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旅遊對旅遊者的影響
❶ 申請世界遺產會對當地旅遊帶來哪些影響嗎
申請世界遺產會對當地的旅遊業帶來許多遊客,會加大旅遊產業的發展,也會促進當地工商業的發展,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以一個產業鏈能帶動其他產業鏈的發展。
申請世界遺產對於當地的旅遊業有著好影響,也會有著壞的影響,但是綜合來說,還是利大於弊的,只要相關部門處理好增多的遊客,那麼,壞的影響也可以是忽略的。這就要看當地的相關部門的能力了。
❷ 東西方傳統文化對旅遊者行為的影響
旅遊者的行為包括決策行為、時間—空間行為、消費行為、心理行為
外出旅遊之前,人們首先要收集各種相關的信息,然後根據自己的主觀偏好,作出決定,這個過程稱為旅遊決策行為。影響旅遊決策行為的主要因素為感知環境、最大效益原則和旅遊偏好
出遊時間的選擇是旅遊者重要的時間行為規律。一般來講,旅遊者個體出遊時只會考慮個人(或者自己家庭)的閑暇時間,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是否有假期
旅遊者空間行為個體旅遊者對旅遊景點的選擇
旅遊者消費行為實際是指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的消費(者)行為,具體而言是指旅遊者在旅遊途中的購物行為。
歐美旅遊者。歐美各國的傳統文化與我國的傳統文化相比,存在很大的差異。正是東西方文化的這種差異,使我國對歐美旅遊者具有強大吸引力。歐美旅遊者來我國的主要目的是欣賞我國幾千年的文化
❸ 世界遺產與旅遊業有什麼關系
世界遺產與旅遊業本沒有關系。但世界遺產是旅遊業的旅遊資源,旅遊專資源對於旅遊業屬的意義重大,沒有它旅遊業很難發展得很好。旅遊為人們認識遺產價值提供了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但必須在兩者之間尋求平衡,不致使遺產遭到破壞。 保護好遺產需要經費支持,旅遊的適度收入可以為遺產管理提供經濟保障。 但不是所有的世界遺產地都可以開展旅遊,有些遺產特別脆弱,一些特定的自然遺產如自然保護區就不應該對遊客開放,而只有那些出於研究和教育需要的人員才能獲准進入。中國的世界遺產面臨最主要問題是旅遊業過度、無序的開發,以至於危及遺產本身。
❹ 外出旅遊時你發現旅遊者的哪些行為對文化遺產造成了破壞
我發現有很多旅遊者喜歡到出用筆去寫上到此一游,這樣是不好的行為,會試試對文化遺產的破壞。
❺ 旅遊業對世界文化的影響
文化與旅遊業的關系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辨析二者的關系必然會涉及到旅遊業對文化作用的問題。雖然旅遊業對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重要作用已經成為社會普遍的認識,但對於旅遊業究竟如何促進文化發展繁榮卻缺少系統的思考和准確的表述。
一般來說,旅遊主要是城鄉居民基於滿足精神方面需求而引發的外出遊玩活動。從文化角度看,旅遊主要表現為旅遊者對自然和人文資源的審美行為,是旅遊主體和旅遊客體之間的文化交流。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旅遊具有很強的文化屬性,但旅遊業的本質是會產生較強文化效益的經濟產業,它不是文化事業,也不屬於文化產業的范疇。旅遊業對文化的作用不能泛泛而談.由於不同的地方文化的含義有所不同,因此分析旅遊業對文化的作用,需要明確特定的文化范疇才能進行。
一、旅遊業對促進文化交流具有不可替代的橋梁作用
文化交流所指的文化一般是廣義的文化,是人類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也就是文明。從國際范圍看,按照亨廷頓在《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中的標准,廣義的文化可以分為中華文化、日本文化、印度文化、伊斯蘭文化、東正教文化、西方文化、拉丁美洲文化、非洲文化等。從國內范圍看,在中華文化之下又可以分出中原文化、巴蜀文化、嶺南文化等亞文化。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促進文化交流都是推動不同文化相互借鑒、相互吸收、共同發展的重要途徑。作為文化交流的主渠道之一,旅遊業在這其中發揮了獨特而又重要的作用。
(一)這是與大規模旅遊經濟活動相伴隨的文化交流。自從文明開始誕生,文化交流就一直存在,但在沒有現代旅遊業出現之前的文化交流是相對零散的,同經濟的聯系也不太緊密。旅遊業的發展,則以經濟為動力,並通過經濟的方式,極大地拓展了文化交流的范圍。2012年,全球過夜旅遊者達到10.35億人次,國際旅遊收入達到1.08萬億美元;而同期國內旅遊達到29.6億人次,國內旅遊收入達到2.27萬億元。這其中,以文化交流為目的的旅遊佔了很大比例。可以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旅遊業已經成為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
