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區印製門票怎麼向稅務申請
❶ 旅遊景點的門票能作為發票報銷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二十二條規定,如果取得的旅遊景點的門票是符合法規並且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發票,可以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1)旅遊區印製門票怎麼向稅務申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十條、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製的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法規。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製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
第二十二、條不符合法規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❷ 景區門票印刷需要的證件和程序
目前景區門票主要由各地區財政部門進行監制,景區一般在當地屬於大型項目類,屬於財政監管的,因此印刷票據需要由地區財政部中標的定點印製單位進行印刷,印刷時需要由財政部的准印函件,具體有批準的號段,准印的數量等信息。該類型門票可以直接用做發票使用。因此標准正規的門票是需要由具有資質的正規廠商完成。
小型景區未被列入財政監管的景區則由景區自行聯系具備資質的廠家進行印製,做好台賬記錄,景區屬於非遺或者5A景區的,需要向印製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方可在門票上印製非遺或者5A景區宣傳內容,印製廠商一般在文廣局具有備案,所印製的門票也在備案的印刷目錄中。客戶進入景區可以使用門票作為驗票進入,可憑門票在景區進行開具商業旅遊的發票可作為報銷憑證。
目前國內各大區域的定點印製的企業主要有:
北京地區: 北京印鈔有限公司/中鈔光華/北京中融安全印務公司/北京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伊諾爾印務有限公司/北京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北省國家稅務局稅務票證服務中心/沈陽路通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地區: 上海伊諾爾印務有限公司/上海證券印製有限公司/東港安全印務/安徽電聯票務印刷有限公司/常州市武進第二印刷廠有限公司
廣州深圳地區:深圳市深國瑞印刷服務中心/深圳東鵬印刷廠/深圳東港安全印務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鑫印刷有限公司/廣州人民印刷廠/珠海紅山票證印刷有限公司/海南華森印務有限公司
其他地區:四川新財印務有限公司/雲南金稅票證管理經營有限公司/昆明雲波印刷有限公司/昌和特種票證有限公司/合肥市地方稅務局印刷廠/貴州銀鷹紙製品印刷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金歲稅務印刷廠/甘肅金稅印刷廠/西安西政印刷
以上是國內具備印刷能力和資質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印刷時注意確認對方資質,避免上當受騙,或者印刷不合格門票避免損失。
❸ 旅遊景點的門票可以報嗎怎麼作帳,可以作為原始憑證嗎
可以作為原始憑證報銷並做賬。
1、旅遊過程中取得北京景點的門票應該是正式發票,可以入賬報銷的。
2、作帳方法: 在「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核算,最終計入相關的生產成本、管理或銷售費用科目。
3、門票可以作為原始憑證。
(3)旅遊區印製門票怎麼向稅務申請擴展閱讀
1、原始憑證按照來源不同分類:
(1)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發票、飛機和火車的票據、銀行收付款通知單、企業購買商品、材料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等。
(2)自製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開工單、成本計算單、出庫單等。
2、原始憑證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自製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及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類。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同時記錄若干項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種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企業有關部門領用材料的「領料單」、職工「借款單」。購進材料「入庫單」以及根據賬簿記錄和經濟業務的需要而編制的記賬憑證,如:「材料費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記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以一月為限)連續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自製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著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而分次進行的。如「限額領料單」是累計憑證。
(3)匯總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反映相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匯總編制而成的自製原始憑證,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匯總原始憑證既可以以簡化會計核算工作,又便於進行經濟業務的分析比較。如。「工資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發料憑證匯總表」等都是匯總原始憑證。
3、原始憑證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由有關部門統一印製、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全國通用的增值稅發票、銀行轉帳結算憑證等)
(2)專用憑證:由單位自行印製、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收料單、領料單、工資費用分配單、折舊計算表等)
❹ 旅遊景點門票可以換正式稅務發票嗎
首先,肯定是不能報銷的,它與國家公共事業單位關系民生的火車票、內飛機票、公交車票等不容同,同時根據稅收征管法規定門票是沒按規定取得的發票,要受到一定處罰,涉及所得稅的還要進行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可向開設旅遊的單位或銷售門票方索要門票的發票,注意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或財政監制章的,如果不成,取得的門票只能視為白條,即使單位規定可以報銷,也是違反發票管理規定和稅收相關規定的,要受到響應處罰,將來財政、審計等部門檢查還會麻煩,僅供參考!
