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門市價格
① 想開一個旅遊門市部,前景怎麼樣投資多少呢
旅遊未來的發展前景應該是挺好的,不過現在是抱團取暖,單打獨斗比較難做起來,並且網路是趨勢,建議你多考慮下互聯網+
② 現在做旅遊門市和在酒店裡邊做旅遊有何區別優劣勢在哪
旅行社門復市在工商部門制登記、在旅遊局登記注冊的 具有旅遊接待資格的盈利性單位,只有具有相關手續的旅行社才能開設門市部 進行遊客的招攬與接待安排工作,同時也是為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的,
酒店周邊的一些接待牌或者是接待人員 都只是設置為簡易旅遊接待點 接待一些入住的外地遊客在本地的一些短線的 一日或者兩日的 周邊游覽線路 簡單的說大部分接待站都只是咨詢點 而不具有旅遊接待的資格 如果在這種地方報名的遊客 會被接待人員轉交給旅行社 從中賺取相應差價 這種情況下 如果出現旅遊糾紛 就比較不要追究責任
所以請出行的遊客慎重選擇接待人員
③ 設立旅行社門店需多少錢
這個跟您開設的門店的地理位置、性質(加盟還是自己注冊)等密切相關
地理位置主要涉及房屋租金;
性質:
1、加盟方式:與您要加盟的旅行社品牌的具體政策掛鉤,建議仔細挑選口碑良好,政策較為寬松,服務較為完善的公司加盟掛靠(比如和平天下、康輝、中青旅、神州、凱撒等)
2、自己注冊的方式:這就要看您注冊的旅行社性質(出境社、國內社、邊境社等)了,這個涉及到當地旅遊局質量保證金比如出境社需要140萬(北京地區為例)
如果手頭不寬裕但具有旅遊從業基礎想做門市建議還是選擇政策比較良好的品牌加盟會比較靠譜些
④ 成立一個旅行社門市,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旅行社門市,應當具備以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符合《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金。
5、設立申請書。
6、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7、旅行社章程。
8、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9、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10、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4)旅遊門市價格擴展閱讀:
加盟旅行社注意事項:
1、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牌子,旅行社的門市部門基本都是加盟方式,一定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
2、考察選擇旅行社的時候一定要多比較,不能只聽單一的報價,一定要問清楚包含和不包含, 尤其是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保險和一些自費項目。
3、很多旅行社都把價格門檻制定得很低,但是又附加很多必須消費和選擇消費,一定要事先做功課。你會發現必須消費的景點都很差,稍微好一點的景點都要自己再出錢。
4、合同簽字一定要認真閱讀,把每一項條款看清楚。口頭承諾永遠是假的,有什麼要求和問題必需寫清楚,才能夠作為事後證據。
5、選擇旅行社一定要選門面大的,那種上門服務或者是在門面租個房子的都不可靠。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旅行社
⑤ 新開的旅行社怎麼和酒店簽合作協議一般比門市價低多少
合作協議基本不用簽筆頭的東西,直接找酒店的銷售部就可以談,然後每家酒店都有一個對外的價格也就是門市價,還有一個旅行社的團體價,一般酒店會給你一份價格表,上面會有節日價、平日價、團隊價、團散價(一般是10人以下為團散),酒店給旅行社的差價都不一樣,根據酒店的營銷模式,或者根據你們旅行社的能力而定。有用望採納,給點鼓勵謝謝!
