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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創新精神激發旅遊產業發展活力

發布時間: 2020-12-08 17:12:08

❶ 海西以福建為主題的項目!和設計的項目有哪些

海西經濟區以福建為主體,涵蓋台灣海峽西岸,包括浙江南部、廣東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區,與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兩個經濟區銜接。截至目前,海峽西岸經濟區包括福建九市;浙江溫州、麗水、衢州;江西上饒、鷹潭、撫州、贛州;廣東梅州、潮州、汕頭。
海西區概念最初由時任福建省省長、現福建省委書記盧展工於2004年初在福建省人代會上提出. 國務院出台意見 支持福建建設海西經濟區,「福建處於兩岸關系的最前沿,我們很高興中央給福建一些扶持政策,希望把福建建設為適合台商台胞工作、生活和接受教育的專區」.
海西區東與台灣地區一水相隔,北承長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國沿海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布局中處於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西區中居主體地位,具有對台交往的獨特優勢。
會議稱,在當前兩岸關系出現重大積極變化的新形勢下,應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賦予先行先試的政策,加快建設海西區,促進福建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國務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西區,要求重點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和文化交流;二是加快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三是高起點發展特色產業;四是推動跨省區域合作;五是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發揮海西區對外開放的先行作用;六是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七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
海西區戰略是福建省應對中國區域經濟發展新態勢,尋求福建省發展新跨越的重要舉措。
2005年10月,在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把「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寫進了「兩岸關系」部分。2006年1月,胡錦濤總書記視察福建,對福建省此戰略構想予以肯定。
此後,海西建設獲各部委大力支持。國家發改委派出代表團到福建調研海西問題;鐵道部投資1000多億修建溫福、福廈等數條大鐵路;交通部在福建上馬了多條高速公路、港口建設項目。此外,共有十幾個部委和央企與福建簽署協議書、備忘錄,支持海峽西岸建設。
2006年,「支持海峽西岸經濟發展」被納入「十一五」規劃綱要。而在2007年1月29日,福建省十屆人大五次會議正式表決通過了《福建省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綱要》,建設總目標包括:通過10到15年的努力,建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區域、服務祖國統一大業的前沿平台。其時,福建師范大學校長、博導李建平說,海西區將成為繼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經濟區之後,中國又一大經濟區域和中國經濟增長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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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
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
國發〔200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動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促進該地區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戰略意義,明確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重大意義。海峽西岸經濟區東與台灣地區一水相隔,北承長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國沿海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布局中處於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居主體地位,與台灣地區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緣相承、商緣相連、法緣相循,具有對台交往的獨特優勢。近年來,福建省大力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進一步加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兩岸關系出現重大的積極變化,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加快發展和開展與台灣地區合作提供了重要機遇。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是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區經濟布局,推動海峽西岸其他地區和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強兩岸交流合作,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戰略部署,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和政治意義。
(二)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中華民族核心利益、促進祖國統一的大局出發,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題,著力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促進兩岸互利共贏;著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水平;著力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性;著力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著力改善民生,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著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經濟持續發展、文化更加繁榮、綜合競爭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和諧區域,為全局做出更大貢獻。
(三)戰略定位。
——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獨特的對台優勢和工作基礎,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實施先行先試政策,加強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經濟的全面對接,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向更廣范圍、更大規模、更高層次邁進。
——服務周邊地區發展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從服務、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出發,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以鐵路、高速公路、海空港為主骨架主樞紐的海峽西岸現代化綜合交通網路,使之成為服務周邊地區發展、拓展兩岸交流合作的綜合通道。
——東部沿海地區先進製造業的重要基地。立足現有製造業基礎,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積極對接台灣製造業,大力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等產業,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在全國具有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和兩岸產業合作基地。
——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遊中心。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自然和文化資源優勢,增強武夷山、閩西南土樓、鼓浪嶼等景區對兩岸遊客的吸引力,拓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等兩岸共同文化內涵,突出「海峽旅遊」主題,使之成為國際知名的旅遊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遊中心。
(四)發展目標。
——到2012年,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護環境的基礎上,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接近或達到東部地區平均水平,著力科學發展先行,力爭在一些領域走在全國前列;城鄉居民收入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改善;地方財政收入較大幅度增長;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持續下降;生態環境繼續改善;服務兩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並不斷完善,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顯。
——到2020年,率先建立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統籌協調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社會保障體系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會更加和諧。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生態環境優美,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生態文明建設位居全國前列,科學發展達到新的水平,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閩台經濟融合不斷加強,促進形成兩岸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二、發揮獨特的對台優勢,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五)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以信息、石化、機械、船舶、冶金等產業為重點,提升台商投資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載體作用,密切與台灣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的聯系,促進兩岸產業深度對接,形成以廈門灣、閩江口、湄洲灣等區域為主的產業對接集中區。發揮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的窗口、示範和輻射作用,促進對台農業資金、技術、良種、設備等生產要素的引進與合作。推動對台離岸金融業務,拓展台灣金融資本進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推動金融合作邁出實質性步伐。建立海峽兩岸旅遊合作機制,共推雙向旅遊線路,培育「海峽旅遊」品牌。加強與台灣現代服務業合作,建設海峽西岸物流中心。實行更加開放的對台貿易政策,擴大對台貿易。健全涉台法律法規,依法保護台胞的正當權益,為台胞投資興業、交往交流提供便利條件和優質服務。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台灣投資興業,推動建立兩岸產業優勢互補的合作機制,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
