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旅遊簽證後結婚
『壹』 關於持旅遊簽證到美國結婚事宜
理論上可以,但復是這樣做對你的信制譽不好,以後你的親屬想要探親就很困難,即使直接轉身份也是要面簽的,鑒於你這種不誠信的行為,面簽也容易讓VO懷疑的,所以不建議這么做,你可以旅遊簽結婚,然後回國等你的CR1移民申請面簽,比直接在美轉身份要好一點。
你只要在允許停留期前,提交I-130同時遞交I-485,就是直接轉身份的文件,那你逾期了也沒關系,不過這樣就是信譽不好了。美國是個很講究信譽的國家,所以你自己看著辦吧。
另外,如果你就是想先結婚,然後移民的話,最好的辦法是申請K1美國公民的未婚妻簽證,這個現在大概從申請到面簽4-6個月左右,面簽通過後,入境90天內結婚,然後申請綠卡,這個是目前最快最合法的在美結婚並移民途徑。目前K1的速度都挺快的,比CR1公民配偶的簽證還快,我見過快的,3-4個月就辦好的,所以從長遠角度上看,還是建議走K1比較好。另外,如果你未婚夫在國內居住滿6個月,且有居留許可,你們可以國內結婚,然後去北京或者廣州的美國大使館申請CR1,這個大概是2-4個月左右能辦好。
『貳』 女朋友在美國,我可以辦旅遊簽證過去和她結婚。然後可以長時間在那裡生活嗎急急...
你可以旅遊簽證過去跟她結婚,至於能不能留下來,要看她的簽證,她要是F1你可以轉成F2,J1你轉專成J2,H1你轉成H4,如果她是屬公民你可以直接申請綠卡,如果她要是綠卡,你就只好回國了,除非你自己申請學校,找工作,想辦法維持自己的身份
『叄』 持旅遊簽證到美國結婚並申請綠卡到底是否可行
可行,但這樣信譽不好,以後親屬探親不容易,而且轉身份也不是一定通過的,要是不通過,再想回來辦移民簽證也是多數被拒的。建議可以辦K1簽證,申請到面簽大概4-6個月,入境後90天結婚,然後申請綠卡,就是最近移民局比較慢,綠卡下來比較慢;另一種,就是結婚後,申請CR1移民簽證,從申請到面簽電子化處理的大概1年左右,傳統的再多2個月,入境後綠卡直接寄到家。上述2種中,如果你是黨員或者敏感專業職業的話,因為面簽後會要背調,背調需要6-8個月,所以更建議你申請CR1,因為結婚滿2年的,入境後直接拿的是十年綠卡,K1和CR1拿的都是2年臨時綠卡,到期後還要轉十綠,到時也是要等很長時間。如果你有B2簽證,你可以選擇B2入境,然後結婚,遞交I-130,但不交I-485,可以在美國境內合法待不到6個月,按時回國等CR1簽證面簽(建議不要待超過3個月,這樣的話,在等簽證期間,你可以再入境美國等面簽,不然待了時間長,下次入境可能會有麻煩),這樣信譽不受影響,但如果入境被問,還是應該如實回答,不能欺瞞,不然不管你是轉身份還是移民簽證都會有影響的。另外,如果你老公在國內居住超過6個月,且有居留許可(這個結婚後,可以辦探親居留許可,居住時間按入境算,不安居留許可算),可以在國內的美國大使館遞交CR1移民簽證申請,現在從申請到面簽只要2-4個月。
1、轉身份之前大概是6個月左右,但是最近移民局速度很慢,具體速度很難說了,看運氣的;
2、如果你是選擇轉身份了,在過期前遞交I-130和I-485後,即使過期了也沒有關系了;如果你不轉身份申請綠卡,那最好在停留期內回國,雖然可以申請延期,但是不一定會批准,即使批准延期,也會對你其他簽證有影響;
3、沒有限制,即使你一入境就立馬結婚都不犯法,但是時間越短,懷疑假結婚的可能性越大。
綜上所述,強烈建議你不要直接轉身份,雖然看似快了,方便了,但終究是合法不合理的行為,因為旅遊簽畢竟是非移民簽,你卻用來干移民的事,你辦B2時沒說去結婚,沒說去轉身份,換句話說就是簽證欺騙,一旦認定你是簽證欺騙,就是拒你沒商量的,現在很多公民配偶真正申請探親被拒,就是因為之前有很多這樣做的人,導致VO覺得中國人都誠信缺失,美國是一個很講究誠信的國家,一旦信譽毀了,以後很多事情都會有麻煩,望三思。。。