(二)這是民眾之間的文化交流。從交流主體的角度看,可以劃分為官方層面的文化交流和民間層面的文化交流。官方層面的交流發生在政府之間,往往通過公共財政支出,弘揚本國或者本地的文化。比如我國派遣文藝團體出國表演,在國外設立「孔子學院」等,都屬於這一范疇。民間層面的交流則更多是自發的,是不同國家或者不同地區居民之間基於文化差異而進行的相互訪問。旅遊交流屬於民間文化交流,這種交流與官方交流互為補充,推動了不同文化之間的發展。
(三)這是一種更深入、更持久的文化交流方式。旅遊業推動的文化交流不是少數精英之間的文化交流,而是國民全方位參與其中的文化交流,這種文化交流不預設主題、不先入為主,是不同文化群體之間平等的交流。更為重要的是,這種交流是面對面的交流,是客源地和旅遊地居民之間的互動式交流。因此,影響面更大,也更為長久。
總之,旅遊業的發展推動了跨文化群體之間的相互碰撞、相互溝通,有利於促進文化的融合與發展。
二、旅遊業對推動文化建設具有非常突出的平台作用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建設的目標,如果從大文化的角度看,五個建設都屬於物質和精神財富的范疇,即屬於大文化所包含的內容。但是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並列的時候,文化建設一般指的是發展科技教育,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等方面的內容,其根本目的在於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精神支柱,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經濟學家於光遠曾經說過,「從社會文化價值看,旅遊具有非常明顯的教育意義,它可以是一種社會化的因素,因為它使人親自了解現實,可以培養人們面對現實的某種態度,它也是一種培養感情的因素,在很多情況下,它有利於智力、科學、技術、藝術和文學方面的創造。」
需要說明的是,旅遊業對文化建設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國家投入來實現,而是通過市場經濟,主要依託遊客自身的旅遊消費達到了促進文化建設的目標,國家支持旅遊業的發展,實際上可以用更小的成本,產生了更大的文化收益。從這個意義上講,旅遊業既推動了文化建設,同時也促進了經濟建設。其中,旅遊業對文化建設的作用突出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旅遊業對於形成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獨特作用。核心價值是一個社會共同認可和遵循的價值。推動形成核心價值對於一個國家持續健康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比如在中國漢武帝之後的帝制時代,以儒家思想為主導的共同價值觀對於中國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興國之魂,決定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方向。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值得注意的是,核心價值的形成除了教育,還在於國民通過現實的工作生活中去感悟、去印證、去實踐。因此需要通過更多渠道去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形成。以旅遊的方式形成的核心價值觀不是僵化、填鴨式地灌輸,而是通過柔性影響、自然滲透,春風化雨式地幫助人們在旅遊過程中形成共同的核心價值觀。比如,人們在游覽了祖國的壯美河山和名勝古跡之後,很自然地會將對大好山川的熱愛和對中國歷史文化的熱愛轉移為對國家的熱愛,而通過這樣的方式形成的愛國主義價值觀往往更為鞏固和持久。再比如,遊客在參加紅色旅遊之後,自然會對先輩革命和建設的歷史有更深入的了解,由此形成的向上精神動力是其他教育方式很難替代的。
(二)旅遊業對提高國民素質具有突出作用。國民素質包括身體素質也包括文化素質。中國自古就有「行萬里路,讀萬卷書」的說法。旅遊可以開闊視野、增長見識,對於國民的身心發展都有很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對青少年而言,更多地參與到旅遊中來,有利於其全面健康的成長。在國際上許多國家都支持年輕人開展游學活動,其看重的正是旅遊業的這種突出功能。未來我國需要更好地發揮旅遊業對提高國民素質的作用,推動文化建設。
