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中政府
A. 談談旅遊發展過程中,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應如何處理
政府主導市場
發展依賴政府
B. 如何定位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的作用
(一)「政府主導型」旅遊管理體制中政府與市場的分工是明確的
(二)「政府版主導」權型模式中政府的主要作用 現階段政府在旅遊發展中應發揮的作用,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政府的旅遊發展戰略、整體形象促銷、危機應對措施。二是由於經濟還不發達而需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和公益性建設。三是由於市場經濟秩序尚不完備而由政府出面解決的問題。
C. 旅遊產業中政府能起到什麼作用
一、政策上的支持:旅遊產業上的開發需要立項、用地、征地等。
二、費用上的支持:專許多旅遊屬項目是國家政策與費用支持的,如農業科技教育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國家有專項資金拔款。
三、宣傳上的支持:旅遊產業是發展最快的產業之一,能帶動一方經濟,所以政府都希望打好旅遊產業這張牌。
四、營業上的支持,旅遊籌備到營業,需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批文,如工商、稅務、物價、消防、衛生、公安、環保等單位。
D. 在旅遊經濟發展的過程中 政府主導的關鍵領域是哪些
1、旅遊市場規則的制抄定
2、旅遊市場秩序的監管
市場經濟需要市場這只「無形」的手,發揮人才、資源等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還需要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對於市場無法發揮的領域進行宏觀調控。政府主導的就應該是旅遊經濟發展中的宏觀調控領域。
E. 針對中國入世對旅遊業的影響,政府應發揮哪些方面的職能
我國旅遊業發展初期,採取了政府主導的發展模式。
現在政府在發展旅遊業中應該發揮的基本職能:
在旅遊市場競爭全球化條件下,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在遵守市場規律的前提下,通過創建一系列制度安排來規范市場、穩定市場和引導市場發展,並通過提供必要公共產品的形式來彌補市場供應的不足,政府不一定要自己來生產某種產品。可見,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不比市場小,而是具體的分工不同。政府的職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場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行其權、各得其利、各擔其險,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
1.制定一系列發展旅遊業的政策。
政府政策的推行會引起社會成員對其切身利益關系的考慮,從而引發其意識和行為的改革。當這種考慮和改變形成群眾意識時,就可能影響社會發展的趨勢,體現政府的政策目的。所以,科學的、經過嚴密論證的法制化政策過程,可以在廣泛的社會生活中形成穩定的促進作用,有利於宏觀調控的規范化運行。政府執行政策具有強制性、直接性、權威性等特點,政府主導推行的過程,也是旅遊業方面的政策地位不斷提升的過程。旅遊業在政府政策推動下呈現出蓬勃的發展勢頭。從長遠看,旅遊業發展需要一個高水平、全方位的集目標、組織、規劃開發、促銷等要素於一體的政策支持體系,從而形成旅遊業發展的最佳環境。
2.制定旅遊總體規劃。
旅遊業是由核心旅遊業和輔助旅遊業構成的綜合性產業,其持續發展必須有賴於一個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必要的規劃、規范、指導和調控。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是旅遊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旅遊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根本保證。政府不僅需要制定科學的規劃,更重要的是應按照總體規劃的目標與思路,有計劃、有步驟地發展旅遊業,宏觀調控仍是政府管理旅遊業的重要職能。
3.制定旅遊市場法規、條例和規定。
對旅遊業的規制旨在營造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這是宏觀調控的一種根本手段。世界旅遊組織認為,政府旅遊部門在旅遊業中所起的作用,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開拓者階段、規制者階段和協調者階段。我國目前正處於第二階段,即政府主管部門對旅遊業的管理正由直接管理向行業管理轉變。
4.提供公共性服務,收集和發布旅遊信息。
目前旅遊市場中介服務體系還很不完善。因此,旅遊產業的許多公共性服務還需要由政府來承擔,這些服務主要包括旅遊市場的宣傳與促銷、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旅遊服務的評定與檢查、旅遊人才的培訓與考核等。