『肆』 我拿的是旅遊簽證 已經在美國結婚了 想申請綠卡怎麼辦好呢
如果配偶是公民,遞交I-130, G-325A及I-485表,申請轉身份,不過這樣信譽不好,以後親屬探親會有麻專煩,建議只遞交屬I-130和G-325A表(申請CR1移民簽證),在允許停留期內按時回國等移民簽證,這樣信譽好,在等簽證期間,你也可以再次入境美國的。不過2次入境的間隔不要太近,停留時間不要太長,不然後一次入境可能會不順利。現在從申請CR1簽證到去廣州面簽大概1年左右。直接轉身份最近也要半年,如果轉身份被拘,再想申請CR1,拒簽率會非常高,且如果你申請旅遊簽證時沒有說明你在美有男女朋友或者未婚夫(妻),轉身份被拘的可能還是不小的,因為你等於已經欺騙了簽證
『伍』 持旅遊簽證到美國與男朋友結婚 可以嗎
拿B2來美結婚然後轉身份的不是沒有,但本身是個誠信問題,你的回身份轉是沒有問題,但之答後你父母再申請探親就可能有影響了。最好的是旅遊後按時回國,申請未婚妻K1簽證去美,或在美國結婚後回國再申請CR1簽證光明正大地過去,非常不贊成直接B2在美轉身份。
『陸』 旅遊簽證到的美國,現想到那登記記結婚,還需要什麼證
申請的是旅遊簽證到美國,目的就應該是旅遊,如果到了美國卻要登記結婚的話,屬於欺詐行為,可能會被認為有移民傾向,所以最好不要辦了旅遊簽證到美國卻在美國登記結婚。
正常情況下在美國登記結婚的流水過程:
第一, 找到當地登記結婚的地方,打電話預約時間。
第二, 帶上男女雙方的護照去登記結婚的地方。工作人員會要求寫一張表格,這張表格是申請結婚許可證,也就是Marriage Licenses。申請這個許可證並不代表結了婚,只是可以結婚的意思。 填寫的內容包括男女雙方的姓名,出生時間,地點,住址,雙方父母的姓名以及出生地點。如果自己的拼音不太好,最好把自己父母的拼音記下,帶去,以免填錯。如果要在那裡舉行婚禮拿結婚證書的話,還要帶上一個見證人,要有見證人的名字,和住址。
第三, 獲取結婚證書,Marriage Certificates。最後獲取證書,要在當局取行一個小小的婚禮(或者自己另外搞婚禮),有牧師或者法官幫忙舉行一個簡單的婚禮,當然還需要一個見證人(自己的朋友或者親戚),經過一系列的儀式之後,就算正式結婚了,成為合法的夫婦。這里要10個工作日後才能拿到證書,有些地方如las vegas當場就能拿到。
『柒』 持旅遊簽證 在美國如何與美國人結婚
由於我不知道你媽媽在美國哪裡居住, 比如在紐約市, 就去New York City Marriage Bureau, 你住的地方肯定有類似結婚登記的政府機構, 只是名字不一樣而已.
無論男方是美國公民也好, 綠卡居民也好, 留學生簽證也好,旅遊人士也好, 需要的證件都是一樣的.
Identification Requirements - application must be submitted with copies of either A or B:
A. One (1) of the following forms of valid photo-ID:
Driver license
State issued non-driver photo-ID card
Passport
U.S. Military issued photo-ID
B. Two (2) of the following showing the applicant's name and address:
Utility or telephone bills
Letter from a government agency dated within the last six (6) months.
女方帶上中國護照, 男方帶美國護照或美國駕照.
男方的電話單或電費單. 一起去當地的婚姻登記處.
結婚後長時期在一起就OK了, 不會被移民局懷疑.