三、旅遊業對文化事業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促進作用
文化事業強調文化的公益性、公共性。公共文化需要政府來提供,因此這種文化基本上是免費的,或者是收費很少,帶有優惠性質的。文化事業雖然強調政府投入,但文化事業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讓更多人可以分享文化建設的成果,進而實現文化建設的目標。因此,只要有利於文化事業發展的方式都可以採納。這也意味著,發展文化事業並不等於要完全排除市場的內容。如果通過市場機制的方式能夠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樣也應該將其充分的運用。
《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在發展文化事業中主要提到四大任務: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展現代傳播體系,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快城鄉文化一體化建設。而旅遊業對這四個方面的文化事業發展都有不同程度的積極作用。具體表現在:
(一)旅遊業擴大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覆蓋范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屬於公共財政投入的內容。既然是公共財政投入,享受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人越多,其文化投入產出的效率就越高。國家規定,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和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要逐步向社會免費開放服務。一般而言,公共文化設施其享受的主體往往是設施所在地的居民。通過旅遊業,可以引導更多外來遊客享受當地的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設施,有利於提高文化效益。
(二)旅遊業是一種獨特的現代傳播渠道。現代傳播體系的建設對文化事業具有重要的意義。按照一般的觀點,傳統媒體包括第一媒體報紙刊物、第二媒體廣播,第三媒體電視,現代媒體包括第四媒體互聯網和以數字雜志、數字報紙、數字廣播、手機簡訊、移動電視、網路博客、桌面視窗等為代表的第五媒體。從傳播的角度看,媒體即信息傳播的平台,其中,信息的覆蓋面、信息被接受的程度、信息傳播的速度都是衡量媒體傳播效率的重要標准。旅遊在作為一種經濟活動的同時,實際上也很大程度扮演了信息傳播媒體的角色,從這個意義上旅遊可以被視同為「第六媒體」。與其他五種媒體的不同之處在於,旅遊傳播信息的速度雖然相對較慢,但是旅遊目的地信息傳播的覆蓋面卻很大,此外旅遊目的地信息的傳播還是一個持久的過程,遊客在這一過程中可以更深入地感知和消化信息。同時,旅遊作為一種新的傳播媒體,它是旅遊者對旅遊目的地信息的主動選擇,具有很鮮明的互動式的信息傳播特點,不像其他媒體只是由一方被動接受信息。目前,社會普遍忽略了旅遊在現代傳播體系中扮演的獨特角色,未來需要對此問題予以更多關注。
(三)旅遊業促進了傳統文化的保護與傳承。目前對於旅遊業促進傳統文化保護與傳承的問題社會上存在不少的爭議。特別是一些地區在盲目開發旅遊業中對傳統文化造成的負面影響後,引發了社會廣泛的關注,甚至把旅遊業作為破壞傳統文化的「罪魁禍首」。分析這種情況需要對幾個問題做出回答。
其一,發展旅遊業是否必然會破壞傳統文化。雖然一些不科學的旅遊業發展行為確實對傳統文化造成了破壞,但其實對傳統文化沖擊最大的是工業化和城市化。較之工業化與城市化同傳統文化的相互對立,傳統文化與旅遊業之間並沒有本質的沖突。更為重要的是,傳統文化是旅遊業發展重要的依託對象,破壞傳統文化其實就是破壞旅遊業自身,因此旅遊業從發展本身而言,必然要把保護傳統文化作為發展中重要的內容。此外,差異化發展是旅遊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各個地方只有更多地保留傳統的多元文化、異質文化,旅遊業才能更好地吸引遊客,從這個意義上講,旅遊業具有保護傳統文化的內在動力。
