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營改增後需要注意
① 「營改增」對旅遊企業提了什麼要求
1、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2、「營改增」後不變的是對旅遊收入者繼續執行差額征稅的政策。變化的主要有兩點:
一是納稅人身份的變化,由營業稅納稅人改為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納稅人又區分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分別為3%、6%;
二是扣除項目的變化,原來營業稅可從銷售額中扣除的項目有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而增值稅可扣除的項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項「簽證費」,令進項稅基數降低,稅賦下調,從理論上來說,對於以出境游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舉例而言,一家年營業額為100萬元的企業,其需要繳納的稅額為100萬×3%即3萬。稅收負擔與原本需繳納的5萬相比降低40%。如果年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上則歸為一般納稅人,用以往5%的營業稅來計算。營業稅的一個弊端在於產品流通過程中要重復征稅,因為營業稅只看營業全額不看增值。
所謂的增值稅即按「增值部分交稅」。如果企業以100萬元從供應商處采購產品,120萬元銷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萬即增值部分。營改增之後,按照6%的稅率計征增值稅。企業只需交1.2萬元的稅金(120萬×6%-100萬×6%=1.2萬),少於營業稅。
3、「營改增」實施後,旅行社如何從供應商處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進項稅抵扣並降低稅賦是關鍵。
「景區門票、火車票和機票等都不是增值稅發票,目前只有汽車公司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還有一些私人承包的景區根本無法給出規范的發票,至於住宿業則要看其具體的業態,如果是正常的酒店則還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如果是農家樂等項目則最多隻能給出普通發票,甚至有時候連發票都沒有。」北華旅行社李經理無奈地說。
多位業內人士也表示,不少旅行社業者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在旅遊的「吃、住、行、游、購、娛」各個環節中,時常出現開具不了增值稅發票的上游業者。
「增值稅發票還要看具體的性質,必須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可以用於抵扣,因此旅行社業者必須要獲得景區、酒店、交通等方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旅行社才可以在自己交稅時抵扣。但是根據目前不少業內人士反映的狀況,旅行社要全面獲得可抵扣的上游商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些困難。」藍鯨控股集團財務部李總監表示。
既然難以抵扣,則旅行社業者預估在「營改增」實行後,不排除其理論上交稅減少但實際上稅負增加的尷尬。部分業者透露,如果增加的成本過多,則不排除未來會在一些相關旅遊產品上進行漲價來保證自身利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負責人表示,如果具有經濟實力的話,則業者可以加大基礎設施投入來增加抵扣稅款,比如用車、固定資產等。但長遠而言,旅遊業者不可能每年都大量采購電腦、交通大巴等,故而此策略不可長久。有些旅行社則在謀劃注冊新的旅行社相關公司或者會展服務公司,希望通過新公司的一些業務可以獲得比較規范的增值稅進項抵扣。
② 旅遊業營改增後開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用於構成對方單位成本性方面的材料或服務項,稅款是轉以轉嫁出去的。對方若是最終消費者的話,他就成了稅款的最終承擔者,不存在轉嫁稅款的可能性,那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他無用,即使取得也不可抵扣。
旅遊業根據其性質,不可能成為別的項目的直接原材料性質的服務,所以,一般為增值稅普通發票。
(2)旅遊業營改增後需要注意擴展閱讀:
一、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一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基本聯次為兩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
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此外為滿足部分納稅人的需要,在基本聯次後添加了三聯的附加聯次,即五聯票,供企業選擇使用。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二聯(發票聯)採用防偽紙張印製。代碼採用專用防偽油墨印刷,號碼的字型為專用異型體。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藍、橙、綠藍、黃綠和紫紅色。
三、凡納入「一機多票」系統(包括試運行)的一般納稅人,自納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對於一般納稅人已領購但尚未使用的舊版普通發票,由主管稅務機關限期繳銷或退回稅務機關;經稅務機關批准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允許其暫緩納入「一機多票」系統,以避免庫存發票的浪費,但最遲不得超過2005年年底。
③ 旅遊行業,營改增後計算增值稅求大神協助!!