⑥ 旅遊門店還值得開嗎
線下實體店永遠都會有生意,包括旅遊門店。關鍵點在於店鋪的選址以及周邊消費人群的定位,還有經營成本的可控性,例如店租和店員的薪酬。至於旅遊門店,一線城市因為鋪租很貴,且一線城市的消費者得到信息的渠道多,更喜歡在線上訂購旅遊產品,所以一線城市開旅遊門店不是很好經驗,但二線以下城市,特別是三四線城市,很多人對旅遊產品的獲取信息的渠道還是有很多不對稱的地方,旅遊門市是他們主要獲取產品和服務的銷售點,應該還是可以經營下去的,其實還有一點不可以忽略,如果你想開家旅遊門店,有一批熟客或者包團的客人很重要,有這個做基礎,在哪開門店都不怕。(信息提供:青驛網)
⑦ 旅行社門市部怎麼辦理
下面是雲南省旅行社門市部管理暫行辦法,其他省市的估計也差不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旅行社門市部的管理,維護旅遊市場秩序,提高旅遊服務質量,保障旅遊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雲南省旅遊條例》以及國家旅遊局公告(2004年5號),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門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冊地的州、市、縣行政區域內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為旅行社招徠遊客並提供旅遊咨詢、宣傳服務的網點。
第三條 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其名稱應採用規范的表述。門市部名稱由旅行社名稱加設立地址,再冠以「門市部」組成,依次組成為:「設立社全稱+地址+門市部」。
第四條 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其業務范圍在設立社業務經營范圍內核定為招徠遊客並提供咨詢、宣傳等服務。其中:
國內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核定的業務范圍為「國內旅遊招徠、宣傳、咨詢業務」。
國際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核定的業務范圍為「國內、入境旅遊招徠、宣傳、咨詢業務」。其中有出境游經營權的國際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在其核定業務范圍時增加「出國旅遊、港澳游招徠、宣傳、咨詢業務」,有邊境旅遊經營權的國際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在核定業務范圍時增加「邊境旅遊招徠、宣傳、咨詢業務」。
第二章 門市部的設立
第五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制度。
國際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應當到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預先備案登記,由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提出意見。
國內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應當到擬設的州、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預先備案登記,由州、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提出意見。
第六條 旅行社申請設立門市部應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門市部備案登記表;
(二)門市部經營場所有效使用證明;
(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和旅行社營業執照副本;
(四)門市部工作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社保局出具的社會保險證明;
(五)旅行社制定的門市部管理規章制度;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七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要求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提出意見:
(一)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營業場所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營業場所一般應設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一樓臨街鋪面,星級酒店大堂,大型商場一樓,主要景區門口,機場、車站、碼頭的顯要位置;
(二)門市部從業人員不得少於3人,並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由旅行社發給勞動報酬、辦理社會保險;
(三)旅行社門市部應至少配備一部直線電話、一部傳真機和一台與社本部聯網的電腦;
(四)國際旅行社上一年度接待旅遊者達一萬人次的可以設立一個門市部,每增加一萬人次可增設一個門市部;國內旅行社上一年度接待旅遊者達五千人次的可以設立一個門市部,每增加五千人次可增設一個門市部。
第八條 旅行社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門市部工商登記注冊手續時,應當出具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旅行社應當在辦理門市部工商登記注冊手續後30個工作日內到同意設立該門市部的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正式備案。
第三章 門市部的管理
第九條 旅行社門市部為非獨立法人單位,旅行社對其所屬門市部負有管理職責,並承擔該門市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禁止旅行社通過設立門市部名義, 以承包、交納管理費等方式,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權。
第十條 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屬租賃他人物業的,應由設立社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協議,並支付租金。
第十一條 設立社應當加強對門市部的管理,並制定門市部管理的制度。旅行社對所屬門市部的經營管理制度應當體現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的要求。
第十二條 門市部應當將門市部名稱、工商營業執照懸掛在醒目位置,便於旅遊者、檢查人員等識別和查驗。