其二,發展旅遊業對文化保護與傳承的機制是什麼。與依靠國家投入進行保護和傳承不同,旅遊業對傳統文化的保護與傳承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基於利益機制而實現的保護。在這個過程中,旅遊業將利益機制傳導給傳統文化的傳承者,通過經濟動力促使其對文化進行保護和傳承。旅遊業對傳統文化的保護不是將其封閉起來的靜態保護,而是以文化交流、互動的方式實現的動態保護,這種保護是基於發展視角的保護,其實更是一種與時俱進的保護。比如山西的平遙古城,在旅遊業沒有發展起來之前,一直被視作當地政府的一個包袱,急欲將其拆掉。隨著旅遊業的快速興起,地方政府和當地居民才意識到平遙古城是一個絕佳的旅遊資源,因而自覺地強化了保護古城的動力。再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鄧敏文在研究侗族大歌時特別提到,「如果侗族大歌不能與時俱進,就是死路一條。侗族大歌必須從侗族村寨走進學校,走進縣城、州城、省城乃至國內外各大都市。當然侗族大歌在城市化進程中,千萬不要遺棄它固有的生存基礎——侗族村寨。如果沒有這個基礎,侗族大歌也會死無葬身之地。」從旅遊業的角度看,侗族大歌要更好的保護和傳承下去,除了「走出去」之外,還要「引進來」,這就是要通過旅遊業形成一種良性的利益反饋機制,讓留在侗族村寨的居民還可以通過向遊客表演等方式來展示侗族大歌的魅力,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村寨「空心化」,使侗族大歌「走出去」之後還能實現原居地的文化發展。
其三,如何看待發展旅遊業過程中對傳統文化破壞的現象。旅遊業在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因為規劃、開發、經營不當對傳統文化造成破壞的情況。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由於在發展旅遊業過程中利益傳導機制太強,同時又缺乏平衡和制約機制,因而出現旅遊場所過分商業化,文化傳承人為迎合遊客將文化庸俗化膚淺化等行為。要解決這一問題,關鍵在於找到旅遊業發展與傳統文化保護的一個平衡點。一方面通過示範引導,鼓勵旅遊業投資者和經營者在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利用中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一方面加大對旅遊業發展中破壞傳統文化行為的處理,建立和完善糾錯機制,最大限度保護好傳統文化。
總之,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對待旅遊業對傳統文化的作用,主要應該肯定其正面的價值,同時避免旅遊業發展中對傳統文化破壞的行為,以更好地發揮旅遊業對傳統文化保護和利用的積極作用。
(四)旅遊業可以促進農村文化事業的發展。城鄉文化一體化建設的關鍵是要補上農村文化事業這一「短板」。發展農村文化事業,其落腳點在於提高農民的文化水平。這些年國家也在通過農村文化站、農家書屋等方式來加強對農村地區的公共文化服務。但除此之外,還有必要關注旅遊業對農村文化事業發展的作用。這一點在許多鄉村旅遊業發展較快的地方有較明顯的體現。比如,一些鄉村旅遊經營戶通過接待城市遊客,就不同程度提高了自身的文化素質和服務意識。
四、旅遊業對文化產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催化作用
分析旅遊業對文化產業的作用,首先需要對旅遊業和文化產業做出區別。旅遊業是為吃住行游購娛等旅遊活動提供物品和服務的一組產業集合;文化產業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集合。雖然二者都是一系列產業的集合,但是旅遊業實際上是從消費需求角度來衡量的一個產業,文化產業則是從消費供給角度來衡量的產業。由於二者各自從需求方和供給方來衡量產業,因此彼此之間存在一些交叉。但是旅遊業和文化產業各自獨立,並不是完全同一的產業。
從統計的角度看,根據國家統計局《文化及其相關產業分類》,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交叉的部分主要有:一是在文化產業的文化藝術服務類中,文藝表演服務、文物保護服務、文化遺產保護服務、博物館等有一部分是面向遊客的,對應的是旅遊產業中「游」和「娛」的環節。二是在文化產業的文化休閑娛樂服務類中,公園管理、游覽景區管理、室內娛樂活動、游樂園活動等很大部分都是面向遊客的,對應的也是旅遊產業中「游」和「娛」的環節。三是在工藝美術品生產中,工藝美術品的製造和銷售如果面向遊客,對應的是旅遊產業中「購」的環節,但這部分在旅遊購物中所佔比重並不會太高。總體來看,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交叉的部分並不是太多。根據2010年城鎮居民國內旅遊抽樣調查的數據看,游購娛的比重大約佔全部旅遊消費的三分之一,而這其中屬於文化產業的部分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大致估計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重疊交叉的部分只有10%左右。此外,201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75%;2004年,旅遊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為4.05%,旅遊產業的份額大於文化產業。