(六)建設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全方位、多層次開展與台灣地區的交往,推動文化交流、人員互動。加快推進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提升閩台緣博物館的交流功能。深入開展兩岸文化對口互動活動,深化兩岸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方面合作。加強祖地文化、民間文化交流,進一步增強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連接兩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紐帶作用。
(七)建設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加快完善兩岸直接「三通」基礎條件,提升對台開放合作整體功能。規劃建設對台交通通道,推進對台直接航運。進一步擴大口岸開放,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和大通關機制建設,實現福建電子口岸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兩岸人流、物流往來的便捷有效管理機制,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直接往來。增設直接往來貨運口岸,推動空中直航,把該地區建設成為兩岸交流交往、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平台。
三、加快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發展保障
(八)加強綜合交通運輸網路與對外通道建設。按照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和兩岸直接「三通」的要求,大力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內地到福建的便捷交通走廊。整合港灣資源,形成以廈門港、福州港為主,布局合理的東南沿海地區港口發展格局。集中力量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高速公路網建設,盡快打通省際間的斷頭路,加強縱深推進、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設,加快建設北京至福州高速公路,盡快形成高速公路網路。將海峽西岸經濟區鐵路發展項目納入國家中長期鐵路網調整規劃,加快建設溫福、福廈、廈深、龍廈、向莆鐵路,規劃建設北京至福州、昆明至廈門高速鐵路以及城際鐵路和一批港口鐵路支線,形成連接海峽西岸經濟區與長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區的大運力快捷鐵路運輸通道。完善廈門、福州等機場兩岸空中直航的設施條件,合理布局支線機場,開辟國內外新航線,形成以福州、廈門國際機場為主的干支線機場相結合的空港布局。
(九)加強沿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優良港口條件,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強化能源保障,優化能源結構。結合沿海煤運港口的建設,合理布局沿海大型煤電,適時推進超臨界、超超臨界火電建設。進一步完善核電廠址前期工作,加快推進寧德、福清核電等項目建設。積極發展風力、潮汐等新能源。進一步完善電網建設,加強與華東電網的聯網,加快開展與南方電網聯網的前期工作。布局建設石油儲備基地和煤炭中轉基地。加強台灣海峽油氣資源的合作勘探和聯合開發。結合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的布局,加快輸氣管網建設,逐步提高民用燃氣覆蓋率。
(十)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改善城市間道路交通條件,加強對外交通與內部道路的銜接。完善城市內道路路網結構,提高路網密度。推進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軌道交通發展,提高城市道路標准。進一步健全城市道路橋梁、供水、供氣、防洪、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功能,提高人口承載能力。努力改善鄉村交通、飲水安全、人居環境等條件。加強水源與供水工程建設,適時開工建設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綜合水利樞紐。合理規劃和建設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配置工程,確保城鄉供水安全。切實解決沿海島嶼供水問題,適時推進向金門、馬祖等地供水、供電及鋪設海底通信纜線工程建設。
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產業結構升級
(十一)加強海峽西岸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採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進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努力打造特色鮮明的區域創新體系。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立穩定的各級財政科技投入增長機制。整合科技資源,推動跨部門、跨區域的科技合作。支持信息、醫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領域應用基礎研究,加強高技術和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造就一批競爭力強的優勢企業和知名品牌。鼓勵、支持台商投資高新技術園區,吸引台灣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共同創建創新平台。建設海峽西岸高新技術產業帶,使之成為承接台灣高新技術產業與技術轉移的載體。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提高科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
(十二)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業結構優化升級,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加強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肥料、新農葯、新機具的推廣應用。加強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努力保持糧食自給能力不降低。大力發展畜牧業、園藝業、林竹產業、水產業等優勢產業,積極培育水產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花卉等特色農產品。大力發展品牌農業,支持培育一批農產品加工示範園區、示範企業和示範項目,扶持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強閩台農業合作,推進農產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設,擴大特色優勢農產品出口。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十三)建設海峽西岸先進製造業基地。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產業發展水平。著力發展先進製造業,重點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石油化工等產業。加快發展集成電路設計和軟體、光電、消費電子、生物醫葯、精密儀器、環保、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著力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紡織、食品等傳統優勢產業。實施品牌帶動戰略,扶持重點骨幹企業發展,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鼓勵建立與台灣產業配套的以及大陸台資企業所需的零部件、原輔材料中心。加快培育特色優勢產業,著力培育產業集群,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十四)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積極承接台灣現代服務業轉移,依託中心城市、產業集聚區、貨物集散地、交通樞紐和港口資源,建設福州、廈門、泉州等物流節點和一批現代物流中心。依託臨港工業和台資企業集中區,合作建設物流配送或專業配送中心。依託保稅港區、保稅物流園區,建設連結海峽兩岸的現代物流中心。依託福州、廈門軟體園,發展軟體服務外包、動漫遊戲產業,培育承接服務外包業務的專業企業,吸引台灣企業乃至世界跨國公司服務外包轉移。積極發展信息服務業。大力吸引台灣企業到海峽西岸經濟區設立地區總部、配套基地、采購中心、物流中心、營運中心和研發中心。積極發展面向台灣及海外的會展業。以濱海旅遊、生態旅遊、紅色旅遊和文化旅遊為重點,進一步整合旅遊資源,加強旅遊景點及配套設施建設,辦好各類旅遊節慶活動,豐富旅遊產品,開拓旅遊市場,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響、有效益的旅遊精品。
(十五)建設現代化海洋產業開發基地。充分利用海洋資源優勢,推進臨港工業、海洋漁業、海洋新興產業等加快發展。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准建設,將沿海港口作為大型裝備製造業項目布局的備選基地,合理布局發展臨港工業。以廈門灣、湄洲灣等為依託,建設以石化、船舶修造等為重點的臨港工業集中區,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推廣名優新品種和生態養殖模式,建設生態型海水養殖和海水產品加工基地。加快漁港建設。加強海上通航和救援合作,推動建立海上救援協作機制,完善台灣海峽防災減災體系。加強海洋科技中試基地及研發平台建設,加快培育海洋葯品、保健食品、海水綜合利用等新興產業,形成若干以港灣為依託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臨港經濟密集區。
五、統籌區域內協調發展,促進互動融合
(十六)推進形成科學合理的主體功能區。發揮發展基礎較好、環境資源承載能力較強等有利條件,把海峽西岸沿海具備條件的地區作為全國主體功能區的重點開發區域,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一步提高人口與經濟聚集程度。在山區貫徹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山川秀美的生態環境。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做好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科學劃分主體功能區域,完善區域發展政策,創新管理體制,強化陸海統籌、山海聯動,優化基礎設施和產業布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相協調。