中國旅遊市場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對稱性,導致經營者和旅遊者的某些非理性甚至非法行為的存在。政府可以通過建立旅遊信息系統、強化旅遊服務供應商披露真實信息的義務等途徑來改善這種情況。
5.合理開發與保護當地的旅遊資源,走可持續發展旅遊的道路。
旅遊資源的開發必須兼顧旅遊經濟效益、人文效益、環保效益。因此,在旅遊資源的開發中,各級政府應十分重視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旅遊發展要以不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及其他資源為前提,並能對生態環境保護給予資金支持,使其得到可持續利用,滿足旅遊者日益增加的多樣化需求,並能保持對未來旅遊者的吸引力,還必須能滿足當地居民長期發展經濟、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6.通過政府資金啟動社會投資。從而有效地刺激市場。
政府投資旅遊市場並不意味著政府的財政撥款包攬一切,而是通過政府資金啟動社會投資,從而更有效地調控經濟、刺激市場。在旅遊業發展初期,政府利用較強投資促使旅遊業超常發展,能迅速形成較大的產業規模和供給能力。政府在這方面的角色表現為:一是公共產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加快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牽頭開發旅遊線路。二是重大項目的啟動者。政府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投資可以拉動私人資本的更大投資。三是濃郁氛圍的營造者。主要是通過宣傳促銷活動刺激旅遊動機,擴大旅遊市場。此外,政府可以組織策劃一些影響力巨大的主題活動。如昆明世博會、杭州的西湖博覽會都是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成功範例。
F. 政府支持旅遊業發現的表現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對旅遊業的支持:
政府主導型發展戰略,作為一種提法始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但此前作為一種發展的實踐,已經客觀存在,並在政府支持的力度、涉及的方面上更為直接。在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旅遊業也沒有排斥發揮市場渠道的作用,雖然那時市場化機制的作用和范圍是有限的,但它表明市場化手段在我國旅遊業發展中由來已久,並不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後才出現的;至於到了全行業都在大張旗鼓地貫徹「政府主導型」發展戰略時,政府對旅遊業的投資實際已由最初的直接投資演變成為十分有限的導向性投入,而外商投資和市場化融資已經占據了主導性地位。因此,我國旅遊業的發展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沒有拒絕過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手段,這是討論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支持旅遊業發展模式所應搞清楚的一個背景。
二、「政府主導型」是對政府支持旅遊發展模式的概括:
我國旅遊界引入政府主導型的概念,並把它作為一種「發展戰略」加以推動時,我國就已經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這說明,當時旅遊主管部門主要考慮的是發展模式,而不是從國家經濟體制上來考慮的。那個時期,全國正在大力宣傳雲南等省市黨委、政府重視發展旅遊的經驗,開展以政府推動為龍頭的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政府主導型」的理念便很快在全行業得到認同和推廣。此後,這一理念在旅遊行業上升為一種發展戰略和指導思想。因此,不能說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是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政府主導型」講的是一種「型」、一種模式,單獨把它割裂出來並論述它與市場經濟的關系,我們姑且不論是否斷章取義,但的確足以引發歧義和誤解。
三、政府作用與市場作用的分工是明確的:
政府主導型作為推動旅遊發展的一種模式是有明確內涵的,它一不是排斥市場,二不是政府包辦一切,三不是政府與市場之間沒有分工。因此,政府主導型不等於政府包辦一切,也不等於以行政手段、計劃方式來配置資源,也得不出逆市場經濟的發展潮流而動的結論。