具體到旅遊業對文化產業的作用,大體上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旅遊業促進了一部分文化資源的旅遊化利用,使其轉化為文化旅遊產品。從旅遊業的角度看,文化資源是旅遊業發展的重要資源。但從文化產業的角度看,許多文化資源如果不藉助旅遊市場這個渠道,就只能是「養在深閨人不識」,不能成為可供消費的產品。比如過去許多有形文化資源,如古村、古鎮等在沒有發展旅遊業之前僅僅是當地居民居住的場所。但是通過旅遊業,這種資源很快走向市場,成為文化旅遊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是在旅遊業發展的過程中實現了自身的經濟價值。
(二)旅遊業延伸了現有文化產品的銷售市場,進而擴大了文化產業的規模。最典型的例子是手工藝品。在沒有旅遊業的時候,許多手工藝品大多是在區域內進行小規模的市場交換。比如,苗族的刺綉工藝品,主要是在集鎮上進行銷售。隨著旅遊業的發展,大量的遊客取代當地居民,成了這些手工藝品的主要銷售對象。像雲南大理鶴慶的新華村,每年向遊客銷售銀器製品帶來的收入就超過1億元。
(三)旅遊業的發展催生了一批全新的、面向遊客的文化產品和服務,豐富了文化產業的內容。這其中最突出的現象是旅遊演藝的崛起。近年來,許多直接針對旅遊市場開發的演藝項目都取得了成功。比如,早期依託陽朔山水推出的實景演出「印象劉三姐」,至今還受到大量遊客的追捧。而像張家界的「天門狐仙」、承德的「康熙大典」等也是從豐富外地遊客夜間活動出發開發的新型文藝演出。這些演出增加旅遊消費的同時,實際上也成了新的文化消費熱點。
(四)旅遊業促進了一些文化事業單位轉化為文化產業經營實體,為文化事業發展方式轉變提供了新的路徑。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化國有文化單位改革是加快構建有利於文化繁榮發展體制機制的首要任務。其中特別提出了「推動代表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文藝院團等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增強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提供服務能力。」事業轉換為產業,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夠的市場空間。市場越大,其轉換也越容易。對許多文藝院團等事業單位來說,面向市場的方式一種是在本地演出,一種是去外地演出。但是除了少數優秀節目有較大的外出演出市場外,多數演出主要還是要立足本地演出。但是本地演出最容易面臨的就是當地居民消費能力不足問題,這在一些中小城市更加明顯,因此這就很大程度需要藉助外地遊客的消費才能保證其足夠的市場容量。從這個意義上講,如何將旅遊業發展與地方文藝院團轉企改制更好結合起來,對於這些文藝院團的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❻ 物質的文化遺產在旅遊業中有什麼重要意義
遺產是個古老的詞彙。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輩留下的財產。在這種傳統的遺產觀中,遺產只是一種私有的物質財富。
進入19世紀中期以來,遺產的內涵悄悄地發生了變化。
開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公共財物視作遺產。這是另一層意義上的遺產,就是文化遺產。它是一種公共的、精神性質的財富,需要人們共同熱愛,世代傳承。
這種嶄新的遺產觀的產生,緣於整個人類文明的轉型。
人類的文明由遠古到今天,一共經過兩次「轉型」。一次是由漁獵文明轉為農耕文明。在中國,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時期。在那時人類不可能懂得遺產的保護,所以漁獵文明盪然無存。再一次就是近一個世紀——農耕文明向現代工業文明的轉化。在文明轉型期間,新舊事物的更迭非常無情。而且人們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內在的文化價值與精神價值。遺產的消亡正是在這種「物換星移」的時候。因此說,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羅馬就是靠著一種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來的。
最先和最鮮明地表達出這種新的遺產觀的是法國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壞者宣戰》中,用激憤的語言斥責當時大肆破壞法國城市歷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衛著法蘭西的歷史文明。文中有這樣一段話——他說要「為名勝古跡制定一項法律。為藝術立法,為法蘭西的民族性立法,為懷念立法,為大教堂立法,為人類智慧最偉大的作品立法,為我們父輩集體的成果立法,為被毀壞後無法彌補的事物立法,為一個國家前途之外最神聖的東西立法……」