(十七)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加強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的規劃協調,提高城市建設與管理水平,增強產業和人口承載能力、輻射帶動能力,逐步形成以區域中心城市為骨幹、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基礎的城鎮體系。統籌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就業、社會保障等的發展,加快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共同發展機制、城鄉公共服務均等供給制度、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社會保障向農村覆蓋。各大中城市要切實履行市帶縣、市幫縣的責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資金等對農村的支持,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以城帶鄉,統籌發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十八)促進欠發達地區發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革命老區、原中央蘇區縣、少數民族地區、海島、水庫庫區等欠發達地區的發展,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增加對這些地區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方面投入,不斷改善生產生活條件,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立足資源優勢和市場需求,大力扶持特色產業發展,提高農產品和特色資源深加工水平,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加大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合理有序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沿海對山區對口幫扶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符合環保要求的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福建山區轉移,促進這些地區加快發展。
(十九)推動跨省區域合作。加強海峽西岸經濟區與長三角、珠三角的經濟聯系與合作,促進優勢互補、良性互動、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沿海地區經濟布局。發揮閩浙贛、閩粵贛等跨省區域協作組織的作用,加強福建與浙江的溫州、麗水、衢州,廣東的汕頭、梅州、潮州、揭陽,江西的上饒、鷹潭、撫州、贛州等地區的合作,建立更加緊密的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重大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跨省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統籌規劃布局和協同建設,暢通海峽西岸經濟區港口與腹地的通道。加強電子、機械、旅遊、物流等產業的對接,推動產業集群發展和合理布局,形成產業對接走廊。加強市場開發,建設區域共同市場,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無障礙流動。統籌協調區域內對台交流合作的功能分工,提升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的對接能力。
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動力活力
(二十)增創體制機制新優勢。進一步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體制機制創新方面的試驗區作用。從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實際出發,圍繞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擴大兩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在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上,促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流轉,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金融改革與創新,擴大金融改革試點,在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進行改革試驗,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機制。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力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強法制建設,大力推進依法行政,著力構建規范透明的法制環境。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大力推進外貿、港口、社會管理等領域改革,探索建立有利於擴大兩岸交流合作的新機制。
(二十一)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提高利用外資水平,更加註重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智力資源。創新外商投資管理方式,簡化審批程序。進一步優化外資結構,引導外資投向主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節能環保等領域。積極研究海峽西岸經濟區范圍內的國家級開發區擴區、調整區位和省級開發區升級,拓展開發區的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強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積極推進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整合。支持在台商投資區和台資企業密集地區開展海關保稅物流中心試點。規范招商引資行為,實行統一的土地、稅收政策,營造公平、開放的投資環境。
(二十二)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進一步優化進出口結構,鼓勵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服務產品和農產品出口,大力支持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積極擴大對台進出口貿易。鼓勵經濟發展急需的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重要資源進口。加快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引導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發展。鼓勵優勢企業參與海外資源開發,建立境外生產、營銷和服務網路,帶動商品出口和勞務輸出。積極推進保稅加工、保稅物流業發展,大力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加工製造等業務。
(二十三)深化與港澳僑合作。充分利用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的機制,進一步提升閩港澳經濟合作的層次和水平。加強與港澳在服務業領域的合作,引入港澳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吸引更多的港澳金融機構到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參股,支持符合條件的福建企業到香港上市融資。利用香港的融資渠道和營銷網路,積極開展聯合招商,推動福建企業到香港設立營銷中心、運營中心,擴大對港貿易和轉口貿易。加強福建與港澳的物流業合作,建立跨境物流網路。加強閩港澳旅遊合作,推動旅遊線路對接延伸。充分發揮福建海外華僑華人眾多、愛國愛鄉的優勢,充分利用各種有效平台作用,積極引進僑智,大力吸引海外僑胞來閩投資,引導更多的華僑華人支持和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七、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二十四)大力推進人力資源建設。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著力培養學術技術帶頭人、科技領軍人才和一線創新人才,抓緊培養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所需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加強人的能力素質建設,支持發展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實用性、技能型人才。調整高校學科設置,加快培養經濟建設緊缺急需的人才,建立起與兩岸產業對接相適應的人才培養結構,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拓展兩岸職業教育合作,支持開展兩岸校際合作、職業培訓、資格考試和認證、職稱評定、人才引進和人力資源開發等試點工作。健全人才政策體系,鼓勵台灣科技、教育等領域人才到海峽西岸經濟區創業,形成廣納群賢、充滿活力的吸引人才和使用人才的良好風尚。
(二十五)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產業發展。大力推進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運行保障機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廣播電視「村村通」和農村電影放映等文化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鄉公共文化服務網路。加強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營造良好網路環境。整合文化資源,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顯、展現海峽西岸風貌、在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文化品牌,重點保護發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紅土地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強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完善歷史文化名城等基礎設施,妥善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推動文化與經濟融合,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建立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合作中心,著力培育專、精、特、新文化企業,努力使海峽西岸經濟區成為全國重要的文化產業基地。
(二十六)著力改善民生。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把義務教育重點放在農村,調整農村義務教育布局結構,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改革勞動和就業管理體制,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統一、區域協調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平等的就業制度。加強城市社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力推進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建設,特別要關注對困難台胞台屬的救助,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社會保障性住房制度,切實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八、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❷ 關於海西的資料