❺ 公園,景區印製的門票上必須有稅務的監制章嗎
例如
公園,景區印製的門票、電影票、車票等都勿須有稅務的監制章。
❻ 4個A的景區門票,帶稅務章的能印刷嗎
只要你有相應的印刷設備,有相關監管部門的批准,而且獲經景區管理處的授權,就可以印刷。
❼ 旅遊景區是怎麼給國家交稅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的規定,經營游覽場所的業務,是指公園、動(植)物園及其他各種游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比照文化業徵收營業稅。其稅率是3%。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點經營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旅遊業」項目徵收營業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風景名勝區景點經營收入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254號)的規定,對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區經營旅遊遊船、觀光電梯、觀光電車、景區環保客運車所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旅遊業」徵收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區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並採取「一票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或核算不清的,從高適用稅率。其「服務業—旅遊業」稅率是5%。
因此 , 旅遊景點內的門票收入應當按照「服務業—旅遊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對提供觀光電車、遊船、索道等多項增值服務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服務業—旅遊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對於實行一票制收費的,若能分別核算各項目,則分別按各稅目征稅,若不能分別核算各稅目或核算不清的,則從高適用稅率。
❽ 旅遊景點門票價格低於面值如何征稅
1、景區門票、演藝門票均由物價局審批後執行,收費價分別為:220元/人和150元/人,未明確兒童、團體、淡季和旺季價格。 2、該單位執行時並未在門票上印刷兒童、團體、淡季和旺季價格,也沒有稅務監制章。景區門票售票點有門票價格公示(成人:220元/人,兒童110元/人)。 3、門票銷售與旅行社、網站、代銷點等簽訂銷售合同,合同對銷售價格和結算價格進行了約定,如淡季門票銷售價格為150元/人、旺季門票銷售價格為190元/人,而雙方的結算價格淡季為140元/人、旺季價格為180元/人,同時銷售量超過一定數量後又會給承銷單位或個人一定的比例(5%)獎勵。 4、在一個月內,景區售票點的門票收入(如:門票價格220、有150、90的兒童票等)未開發票,用於收入入賬的憑證依據,只是現金進賬單、遊客刷卡收款單等。按正規計算營業稅及附加費並繳納。 5、咨詢當地稅務所,相關人員答復為:1、門票收入不需要再開發票;2、入賬單可以作為收入記賬依據,3、營業稅計稅營業額為實收金額。4、支付給承銷單位和個的費用為傭金。 二、問題 1、該行為是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該收入月末記賬時,是否要按照日、月,按照價格、人數分類計算匯總後再開發票入賬(依據的法條)? 2、與承銷單位或個人結算票款時,是按照掛牌價格(物價審批)、合同價格、實際收到的票款這三種價格中的那一種價格,作為雙方開票結算的價格(依據的法條)? 3、銷售優惠價格門票(兒童、團隊、淡季、旺季等),又未在景區進行公示,並未在門票上印製優惠價格的,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如何計算?該銷售行為是否屬於商業折扣范圍?是否要在同一發票上開折扣額? (《國家稅務局關於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472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第154號)規定: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❾ 如何向國稅局申請印刷帶有稅務監制章門票
設計好門票的樣張,帶上企業營業執照(三合一)、公章、介紹信(寫明印製門票的數量、起止編號),然後去當地稅務局申請。
❿ 請問汽車展覽會門票怎麼印製,聽說稅務局要簽章哇,稅率多少呀
門票可能需要省級地稅局的批准。具體你們要什麼樣式是自己確定的。
稅率是按照文化體育業的3%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