記錄的證明
2月份申請的綠卡,工卡和AP。工卡和AP在4月中就都收到了。昨天去了綠卡的面試。I-130通過了,但是問到I-485的時候,面試官問我為什麼持B2入境兩天後就結婚了,這違反了我的status; therefore inadmissible under 212(a)(6)(c)(i). 她要我們file I-601 waiver. 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當時根本沒有考慮法律上和對移民的影響。我一過來,兩人就說去領結婚證就去了,其實婚禮到12月底才舉行。當時和面試官解釋我並沒有misrepresenting,因為我當時申請B2的時候是2009年4月,但是也沒決定結婚,而且2009年6月也來旅遊了1周左右。我老公是在2009年7月向我求婚,我們到9月才決定聖誕節期間在美國結婚。和面試官解釋了,但是她說沒辦法只要再申請I-601就行了,然後她再做決定。而且我也可以拿著我的AP回國。聽她說起來好像很輕松的樣子,但是回來查了以後發現I-601通過率很低,而且准備很難。請問,我應該FILE I-601承認我是misrepresenting還是APPEAL呢?I-601要怎樣才能通過?謝謝大家的幫助!
P.S:建議各位旅遊簽證過來的朋友最好至少20天以後再結婚(面試官當時說20天沒問題)。不然就一定要拿K3進來。唉。。。當時我結婚的時候也沒有了解這么多,不然我們就先舉行婚禮然後過一個月再去打結婚證了,這樣就不會有這些麻煩了
C. 在美國旅遊簽證能和美國公民結婚嗎
你結婚的目的是什麼?移民?
你是旅遊簽證,卻在美國結婚,你的簽證目的變了
屬於欺騙,將來是通不過移民局的面談的,尤其現在川普當政
嚴打的就是你們這樣的
你真有合適的對象,千萬別干這愚蠢的傻事兒!
D. 持旅遊簽證能和美國公民結婚嗎
持旅遊簽證入境美國,在90天內與美國公民結婚,I-485面談時移民官會詢問申請人是否欺騙了簽證官和移民官,在辦理簽證和入境美國時有意隱瞞了移民傾向。90天之後再結婚可以辯解情況發生變化。辦理結婚移民所需證明文件的辦理時間建議不要早過申請結婚時間。如果有能夠說服移民官的故事,旅遊簽證持有人也可在入境美國90天內與美國公民結婚。
旅遊簽證轉換婚姻綠卡的方法:
Step 1 結婚
Step 2 在國內辦理出生證明等文件
Step 3 美國公民配偶出具證明文件
文件包含公民證或出生證明,經濟擔保書即近一年的稅表等。稅表顯示要有一定的收入要求可以保證配偶在美國的生活,不使之成為美國政府的負擔。
Step 4 到移民局指定的醫生處進行體檢
Step 5 填寫I-130表、I-485表、I-864表、I-765表、I-131表
填寫表格可以請律師幫助,有能力也可以自己填寫。這些表都統一送到移民局的全國福利中心受理。遞交表格後三個月內可拿到公卡及回美證。通常8-12個月移民局會通知申請人及配偶進行面談。
申請B1B2旅遊簽證時DS-160表格不能有任何虛假內容,尤其注意婚姻狀況、受教育狀況、工作單位不能有虛假。如果在面談時被移民官抓住有撒謊情況,那麼即使承認婚姻真實也不能轉換綠卡,還需再遞交601豁免,601豁免很難獲批,無法獲得批准將被送至移民法庭驅逐出境,那麼還要找一個好律師幫忙做辯護程序。
E. 和美國公民在中國結婚後,是否不能持旅遊簽證進入美國
可以的啊,因為簽證目的不同你申請簽證是不同的,去旅遊當然不能其他簽證,可如果你去長期居住申請旅遊簽證也沒有用,要申請長期的簽證,畢竟旅遊簽最多停留半年,如果非法滯留會影響你以後的簽證
F. 美國旅遊簽證可以在美國注冊結婚嗎
不可以的,想去工作要申請勞務簽證。
當然,
你可以打黑工,但是沒有任何保障,一旦被抓,麻煩。而且遇到黑老闆,你是有苦說不出。
G. 持旅遊簽證到美國結婚並申請綠卡到底是否可行