這段話寫於1832年。法國正處於工業化發端之際。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責任,令我們驚訝,也令我們欽佩和感動;這篇在人類文明進程中具有先覺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遺產觀說得如此明明白白。
歷史地看,新的遺產觀最初總是被一些有識之士頑強地表達著。由於這些人不屈不撓的努力,逐漸得到廣泛的認同,然後形成了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法國的第一部《歷史建築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紀初,英國、義大利、法國、日本、韓國等國陸續有了一些范疇不同的遺產保護法。
到了上世紀70年代,隨著全球現代化的加劇,文化遺產在世界各地普遍受到慘重的摧毀。這促使新的遺產觀被廣泛地接受。法國歷史學家皮埃爾·諾拉在《法國對遺產的認識過程》中說:「在過去20年(他指20世紀後半期),遺產的概念已經擴大,發生了變化。舊的概念把遺產認定為父母傳給子女的財物,新近的概念被認為是社會的整體繼承物。」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了《世界遺產公約》和《各國保護文化與自然遺產建議案》。這表明人類在遺產觀上已形成共識。共同而自覺的遺產保護就開始了。
然而,對事物認識的過程總是一步步的。1972年聯合國的《世界遺產公約》主要是對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這時,人類對文化遺產內涵的認識還不完整,只看到了遺產的物質性一半,還沒有看到另一半非物質的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是靜態的,是實體。比如文物器物、經典古籍、大文化遺址、重要的歷史建築等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則廣泛得多,但常常看不見也摸不著。這中間包括民俗、民間文學、民間藝術、民間技藝等等。
由於非物質文化大多是老百姓創造的、共同認同的,它一直被認為是底層的文化而不被重視。但它是養育我們的一種生活文化,每個人都是在這共同的文化中成長起來的。因此它直接表達著各個民族的個性特徵,還有各自的認同感、親和力與凝聚力。比如中國人的民族性情,不表現在頤和園和故宮上,而是深邃而鮮明地體現在春節的民俗之中。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最能體現各個民族的本質,也最能體現人類文化的多樣性。
最早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是日本、韓國等國家。日本人在1950年確立的《文化財保護法》中首次提出「無形文化財」的概念,並以法律形式規定了它的范疇。韓國人也較早有了這種觀念。他們早在1962年就頒布了《文化財保護法》,並於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為韓國的「重要無形文化財」。由於他們不懈的努力,這種前衛的遺產觀漸漸得到世界各國的認知和認可。終於在199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選法》。進而在6年後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至此,人類將另一半文化遺產擁入了自己的懷抱。
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上有好幾種叫法。如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等等。我們過去習慣稱作民間文化。現在為了與國際上的稱謂相協調,便稱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將遺產內容由物質的、有形的、靜態的,伸延到非物質的、無形的、精神的、生態的,顯示了當今人類對自己的文明創造的認識進了一大步。只有進入了現代社會,才會把前一階段文明視作遺產。因此說,當人類相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倍加珍視與保護時,一個現代的完整的遺產觀便形成了。
現代遺產觀也是一種現代文明觀。文明的對立面是野蠻。那麼,與現代文明相對便是對遺產野蠻的破壞了。
所以,人類文化遺產觀的最終形成並不遙遠,就在最近這30年。在這樣的時間背景下,中國的文化遺產處於什麼狀況呢?