『捌』 旅遊簽證在美國結婚可以嗎會有什麼影響
理論上可以,但是這樣做對信譽不好,以後親屬想要探親就很困難,即使直內接轉身份也是要面簽的容,鑒於這種不誠信的行為,面簽也容易讓VO懷疑的,所以不建議這么做,可以旅遊簽結婚,然後回國等CR1移民申請面簽,比直接在美轉身份要好一點。
只要在允許停留期前,提交I-130同時遞交I-485,就是直接轉身份的文件,逾期了也沒關系,不過這樣就是信譽不好了。美國是個很講究信譽的國家,自己權衡一下。
另外,如果就是想先結婚,然後移民的話,最好的辦法是申請K1美國公民的未婚妻簽證,這個現在大概從申請到面簽4-6個月左右,面簽通過後,入境90天內結婚,然後申請綠卡,這個是目前最快最合法的在美結婚並移民途徑。目前K1的速度都挺快的,比CR1公民配偶的簽證還快,見過快的,3-4個月就辦好的,所以從長遠角度上看,還是建議走K1比較好。另外,如果未婚夫在國內居住滿6個月,且有居留許可,可以國內結婚,然後去北京或者廣州的美國大使館申請CR1,這個大概是2-4個月左右能辦好。
『玖』 持旅遊簽證能和美國公民結婚嗎
持旅遊簽證入境美國,在90天內與美國公民結婚,I-485面談時移民官會詢問申請人是否欺騙了簽證官和移民官,在辦理簽證和入境美國時有意隱瞞了移民傾向。90天之後再結婚可以辯解情況發生變化。辦理結婚移民所需證明文件的辦理時間建議不要早過申請結婚時間。如果有能夠說服移民官的故事,旅遊簽證持有人也可在入境美國90天內與美國公民結婚。
旅遊簽證轉換婚姻綠卡的方法:
Step 1 結婚
Step 2 在國內辦理出生證明等文件
Step 3 美國公民配偶出具證明文件
文件包含公民證或出生證明,經濟擔保書即近一年的稅表等。稅表顯示要有一定的收入要求可以保證配偶在美國的生活,不使之成為美國政府的負擔。
Step 4 到移民局指定的醫生處進行體檢
Step 5 填寫I-130表、I-485表、I-864表、I-765表、I-131表
填寫表格可以請律師幫助,有能力也可以自己填寫。這些表都統一送到移民局的全國福利中心受理。遞交表格後三個月內可拿到公卡及回美證。通常8-12個月移民局會通知申請人及配偶進行面談。
申請B1B2旅遊簽證時DS-160表格不能有任何虛假內容,尤其注意婚姻狀況、受教育狀況、工作單位不能有虛假。如果在面談時被移民官抓住有撒謊情況,那麼即使承認婚姻真實也不能轉換綠卡,還需再遞交601豁免,601豁免很難獲批,無法獲得批准將被送至移民法庭驅逐出境,那麼還要找一個好律師幫忙做辯護程序。
『拾』 旅遊簽證在美國能結婚嗎 會有何影響
主要是看你現在B1簽證的時間,如果說時間充裕的話,可以到了美國後等一個月或者兩個月後再辦理,這樣的話就不會有這方面的顧慮
其實對於婚姻移民的情況,關鍵問題是婚姻的真實性,如果,婚姻本事沒有太大的問題,我想移民局也不會過多的刁難.
B簽證結婚後是可以直接申請綠卡的
攜帶的材料我能想到的有:
1. 護照
2. 出生證明-辦綠卡的時候要用
3. 學歷證明-將來如果你要讀書或者工作的話需要
4. 工作證明-將來如果你要工作的話有可能會用到
5. 無犯罪記錄的證明
2月份申請的綠卡,工卡和AP。工卡和AP在4月中就都收到了。昨天去了綠卡的面試。I-130通過了,但是問到I-485的時候,面試官問我為什麼持B2入境兩天後就結婚了,這違反了我的status; therefore inadmissible under 212(a)(6)(c)(i). 她要我們file I-601 waiver. 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當時根本沒有考慮法律上和對移民的影響。我一過來,兩人就說去領結婚證就去了,其實婚禮到12月底才舉行。當時和面試官解釋我並沒有misrepresenting,因為我當時申請B2的時候是2009年4月,但是也沒決定結婚,而且2009年6月也來旅遊了1周左右。我老公是在2009年7月向我求婚,我們到9月才決定聖誕節期間在美國結婚。和面試官解釋了,但是她說沒辦法只要再申請I-601就行了,然後她再做決定。而且我也可以拿著我的AP回國。聽她說起來好像很輕松的樣子,但是回來查了以後發現I-601通過率很低,而且准備很難。請問,我應該FILE I-601承認我是misrepresenting還是APPEAL呢?I-601要怎樣才能通過?謝謝大家的幫助!
P.S:建議各位旅遊簽證過來的朋友最好至少20天以後再結婚(面試官當時說20天沒問題)。不然就一定要拿K3進來。唉。。。當時我結婚的時候也沒有了解這么多,不然我們就先舉行婚禮然後過一個月再去打結婚證了,這樣就不會有這些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