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局
① 文化執法局是好單位嗎
答: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主要職責是:負責查處文化演出、網吧及網路文化經營、動漫及電子游戲、文物經營、藝術培訓、文藝展覽等市場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設立電台、電視台、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受設施、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等違法行為;查處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計算機軟體等違法違規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發行中的盜版侵權行為等違法經營活動,承擔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②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是事業單位還是行政事業單位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是行政執法單位,一般為副科級,為縣區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
主要工作包括:開展文化市場執法、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在我國各縣市均設立有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其具體的職責如下:
1、依法查處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行為,查處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2、查處除製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中的違法行為。
3、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
4、查處文化演出、網吧及網路文化經營、動漫及電子游戲、文物經營、藝術培訓、文藝展覽等市場中的違法行為。
5、查處非法設立電台、電視台、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受設施、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等違法行為。
6、查處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計算機軟體等違法違規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發行中的盜版侵權行為等違法經營活動,承擔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2)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局擴展閱讀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具體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吧及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游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
查處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等。
③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在事業單位改革後會轉成什麼編制
本次事業單位分類,明確將文化執法、城管執法等行政執法機構劃為公益一類,即承擔行政輔助只能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最差保留事業編制,隨著國家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深化,例如7月8日國務院關於維護市場秩序的若干意見,明確推進城管和文化執法跨部門跨領域施行綜合執法了,結合國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改革方向,相信未來行政執法類,尤其是城管和文化執法,有望轉為參公編制。
④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的工作主要是做什麼呢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的工作主要包括:
1、依法查處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行為,查處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2、查處除製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中的違法行為。
3、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
4、查處文化演出、網吧及網路文化經營、動漫及電子游戲、文物經營、藝術培訓、文藝展覽等市場中的違法行為。
5、查處非法設立電台、電視台、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受設施、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等違法行為。
6、查處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計算機軟體等違法違規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發行中的盜版侵權行為等違法經營活動,承擔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4)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局擴展閱讀:
第七條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四)熟悉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掌握文化市場管理所需的業務知識和技能;
(五)無犯罪或者開除公職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錄用執法人員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公開招考,擇優錄取。
第八條
執法人員經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證》或者各級人民政府核發的行政執法證後,方可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每年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執法人員,應當暫扣執法證件。
第九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有計劃地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鼓勵和支持執法人員參加在職繼續教育。
第十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配備調查詢問、證據保存等專用房間及交通、通訊、取證、檢測等行政執法所必需的設施設備;為執法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一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實行執法人員定期崗位輪換制度。執法人員在同一執法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年。
第十二條
各有關行政部門或者綜合執法機構可按有關規定對工作成績顯著的綜合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⑤ 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屬於什麼單位,是事業單位還是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局是事業單位
⑥ 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屬於哪個部門
成立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一方面使得行政執法職能相對獨立並強化,另一方面進一步消除原執法體制中的弊端。而2007年初,作為全省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常州率先實現文化(文物)局、廣電局、新聞出版(版權)局三局合並,統一行使原三局的行政執法職能,這就必須對原有的執法職能進行整合,成立比「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職能更完備的「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機構」。因此,建立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機構是文化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也是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發展、文化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和必然趨勢。
⑦ 去文化局上班,事業編制,是留局裡好,還是去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好怎麼選擇謝謝了!
文化局主管當地文化藝術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當地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性新聞出版、著作權的管理規章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局主管全國文化事業,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當地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綜合管理當地社會文化事業:文化藝術事業、圖書館事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文物事業、電影發行和放映、對外文化藝術交流。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是政府直屬的行政執法機構。主要工作包括:開展文化市場執法、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在我國各縣市均設立有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以忠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為例,主要工作職責包括以下內容:
1、負責除應由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市旅遊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查處案件外的其它所有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2、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吧及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游戲、美術品銷售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3、查處文物經營、文物保護的行政違法行為;
4、查處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
5、查處圖書、報刊、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
6、查處盜版侵權行為;
7、查處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經營和服務行為,具體查處旅行社、旅遊景點、導游等在旅遊工作、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8、配合、參與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及相關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工作,承辦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市旅遊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指定管轄的跨區縣案件;
9、承擔縣「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10、承辦文化委員會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屬於哪個部門
成立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一方面使得行政執法職能相對獨立並強化,另一方面進一步版消除原執法權體制中的弊端。而2007年初,作為全省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常州率先實現文化(文物)局、廣電局、新聞出版(版權)局三局合並,統一行使原三局的行政執法職能,這就必須對原有的執法職能進行整合,成立比「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職能更完備的「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機構」。因此,建立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機構是文化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也是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發展、文化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和必然趨勢。
⑨ 機構改革中將文廣新局和廣播電視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作為三個並列單位,可能會出現什麼問題(矛盾)
我們縣也正在抄合並,以下只是個人意見
優點:合並後,從體制上解決了廣電部門長期以來一直想解決的「執法難」問題。它的成立,強化了縣委、縣政府對廣電工作的領導,由原來的縣廣電局領導宣傳媒體,上升為縣委、縣政府直屬,縣委宣傳部直管,這充分體現了黨管宣傳、黨管媒體的根本方針。同時強化了廣電部門的宣傳職能,有利於廣電部門集中精力做好宣傳工作、搞好事業建設與產業發展。
矛盾:以我縣為例,文廣局局長是正科待遇,廣播電視台通過爭取後電視台台長享受正科待遇,而我縣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頭銜是大隊長,大隊長享受副科級待遇,合並後,實際是有兩個正科級單位和一個副科級單位,如果電視台台長比較強勢,文廣局局長會有些不好管理。
⑩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做什麼的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為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正縣級規格,直屬市政府領導,市政府授權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的具體職責和主要任務是:
1、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吧及互聯網上網服務、電子游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復制、
2、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查處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管理違法接收、傳送和播放電影電視,監督查處廣播電視廣告經營活動違法行為,查處盜版侵權行為等。
(10)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介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和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行使文化市場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三)組織協調文化市場跨縣市區的綜合執法和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全市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
(四)負責對縣市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全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及執法錯案追究辦法等規定;對下級處罰不當和應作為而不作為的事項進行糾正或直接處理。
(六)負責對文化市場及文化市場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受理行政相對人對縣市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工作。
(七)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本局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