可行,但這樣信譽不好,以後親屬探親不容易,而且轉身份也不是一定通過的,要是不通過,再想回來辦移民簽證也是多數被拒的。建議可以辦K1簽證,申請到面簽大概4-6個月,入境後90天結婚,然後申請綠卡,就是最近移民局比較慢,綠卡下來比較慢;另一種,就是結婚後,申請CR1移民簽證,從申請到面簽電子化處理的大概1年左右,傳統的再多2個月,入境後綠卡直接寄到家。上述2種中,如果你是黨員或者敏感專業職業的話,因為面簽後會要背調,背調需要6-8個月,所以更建議你申請CR1,因為結婚滿2年的,入境後直接拿的是十年綠卡,K1和CR1拿的都是2年臨時綠卡,到期後還要轉十綠,到時也是要等很長時間。如果你有B2簽證,你可以選擇B2入境,然後結婚,遞交I-130,但不交I-485,可以在美國境內合法待不到6個月,按時回國等CR1簽證面簽(建議不要待超過3個月,這樣的話,在等簽證期間,你可以再入境美國等面簽,不然待了時間長,下次入境可能會有麻煩),這樣信譽不受影響,但如果入境被問,還是應該如實回答,不能欺瞞,不然不管你是轉身份還是移民簽證都會有影響的。另外,如果你老公在國內居住超過6個月,且有居留許可(這個結婚後,可以辦探親居留許可,居住時間按入境算,不安居留許可算),可以在國內的美國大使館遞交CR1移民簽證申請,現在從申請到面簽只要2-4個月。
1、轉身份之前大概是6個月左右,但是最近移民局速度很慢,具體速度很難說了,看運氣的;
2、如果你是選擇轉身份了,在過期前遞交I-130和I-485後,即使過期了也沒有關系了;如果你不轉身份申請綠卡,那最好在停留期內回國,雖然可以申請延期,但是不一定會批准,即使批准延期,也會對你其他簽證有影響;
3、沒有限制,即使你一入境就立馬結婚都不犯法,但是時間越短,懷疑假結婚的可能性越大。
綜上所述,強烈建議你不要直接轉身份,雖然看似快了,方便了,但終究是合法不合理的行為,因為旅遊簽畢竟是非移民簽,你卻用來干移民的事,你辦B2時沒說去結婚,沒說去轉身份,換句話說就是簽證欺騙,一旦認定你是簽證欺騙,就是拒你沒商量的,現在很多公民配偶真正申請探親被拒,就是因為之前有很多這樣做的人,導致VO覺得中國人都誠信缺失,美國是一個很講究誠信的國家,一旦信譽毀了,以後很多事情都會有麻煩,望三思。。。
H. 我是旅遊簽證,在美國旅遊期間,怎麼在美國拿結婚證
首先要帶上你們護照去排隊登記,填表. 取得marriage lisence, 這個只是結婚許可證. 不是結婚證哈.
第二步, 要去舉行結婚儀式, 有證婚人. 儀式完了, 會批准認證的結婚證.名字certified of marriage
certificate . 不過你只拿得到樣板.......
第三步, 大概一周後去取結婚證. 然後寄到市政府認證........ 需要兩禮拜左右.
第四步, 把在美國取得的所有證書寄去駐當地的中國大使館. 大使館收到後, 幾天就回復了. 並給你認證你在美國的結婚證有效. 叫 Authentication of Chinese Ambassy in
USA
每一步都要交錢的哈, 現在具體多少錢不知道. 等你辦的時候就知道了.
I. 旅遊簽證怎麼在美國拿結婚證
兩個中國籍人在境外結婚的,根據結婚地法律認定有效的,中國法律一般都會承認。但是如果違反我國婚姻法的禁止性規定的,或者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中國法律不予承認。
相關法規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二條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民法通則》
第一百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條依照本章規定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的,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88條 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駐外使領館處理華僑婚姻問題的若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