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遊過境
㈠ 去日本旅遊簽證怎麼辦
申辦簽證程序:
申辦赴日簽證首先要明確赴日目的。赴日目的不同,申辦簽證的程序相應會有所變化。但不管赴日目的如何,申辦日本簽證首先要求在日本有邀請單位(人)或在中國國內有組團單位。
如果中國國內有組團單位,須嚴格按照組團單位的要求行事。如果申請人需要自己親自辦理簽證手續,就需要分兩頭(日本和中國)准備材料。最好提前向日本駐華使領館咨詢辦證要求(聯系方式見「國別服務」)。
材料:
1、護照。
2、簽證申請表(需要粘貼本人照片4.5*4.5)。
3、個人信息處理同意書。
4、戶口本等,能確認本人居住地的資料。
5、能確認經濟能力的資料:
a、國際信用卡(含銀聯卡)金卡級別以上能確認該卡有效的資料。
b、在職證明(包括職位,在職期間,工資金額(年收入)等)以及能確認年收入的資料(銀行流水(最近六個月)等)。
c、能確認資產形成的資料(退休金證明,房產證明,股票交割單等)。
6、戶口本或者親屬關系公證書。
7、大學出具的在學證明書或畢業證書。
8、其它相關資料(要求追加的資料等)。
(1)日本旅遊過境擴展閱讀
入境日本的注意事項:
入境日本前,在航班上向空乘人員索要「外國人入國記錄」卡。務必仔細閱讀並用繁體正楷或英語認真填報正反兩面有關事項,尤其注意正確填報「渡航目的」(該項目的填報應與入境簽證項目一致)、「日本滯在預定期間」(在日停留期限不能超出簽證有效期)。
帶入日本國內的物品需書面向海關申報;攜帶物品超過免稅范圍者,須提交《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同時,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不超過1kg,但與其他物品總價超過20萬日元的免稅范圍時,不論重量及純度,均需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並交納相應稅費。
如攜帶現金等有價證券超過100萬日元或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純度90%以上)超過1kg時,除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以外,還需填寫《支付手段等攜帶輸出輸入申報單》。
㈡ 我有日本旅遊簽證,行程要從韓國過境,請問需要辦簽證么
看你要在韓國停留幾天?
如果是日韓連線旅遊的話,有日本簽證和從韓國到日本內的機票,就不用做容韓國簽證,有韓國到日本的機票和日本的簽證,可以不要簽證在韓國呆一般不超過5天。
但是前提是,沒有被韓國拒簽過,日韓連線旅遊團就是這么要求的。 在韓國在韓國
㈢ 日本目前對從國內旅遊入境有新規定嗎
這個你可以咨詢一下各大旅行社,一般情況下他們會最早得到這種信息。然後根據他們的信息再選擇你的行程。
㈣ 日本被拒絕入境過,還能再去旅遊嗎
稀飯旅行小編為你總結:
要搞明白之前被拒絕入境的原因,是因為攜帶違禁品了?還是因為簽證問題,再次入境的時候根據上次拒絕入境的原因做好准備和解釋工作就好!
