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辦辦理日本旅遊簽證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Ⅰ 駐上海日本領事館現在還辦理去日本的簽證嗎
1、上海領館已經把簽證權下放到各代理店了。必須通過代理店申請簽證。
2、各代理店如下: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務中心
延安西路129號華僑大廈2樓
9:00~17:00
021-62490001*530021-62486901 021-62488424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務中心浦東受理點
浦東新區民生路1518號B702室金鷹大樓
9:00~17:00
021-61049297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務中心漢中路受理點
漢中路188號2樓
9:00~17:00
021-63540500*8071021-63538220 021-63536221
上海外事服務中心
華山路228號上海國際貴都大飯店辦公樓2樓
9:00~11:30 13:30~17:30
021-22161600021-62158298(直線)
上海外事服務中心虹橋受理點
婁山關路55號新虹橋大廈108室
8:30~11:30
13:30~17:00 021-62787790
上海外事服務中心浦東受理點
浦東大道1081號中信五牛城C座204室
9:00~17:00
021-50933633 021-50933655
上海市前進因私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
復興中路1號申能大廈1605室
9:00~17:00
021-53514077 53514078
Ⅱ 在福州地區,日本簽證的時候是不是到福州省外事辦簽證
不~~是到日本領事館~~~外事辦負責坑你錢~~他們是聾子的耳朵~~~
Ⅲ 求沈陽外事辦去日本的簽證需多少個工作日能下來
一般都是21個工作日內
Ⅳ 拿到日本在留資格,去成都外事中心辦簽證需填哪些表
簽證申請表和調查表
Ⅳ 地市級外事辦公室可以辦理簽證嗎
不可以
護照只能在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
簽證只能在前往國駐華領事館辦理
Ⅵ 福建省福州外國機構服務中心日本簽證代辦處地址
福建省福州外國機構服務中心日本簽證代辦處地址:福州市華林路97號,郵政編碼:350003,聯系客服熱線:400-918-2316。
中心的主要職責為:
(1)代辦因公、因私出國簽證申請;代辦涉外民事類公證書和涉外經濟類文書的領事認證;為優秀民營企業及個人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促進國際友好城市以及閩港澳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為外商駐福州代表機構提供工商、稅務登記和人力資源服務,開展國際商貿咨詢;為社會各界提供各國語言翻譯、航空票務服務和各國簽證表格填寫咨詢;
(2)辦理國際旅遊、留學、移民、對外勞務合作;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出國考察提供境外接待服務;接待外國來訪團組,提供國際會議、會展會務、同傳翻譯設備和英、日、俄、法等語種同傳翻譯服務。
(6)外事辦辦理日本旅遊簽證需要提供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相關聯系電話:
(1)簽證服務部:87811482、87810788;
(2)領事認證服務部:87815074、87829733;
(3)國際會議接待培訓部:87843358、87827158;
(4)外企人力資源部:87829118、87829078 ;
(5)航空商旅部:87838341(出國境事務)、87828574(機票)、87839544(機票);
(6)翻譯留學移民勞務部:87844928、87873331。
Ⅶ 在河南外事辦辦理去日本留學的簽證要多少個工作日能下來
不管你什麼時間遞交到代理機構,只看什麼時間進館。
進館次日起第4個工作日出結果。
簽證費200元,代理費100-300之間。
Ⅷ 有人在上海外事服務中心辦日本簽證嗎成功率高嗎
如果你材料是真的,而且和日方有密切關系,在中方也有固定工作,一般不會簽不出來,要有信心,找個可靠點的擔保人,應該沒問題。。
Ⅸ 河南省外事僑務服務中心:父母去日本探親,辦理簽證需要提供那些證明
河南省外事僑務服務中心就是指定的簽證代理機構他沒有權力再指定中介。
Ⅹ 長春市外事辦辦理德國簽證需要哪些資料
長期簽證
1) 申請人親筆簽名的護照(有效護照,自申請簽證有效期終止時,至少還有3個月有效期)和護照信息頁原件和復印件。
2) 簽證申請表,須完整填寫。
3) 2張近期(6個月內)彩色白底護照照片。
4) 簽證費。
5) 涵蓋整個行程的意外傷害、醫療救援保險,其中醫療和醫療救援的保險額度不少於3萬歐元。
6) 戶口簿原件和戶口信息頁復印件,不需翻譯成英文。
3. 依據申請人赴德目的,需要提交的資料:
1) 留學簽證
⑴ 有效護照(申請簽證時護照的有效期不少於一年)原件和首頁(個人信息頁)復印件兩份。
⑵ 兩份用德文填寫並簽名的居留許可申請表。
⑶ 三張彩色近期白底護照照片;
⑷ 留德人員審核部審核證明/APS審核證書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⑸ 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兩份復印件,以及錄取通知書上所要求的語言水平證明,必要時附上德文翻譯及兩份復印件;或德國語言學校預備語言速成班(6個月,18課時/周)報名證明和已交納至少3個月學費的證明原件和兩份復印件,以及之後的大學就讀材料,每份附上兩份復印件。
⑹ 與大學之間明確就讀意向的聯系信、大學出具的申請證明,附兩份復印件。
⑺ 若申請人已獲得大學畢業證書或職業培訓證書,則同樣必須出具這些證書的原件和德文譯文及兩份復印件。
⑻ 表格式德文簡歷及兩份復印件。
⑼ 德文書寫的留學理由說明及兩份復印件。
⑽ 自入境德國起至少90天有效的旅遊醫療保險證明及兩份復印件。
⑾ 居留期間的經濟來源證明:在德境內銀行帳戶存有7908歐元/年;每月限製取659歐元的存款證明;符合外國居留法要求的經濟擔保書原件,兩份復印件;在德境內一家銀行存有一年期7908歐元的不可撤回的銀行擔保證書原件及兩份復印件;獲得獎學金證明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⑿ 無條件錄取通知書:無條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兩份復印件;中國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或高考成績單、各學期的成績單以及在讀證明原件及兩份復印件,附德文翻譯。
