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交稅
A. 旅遊業納稅稅種
一、旅遊業應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
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
「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後的
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
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
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
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
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縣城、建
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
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
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
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
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
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即對年應納稅所得
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
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27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怎樣計算旅遊業應納的稅(費)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現舉例計
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
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
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交通費為8
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
(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400)
×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遊業如何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
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
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個月。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
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
五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所得
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
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
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
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到
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繳企業所得稅,
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
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
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
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B. 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應如何納稅
對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其旅遊團改回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答程旅遊費減去付給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
,同時按所繳納的營業稅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對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旅遊費減去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同時按所繳納的營業稅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取得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繳納企業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為個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擁有並用於經營的房產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擁有使用權並用於經營的土地應按規定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
。擁有並使用車船的納稅人應按規定繳納車船稅
。納稅人在經濟交往和經濟活動中書立、領受的憑證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納稅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應按規定繳納契稅。
C. 最新旅遊業如何交稅
跟以前一樣:偷稅漏稅
D. 旅行社繳稅標准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計稅依據規定如下: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縣城、建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即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27%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E. 旅遊行業,營改增後怎麼計算增值稅
旅遊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有兩種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選擇。
一是選擇採用「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方法,以實際收取的費用為銷售額,按照6%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以經營辦公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計算實際應交的增值稅。由於這種方法,進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比較難,一般旅遊業者都不採用。
二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這種方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計入成本,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F. 旅遊景區是怎麼給國家交稅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的規定,經營游覽場所的業務,是指公園、動(植)物園及其他各種游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比照文化業徵收營業稅。其稅率是3%。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點經營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旅遊業」項目徵收營業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風景名勝區景點經營收入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254號)的規定,對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區經營旅遊遊船、觀光電梯、觀光電車、景區環保客運車所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旅遊業」徵收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區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並採取「一票制」收費方式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或核算不清的,從高適用稅率。其「服務業—旅遊業」稅率是5%。
因此 , 旅遊景點內的門票收入應當按照「服務業—旅遊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對提供觀光電車、遊船、索道等多項增值服務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服務業—旅遊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對於實行一票制收費的,若能分別核算各項目,則分別按各稅目征稅,若不能分別核算各稅目或核算不清的,則從高適用稅率。
G. 急求知:旅行社怎麼納稅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 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期限 1.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按季計算出應(預)繳企業所得稅,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H. 旅遊公司要上哪幾個稅種
一、旅遊業應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和國 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 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 「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 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 宿和交通費用後的 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 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 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 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 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 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 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 ,縣城、建 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 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 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 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 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 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 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 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 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 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 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 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 即對年應納稅所得 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 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 暫減按27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怎樣計算旅遊業應納的稅(費)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 現舉例計 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 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 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 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 交通費為8 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 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 (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 400) ×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 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遊業如何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 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 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 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 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 十五日或者一個月。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 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 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 自期滿之日起 五日內預繳稅款, 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企業所得 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 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 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 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 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 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的有關規定,到 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 繳企業所得稅, 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 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 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 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 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 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 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 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希望採納
I. 旅行社如何上稅
旅行社報稅的步驟是:
1、打開稅局網站,輸入用戶名和密碼
J. 旅遊景點收入如何納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單位在境內提拱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般計稅方法的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二、景點收入對應的稅目
(一)景點門票收入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稅目注釋,景點門票收入屬於景點經營單位提供游覽場所而取得的文化服務收入。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文件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文化服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徵收率。
例1:某景點經營單位為一般納稅人,2017年10月,景點門票收入為20.6萬元,該單位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計算該單位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解析:該單位雖然是一般納稅人,但按文件規定可選擇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所以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應納稅額=206000÷(1+3%)×3%=6000(元)
(二)景點索道、擺渡車、電瓶車、遊船等收入
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遊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體育服務」繳納增值稅。
例2:某景點經營單位為一般納稅人,2017年10月,景點門票收入為20.6萬元,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遊船等取得的收入合計51.5萬元,該單位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計算該單位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同上例:
該單位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206000+515000)÷(1+3%)×3%=21000(元)
若該單位不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則該單位當月應計銷項稅=(206000+515000)÷(1+6%)×6%=40811.32(元),相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