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研判
⑴ 請從旅遊管理與道德研判角度對三亞海鮮大排檔定價行為做出評價
擾亂市場秩序,侵害遊客權益。看似多掙了錢,實則是種自殺行為,因為損害了整個旅遊目的地聲譽,最終自己還是會少賺錢。
⑵ 全域旅遊規劃的關鍵技術點是什麼
關鍵點一: 全面評判全域旅遊發展現狀
首先必須在對區域外部發展環境進行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對區域內部全域旅遊產業發展要素和資源進行重新梳理和評價,對諸如區域社會經濟基礎和發展環境、旅遊產業發展基礎、產業發展能力要素以及相關限制性因素等進行系統研究和評價,重點對區域旅遊資源進行全面挖掘、提煉和整合,進一步提升已開發類旅遊資源價值,積極挖掘潛力型的資源,整合其它高價值類的產業資源,通過對全域不同類型資源的全面梳理和分析,並進行重新評價,進而明確全域旅遊核心產品的發展導向,並在此基礎上構建形成全域資源高效聯動開發的格局。現狀評判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全域經濟發展基礎評判,包括區域宏觀經濟現狀、經濟發展總體趨勢、產業結構、服務業內部結構、固定資產投資結構、社會消費結構、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等重要因子的分析與研判。
2、 全域旅遊產業發展基礎評判,包括遊客量、旅遊收入、客源結構、消費
水平等基本旅遊指標,並進行相關橫向縱向比較;同時對區域旅遊產業發展現有格局、主要景區景點發展現狀、傳統產業六要素的發展現狀及集聚程度等方面的分析與評判。
3、 全域旅遊資源條件評判,包括旅遊資源綜合現狀、觀光資源、度假資源、
文化資源、產業資源,重點對區域特色旅遊資源進行系統分析和研究,並對區域旅遊資源進行總體評價和研判。
4、 全域旅遊發展保障能力要素評判,包括產業保障能力、交通保障能力、
市場拓展能力、政策保障能力、土地指標保障能力、文化傳承能力、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地方運營管理能力等的分析。
5、 限制性因素評判。包括次生地質災害評價、生態保護限制性開發分析、
工業對旅遊限制性空間分析、農業產業發展空間分析、建設條件適宜性總體評價等。
關鍵點二: 明確全域旅遊發展戰略和產業布局
要構建全域旅遊,必須在對區域外部發展環境和內部發展條件進行全面研究的基礎上,從全域旅遊和旅遊目的地兩個維度對發展條件進行重新診斷,一方面結合現狀,對照全產業參與、全要素投入、全空間整合、全季候活動、全旅遊體驗、全社會受惠等六大特徵進行定性評價;另一方面要結合國際國內旅遊目的地評判標准進行體系評估,以量化打分形式確定區域全域旅遊和旅遊目的地建設的差距,進而明確全域旅遊規劃的重點任務。
要確定全域旅遊發展戰略與定位,還需要運用SWOT分析模型進行戰略選擇,進而推導出區域旅遊發展的總體戰略,並在此基礎上確定區域產業發展的戰略導向,形成區域旅遊產業的總體定位,確定旅遊產業發展的目標,並從形象塑造、域面聚集、功能重構、產品優化、產業重組等五大方面制定具體發展策略,構建形成區域品牌形象、多元產品體系、產業體系和三次產業融合模式;並結合區域資源分布特徵、資源特色、產業格局、村鎮結構體系劃定全域旅遊功能板塊,形成多個旅遊產業集聚板塊,通過明確各功能板塊之間的空間關系、產業要素配比關系、功能協作互補關系,以及各板塊內部的產品體系、空間結構組成等,從而引導旅遊產業集群集聚發展。
關鍵點三:塑造核心吸引物並明確功能空間劃分按照全域旅遊戰略定位
結合產業功能布局,進行分區布局規劃,分別對每個功能片區的公共吸引物集聚區域(含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家濕地公園、地質公園、世界遺產等所在區域)、限制開發區(農用地、灘塗、草地、林地等生態脆弱的區域)、優化發展區(城鎮、村莊、度假區及具備建設條件的荒山、荒坡、荒塗等區域)等空間進行劃分,重點劃定區域邊界,界定土地性質和條件,分析片區空間結構,確定片區的重點開發空間,並進行片區旅遊生產要素配置。各功能片區內容重點在片區核心吸引物如何構建、新增項目如何融合與引領、原有項目如何提升、片區旅遊業態如何配置、環境承載力如何計算、公共服務設施如何配套等。
關鍵點四:全面提升全域旅遊服務體系
服務體系規劃是全域旅遊規劃的重要內容,通過全域規劃,以「多規合一」方式構建區域旅遊服務體系,推進「全域旅遊」理念統籌、引領、整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村鎮體系規劃、交通規劃等專項規劃,以旅遊業為主導來進行結構調整和資源配置。
1、重點對區域住宿、餐飲、購物、娛樂、休閑、保健、康體、旅遊信息系統等服務設施的系統規劃,完善區域旅遊服務體系,全面構建區域的戶外運動體系、自駕車體系、綠道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
2、通過全域產業要素布局來調整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指標配置、土地劃撥時序。
3、通過旅遊廊道建設和提升,結合全域交通規劃,對旅遊廊道調整道路結構、密度、形式,控制和引導廊道沿線兩側環境、風貌、建設尺度和形式。
4、通過對旅遊建設項目用地資源、環境、邊界、景觀視線的管控,達到資源合理保護、適度開發的引導作用。
5、通過村鎮體系建設引導規劃,包裝打造一批旅遊主題鎮、旅遊特色村,引領全域旅遊特色名鎮名村景觀化、差異化、主題化發展。
關鍵點五:重點確定近期行動計劃
全域旅遊必須結合區域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的期限,近遠期結合,重點確定近期實施行動計劃和啟動性項目,以便於政府決策、招商引資和項目落地實施。
⑶ 什麼是旅遊交通安全風險研判和分級管理機制
就是復制定一個旅遊交通安全風險的管制理制度,對旅遊的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辨識,識別出哪些有可能造成一般事故,屬於一般風險,哪些有可能造成較大事故,屬於較大風險,哪些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屬於重大風險,然後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制定不同的管理辦法進行分級管控,確保旅遊交通安全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⑷ 香格里拉被爆負面視頻,旅遊市場輿情如何監控
旅遊危機有四個階段:第一、通過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爆料的潛伏期,二是媒體跟進的放大期,三是輿論關注官方應對的蔓延期,四是官方根據問題採取長效措施的恢復期。地方政府應根據新媒體時代的新聞發布規律,總結和出台相應的規則辦法,不應在危機到來之時手足無措。在扭轉不利局面時,應按照新聞規律,回應社會關切及關注的主要矛盾點,正面回應時切忌「自說自話」。另外其他地方也應該積極吸取經驗和教訓,檢視自身是否有服務管理缺失漏洞。
⑸ 國發 〔2016〕19號《關於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國務院關於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6〕19號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先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有關工作並取得初步成效,國有企業辦學校、公檢法機構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已移交地方或進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國范圍內仍然存在大量國有企業辦社會機構,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歷史遺留問題較為突出,人員管理、運營費用負擔沉重,已經嚴重製約了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促進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競爭,集中資源做強主業,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市場導向、政企分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依法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促進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運營,提高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