2) 三個月以上學術訪問簽證
⑴ 有效護照(申請簽證時護照的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原件和護照資料頁復印件兩份。
⑵ 兩份用德文填寫並簽名的居留許可申請表;
⑶ 三張彩色白底近期護照照片。
⑷ 戶口簿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德國高校或研究機構的德文邀請函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⑸ 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信原件及兩份復印件,附德文譯文。
⑹ 高校畢業證書原件,德文譯文各復印兩份。
⑺ 獎學金獲得者需提供獲得獎學金證明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⑻ 自入境德國起至少90天有效的旅遊醫療保險證明,2份復印件。
3) 互換服務簽證
⑴ 有效護照(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護照信息頁復印件兩份)。
⑵ 兩份用德文填寫的簽證申請表,不留空白項,本人簽字。
⑶ 三張近期(六個月內)彩色白底護照照片。
⑷ 戶口簿原件和戶口信息頁復印件,德文譯文和兩份復印件。
⑸ 用德文書寫簡歷,復印件兩份。
⑹ 與接待家庭簽訂的德語互換服務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兩份。合同包括:接待父母全名、合同生效時間、持續時間、零花錢、工作時間和醫療及事故保險的規定。合同必須經接待父母和互換生共同簽字。
⑺ 申請人受教育程度證明原件(畢業證書、職業培訓證書等),德文譯文和復印件兩份。
⑻ 申請人德語語言水平證明,如語言學校出具的證明,有關證明材料必須是原件,附兩份復印件。原件為中文須附德文譯文。
⑼ 歌德學院A1或更高級別語言證書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⑽ 其他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須年滿18歲且未滿25周歲;互換服務最長一年,不能延期;如接待家庭同申請者具有親屬關系,且不可申請互惠生;在接待家庭必須以德語作為溝通語言;申請人需具備德語基礎知識。
工作簽證
⑴ 有效護照(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護照資料頁復印件兩份)。
⑵ 兩份用德文填寫的簽證申請表,不留空白項,本人簽字。
⑶ 三張近期(6個月內)彩色護照照片。
⑷ 戶口簿原件和戶口信息頁復印件,德文譯文和兩份復印件。
⑸ 用德文書寫簡歷及兩份復印件。
⑹ 用德語書寫工作/實習合同(包含收入和社會保險方面內容)及兩份復印件。
⑺ 申請人受教育程度證明原件(畢業證書、職業培訓證書等),德文譯文和復印件兩份。
⑻ 申請人德語語言水平證明,如語言學校出具的證明,有關證明材料必須是原件,附兩份復印件。原件為中文須附德文譯文。
⑼ 現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信原件、德文譯文,兩份復印件。
⑽ 如果從事實習工作是大學學業的一部分,需要提供德聯邦勞動署(ZAV)或國際經濟學商學學生聯合會(AIESEC)出具的介紹實習崗位證明。
公司簽證
⑴ 有效護照(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護照資料頁復印件兩份)。
⑵ 用德文填寫的簽證申請表,不留空白項,本人簽字。
⑶ 三張近期(6個月內)彩色白底護照照片。
⑷ 戶口簿原件和戶口信息頁復印件,德文譯文和兩份復印件。
⑸ 用德文書寫簡歷,復印件兩份。
⑹ 德文譯文的個人資歷證明,包含大學畢業證書、工作證明、其他技能證明等。原件和德文譯文各復印件兩份。
⑺ 申請人德語語言水平證明原件。原件和德文譯文各復印兩份。
⑻ 如有德國大學的離校證明,也須提供,並附兩份復印件。
⑼ 用德語書寫或附德文譯文的企業成立合同或企業成立合同草案的原件,復印兩份。
⑽ 商業登記冊摘錄或登記所需資金證明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⑾ 在德經營計劃,復印兩份。計劃包括企業計劃、業務范圍、企業資料(法律形式、地點)、個人資歷說明、市場競爭情況分析、市場營銷策略、描述發展前景、預算、損益計算書、預計流動資金、附屬信息,預計創造工作崗位數量和預計產生的培訓名額、說明計劃對創新和研究的積極影響。
⑿ 年齡在45歲以上的申請者,須遞交養老證明(如退休金或人壽保險)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⒀ 在德醫療保險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⒁ 中國證明文件須經再認證,並附德文譯文。
6) 申請中國特色廚師簽證
⑴ 有效護照(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護照資料頁復印件兩份)。
⑵ 用德文填寫的簽證申請表,不留空白項,本人簽字。
⑶ 三張近期(6個月內)彩色護照照片。
⑷ 戶口原件和戶口信息頁復印件,德文譯文和兩份復印件。
⑸ 用德文書寫的簡歷,復印件兩份。
⑹ 用德文書寫的與在德國中餐館的工作合同(包括收入、社會保險方面的內容)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⑺ 廚師培訓後兩年以上的廚師從業證明,附德文譯文的現在工作單位的營業執照和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信(包括工作單位全稱和電話)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⑻ 申請人德文或英文知識證明。
⑼ 外派勞務培訓合格證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參考資料
http://cs.mfa.gov.cn/zggmcg/cgqz/sbcgqz/sqysqz_660469/oz_660471/d/t10887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