❼ 如何平衡文化遺產與旅遊業的發展
旅遊業發展對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人居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要實現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旅遊業與人居環境的和諧發展,可以採取保持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間的平衡、減輕遺產地的環境壓力、讓社區居民參與遺產地的管理、培養世界遺產地居民的旅遊意識和保護意識等諸多措施。文化遺產是旅遊的靈魂,旅遊是文化遺產的載體。保護文化遺產對旅遊業的發展重要之至。旅遊需要文化遺產的襯托,沒有文化遺產的旅遊則顯得蒼白無力。沒有旅遊文化遺產就沒有旅遊業。而今文化遺產的流失情況嚴重至極,僅僅靠國家單方面實施政策也未能達到完全保護的功效,在這里呼籲每個人都能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配合國家,自我約束。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我們每個人的一小步,就是整個社會的一大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保護文化遺產保護措施
(一)國家實施保護政策
國家已經陸續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關於加強和改善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與此同時,國家更應該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通過強制力量,及時約束遊客的違法行為。通過各種渠道發布信息,讓大家了解法律的條款,知道自己所作所為的後果和相應法律代價。另外,法律條文對於個別破壞者,懲罰相對寬松,使得極個別不法分子有空可鑽,有機可乘。對於這些破壞和侵佔文物及文化遺產者應嚴懲不貸。在進行開發拆遷文化遺產區域時,盡最大能力保護好文物的完整性。對全民進行歷史教育,實地觀察體驗了解,讓民眾親身感受一下文化遺址的重要,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所以,應該從思想上引導國民認識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懂得文化遺產對於自己、家族、國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孫後代的獨特價值。對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有一個整體的把握,有所關心、愛護和尊重。
(二)遊客做到遵紀守法
許多遊客對於自身的行為是否違法,依然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處罰之後,仍然感覺模糊,甚至不以為然。有的遊客大肆採摘樹葉花草等作為紀念品,有的商販以當地稀有的動物、植物、礦產為紀念品,甚至到了「掠奪性」販賣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葉蝶是名貴物種,然而有的工藝品一件就用掉幾十隻蝴蝶。畢竟,不是所有東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攬下。另外,並不是非要在景區留下痕跡就代表著你「到此一游」,旅遊的紀念途徑有很多種。比如:在風景名勝地留影,購買旅遊特色紀念品、當地特產、收藏
車票、門票等。觀光游覽過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遵紀守法。
(三)旅遊景區採取措施
許多景區採取了很多措施保護文化遺產,但還有部分遺產景區做得不夠。以丟垃圾為例,根據測算,一個常人手持垃圾尋找合適丟棄地點的正常忍受距離是50-200米,如果在范圍內沒有出現垃圾桶,許多本來有環保意識的遊客也會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垃圾筒而隨地丟棄。因此,在給予遊客方便上,應該注意宣傳和引導,讓遊客的心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放鬆,讓遊客的知識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拓展,讓遊客的感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升華,讓遊客的心靈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凈化。經過全民族集體的努力,並且是長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經久不息的積累下,保護文化遺產就會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❽ 世界自然遺產對旅遊業發展有什麼意義
世界遺產分為自然和人文兩種 但都是旅遊業的旅遊資源 旅遊資源對於專旅遊業屬的意義重大 沒有它旅遊業很難發展得很好 當然 也有許多不像世界遺產一樣的旅遊資源 比如鳥巢什麼的 但 一個國家的世界遺產象徵著一個民族的文化力量 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