政府作用與市場作用在旅遊發展實踐中的分工,應該是比較清楚的。一般來說,旅遊業在發展規劃制定、基礎設施建設、整體形象宣傳和市場環境優化等方面,要充分依靠和發揮政府的作用;在旅遊投資、產品開發、市場價格和服務質量等方面,要充分運用和發揮市場的作用。這種分工並不是單純理論和形式上的,而是表現在旅遊業發展的具體實踐中,就以人們普遍關注的旅遊投資而論,政府很早就已不是旅遊投資的主體,除了一些大型旅遊項目的導向性投入外, 99% 以上的資金投入都是通過市場渠道籌措。此外, 90 年代中期以來,全行業就取消了主管部門定價的做法,地市以上旅遊部門也陸續與直屬企業實現了脫鉤,這與民航、鐵路、交通等行業相比,旅遊業的市場化程度是明顯走在前列的。當然,也應該看到,旅遊行業中還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例如,地方旅遊的壁壘、變相的行政干預價格、強行搭售旅遊線路、阻礙外地企業進入等,都反映了市場化機制尚未健全,但是解決這些問題並不能完全依靠市場化手段,而需要市場機制與政府作用兩種手段並用,否則就要經歷一個十分漫長的時間,有可能喪失大好的發展機遇。
四、政府作用與市場經濟模式是相適應的 :
世界上搞市場經濟的國家有很多,但從來就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該如何發揮作用、該發揮多大的作用,是與市場經濟的模式相一致的。就現在世界各國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而言,大致可以分為三種觀點:一是基本不幹預型,政府僅限於影響宏觀穩定和市場失靈狀態的干預;二是政府幹預型,即以行政的干預替代市場的作用;三是市場促進型,即政府積極地參與發展,但主要方式是支持非政府組織(企業、金融、農業社區等)的發展及協作。從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情況看,政府的作用尚未達到第一種類型那樣的「無為」,也不屬於第二種主導一切的情況,而應該屬於或接近第三種類型。採取第三種類型的國家一般是處於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經濟尚處於不甚發達的程度,市場化水平不是很高,一些地區對外開放程度不夠。顯然,我國旅遊業的「政府主導」也不是政府幹預型的那種模式,而更接近於市場促進型的發展模式。
市場經濟的特徵是在資源配置中由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但並不是發揮所有的作用,至於是否可以在旅遊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這要取決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機制發育的程度。如果單從旅遊投資來看,這種主導作用是成立的,而且在所謂的「政府主導型」模式下就已是如此了,但影響旅遊發展的遠遠不僅是投資一個方面。現階段政府在旅遊發展中應發揮的作用,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政府的旅遊發展戰略、整體形象促銷、危機應對措施,這是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缺少的。 例如,埃及盧克索、中國千島湖、印尼巴厘島襲擊旅遊者的慘案,中國曾流行的 SARS疫情,都是危害旅遊形象和旅遊環境的事件,最終都是由政府出面盡快消除不良影響的;以旅遊形象的宣傳為例,目前包括發達國家在內也沒有完全脫離政府的作用,例如,美國為促進旅遊業的發展,柯林頓總統曾專題召開了1500人的白宮旅遊會議;亞洲金融危機以後,香港特區政府拿出上億元港幣成立了盛事基金,通過舉辦大型促銷活動加快復甦旅遊業;在WTO談判、在雙邊政府間的談判中,發達國家更是把旅遊服務貿易列為重要議題。
2、由於經濟還不發達而需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和公益性建設,例如,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黃金周期間的旅遊供應,以及 社會治安、環境衛生、購物環境、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等,這些大多屬於公共產品或公益事務,不僅單靠市場力量無法做到,就是旅遊部門、旅遊企業全力去做也有難度。當然, 如果經濟和社會發展已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政府這方面的職能可以有所弱化和減少。
3、由於市場經濟秩序尚不完備而由政府出面解決的問題,例如,旅遊市場的無序競爭、旅遊運行的地方壁壘、旅遊服務的非規范化等,由於旅遊產品 帶有明顯的綜合性特徵,旅遊消費是否滿意往往受制於較多因素,不僅涉及了旅遊六大要素,而且具有地域上的關聯性,還包括了有形產品與無形產品的結合。因此,市場手段、市場作用只可解決旅遊發展的部分問題,而並不能解決上述方面的絕大多數問題 。這些問題在我國現階段到底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旅遊業發展,不是一個輕易就能回答的問題,但這是所有試圖對由「政府主導」、還是由「市場主導」給出結論的人不能忽視的。
五、政府與市場推動旅遊發展的作用不可一概而論:
綜上可以看出,我國從計劃經濟過渡到市場經濟以後,旅遊業發展是否應由「政府主導」轉向「市場主導」,不僅是一個發展理論和指導思想的問題,而且更是關乎對我國旅遊業發展現狀給予客觀評價的問題。不論是實行「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其表面的意義並不重要,重要是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旅遊業發展的現實更需要哪一種的支持。目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個別黨政領導認為,由於當地政府難以直接拿出錢來「主導」旅遊發展,就覺得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不了,還是交由市場去主導吧。這種看法,不僅是對「政府主導」發展模式的誤解,而且把市場作用與政府義務對立了起來,屬於思維和認識上的一種簡單化,與「既然已經搞市場經濟了,就應該由市場主導」的觀點一樣簡單。以政府的作用來取代市場的作用,是錯誤的;
同樣,寄希望於讓市場的作用來替代政府應盡的義務,也是不對的。從現實情況看,在基礎設施較差的情況下,希望通過招商引資來解決建設資金的短缺,真正「市場化」的投資商也不可能去冒這個風險,只有在必要的基礎設施具備以後,開發商、投資商看到賺錢的成本或風險不是太高了,才有可能進行實質性的投資,這說明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也不是無條件的。一些欠發達地區旅遊招商引資效果不明顯、或根本就沒有人來投資,問題就出在本該由政府設法解決的問題,政府沒有能夠去解決它。因此,對於經濟欠發達的地區來說,希望通過「市場主導」解決一切問題的觀點,是經不起旅遊發展實踐檢驗的。
發展是硬道理。當前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到底是應由誰來主導或者誰都不主導,最關鍵的不是字面上的爭論,而是區分清楚哪些應該由政府負責解決,哪些可以通過市場來解決,如果以此作為各方立論的基礎,其間的分歧應該不會是很大的,只要政府和市場兩個方面發揮好各自的作用,就有利於推動旅遊業的加快發展。在這樣的一個前提下,發展模式可以暫且迴避由誰主導的問題。
目前的現實是,一些人質疑「政府主導」的說法,另一些人也不認可「市場主導」的提法,如果從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發揮的作用看,似乎可以考慮只講「政府促進」、「政府引導」一個方面,對於市場作用可不予提及,以減少不必要爭論所引起的思想混亂。至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與市場應承擔的責任有何變化,我認為與幾年前相比僅僅是量上的變化;但就全國的旅遊發展情況而言,政府與市場應該發揮的作用不可一概而論,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東部地區,可適當弱化政府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功能,而經濟欠發達和市場化程度不高的西部地區,則還是要充分發揮政府作用並兼顧市場功能。如不充分考慮地區發展的差別,泛泛而談什麼發展模式,不僅無助於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反而會對旅遊業發展貽害無窮。
G. 中國政府用什麼政策刺激旅遊發展
中國政府刺激旅遊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
一、2009年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
首次明確了旅遊業「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的定位,並提出了近幾年旅遊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深化旅遊業改革開放、優化旅遊消費環境、加快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旅遊產品多樣化發展、培育新的旅遊消費熱點等。並指出政府要加大投入以及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旅遊業的發展。
二、2012年7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旅遊業的實施意見》
要堅持旅遊業向民間資本全方位開放,通過民間資本推進旅遊產業投資。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旅遊業,如合理開發旅遊資源,經營、管理旅遊景區,開發旅遊產品、經營旅遊車船業等,切實將民間資本作為旅遊發展的重要力量。
三、 2013年《國民旅遊休閑綱要(2013-2020年)》
提出到2020年, 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城鄉居民旅遊休閑消費水平大幅增長的發展目標,並提出了大力發展旅遊業、擴大旅遊消費的幾大措施:
1、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
2、大力推進國民旅遊休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國民旅遊休閑產品開發與活動組織。
3、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旅遊休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