同時也整理了幾個常見旅客被免簽國遣返的原因,提醒旅客多加留意:
1.不具備明確旅行計劃,例如未定飯店。
以日本為例,入境時每位旅客都必須填寫外國人入境表,表格上就會要求必須填上下榻地點、住址與電話,因此如果未能明確寫出住宿地點,亦有可能會造成通關時間加長或遣返的情形發生。
2.機票效期超過落地簽效期
部分國家雖然免簽證,但到當地機場時必須辦理落地簽,依據規定可停留時間不盡相同,基本為30至60天左右,辦理落地簽時必須出示返程機票證明,如果返程機票時間超過該國可可停留時間規定,也有可能被拒絕入境。
3.從事非法行為
運毒、賣淫本身即為觸法,近來曾引起話題的「赴美產子」同樣會因為不符合免簽/落地簽規定而被遣返。
上個月10月台灣一位簡姓婦人為了取得美國國籍,隱埋36周身孕搭機,企圖赴美闖關產子,結果最後在機上產下女嬰,使該航班被迫轉降,不但延誤機上百名旅客行程,也增加航空公司額外花費,雖然被遣返回台,但孩子最後確定取得美國國籍,引發輿論嘩然與撻伐。
4.攜帶太多現金或現金不符、或攜帶專業器材而被懷疑可能從事與免簽證不符的商業行為
外交部指出,曾有一位台灣旅客前往英國時,因在職業欄填寫美發師,個人行李中被發現剪刀、梳子、吹風機等美發器材,而被拒絕入境的案例,只要攜帶器材數量超過合理范圍,都有可能被懷疑從事商業行為。
5.護照損毀(含部分內頁撕掉或塗改)、空白頁不足也有可能被拒絕入境
6.入境次數過度頻繁
許多從事代購業者常會出國親自帶貨,但如果頻繁進出該國,也有可能被懷疑是跑單幫而被遣返。
7.攜帶過多商品
外交部舉例,曾有女性旅客入境紐西蘭時,被海關發現攜帶3、400片面膜,因此紐西蘭當局認定該女子從事商業行為,拒絕入境。
㈤ 關於來日本旅遊的問題
他需要探親訪友簽證,,不是很難辦,,由你做擔保人就可以
具體看官方的文件:
中國公民赴日本簽證規定
簽證種類與申請途徑之(一)
簽證種類
日本對外使領館給予的簽證分為外交、公務、過境、觀光、商用及特定簽證6大類。
日本的簽證分為長期簽證和短期簽證兩種:居留期限在1年以下的為短期簽證,1年以上(最長為3年)的為長期簽證。長期簽證主要包括:留學簽證、學術交流簽證、教育傳授簽證、普通工作簽證、高級勞務簽證。還有若干種類特殊簽證,如日本孤兒、日本人的中國配偶等,以及因公務的外交、新聞、貿易簽證等。
按照日本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外國人有一定的專業特長的,日本允許他們在日本居留一定的時間,從事一定的工作。通常能夠獲得在日本長期居留的幾種簽證有:技術簽證、工作簽證、被撫養者簽證、特殊簽證等。
1.技術簽證
包括代號為4-1-7和4-1-12二種簽證。外國人中的專家教授、講師、醫生、翻譯和各種技術人員,如果被日本有關企業或科研機構、學校僱傭,可以獲此簽證。入境後,一般允許居留一年,以後再憑僱傭證明申請延期到三年。這些入境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時入境居留。
2.工作簽證
簽證的代號為4-1-13,是發給各種熟練工人的入境簽證。例如,接受僱傭的中國廚師,受日本人或華僑開設飯館的僱傭,可以以此種身份入境。這種入境簽證有效期為一年,對有特殊技能的勞工,一年期滿後,可以申請2次延期,居留三年時間,三年居留滿後,必須出境。而後,他們在國外再重新申請入境,可繼續居留三年。只要有僱主僱傭,每隔3年就可以重新入境1次,不受入境次數的限制。
3.被撫養者簽證
通常是指在日本華僑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此種簽證。簽證期限一般為簽證期滿後,可要求延期居留,以後可以得到3年有效的居留簽證,都可長期居下去,這類簽證實質上就是移民簽證。
4.特殊簽證
這種簽證主要是發給具有日本血統或與日本有血緣關系的人,有效期為3年,可以申請延期,直至取得永久居留權利。按照日本有關法律規定。連續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就能獲得永久居留權,如日本血統人、日本公民的外國籍配偶,對日本有顯著貢獻者,這類簽證實際上是移民簽證。
日本簽證的有效期限,除外交及公務護照外,,原則上過境和觀光簽證為4個月;其他簽證為6個月。有效入境次數,原則上僅限一次,再度入境時必須重新進行簽證。例外者,如果確認屬於必要,也給予2次或數次有效簽證。
簽證種類與申請途徑之(二)