旅遊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有兩種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選擇。
一是選擇採用內「銷項容稅額-進項稅額」的方法,以實際收取的費用為銷售額,按照6%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以經營辦公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計算實際應交的增值稅。由於這種方法,進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比較難,一般旅遊業者都不採用。
二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這種方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計入成本,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④ 旅遊行業,營改增後怎麼計算增值稅
旅遊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有兩種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選擇。
一是選擇採用「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方法,以實際收取的費用為銷售額,按照6%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以經營辦公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計算實際應交的增值稅。由於這種方法,進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比較難,一般旅遊業者都不採用。
二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這種方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計入成本,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⑤ 營改增之後,旅遊業開具發票有什麼特殊規定
銷售額=收取的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襲-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差額扣除部分(即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專票,可以開具普票。其餘部分可以開具專票。
提供旅遊服務未選擇差額征稅的,可以就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開具專票,其進項稅額憑合法扣稅憑證扣除。
⑥ 旅遊業「營改增」遇到了哪些問題,行業協會這么說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旅遊產業發展趨勢與投資決策分析報告》顯示,問題主要在以下幾方面:稅負恐增加無法取得專用發票成難點旅行社現在的納稅方式是(收入-可抵扣成本)*5%來進行納稅,如「營改增」之後,則應該按銷項稅-進項稅(采購成本*稅率)繳納增值稅,但是旅行社行業的采購成本這塊,很少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主要都是小規模納稅人,所以對於旅行社能抵扣的部分會直接減少,另外相應的稅率一般情況下也會提高,總體稅務負擔會很重。如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旅行社行業將完全按照營業收入全額繳納增值稅,與現行營業稅下稅負相比有十數倍的提升,旅行社企業自身無法承擔,只能全部轉嫁給消費者,將面臨旅遊費用整體提價7%以上。稅負恐加重,仍存行業規范問題,旅行社稅負加重的情況下,忽略了自身行業經營不規范核心價值不突出的現狀。對旅行社行業「營改增」政策的建議1)將旅行社行業劃歸居民生活服務消費類行業,全行業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通用機打發票或根據國家規定自行印製發票。2)參照現有營業稅政策,在營業收入中直接扣除各項旅遊類成本項目,即保留原來的差額納稅政策。此類旅遊類成本票據因金額零散,票據量大,且機票、火車票、簽證費等均為遊客個人抬頭。建議按照現有營業稅政策掌控,不再要求企業將每張發票提交稅務機關核驗。3)營業收入直接扣除各項旅遊類成本項目的差額(余額)作為計算增值稅銷項稅的基數,對於可取得增值稅進項稅專用發票的成本及費用,可進行進項稅抵扣。
⑦ 營改增後旅遊業怎麼開票
你好,營改增普通增值
⑧ 營改增後旅遊業會計處理你會嗎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營改增」試點方案,明確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其中,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稅率確定為11%,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則確定為6%。
先來看看旅遊行業的相關「營改增」要如何計算。
據悉,「營改增」實施後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兩部分。旅遊所屬的生活服務業中,小規模納稅人由以往按營業額5%繳納營業稅,下調為按銷售收入3%繳稅,不能抵扣進項稅;一般納稅人由原來的5%營業稅改為6%的增值稅。相關規定,年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下的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 之後不採用層層抵扣的方式來繳稅,而是直接用營業額×稅率來計算稅額。
舉例而言,一家年營業額為100萬元的企業,其需要繳納的稅額為100萬×3%即3萬。稅收負擔與原本需繳納的5萬相比降低40%。如果年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上則歸為一般納稅人,用以往5%的營業稅來計算。營業稅的一個弊端在於產品流通過程中要重復征稅,因為營業稅只看營業全額不看增值。
所謂的增值稅即按「增值部分交稅」。如果企業以100萬元從供應商處采購產品,120萬元銷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萬即增值部分。「營改增」之後,按照6%的稅率計征增值稅。企業只需交1.2的稅金(120萬×6%-100萬×6%=1.2萬),少於營業稅。
據新稅改制度相關規定,「營改增」後不變的是對旅遊收入者繼續執行差額征稅的政策。變化的主要有兩點,一是納稅人身份的變化,由營業稅納稅人改為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納稅人又區分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分別為3%、6%;二是扣除項目的變化,原來營業稅可從銷售額中扣除的項目有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而增值稅可扣除的項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項「簽證費」,令進項稅基數降低,稅負下調,從理論上來說,對於以出境游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一、一般納稅人差額征稅的會計核算
根據《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規定 :對於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用於記錄該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銷項稅稅額抵減」專欄;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稅額抵減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
主營業務成本[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二、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的會計核算
文件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對於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
主營業務成本[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⑨ 營改增政策對旅遊行業有哪些影響
影響不大,據《2016-2021年中國旅遊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為推動「營改增」工作在旅遊行業順利實施,協助旅行社、星級飯店等旅遊企業正確認識「營改增」政策、積極應對稅制改革、確保稅負實際降低,杜絕旅遊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實行漲價的現象,國家旅遊局辦公室日前下發關於配合做好「營改增」旅遊相關工作的通知。
5月1日,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旅遊業作為生活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將納入試點范圍。「營改增」解決了重復征稅問題,有利於旅遊企業的長遠發展。
旅遊行業關聯度高、涉及面廣,各地應指導旅行社、星級飯店積極應對,引導企業以此為契機提高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供應商管理、發票管理制度,優化組織架構,提升競爭力。如發現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虛假宣傳並實行漲價,要積極引導,督促整改。
⑩ 營改增後,旅遊業開具發票有什麼特殊規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專2016〕36號)附件2的規定,試點屬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