海西經濟區以福建為主體,涵蓋台灣海峽西岸,包括浙江南部、廣東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區,與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兩個經濟區銜接。截至目前,海峽西岸經濟區包括福建九市;浙江溫州、麗水、衢州;江西上饒、鷹潭、撫州、贛州;廣東梅州、潮州、汕頭。
海西區概念最初由時任福建省省長、現福建省委書記盧展工於2004年初在福建省人代會上提出. 國務院出台意見 支持福建建設海西經濟區,「福建處於兩岸關系的最前沿,我們很高興中央給福建一些扶持政策,希望把福建建設為適合台商台胞工作、生活和接受教育的專區」.
海西區東與台灣地區一水相隔,北承長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國沿海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布局中處於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西區中居主體地位,具有對台交往的獨特優勢。
會議稱,在當前兩岸關系出現重大積極變化的新形勢下,應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賦予先行先試的政策,加快建設海西區,促進福建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國務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西區,要求重點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和文化交流;二是加快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三是高起點發展特色產業;四是推動跨省區域合作;五是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發揮海西區對外開放的先行作用;六是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七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
海西區戰略是福建省應對中國區域經濟發展新態勢,尋求福建省發展新跨越的重要舉措。
2005年10月,在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把「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寫進了「兩岸關系」部分。2006年1月,胡錦濤總書記視察福建,對福建省此戰略構想予以肯定。
此後,海西建設獲各部委大力支持。國家發改委派出代表團到福建調研海西問題;鐵道部投資1000多億修建溫福、福廈等數條大鐵路;交通部在福建上馬了多條高速公路、港口建設項目。此外,共有十幾個部委和央企與福建簽署協議書、備忘錄,支持海峽西岸建設。
2006年,「支持海峽西岸經濟發展」被納入「十一五」規劃綱要。而在2007年1月29日,福建省十屆人大五次會議正式表決通過了《福建省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綱要》,建設總目標包括:通過10到15年的努力,建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區域、服務祖國統一大業的前沿平台。其時,福建師范大學校長、博導李建平說,海西區將成為繼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經濟區之後,中國又一大經濟區域和中國經濟增長新引擎。