4、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旅遊休閑設施,開發特色旅遊休閑線路和優質旅遊休閑產品。落實國家關於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
四、2014年《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要增強旅遊發展動力,擴張旅遊發展空間。在政府扶持旅遊消費方面,部署了四大方面的重要舉措:
1、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2、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全國生態旅遊發展規劃,加強對國家重點旅遊區域的指導。
3、加大財政金融支持。由政府引導,推動設立旅遊產業基金。
4、擴大旅遊購物消費。
五、2015 年《 2015年全國旅遊工作會議報告》
1、實施旅遊基礎設施提升計劃,改善旅遊消費環境。加強中西部地區建設,連通景區道路、停車場、旅遊廁所等建設,規范旅遊市場價格和經營秩序等五項內容。
2、實施旅遊投資促進計劃,新辟旅遊消費市場。包括加快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大力發展特色旅遊城鎮、大力開發休閑度假旅遊產品、積極推動「互聯網+旅遊」等七項內容。
3、實施旅遊消費促進計劃,培育新的消費熱點。提升特色旅遊商品、積極發展老年旅遊、支持研學旅行發展、積極發展中醫葯健康旅遊等四項內容。
4、實施鄉村旅遊提升計劃,開拓旅遊消費空間。包括堅持鄉村旅遊個性化、特色化發展方向、完善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配套設施、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大力推進鄉村旅遊扶貧等四項內容。
5、優化休假安排,激發旅遊消費需求。包括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彈性作息、鼓勵錯峰休假等三項內容。
6、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促進旅遊投資消費持續增長。包括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實差別化旅遊業用地用海用島政策、拓展旅遊企業融資渠道等三項內容。
H. 政府如何加強旅遊業的發展
1、加強旅遊資源開發,在保持自然景觀完好的同時加強旅遊資源配套設施建設;
2、加強對旅遊行業的管理,避免惡性競爭和旅遊質量惡化;
3、增強市場觀念,針對國際、國內旅遊市場動態,抓住機遇,開展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的旅遊宣傳促銷活動;
4、大力開發旅遊商品,吸引遊客購買;
5、促成民航、鐵路、交通部門與旅遊部門密切配合做好旅遊旺季遊客運輸工作。
I. 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應該行使何種職能
例如,如何在國際競爭中處於較為有利的位置、獲得較多的市場份額,如何實現和保持我國旅遊業的國際核心競爭力等等問題,是應該認真思考和研究的系列重大課題。全球化時代的一個特點是時空距離的大大縮減,從倫敦到北京也只不過十幾個小時的航空距離。旅遊業的競爭,就是旅遊目的地間的競爭。從某種程度上講,旅遊目的地的競爭趨於全球化,且態勢日趨激烈。 我國旅遊業發展初期,採取了政府主導的發展模式。但在旅遊產業市場全球化進程加快的今天,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究竟應居於什麼樣的地位、該行使何種職能、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起何種作用成為人們爭論的焦點,值得作深層次的探析。政府對旅遊行業的全面管理工作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步,90年代中後期進入比較系統和完整的階段,到目前管理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擴展。近20年來,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的作用經歷了由開拓者向規制者的演進。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建立和完善,特別是在中國已是WTO成員國的情況下,旅遊行業管理手段應該更多地轉向間接引導和宏觀調控,政府部門的作用也應逐步由規制者向協調者過渡。中國各級旅遊行業管理部門必須從管理旅遊經濟微觀環節中抽身出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把行政管理的職能集中指向宏觀調控、社會服務和公共管理,把一些屬於企業自治權內的事情交還企業,把一些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由社會管理,真正實現「小政府、大市場」。 二、政府在發展旅遊業中應該發揮的基本職能 在旅遊市場競爭全球化條件下,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在遵守市場規律的前提下,通過創建一系列制度安排來規范市場、穩定市場和引導市場發展,並通過提供必要公共產品的形式來彌補市場供應的不足,政府不一定要自己來生產某種產品。