旅行社應當對所屬門市部實行統一標牌,統一形象;應當為門市部工作人員辦理統一的工作胸牌;門市部工作人員必須佩戴胸牌上崗。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門市部的監督管理。門市部應當依法接受所在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和各項檢查。
第四章 門市部業務規范
第十四條 門市部必須按照下列規定開展業務:
(一)門市部收客時必須由旅行社統一與旅遊者簽訂加蓋旅行社印章的旅遊合同,並出具相關票據;
(二)門市部應當與設立社實現計算機聯網,通過設立社網路平台實現統一計調、統一團隊操作;
(三)門市部應當建立完整的業務檔案,並交由設立社統一存檔;
(四)旅遊產品由設立社統一策劃、制定和發布;
(五)門市部應當將旅行社製作,載明遊客須簽訂旅遊合同、索要發票等有關注意事項的《告遊客書》,和門市部登記證一起懸掛於醒目位置。
第十五條 門市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得獨立開展經營活動和私自發布旅行社業務廣告;
(二)不得超出核定的業務范圍開展業務;
(三)不得以門市部名義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不得與設立社以外的旅遊經營者簽訂合同;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導游運行旅遊團隊;
(四)不得設立獨立的財務機構;
(五)不得以門市部的名義招聘員工;
(六)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所屬的門市部超出核定的經營范圍開展旅遊業務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第一項對設立社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旅行社以設立門市部的名義, 通過承包、交納管理費等方式,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權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第三項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 旅行社拒絕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門市部監督檢查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 旅行社門市部有嚴重違規行為的,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旅行社撤消該門市部,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告知工商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對旅行社門市部管理監督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雲南省旅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發布實施之前已經設立的旅行社門市部,設立社應當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及本辦法規定進行清理,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限期整改,並重新規范門市部的管理,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⑧ 某旅遊商店共有單價分別為10元、30元和50元的三種絹扇出售,該商店統計了2012年4月份這三種絹扇的銷售情
(1)單價為10元的銷售量為180個,所佔的比例為30%,
故購買總量=180÷30%=600,從而可得購買單版價為50元的手絹數量=600×15%=90,
補全權圖形如下:
答:小亮的計算方法不正確,平均價格為27元.
⑨ 旅行社門市部和旅行社分社有什麼區別
兩者主要在機構本質、設立要求和經營活動三方面存在區別。
一、機構本質
門市部:門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冊地的市、縣行政區域以內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為設立社招徠遊客並提供咨詢、宣傳等服務的分支機構。
分社:年接待旅遊者達到10萬人次以上的旅行社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設立社名義開展旅遊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
二、設立要求
門市部:沒有年接待遊客量的要求。
分社:成立分社需要旅行社具備年接待旅遊者達到10萬人次以上的規模。
三、經營活動
門市部:分社可以開展旅遊業務經營活動。
分社:主要功能在於為所屬旅行社招徠顧客並提供咨詢、宣傳等服務,得設立分支機構,不得以門市部名義簽訂旅遊合同,不得聘用、委派導游和領隊人員。
(9)旅遊門市價格擴展閱讀
分社的設立條件
旅行社設立分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年接待旅遊者達到10萬人次以上。
②進入全國旅行社百強排名。
③分社經理必須取得《旅行社經理資格證書》。
④國際、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分別增加註冊資本75萬元人民幣、15萬元人民幣;國際、國內旅行社每增加一個分社,分別增加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5萬元人民幣。
門市部的設立條件
設立門市部應徵得擬設地的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同意,並在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報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門市部所在地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應當根據業務經營發展需要確定,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實行備案登記並公布。旅行社門市部不得設立分支機構,不得以門市部名義簽訂合同,不得聘用、委派導游和領隊人員。
⑩ 旅行社門市的新人,負責接待客人和銷售,一開始應該如何熟悉業務啊
你只能熟悉線抄路 先
不用全背下來 這是一個 日積月累的過程 到時 你就熟悉了、
你背不過來 因為你們要選擇的組團社很多
客人來了之後 你先給客人一份 然後自己那一份 跟著客人的思路和關注度共同尋找
基本上報價就是分節假日的 都是階段性報價
而且門市都是過一手 然後就把人拼出去了
你要知道拼給誰 遇到問題多問組團社
一切以你拼給那家的行程 服務標准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