❸ 海西 歷史文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動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促進該地區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戰略意義,明確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重大意義。海峽西岸經濟區東與台灣地區一水相隔,北承長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國沿海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布局中處於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居主體地位,與台灣地區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緣相承、商緣相連、法緣相循,具有對台交往的獨特優勢。近年來,福建省大力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進一步加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兩岸關系出現重大的積極變化,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加快發展和開展與台灣地區合作提供了重要機遇。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是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區經濟布局,推動海峽西岸其他地區和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強兩岸交流合作,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戰略部署,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和政治意義。
(二)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中華民族核心利益、促進祖國統一的大局出發,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題,著力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促進兩岸互利共贏;著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水平;著力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性;著力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著力改善民生,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著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經濟持續發展、文化更加繁榮、綜合競爭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和諧區域,為全局做出更大貢獻。
(三)戰略定位。
——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獨特的對台優勢和工作基礎,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實施先行先試政策,加強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經濟的全面對接,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向更廣范圍、更大規模、更高層次邁進。
——服務周邊地區發展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從服務、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出發,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以鐵路、高速公路、海空港為主骨架主樞紐的海峽西岸現代化綜合交通網路,使之成為服務周邊地區發展、拓展兩岸交流合作的綜合通道。
——東部沿海地區先進製造業的重要基地。立足現有製造業基礎,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積極對接台灣製造業,大力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等產業,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在全國具有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和兩岸產業合作基地。
——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遊中心。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自然和文化資源優勢,增強武夷山、閩西南土樓、鼓浪嶼等景區對兩岸遊客的吸引力,拓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等兩岸共同文化內涵,突出「海峽旅遊」主題,使之成為國際知名的旅遊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遊中心。
(四)發展目標。
——到2012年,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護環境的基礎上,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接近或達到東部地區平均水平,著力科學發展先行,力爭在一些領域走在全國前列;城鄉居民收入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改善;地方財政收入較大幅度增長;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持續下降;生態環境繼續改善;服務兩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並不斷完善,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顯。
——到2020年,率先建立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統籌協調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社會保障體系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會更加和諧。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生態環境優美,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生態文明建設位居全國前列,科學發展達到新的水平,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閩台經濟融合不斷加強,促進形成兩岸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二、發揮獨特的對台優勢,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五)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以信息、石化、機械、船舶、冶金等產業為重點,提升台商投資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載體作用,密切與台灣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的聯系,促進兩岸產業深度對接,形成以廈門灣、閩江口、湄洲灣等區域為主的產業對接集中區。發揮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的窗口、示範和輻射作用,促進對台農業資金、技術、良種、設備等生產要素的引進與合作。推動對台離岸金融業務,拓展台灣金融資本進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推動金融合作邁出實質性步伐。建立海峽兩岸旅遊合作機制,共推雙向旅遊線路,培育「海峽旅遊」品牌。加強與台灣現代服務業合作,建設海峽西岸物流中心。實行更加開放的對台貿易政策,擴大對台貿易。健全涉台法律法規,依法保護台胞的正當權益,為台胞投資興業、交往交流提供便利條件和優質服務。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台灣投資興業,推動建立兩岸產業優勢互補的合作機制,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
(六)建設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全方位、多層次開展與台灣地區的交往,推動文化交流、人員互動。加快推進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提升閩台緣博物館的交流功能。深入開展兩岸文化對口互動活動,深化兩岸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方面合作。加強祖地文化、民間文化交流,進一步增強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連接兩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紐帶作用。
(七)建設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加快完善兩岸直接「三通」基礎條件,提升對台開放合作整體功能。規劃建設對台交通通道,推進對台直接航運。進一步擴大口岸開放,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和大通關機制建設,實現福建電子口岸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兩岸人流、物流往來的便捷有效管理機制,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直接往來。增設直接往來貨運口岸,推動空中直航,把該地區建設成為兩岸交流交往、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平台。
三、加快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發展保障