可見,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不比市場小,而是具體的分工不同。政府的職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場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行其權、各得其利、各擔其險,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 1.制定一系列發展旅遊業的政策。政府政策的推行會引起社會成員對其切身利益關系的考慮,從而引發其意識和行為的改革。當這種考慮和改變形成群眾意識時,就可能影響社會發展的趨勢,體現政府的政策目的。所以,科學的、經過嚴密論證的法制化政策過程,可以在廣泛的社會生活中形成穩定的促進作用,有利於宏觀調控的規范化運行。政府執行政策具有強制性、直接性、權威性等特點,政府主導推行的過程,也是旅遊業方面的政策地位不斷提升的過程。旅遊業在政府政策推動下呈現出蓬勃的發展勢頭。從長遠看,旅遊業發展需要一個高水平、全方位的集目標、組織、規劃開發、促銷等要素於一體的政策支持體系,從而形成旅遊業發展的最佳環境。 2.制定旅遊總體規劃。旅遊業是由核心旅遊業和輔助旅遊業構成的綜合性產業,其持續發展必須有賴於一個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必要的規劃、規范、指導和調控。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是旅遊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旅遊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根本保證。政府不僅需要制定科學的規劃,更重要的是應按照總體規劃的目標與思路,有計劃、有步驟地發展旅遊業,宏觀調控仍是政府管理旅遊業的重要職能。 3.制定旅遊市場法規、條例和規定。對旅遊業的規制旨在營造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這是宏觀調控的一種根本手段。世界旅遊組織認為,政府旅遊部門在旅遊業中所起的作用,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開拓者階段、規制者階段和協調者階段。我國目前正處於第二階段,即政府主管部門對旅遊業的管理正由直接管理向行業管理轉變。 4.提供公共性服務,收集和發布旅遊信息。目前旅遊市場中介服務體系還很不完善。因此,旅遊產業的許多公共性服務還需要由政府來承擔,這些服務主要包括旅遊市場的宣傳與促銷、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旅遊服務的評定與檢查、旅遊人才的培訓與考核等。 中國旅遊市場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對稱性,導致經營者和旅遊者的某些非理性甚至非法行為的存在。政府可以通過建立旅遊信息系統、強化旅遊服務供應商披露真實信息的義務等途徑來改善這種情況。 5.合理開發與保護當地的旅遊資源,走可持續發展旅遊的道路。旅遊資源的開發必須兼顧旅遊經濟效益、人文效益、環保效益。因此,在旅遊資源的開發中,各級政府應十分重視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旅遊發展要以不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及其他資源為前提,並能對生態環境保護給予資金支持,使其得到可持續利用,滿足旅遊者日益增加的多樣化需求,並能保持對未來旅遊者的吸引力,還必須能滿足當地居民長期發展經濟、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6.通過政府資金啟動社會投資。從而有效地刺激市場。政府投資旅遊市場並不意味著政府的財政撥款包攬一切,而是通過政府資金啟動社會投資,從而更有效地調控經濟、刺激市場。在旅遊業發展初期,政府利用較強投資促使旅遊業超常發展,能迅速形成較大的產業規模和供給能力。政府在這方面的角色表現為:一是公共產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加快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牽頭開發旅遊線路。二是重大項目的啟動者。政府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投資可以拉動私人資本的更大投資。三是濃郁氛圍的營造者。主要是通過宣傳促銷活動刺激旅遊動機,擴大旅遊市場。此外,政府可以組織策劃一些影響力巨大的主題活動。如昆明世博會、杭州的西湖博覽會都是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成功範例。 三、政府發展旅遊業存在的誤區 目前,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似乎都樂意把旅遊業確立為主導產業、支柱產業、龍頭產業。這種政府經濟發展的戰略決策定位,是符合時代發展的基本趨勢的。政府力量對於旅遊業的發展無疑十分重要,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在旅遊業中的職能也應得到恰當的界定。