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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遊廳不設立執法隊伍

發布時間: 2020-12-17 19:09:36

A. 四川省文化廳的行政執法


別 序
號 名 稱 制定機關 生效及修改時間 法
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全國人大 2002年10月28日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全國人大 1997年1月1日 行


規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 2003年7月1日 4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國務院 2002年2月1日 5 電影管理條例 國務院 2002年2月1日 6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國務院 2006年3月1日 7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國務院 2002年11月15日 8 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 國務院 2003年8月1日 9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國務院 2005年9月1日 地方性法規 10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 省人大常委會 2006年7月1日 11 四川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 省人大常委會 2004年9月24日 部


章 12 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 文化部 1986年6月19日 13 博物館管理辦法 文化部 2006年1月1日 14 拓印古代石刻的暫行規定 國家文物局 1979年9月4日 15 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 公安部、文化部 1984年2月28日 16 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 文化部 2002年4月10日
(2006年12月1日修訂) 17 音像製品進口管理辦法 文化部、
海關總署 2004年6月1日 18 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管理辦法 文化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2004年1月1日 19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 廣電總局、商務部、文化部 2000年10月25日 20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廣電總局、商務部、文化部 2005年5月8日 21 電影企業經營資格准入暫行規定 廣電總局、
商務部 2004年11月10日 22 《電影企業經營資格准入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廣電總局、
商務部 2005年5月8日 23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文化部 2003年7月1日 24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文化部 2005年9月1日 25 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管理規定 文化部 1997年8月1日 26 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 文化部 2004年7月1日 27 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 文化部 2004年7月1日 28 關於修訂〈文化部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管理規定〉、〈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決定文化部 文化部 2004年7月1日 政


章 29 四川省電影發行放映管理辦法 省政府
(第85號令) 1996年12月27日 30 四川省音像製品經營管理辦法 省政府
(第131號令) 1999年11月12日 31 四川省營業性演出管理辦法 省政府
(第126號令) 1999年6月4日 32 四川省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省政府
(第152號令) 2001年7月13日

B. 2019年省文化和旅遊廳2家所屬事業單位招聘9人都考核什麼內容

(三)考試
1.副高級崗位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副高級技術職稱崗位採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本崗位的專業知識、理論水平,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採取專業綜合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採用百分制,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當場公布。設定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考察范圍。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考務、監督等問題另行通知。
2.中級崗位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本崗位的專業知識、理論水平,總分為100分,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後將及時在省文化和旅遊廳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根據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適應本崗位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採取結構化面談、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面試採用百分制,面試成績在當場面試結束後現場公布。
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分數線的進入考察范圍。
(3)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考務、監督等問題另行通知。
3.藝術表演崗位
根據藝術表演類崗位的特點,考試採取專業綜合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知識技能和專業水平等。考試成績採用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根據藝術表演類特殊崗位對招聘人員專業水準的要求和用人單位選拔藝術表演類人員的用人標准,劃定考試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70分。如本崗位所有考生考試成績均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則核減該崗位此次招聘計劃。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考務、監督等問題另行通知。

C. 2019年省文化和旅遊廳2家所屬事業單位招聘9人有編制嘛

根據招聘公告內容顯示: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文化和旅遊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所以此次招聘應該是事業單位備案制。

D. 市級綜合執法機構改革後是什麼級別呢

行政執法體制綜合改革,目前是以成立農業農村、文化旅遊、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五領域執法為主體,綜合考慮其他執法職能改革,跨領域組建行政執法機構。成立的行政執法機構將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根據新《公務員法》修訂草案,依然保留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也為承擔“公共管理”事業單位參公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行政執法機構依然保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執法人員為參公事業人員,這種設置模式合法合理。至目前已經提前完成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的遼寧省,成立的沈陽市文化旅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就是按照這種模式設置。

根據行政執法綜合改革方案要求,省級不再單獨設立行政執法機構,只設立執法監督機構。省級政府組成部門一般為正廳級,執法監督機構為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或者下屬單位,內設機構按原則低兩級配備,最高設置為正處級。如果設置為部門管理的下屬單位,則可以最高設置為正廳級,執法監督為行政職能,設置下屬機構的情況應該極為少見。