(八)加強綜合交通運輸網路與對外通道建設。按照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和兩岸直接「三通」的要求,大力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內地到福建的便捷交通走廊。整合港灣資源,形成以廈門港、福州港為主,布局合理的東南沿海地區港口發展格局。集中力量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高速公路網建設,盡快打通省際間的斷頭路,加強縱深推進、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設,加快建設北京至福州高速公路,盡快形成高速公路網路。將海峽西岸經濟區鐵路發展項目納入國家中長期鐵路網調整規劃,加快建設溫福、福廈、廈深、龍廈、向莆鐵路,規劃建設北京至福州、昆明至廈門高速鐵路以及城際鐵路和一批港口鐵路支線,形成連接海峽西岸經濟區與長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區的大運力快捷鐵路運輸通道。完善廈門、福州等機場兩岸空中直航的設施條件,合理布局支線機場,開辟國內外新航線,形成以福州、廈門國際機場為主的干支線機場相結合的空港布局。
(九)加強沿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優良港口條件,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強化能源保障,優化能源結構。結合沿海煤運港口的建設,合理布局沿海大型煤電,適時推進超臨界、超超臨界火電建設。進一步完善核電廠址前期工作,加快推進寧德、福清核電等項目建設。積極發展風力、潮汐等新能源。進一步完善電網建設,加強與華東電網的聯網,加快開展與南方電網聯網的前期工作。布局建設石油儲備基地和煤炭中轉基地。加強台灣海峽油氣資源的合作勘探和聯合開發。結合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的布局,加快輸氣管網建設,逐步提高民用燃氣覆蓋率。
(十)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改善城市間道路交通條件,加強對外交通與內部道路的銜接。完善城市內道路路網結構,提高路網密度。推進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軌道交通發展,提高城市道路標准。進一步健全城市道路橋梁、供水、供氣、防洪、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功能,提高人口承載能力。努力改善鄉村交通、飲水安全、人居環境等條件。加強水源與供水工程建設,適時開工建設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綜合水利樞紐。合理規劃和建設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配置工程,確保城鄉供水安全。切實解決沿海島嶼供水問題,適時推進向金門、馬祖等地供水、供電及鋪設海底通信纜線工程建設。
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產業結構升級
(十一)加強海峽西岸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採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進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努力打造特色鮮明的區域創新體系。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立穩定的各級財政科技投入增長機制。整合科技資源,推動跨部門、跨區域的科技合作。支持信息、醫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領域應用基礎研究,加強高技術和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造就一批競爭力強的優勢企業和知名品牌。鼓勵、支持台商投資高新技術園區,吸引台灣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共同創建創新平台。建設海峽西岸高新技術產業帶,使之成為承接台灣高新技術產業與技術轉移的載體。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提高科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
(十二)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業結構優化升級,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加強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肥料、新農葯、新機具的推廣應用。加強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努力保持糧食自給能力不降低。大力發展畜牧業、園藝業、林竹產業、水產業等優勢產業,積極培育水產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花卉等特色農產品。大力發展品牌農業,支持培育一批農產品加工示範園區、示範企業和示範項目,扶持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強閩台農業合作,推進農產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設,擴大特色優勢農產品出口。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十三)建設海峽西岸先進製造業基地。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產業發展水平。著力發展先進製造業,重點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石油化工等產業。加快發展集成電路設計和軟體、光電、消費電子、生物醫葯、精密儀器、環保、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著力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紡織、食品等傳統優勢產業。實施品牌帶動戰略,扶持重點骨幹企業發展,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鼓勵建立與台灣產業配套的以及大陸台資企業所需的零部件、原輔材料中心。加快培育特色優勢產業,著力培育產業集群,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十四)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積極承接台灣現代服務業轉移,依託中心城市、產業集聚區、貨物集散地、交通樞紐和港口資源,建設福州、廈門、泉州等物流節點和一批現代物流中心。依託臨港工業和台資企業集中區,合作建設物流配送或專業配送中心。依託保稅港區、保稅物流園區,建設連結海峽兩岸的現代物流中心。依託福州、廈門軟體園,發展軟體服務外包、動漫遊戲產業,培育承接服務外包業務的專業企業,吸引台灣企業乃至世界跨國公司服務外包轉移。積極發展信息服務業。大力吸引台灣企業到海峽西岸經濟區設立地區總部、配套基地、采購中心、物流中心、營運中心和研發中心。積極發展面向台灣及海外的會展業。以濱海旅遊、生態旅遊、紅色旅遊和文化旅遊為重點,進一步整合旅遊資源,加強旅遊景點及配套設施建設,辦好各類旅遊節慶活動,豐富旅遊產品,開拓旅遊市場,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響、有效益的旅遊精品。
(十五)建設現代化海洋產業開發基地。充分利用海洋資源優勢,推進臨港工業、海洋漁業、海洋新興產業等加快發展。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准建設,將沿海港口作為大型裝備製造業項目布局的備選基地,合理布局發展臨港工業。以廈門灣、湄洲灣等為依託,建設以石化、船舶修造等為重點的臨港工業集中區,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推廣名優新品種和生態養殖模式,建設生態型海水養殖和海水產品加工基地。加快漁港建設。加強海上通航和救援合作,推動建立海上救援協作機制,完善台灣海峽防災減災體系。加強海洋科技中試基地及研發平台建設,加快培育海洋葯品、保健食品、海水綜合利用等新興產業,形成若干以港灣為依託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臨港經濟密集區。
五、統籌區域內協調發展,促進互動融合
(十六)推進形成科學合理的主體功能區。發揮發展基礎較好、環境資源承載能力較強等有利條件,把海峽西岸沿海具備條件的地區作為全國主體功能區的重點開發區域,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一步提高人口與經濟聚集程度。在山區貫徹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山川秀美的生態環境。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做好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科學劃分主體功能區域,完善區域發展政策,創新管理體制,強化陸海統籌、山海聯動,優化基礎設施和產業布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相協調。
(十七)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加強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的規劃協調,提高城市建設與管理水平,增強產業和人口承載能力、輻射帶動能力,逐步形成以區域中心城市為骨幹、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基礎的城鎮體系。統籌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就業、社會保障等的發展,加快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共同發展機制、城鄉公共服務均等供給制度、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社會保障向農村覆蓋。各大中城市要切實履行市帶縣、市幫縣的責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資金等對農村的支持,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以城帶鄉,統籌發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十八)促進欠發達地區發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革命老區、原中央蘇區縣、少數民族地區、海島、水庫庫區等欠發達地區的發展,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增加對這些地區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方面投入,不斷改善生產生活條件,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立足資源優勢和市場需求,大力扶持特色產業發展,提高農產品和特色資源深加工水平,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加大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合理有序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沿海對山區對口幫扶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符合環保要求的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福建山區轉移,促進這些地區加快發展。
