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嚴禁公款旅遊
❶ 春節檢查報告三百字左右作文
篇一:家鄉的春節風俗
春節來了,每一個地方都有它的春節風俗。我專們東北的風俗就由我來介屬紹一下吧。
春節的時候,我們東北不會忘記的一件事就是在家裡和麵包餃子,這時候,家裡人會想出許多的辦法來讓家裡人幸福,好運。比如說有些人會把一個紅棗放進餃子皮讓人嚼一嚼就嚼到了好運。還有一些人把一個杏子放進了餃子皮讓人咬一咬就咬到了幸福。
對了,東北還有一些人玩一種東西來慶祝新年,那就是紅紅的鞭炮。吃完熱乎乎的餃子就會來放鞭炮,人們把鞭炮立在雪堆上點燃了就馬上跑去遠處看。「砰!砰!砰!」鞭炮炸開一團火焰出了來,代表著紅紅火火。
這就是東北的風俗。
我競爭的目標是我原來的職位——班長,原因是我很快樂我也要帶給同學們快樂,建立心中快樂星球!
❷ 公務員外出集體學習期間自費旅遊違紀嗎
違紀,以浙江來省為自例。
《浙江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條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嚴禁異地部門間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嚴禁重復性考察。
嚴禁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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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五條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參照本辦法,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商務接待工作的相關規定,嚴禁以招商引資為名變相安排公務接待。
本辦法適用於省內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委、省政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省內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❸ 公務員法的禁令
1、《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要求培訓期間不得公款互相宴請,不得集體聚餐吃請,不收受紀念品土特產。
2、《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要求紀檢系統會員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報告」。
3、《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禁止新建樓堂館所,嚴禁豪華裝修,領導幹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者清退。
4、中宣部等五部門發出的通知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舉辦文藝晚會。
5、《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6、《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嚴控會議規格,精簡會議,不允許在風景名勝區開會。
7、《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
8、《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9、《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要求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凡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凡按規定經批准到企業任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
10、《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
11、《關於嚴格規范黨報黨刊發行工作嚴禁報刊違規發行的通知》嚴禁以黨報黨刊名義搭車發行或利用行政權力攤派發行其他報刊。
12、《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不得超標准接待,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13、《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14、《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嚴格監督管理,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
15、2014年1月15日,中紀委三次全會公報嚴禁用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違規消費。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到私人會所活動、變相公款旅遊問題。重點糾正領導幹部利用各種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金行為。
❹ 春節期間鄉鎮紀委應該強調哪些紀律要求
一、嚴守紀律規矩。廣大黨員幹部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縣委有關要求,不折不扣執行各項紀律規定,切實做到令行禁止。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等非公務活動;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並借機斂財;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嚴禁違規參與「酒局」「牌局」;嚴禁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切實抓好分管部門、分管領域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強化日常管理監督,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糾正,嚴防「四風」反彈。各黨組織負責人要求切實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元旦、春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層層傳導壓力,逐級落實責任,把紀律挺起來、規矩嚴起來。要組織好廣大黨員幹部利用節假日業余時間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確保每位黨員對兩部黨內新規應知會知內容牢記於心,下步將組織廣大黨員幹部進行閉卷測試。
三、加強監督檢查。鄉鎮紀委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緊盯年節假期,針對工作日、值班日飲酒等問題開展大檢查,密切關注「四風」新形式、新動向,持續開展正風肅紀和「廉節清風」專項行動,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
❺ 中辦國辦要求堅決杜絕節日腐敗,節日腐敗都有哪些體現
12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崇廉拒腐,樹立良好家風,堅決杜絕「節日腐敗」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新修訂的實施細則精神,帶頭轉變作風、糾正「四風」,特別要力戒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決杜絕「節日腐敗」。
❻ 十四個嚴禁 出自什麼文件
十四個嚴禁出自各地在2015年春節前夕下發的文件《關於春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的通知》
2015年春節前夕,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各地有關規定要求,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地下發《關於春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的通知》,就春節期間強化黨員幹部守紀律、講規矩意識,深入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提出「十四個嚴禁」要求。《通知》要求,嚴禁以任何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用公款吃喝,特別是利用培訓中心、機關食堂搞宴請、娛樂活動;嚴禁公款旅遊或以學習考察名義變相公款旅遊;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公車私用、領導幹部私駕公車、用公款支付私家車費用;嚴禁用公款報銷個人費用,以及向下級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嚴禁搞團團伙伙、迎來送往,跑官要官。
❼ 職工"十嚴禁""十不準"是哪些內容
十嚴禁:
1.嚴禁發表同中央決定不一致的言論。
2.嚴禁散布與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不一致的意見。
3.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4.嚴禁對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搞「先斬後奏」、「斬而不奏」
5.嚴禁陽奉陰違,對黨組織說假話。
6.嚴禁製造、傳播政治謠言。
7.嚴禁購買、傳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響製品。
8.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9.嚴禁支持、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10.嚴禁參加任何宗教組織、參與任何封建迷信。
十不準:
1.不準在工作時間和會議期間打麻將。
2.不準在工作日午間和節假日值班期間飲酒 。
3.不準參與考察調研地方二次宴請和收受土特產 。
4.不準參與未經批準的地方論壇、節慶活動。
5.不準用公款旅遊、健身、娛樂,不得涉足不健康娛樂場所。
6.不準公車私用和違規駕駛公車。
7.不準用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卡、明信片。
8.不準大搞婚喪喜慶借機斂財。
9.不準接受會員卡、購物卡、禮金或各種有價證劵。
10.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
拓展資料:
十嚴禁十不準源於貴州省黨員幹部要求,職工的十嚴禁和十不準是各單位可以視自己的基本情況進行相應改寫的。
❽ 公款旅遊違反何種規定
中新網2月24日電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並發出通專知屬,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准則》規定,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準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等。
❾ 村黨支部書記帶領全村黨員公款旅遊該怎麼處理
公款旅遊是指有的以出差、參觀學習為名遊山玩水;有的退出或即將版退出領導崗位的同志,用公權款外出旅遊;有些部門和單位,尤其是一些學會、協會,不從工作需要出發,到旅遊區、風景區召開會議。這樣做,助長黨內和社會上的不正之風,浪費了人力、物力和財力,在群眾中造成很壞的影響。
為了堅決制止幹部用公款旅遊,根據中央書記處、國務院的指示,現通知如下:
一、各級領導幹部,首先是高級幹部,必須做到不用公款旅遊。如果違反規定,領導機關和紀檢部門要責令他們認真檢查,嚴肅處理。對查處不力的部門和單位,上級要追究其領導責任。
二、嚴禁借出差、開會等名義用公款旅遊。幹部出差應根據工作需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按計劃執行。出差期間,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不允許離開工作地區,用公款到旅遊區、名勝區游覽。對違反紀律的要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超支費用不予報銷。
公款旅遊是以國家的財產巧立名目滿足個人糜爛生活私慾的違法犯罪行為,現在處於反腐倡廉的關鍵時期,應當從嚴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