根據日本法律的規定,不同種類的簽證,應按照不同的方式進行申請。技術簽證與工作簽證,應當由聘請或僱傭部門向當地的入國管理局提出申請,即申請入境許可。申請時必須提供聘請書、合同書、擔保書等證明材料。入國管理局呈報法務省核准後,便發給一份有簽證代號的《號留資格證明書》向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
被撫養者簽證和特殊簽證,一般由申請人直接向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即可。申請時出具親屬關系證明,擔保證明或工作採用證明。在日本出生的,出具戶籍譽本就可以,而不再出具其他證明。從申請到取得入境簽證,一般需要三個月至半年左右。
簽證的申請途徑
申請日本簽證通常可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申請人在國外向日本使領事館提出申請。一種是由旅居日本的親友向所在地的入國管理局提出申請。無論採取哪一種方法,最後都是經過法務省批准後,授權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入境簽證的。
1.向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的程序。無論是做工,還是定居等,均可以由申請人直接向日本駐在當地的領事館申請簽證。填寫簽證申請表格,遞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然後,由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將有關檔案材料報回日本外務省,外務省轉送法務省,再由法務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審核。申請高級勞務簽證的,則需送到通產省核准。如無不同意見,再由外務省批示駐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簽證。從申請到取得簽證,一般需要3個月左右時間。
2.在日本國內向入境管理局申請的程序。
日本出入境管理法規定,申請留學、技術服務、普通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必須向法務省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方可取得入境簽證。如果申請人在日本有親友,可以委託他們向所在地的入境管理局申請。然後,由入境管理局呈報法務省,進行審查批准,包括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資格,財產狀況,有無違法行為以及以往擔保信譽等。經過審查同意,便由所在地的入境管理局發給擔保人一份《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擔保人將此種證明寄給申請人,由申請人持此證明向大使館或者領事館申請簽證。
日本對僑居在日本的外國人,因某種原因,要暫時離開日本,在離開日本前,應向日本法務省申請再次入境許可證。此證由法務大臣簽證。在此證有效期內,可隨時入日本。若因某種原因過期,可到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延期。
經過日本的外國人,須在停留飛機或船舶的口外休息、購物、作短暫停留,停留時間不超過72小時,可向口岸的入境管理分局申請入境許可證或過境許可證。持此證可以在口岸周圍的地區活動。
外國人出入境的管理
出入境管理機構
日本負責出入境管理事務的行政機關是入境管理局。入境管理局主要負責外國人的入境查驗、居留活動、再入境手續,對違反出入境法律者執行收容、驅逐以及難民身份等事項。
出入境管理局設在法務省內。在東京、大阪、名古屋、札幌等8個城市設立出入境管理局、4個支局和101個辦事處。在國外由各駐外大使館和領事館主管出入境簽證事務。在各入境口岸設有入境審查官,主管入境簽證、證件的查驗和居留期限、居留資格的認定工作。
日本的簽證事務由外務大臣掌管,出入境管理則由法務大臣掌管。兩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個別簽證問題要經由外務大臣與法務大臣進行協商決定。