E. 文化主管部門都是哪些部門

文化主管部門有幾下幾個部門:

1,國家文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2,文化部:主管文學藝術界,包括文化館、群眾藝術館、文化團體、文藝演出單位、文化場。

3、國家旅遊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CNTA),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4、中共中央宣傳部:不直接管理任何一塊業務,但卻是所有與新聞、文化及宣傳有關的就都管,可謂是「全管」。

(5)省文化和旅遊廳不設立執法隊伍擴展閱讀:

文化產業: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

二、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

三、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

F.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法律法規

文化部日前制定發布了《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據介紹,這是中國首部專門針對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管理和規范的部門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
第 52 號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2月6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長 蔡 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行為,加強文化市場管理,維護文化市場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是指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以下簡稱綜合執法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綜合執法機構包括:
(一)經法律、法規授權實施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對同級人民政府負責的執法機構;
(二)接受有關行政部門委託實施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接受委託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對委託機關負責的執法機構。
第四條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運行機制。
第五條 文化部負責指導全國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建立統一完善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建設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體系,加強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專業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完善對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績效考核。
各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許可權范圍內,指導綜合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執法業務。
各級綜合執法機構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第二章 執法機構與執法人員
第六條 綜合執法機構與各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及時掌握行政執法的依據、標准以及相關行政許可情況,定期通報市場動態和行政執法情況,提出政策或者工作建議。
第七條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四)熟悉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掌握文化市場管理所需的業務知識和技能;
(五)無犯罪或者開除公職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錄用執法人員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公開招考,擇優錄取。
第八條 執法人員經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證》或者各級人民政府核發的行政執法證後,方可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每年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執法人員,應當暫扣執法證件。
第九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有計劃地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鼓勵和支持執法人員參加在職繼續教育。
第十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配備調查詢問、證據保存等專用房間及交通、通訊、取證、檢測等行政執法所必需的設施設備;為執法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一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實行執法人員定期崗位輪換制度。執法人員在同一執法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年。
第十二條 各有關行政部門或者綜合執法機構可按有關規定對工作成績顯著的綜合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章 執 法 程序
第十三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建立健全12318文化市場舉報體系,向社會公布舉報方式,依法及時有效受理、辦理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可給予一定獎勵。
對日常巡查或者定期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舉報的違法行為,上級交辦的、下級報請處理的或者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重大案件發生後12小時內,當地綜合執法機構應當將案件情況向上級報告。上級綜合執法機構或者委託機關應當對重大案件的查處進行督辦。
第十五條 文化市場行政違法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所在的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或者綜合執法機構管轄。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管轄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有關行政部門、綜合執法機構;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當規范著裝,佩戴執法標志。
第十七條 綜合執法機構開展行政執法活動,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並依法製作執法文書。
第十八條 對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在作出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執法人員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並製作筆錄,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經復核成立的應當採納。
第二十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執法人員應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簽名或者蓋章後,當場交付當事人。
執法人員應當自作出當場處罰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所屬綜合執法機構報告並備案。
第二十一條 除依法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應當登記立案,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查。
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或者其他有關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二十二條 在調查或者執法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2名,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當事人及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執法人員應當製作調查詢問或者現場檢查筆錄,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核對無誤後,由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拒絕的,由2名以上執法人員在筆錄上註明情況並簽名。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 在調查或者執法檢查中,發現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情況緊急無法立案的,執法人員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有關物品、工具進行查封或者扣押;