(二)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針對不同企業特點,因地制宜、分類處理,不搞「一刀切」,允許採取分離移交、重組改制、關閉撤銷、政府購買服務、專業化運營管理等不同方式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改革思路清晰、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率先推進,改革情況復雜的地區可以試點先行、逐步推進。
(三)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分擔成本。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國有企業作為責任主體,承擔主要成本;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根據企業分級監管關系及歷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四)堅持以人為本、維護穩定。認真做好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好社會保障、就業培訓等相關政策的統籌銜接。加強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為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要求
(一)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對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統稱「三供一業」)的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
1.時間安排。2016年開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政策措施。維修改造標准、改造費用測算等相關工作執行各地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關政策,對同一地區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執行相同的政策標准。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補助50 %。
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中央財政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予以適當補助。地方國有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牽頭負責。
(1)國資委、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財政部負責制定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具體補助辦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國資委、財政部和各省級人民政府建立協調機制,共同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二)剝離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對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市政、消防、社區管理等機構實行分類處理,採取移交、撤並、改制或專業化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剝離。
1.時間安排。2016年出台剝離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業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職能移交地方以及對企業辦消防機構的分類處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類處理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對與地方協商一致同意接收的醫療、教育機構,移交地方管理;對運營困難、缺乏竟爭優勢的醫療、教育機構,予以撤銷並做好有關人員安置和資產處置工作;對因特殊原因確需保留的醫療、教育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資源優化整合,實現專業化運營管理。同時,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的重組改制。
(2)對企業按照消防法規要求建設的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消防隊予以保留;對企業辦的市政消防機構,原則上予以撤銷.其中符合當地城鎮消防規劃布局不能撤銷的消防隊(站)劃轉當地人民政府接收。
( 3)企業負責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負責。
( 4)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撤銷、改制、集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等費用補助50%,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有關費用予以適當補助。地方國有企業的公共服務機構剝離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工作分工。國資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國資委、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國資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市政、社區等職能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國資委、教育部、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國資委、公安部、財政部負責制定國有企業辦消防機構分類處理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國有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統一交由當地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集中力量將尚未實現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服務。
1.時間安排。2016年開始,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逐步移交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關系和黨組織關系轉移工作,相關檔案存放在縣級檔案管理部門。
(2)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時按每人每年核定費用基數。中央企業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國有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離休人員原則上保持現有管理方式不變,具備條件的可以移交當地有關部門管理。