一般長期居留簽證,就業簽證等需要事前審查,大部分都要由外務大臣與法務大臣協標簽證的事前審查要由在外使領館向外務大臣和法務大臣提出。然後外務大臣向法務大臣提出。法務省入境管理局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入境的真實目的後,然後由法務大臣向外務大臣提出是否給予簽證的意見。所以此類簽證,l從提出申請到發放簽證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日本駐華使館負責辦理其駐華領事館領區以外人員申請前往日本的簽證。日本駐華領事館負責辦理其領區范圍內人員申請前往日本的簽證。簽證所需時間一般為8-10天。
日本於1951年公布了第一個出入境管理法,即《出入境管理令》,第二年制訂《外國人登記法》。1982年公布了《外國人登陸法》,並且再次修定了《出入境管理令》,將其更改為《出入境管理暨難民認定法》,並在1990年實施修訂的法案。該法主要內容分為外國人入境、居留、出境、驅逐出境、日本人的出國和歸國等。
日本政府實行的入境管理制度同大多數國家一樣,對不同的入境者發給不同的入境簽證。不同的居留資格一般是由不同種類的簽證或加註來表示的。日本的簽證種類用阿拉伯字母來表示,從4-1-1一直gF列到4-1一16。例如,到日本進行旅遊觀光、探親訪友的,居留資格為4-1-4;留學生的居留資格為4一l一6l到日本進行科研教學活動的,其居留資格為4-1-7等等。其中4-1-16又劃分為1、2、3三個類別,居留資格又分為普通居留資格、中級居留資格、高級居留資格和特殊居留資格四種。
日本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在簽發入境簽證時,一般直接在簽證下方註明居留資格編號。進入日本國境,入國檢查官員在護照上加蓋"上陸許可"印章的同時,也同樣註明居留資格編號,表示進一步確認入境者的身份。
居留資格與期限之(一)
日本入境管理法律的特點是,對批准入境的外國人實行一種居留資格和居留期限制度。即對不同身份和不同事由入境的外國人,許可居留時間不同,在居留期間允許從事的活動也不一樣。
居留資格,就是指外國人在日本居留期間具備條件可以從事與身份相適應的活動。所謂居留期限,是指外國人入境後,允許在日本居留的時間。居留時間是與居留資格相對應的,有什麼樣的居留資格,就有什麼樣的居留時間。如旅遊和探親者一般允許居留15天、30天或60天、90天不等;留學人員允許居留半年或一年;從事活動的,可以居留1年至3年;熟練技能勞動者允許居留半年或一年;而高級技術人員,可以居留1年至3年。
普通居留資格允許居留的時間最短,最長不能超過90天;中級居留資格的居留時間為半年到一年;高級居留資格一年到3年;特殊居留資格最長為3年,還可以長期續延,直至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根據日本的《出入境管理令》,申請入境的外國人只有簽證在日逗留資格方能獲准入境。逗留資格是外國人在日本逗留期間能夠從事一定活動的資格,外國人不得從事該資格所認可的活動以外的其他活動。根據資格不同,逗留期限也不同。獲得入境簽證後正式入境時,入境審查要在簽證中註明其逗留資格和逗留時間。
日本《出入境管理令》有關條款規定的各種逗留資格及其逗留期限如下:
1.外交官、領事官、隨員及其家屬的逗留期限不受限制。
2.服務日本政府所承認的外國政府及國際機構的公務人員及其家屬逗留期限也不受限制。
3.過境者的逗留期限為15天。
4.觀光者,還包括由娛樂、休養、民間團體主辦的會議的參加者,競技、比賽等的參加者、親朋間的探親訪問,插花、荼道、柔道、禪等日本固有技藝的進修、宗教巡禮、友好城市及學校等組織的訪問以及不從事伴有收益活動的其他入境者的逗留期限為60天。
5.從事貿易、事業及投資活動的人員(企業的管理者與經營者)的逗留期限為3年。
6.留學生(在短期大學以上的教育機構從事研究和接受教育的人員)的逗留期限為1年。
7.在學術研究機構及教育機構從事研究指導和教學的人員(包括在短期大學以上的教育、研究機構任講師、副教授、教授之職的人員)的逗留期限為3年。
8.從事藝術及學術上的活動的人員(包括音樂、美術、文學、科學及其他藝術上和科學上的活動的人員)的逗留期限為1年。
9.伴有收入的演劇、演藝、演奏、體育表演等人員,逗留期限為60天。
10.為從事宗教活動,由外國宗教團體派遣的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1.作為外國新聞、廣播、電影及其他傳播媒介的來日的工作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2.國內公共、私人機構招聘的,提供產業上的高技術或特殊技術和技能的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3.從事熟練勞動的人員(如中華料理的廚師、點心製造人員等,但一般不允許單純的勞工人境),逗留期限為1年。