(三)收集、提取有關證據。
第二十四條 執法人員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依法批准後,可以採取先行登記保存等措施。
對證據進行抽樣取證或者登記保存,應當有當事人在場;當事人不在場或者拒絕到場的,可以請在場的其他人員見證並註明。
對抽樣取證或者登記保存的物品應當開列清單,並依據情況分別製作抽樣取證憑證或者證據登記保存清單,標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等事項,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蓋章或者接收的,由2名以上執法人員在憑證或者清單上註明情況並簽名。
登記保存物品時,在原地保存可能滅失或者妨害公共安全的,可以異地保存。
第二十五條 對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在7日內作出下列處理決定:
(一)需要進行技術檢驗或者鑒定的,送交檢驗或者鑒定;
(二)依法不需要沒收的物品,退還當事人;
(三)依法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的,移交有關部門。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的案件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或者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前,應當經過集體討論後,再做決定。
第二十七條 擬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
第二十八條 聽證會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開始,宣布案由、聽證紀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宣布和核對聽證參加人員名單;
(二)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處罰依據和行政處罰的理由;
(三)當事人可以提出證據,進行陳述和申辯,對調查人員提出的證據進行質證;
(四)聽證主持人向當事人、調查人員、證人等有關人員詢問;
(五)當事人最後陳述;
(六)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結束。
第二十九條 聽證會應當製作筆錄,交當事人核閱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聽證主持人應當依據聽證情況作出書面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為:案由,聽證時間、地點,聽證參加人姓名或者名稱,申辯和質證的事項,證據鑒別和事實認定情況。
第三十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由當事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第三十一條 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重大行政處罰的,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報許可機關和上級綜合執法機構備案,必要時可將處罰決定抄告有關部門。
第三十二條 依法沒收的財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拍賣或者處理。
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經綜合執法機構負責人批准,由2名以上執法人員監督銷毀,並製作銷毀記錄。
第三十三條 執法文書及有關材料,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編目裝訂,立卷歸檔。
第四章 執法監督與責任追究
第三十四條 上級綜合執法機構對下級綜合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實行執法監督。
綜合執法機構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執法監督。
第三十五條 執法監督的內容包括:
(一)執法主體;
(二)執法程序;
(三)法律、法規、規章的適用;
(四)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
(五)罰沒財物的處理;
(六)其他需要監督的內容。
第三十六條 執法監督的方式:
(一)受理對違法違規執法行為的申訴、控告和檢舉,並直接處理或者責成有關部門處理;
(二)對執法工作進行檢查;
(三)調閱執法案卷和其他資料;
(四)在職權范圍內採取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七條 在執法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糾正或者撤銷行政處罰,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一)執法主體不合法的;
(二)執法程序違法的;
(三)具體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錯誤的;
(四)違法處置罰沒或者扣押財物的。
第三十八條 因第三十七條列舉情形造成以下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一)人民法院撤銷、變更行政處罰決定的;
(二)復議機關撤銷、變更行政處罰決定的。
第三十九條 執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並收回其執法證件;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二)利用職權或者工作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支持、縱容、包庇文化市場違法經營活動的;
(三)偽造、篡改、隱匿和銷毀證據的;
(四)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五)泄露舉報內容和執法行動安排的;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第四十條 執法人員在被暫扣執法證件期間,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被收回執法證件的,應當調離執法崗位,不得再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證》是執法人員履行職責時的合法證件,由文化部統一制式,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者綜合執法機構監制並核發。
各級人民政府核發的行政執法證,也是執法人員履行職責時的合法證件。
執法文書由文化部統一格式,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者綜合執法機構監制。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公民處以1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5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文化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2006年7月1日文化部發布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G. 省文化和旅遊廳或市文化和旅遊局管報亭嗎謝謝!

一般不得管哦。城管會管佔道經營的事。報亭一般是郵政設置的。

H. 2019年省文化和旅遊廳2家所屬事業單位招聘9人幾號報名

1.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15日內。(1月2號發布的公告)
2.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將報名表及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件以壓縮包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壓縮文件大小不超過20MB),電子文檔名稱一律採用「單位-崗位名稱-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東省旅遊推廣中心—品牌推廣1—李**」。省文化和旅遊廳通過電子郵件對考生條件初審結果給予回復。

I. 文化市場執法大隊是干什麼的,待遇怎麼樣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北京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內「掃黃打非」工作領容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文化執法總隊(市文管辦、市「掃黃打非」辦),是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

  • 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起草本市有關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二、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三、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四、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行使的對文物市場中違法違規購銷文物的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五、負責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區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屬於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適用公務員待遇。

J. 行政執法局好還是文旅局好

這要看個人的喜好了,如果讓我選的話,我肯定是選擇文化旅遊局,因為這個單位工作比較清閑一些。而行政執法局工作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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