(十九)推動跨省區域合作。加強海峽西岸經濟區與長三角、珠三角的經濟聯系與合作,促進優勢互補、良性互動、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沿海地區經濟布局。發揮閩浙贛、閩粵贛等跨省區域協作組織的作用,加強福建與浙江的溫州、麗水、衢州,廣東的汕頭、梅州、潮州、揭陽,江西的上饒、鷹潭、撫州、贛州等地區的合作,建立更加緊密的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重大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跨省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統籌規劃布局和協同建設,暢通海峽西岸經濟區港口與腹地的通道。加強電子、機械、旅遊、物流等產業的對接,推動產業集群發展和合理布局,形成產業對接走廊。加強市場開發,建設區域共同市場,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無障礙流動。統籌協調區域內對台交流合作的功能分工,提升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的對接能力。
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動力活力
(二十)增創體制機制新優勢。進一步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體制機制創新方面的試驗區作用。從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實際出發,圍繞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擴大兩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在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上,促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流轉,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金融改革與創新,擴大金融改革試點,在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進行改革試驗,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機制。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力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強法制建設,大力推進依法行政,著力構建規范透明的法制環境。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大力推進外貿、港口、社會管理等領域改革,探索建立有利於擴大兩岸交流合作的新機制。
(二十一)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提高利用外資水平,更加註重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智力資源。創新外商投資管理方式,簡化審批程序。進一步優化外資結構,引導外資投向主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節能環保等領域。積極研究海峽西岸經濟區范圍內的國家級開發區擴區、調整區位和省級開發區升級,拓展開發區的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強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積極推進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整合。支持在台商投資區和台資企業密集地區開展海關保稅物流中心試點。規范招商引資行為,實行統一的土地、稅收政策,營造公平、開放的投資環境。
(二十二)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進一步優化進出口結構,鼓勵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服務產品和農產品出口,大力支持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積極擴大對台進出口貿易。鼓勵經濟發展急需的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重要資源進口。加快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引導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發展。鼓勵優勢企業參與海外資源開發,建立境外生產、營銷和服務網路,帶動商品出口和勞務輸出。積極推進保稅加工、保稅物流業發展,大力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加工製造等業務。
(二十三)深化與港澳僑合作。充分利用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的機制,進一步提升閩港澳經濟合作的層次和水平。加強與港澳在服務業領域的合作,引入港澳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吸引更多的港澳金融機構到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參股,支持符合條件的福建企業到香港上市融資。利用香港的融資渠道和營銷網路,積極開展聯合招商,推動福建企業到香港設立營銷中心、運營中心,擴大對港貿易和轉口貿易。加強福建與港澳的物流業合作,建立跨境物流網路。加強閩港澳旅遊合作,推動旅遊線路對接延伸。充分發揮福建海外華僑華人眾多、愛國愛鄉的優勢,充分利用各種有效平台作用,積極引進僑智,大力吸引海外僑胞來閩投資,引導更多的華僑華人支持和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七、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二十四)大力推進人力資源建設。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著力培養學術技術帶頭人、科技領軍人才和一線創新人才,抓緊培養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所需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加強人的能力素質建設,支持發展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實用性、技能型人才。調整高校學科設置,加快培養經濟建設緊缺急需的人才,建立起與兩岸產業對接相適應的人才培養結構,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拓展兩岸職業教育合作,支持開展兩岸校際合作、職業培訓、資格考試和認證、職稱評定、人才引進和人力資源開發等試點工作。健全人才政策體系,鼓勵台灣科技、教育等領域人才到海峽西岸經濟區創業,形成廣納群賢、充滿活力的吸引人才和使用人才的良好風尚。
(二十五)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產業發展。大力推進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運行保障機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廣播電視「村村通」和農村電影放映等文化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鄉公共文化服務網路。加強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營造良好網路環境。整合文化資源,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顯、展現海峽西岸風貌、在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文化品牌,重點保護發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紅土地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強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完善歷史文化名城等基礎設施,妥善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推動文化與經濟融合,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建立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合作中心,著力培育專、精、特、新文化企業,努力使海峽西岸經濟區成為全國重要的文化產業基地。
(二十六)著力改善民生。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把義務教育重點放在農村,調整農村義務教育布局結構,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改革勞動和就業管理體制,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統一、區域協調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平等的就業制度。加強城市社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力推進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建設,特別要關注對困難台胞台屬的救助,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社會保障性住房制度,切實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八、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❹ 如何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2、基本原則。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