WTO的本質是進一步的市場化。加入WTO後,我國還有很多制度、規則、行為與市場經濟不相符,現在要把它們改過來。一些地方在這方面會出現一些誤區,阻礙了旅遊業的健康發展,主要表現在: 1.誤把政府的職能作用理解為政府主宰。沿用計劃經濟下高度集權的領導模式。有些地方仍存在由長官意志代替企業行為,由行政命令代替市場規律,干擾旅遊市場對旅遊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導致決策失誤,旅遊供求失衡,造成很大的浪費。誤把政府的職能作用理解為政府主財,即由政府的財政撥款包攬一切,各個行業、各個企業只盯著政府的口袋,或等或靠或要,束縛了自己的手腳,喪失了搶占市場的有利時機;或者超越政府財政實力,大包大攬,誤把政府的職能作用理解為政府主幹,即由政府投資興辦並直接管理骨乾的旅遊企業,給予它們各種各樣的優惠與保護,造成事實上的壟斷經營和不公平競爭,限制了市場經濟和旅遊業的蓬勃發展。 2.政府對旅遊企業干預過多、管得過死。一些地方政府對旅遊企業管得太死,充當一切具體業務的決策者,其結果是政企不分,旅遊企業無法自主發展。政府並不天生是旅遊專家。在實際的工作中,由於政府制定的一些政策違背了旅遊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不僅沒有促進旅遊業的發展,反而還阻礙了旅遊業的發展。政府並不是萬能的,那種什麼事情都靠政府解決的觀念已成為旅遊業發展的阻礙,應從這種錯誤觀念中擺脫出來。 3.政府成為部門利益的分享者,把發展旅遊業作為自身利益的伸延。從理論上來講,政府代表著社會整體的利益,它追求的是社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事實上,政府由眾多相對獨立的部門組成,它們若追求各自的政績、形象和其他各自相對獨立的利益就會出現誤區。由於旅遊業的綜合性,旅遊業幾乎與政府的各個部門都會有或多或少的聯系。一項旨在改善旅遊公共利益的政策可能對多數政府部門的利益產生影響。因此,旅遊政策的實施與否以及實施效果的大小取決於政府各個部門的權利博弈。與政府其他部門相比,旅遊局擁有的權力較為有限,由此決定了旅遊局缺乏對旅遊產業發展的宏觀調控與駕馭的能力,決定了旅遊產業政策難以落實與實施。 由於以上誤區,使得政府在旅遊業發展過程中過多地介人飯店、旅行社等競爭性的旅遊行業,而對於道路、環境等公共領域卻投入不足。總之,無論是旅遊產業在市場化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還是政府主導型戰略在推行中出現的誤區,都與政府行為是否合理密切相關。市場缺陷要靠合理的政府幹預來彌補,而旅遊市場的健康發展更要以合理的政府行為為前提。 四、旅遊業市場競爭全球化進程中政府職能的轉變 旅遊行政管理體制現代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和保持旅遊市場的高度自由化,具體體現為職能的轉變。政府由現在的對旅遊的經營參與、經營指令、經營指導的角色,過渡到產業服務、市場糾偏、信息發布、市場普遍性原則引導的角色。 要克服以上誤區,科學合理地發揮政府對於旅遊業的職能,就應該實現以下轉向: 1.在行使職能的范圍上,由微觀管理為主轉向以宏觀調控為主,把握好乾預范圍和干預程度。旅遊業是一種涉及面極廣、關聯度極高的綜合性產業,需要社會各方面的配合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政府主導」不是「政府主幹」、「政府主財」,也不是「政府主宰」,更不是事無巨細全由政府進行管理。旅遊產業的發展需要政府的推動、領導和協調,但政府不能直接參與企業微觀的生產經營活動,而要把企業的生產經營權和投資決策權交給企業。要抓大放小,有所為有所不為,把主要精力集中於宏觀調控,作好引導工作,促使旅遊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把握好乾預的范圍和干預程度。旅遊產業現代化要求政府對旅遊業發展的干預目標僅僅局限於對市場普遍性原則的糾偏和引導。因此,干預的范圍,也就僅僅局限於對經營者的經營、消費者的消費的度內,干預的程度僅僅局限於對市場普遍性原則的糾偏,不幹預市場主體的行為策略、不幹預行為主體的行為細節、不幹預市場主體的行為結果。 2.在行使職能的性質上,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真正實現由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變革。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管理企業的「長官意志」色彩濃厚,不是政府服務企業,而是企業服從於政府,以致旅遊企業在市場面前,往往茫然不知所措,不但沒有抓住良好的發展機遇,反而失去了許多市場機會。面對中國日益成熟的市場經濟和加入WTO對旅遊業的沖擊,政府部門尤其是各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要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創造一個有利於旅遊發展的大環境,服務於旅遊業。在職能行使的手段上,應由以行政手段為主轉向以法律手段為主,用法律法規而不是「長官意志」管理規范旅遊產業,以避免旅遊管理的隨意性和旅遊發展的不確定性,使旅遊產業在法律法規的規制下獲得持續、穩定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