14.永久居住的人員,逗留期限為永久性。
15.逗留資格為5-13項的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即所謂被扶養者。)逗留期限與其撫養者的逗留期限相同。
16.逗留資格為5、10、11、12各項的人員中短期逗留者及其家屬,逗留期限為180天。
17.1952年法律第126條第2號第6項規定的人員的子女並在該法律實施之日後在日本出生的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8.法務大臣特許的逗留入員(不屬於其他逗留資格的人員,例如醫生、技術研修生、語言學教師、各種學校學生、日本人撫養親族等。另外,即使從事其他逗留資格的活動,但逗留期限與逗留資格規定的逗留期限不同的場合,也適於此),其逗留期限在3年范圍內個別指定。
19.1953年政令第404號第14條第2項規定的人員的子女並在該法實施之日後在日本 出生的人員,逗留的期限為3年。
㈥ 日本旅遊簽證的入境時間
你放心好了
我有過類似你的經歷
上次去日本
我辦的是商務簽證
批下來的日子和當初申請的日子比
滯後幾天
於是我就咨詢了使館
他們告訴我
只要在這個日子前入境就行
換成你的
你現在手裡拿到了簽證
就算你現在入境
都沒問題
只要你別超過停留時間——一般簽證上都會寫明停留多少天
㈦ 去日本旅遊必須從沖繩入境嗎
去日本旅遊跟從日本哪裡入境沒有關系的。
這個問題,應該是由日本三年多次往返簽證的條件(也就是常說的沖繩簽證)衍生過來的,網上有一些一知半解之人以訛傳訛的。
真相是:日本政府為了促進沖繩的旅遊發展,針對中國遊客簽發三年多次簽證(條件是:年收入二十五萬以上,需要去沖繩住一夜,後來改為:年收入二十萬,三年內去過日本的提供年收入十萬以上的財產資料,而且去沖繩或東北三縣宮城、岩手和福島縣任何一個地方住一夜即可)。
注意:只要你去過這幾個地方住一夜而且回來後提供住宿證明就可以是三年多次往返簽證的。而不是說必須從沖繩入境。
㈧ 日本解除外國人再入境限制後,你會去日本旅遊嗎
個人認為解除限制之後,去日本旅遊的人不會太多。首先日本本身的疫情情況還不明朗,每天依舊有新增病例。此外,來回都需要隔離,這就大大增加時間成本,再就是交通費用受疫情影響,提高了不少,因此現在去日本旅遊時實在不是好的選擇。
前段時間,日本宣布解除外國居民的在入境限制,這條政策將在下一個月的一號開始實施。這就標志著,在日本的240萬名擁有臨時居住資格的外國人將可以重返日本生活工作。
此外,今年各個國家的經濟形勢都收到了疫情的影響,當然我們也免不了,特別是美國和我們正在進行的貿易戰,更是讓很多人經濟方面受創頗深。現在的國人雖然開始形成旅遊風潮,但是要在經濟條件允許的范圍之內,因此相信很多人也會掂量一下自己的錢包,再作決定。
當然影響我們去日本旅遊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日本的疫情情況不明確,依舊有被感染的風險。而且我們國家對於入境的管控相當嚴格,對於旅遊的人來說,去日本需要隔離14天,回國依舊需要隔離14天,前前後後需要浪費一個月的時間,這種時間成本相信很多人頂不住。再加上因為疫情,交通費用頗高,現在去日本旅遊實在不是什麼好的選擇。
㈨ 教你怎樣填寫日本旅遊出入境卡
2.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中國入境當你回國入境時,主要提交以下二種卡: 1.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在入國審查窗口提交); 2.入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 日本出/入境 《外國人入國紀錄》(日本入境卡) 卡分為兩部分,右部分是入國時提交給入國審查的,左部分是出國時提交給出國審查的,因此入國後切勿折疊,請同護照一起妥善保管,以免遺失。 需要填寫的是:你的姓名、姓名拼音;國籍、出生日期、性別;現住地址、國家名、城市名;職業;護照號碼;航班號、船名;來自何地、入境事由(觀光/商務/探親訪友/中轉/其它);在日本的停留期間(寫日本停留的最後日期);日本國內住址和電話號碼(寫飯店的名稱等)。 出國審查用: 背面問題,你只要選擇回答「YES」、「NO」就行了,以下是背面問題的模板: 以上的內容須與事實相符合。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