3、主要目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


3、延伸農業產業鏈。


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


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

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


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


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


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


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


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


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


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


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


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


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


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


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


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


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


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


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


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


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


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


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


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


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


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


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


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


2、開展試點示範。


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3、落實地方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


4、強化部門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❺ 楊安娣:「旅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怎麼改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戰略抉擇,也是「十三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線。但是,在如何看待旅遊業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問題上,吉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楊安娣認為普遍都存在著一個認識誤區:隨著旅遊大眾化、全域化時代的到來,旅遊市場是「需大於供」,不需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從吉林省旅遊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看,宏觀報喜,微觀報憂,人民群眾日益多元化的消費需求與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產業規模迅速壯大與管理服務水平不高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凸顯,集中表現為有效供給不足與供需錯配同時並存。一是旅遊經濟增速較快,但質量效益不高且發展不均衡。從全國看,吉林省旅遊經濟總量偏小;從全省看,區域結構嚴重失衡;從企業主體看,小、散、弱、差,缺少龍頭和骨幹。二是市場需求旺盛,但旅遊產品號召力和吸引力不強。產品開發與項目建設呈低質化、同質化發展,造成產品結構單一,質量不高,熱點不多,特色不鮮明。三是資源稟賦優越,但旅遊品牌知名度和競爭力不夠。作為全國旅遊資源大省,卻是旅遊產品小省、旅遊品牌弱省。四是戰略目標宏偉,但產業發展基礎與之不相匹配。

去年以來,針對上述問題,吉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以冰雪旅遊為突破點,率先實施了旅遊業攻堅行動計劃,產業地位得到實質性提升,產業格局發生深刻變化,產業重點領域實現突破性發展,產業基礎進一步夯實。但是,隨著「冷」資源熱起來、遊客多起來、市場活起來,產品供給、設施配套、公共服務等短板問題更加清晰地暴露出來。減少無效供給、擴大有效供給、加強優質供給,推進旅遊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勢在必行。


(四)優化環境供給,營造濃厚發展氛圍。市場主體培育工程。以實施「冰雪英雄榜」計劃為載體,安排千萬引導資金,扶持獎勵旅行社、旅遊航空、鄉村旅遊、旅遊商品等市場主體提升競爭力。發展環境優化工程。投入千萬資金建立旅遊誠信基金,倡導「誠信回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相關市場主體採取相應獎懲措施;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建立「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實行動態管理;構建旅遊新型政商關系,主動真誠為企業服好務,既要樹牢底線意識,又要牢記「親、清」二字。人才興旅工程。面向東北乃至東北亞區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職業經理人隊伍和復合型人才;培養選拔「吉林名導」;組織開展「導游面試考官培訓」,繼續開展「旅遊企業人才業務提升培訓」和以本省戶籍從業人員為重點的「千人導服人員基礎技能培訓」。

(五)創新機制和平台,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堅強保障。以「多規合一」為突破口,創新產業促進機制;創新項目推進機制,形成梯次有序的項目體系。創新市場推廣機制,實施精準營銷,整合全省資源,廣泛開展交換季節等互動式營銷推廣活動,探索「智力支持型」服務外包的市場營銷模式。創新統計運行機制,圍繞解決「統什麼、誰來統、怎麼統」,銜接國家標准,制定符合吉林省實際的旅遊統計模板,搭建覆蓋全省的統計組織架構。

打造統一的宣傳平台。圍繞「22℃的夏天」和「冬季到吉林來玩雪」雙品牌建設,充分運用各類媒體資源,統籌做好全省旅遊形象宣傳。打造統一的智力平台。建立核心智囊團隊,提升智庫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持續開展「送智下基層」行動。打造統一的融資平台。整合國家和省級各類產業扶持資金,加快推進設立省級旅遊產業發展基金,加大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力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資體系。統一的招商平台。在省級各類大型推介交流活動中,集中對外包裝發布項目、旅遊商品、航空信息,提前對接,跟蹤推動,提升招商引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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