(4)妥善解決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含有關地區供暖費)問題。
3.工作分工。國資委、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按照國務院工作部署和時間要求,實現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廠辦大集體職工得到妥善安置。
政策措施。認真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18號),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中央財政對廠辦大集體改革繼續給予補助和獎勵,補助比例按國辦發〔2011〕18號文件規定不變,獎勵比例統一確定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將自籌資金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統籌用於接續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等改革支出,具體范圍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因核銷關閉破產廠辦大集體企業養老保險欠費增加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各地區結合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和自身財力狀況統籌考慮。
2.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依照有關工作安排推進實施。
(五)集中解決少數國有大中型困難企業問題。對持續嚴重虧損、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少數國有大中型困難企業,一企一策採取措施,妥善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生活保障問題。
1.政策措施,對國有困難企業進行梳理分類,分別通過依法破產靖算、重整或債務重組等方式開展集中治理。企業要通過資產變現、資產證券化、引入戰略投資等多種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決職工分流安置、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問題,有關金融機構要依法處理企業債權債務。
2.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銀監會、國防科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國資委負責制定關於加大困難中央企業治理力度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對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國有困難企業,由國資委、財政部、銀監會、國防科工局會同有關部門按一企一策原則專項研究解決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專項小組。專項小組由國資委、財政部牽頭,中央組織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銀監會、國防科工局等部門參加。專項小組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做好督促檢查,推動中央企業、地方政府及時落實各項改革措施。
(二)發揮地方作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本工作方案未涵蓋的區域性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解決。
(三)落實企業責任。各級國有企業要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將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納入業績考核體系,按時出台落實措施,認真做好風險評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過資產變現、股權轉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加強外部審計,嚴格落實承接債務的主體,防止逃廢金融債務和國有資產流失。
(四)保障資金投入。國資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了解掌握改革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優先用於支持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財政部商國資委根據工作進度,千方百計保障改革資金需求。
財政部統籌安排年度預算資金,將有關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剝離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的補助資金,主要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資金渠道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復雜性、艱巨性,明確目標、加強溝通,開闊思路、創新方法,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探索改革新路徑,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間題。
國資委、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指導和督促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重大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5)旅遊業研判擴展閱讀: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特別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這些中央企業歸國務院直屬管理,屬於正部級。
2015年2月,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將成為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戰場"。
參考資料: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⑹ 文化旅遊項目該如何發展
仲量聯行與第一財經·新一線城市研究所達成戰略合作,結合城市旅遊指標數據及宏觀旅遊經濟數據,從文旅開發程度和文化生活需求兩大維度,研判不同能級城市文化旅遊項目發展的實施路徑,從而審視中國文化旅遊項目發展的城市格局。想了解更多的話可以搜一下仲量聯行的《新文旅時代:消費升級與去地產化趨勢下的產業創新發展》研究報告看看
⑺ 面對疫情,旅遊方面都有哪些調整
一般情況下,無論有哪種疫情發生,我國對於旅遊方面的開放肯定會延時。對於這種事情,我國的監管力度還是比較嚴格的,因為畢竟如果疫情的傳染速度很快的話,那麼旅遊這種大型的集散地和人口流量地肯定會被禁止,只有這樣才可以有效的阻止疫情的傳播,之後這些地方到底什麼時候會開業,那就主要看我們控制疫情的程度如何而決定了。我個人認為這些旅遊景點恢復營業的條件有以下幾種:
3、區域性營業
最後一種情況也是最壞一種情況,那就是如果我們的疫情時間延長的話,有些旅遊景點迫於經濟壓力,有可能會實行區域性營業,也就是說不允許外地的人口到這個地方流通,只允許本地方之內的一些人群來簡單的進行流動,這樣的話雖然對於經濟恢復沒有太大的幫助,但是畢竟可以緩解地區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