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文化職責
❶ 導遊人員的基本工作職責是什麼
基本職責:
1、根據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游專客參屬觀、游覽。
2、負責為遊客導游、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遊資源。
3、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遊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遊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4、耐心解答遊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5、反映遊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遊客會見、會談活動。
辦法明確,導游在執業過程中不得有安排旅遊者參觀或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等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者拒絕履行旅遊合同;擅自安排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以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情況等方式,誘騙旅遊者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參加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作為組團社的代表,在領隊和地方陪同導遊人員的配合下實施接待計劃,為旅遊團(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務的工作人員。這里的組團社或組團旅行社是指接受旅遊團(者)或海外旅行社預訂,制定和下達接待計劃,並可提供全程陪同導游服務的旅行社。這里的領隊是指受海外旅行社委派,全權代表該旅行社帶領旅遊團從事旅遊活動的工作人員。
❷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
第二章 旅遊安全行政管理
第六條 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各區、縣旅遊局必須設立旅遊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熟悉安全業務的專業幹部。
第七條 市、縣旅遊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轄區的旅遊安全進行管理。
第八條 市、縣旅遊局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與旅遊安全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本規定;
(二)制定本轄區旅遊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工作制度,指導、監督、檢查本轄區各旅遊部門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組織和實施本轄區的旅遊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旅遊企、事業單位進行開業前的安全設施檢查驗收;
(六)對轄區的旅遊安全工作進行通報或表彰;
(七)監督、檢查有關旅遊企、事業單位,落實旅遊者人身、財物的保險制度;
(八) 建立旅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一般事故,每月上報一次。重大事故,接到通知後,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旅遊主管部門;
(九)直接參與重大旅遊事故處理工作;
(十)受理本轄區涉及旅遊安全問題的投訴,並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十一)負責組織召開本轄區的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
(十二)組織交流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經驗教訓;
(十三)協同公安、衛生、工商、園林等部門開展對旅遊環境的整頓、治理工作;堅決制止向旅遊者敲詐、勒索、強行兜售的不法行為;
(十四)依靠當地政府協調本轄區旅遊單位之間有關旅遊安全方面的關系;
(十五)負責旅遊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項。
❸ 紅色旅遊的文化職能有哪些
加強紅色革命思想教育,尤其是年輕人,增強愛國熱情,擁護黨。
❹ 導游的職責是什麼
1)擔任全陪工作的導遊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l)實施旅行社的接待計劃,監督內各地接待單位的執容行情況和接待質量;
(2)協調領隊、地陪、司機等各方面接待人員加強合作,做好旅行各站的銜接工作;
(3)配合、督促地方接待單位安排好旅遊者的食、宿、交通和參觀、游覽活動,照顧好客人的生活起居;
(4)維護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並能提供與之相關的延伸服務;
(5)耐心解答旅遊者提出的問題;
(6)反映旅遊者的意見和要求,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協助開發
、設計新的旅遊產品。
2)擔任地陪工作的導遊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l)認真做好旅遊者在本站的接送服務;
(2)嚴格按照接待計劃確定游覽日程,安排好旅遊者的食宿、游覽、購物、文娛等活動;
(3)熱情做好導游講解工作,積極向旅遊者介紹和傳播中國文化;
(4)妥善處理好旅遊相關服務各方面的協作關系,認真處理旅遊者發生的各類問題;
(5)維護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做好事故防範和安全提示工作。
❺ 文化旅遊服務中心主要做什麼工作
一、負責宣傳黨和政府有關文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鎮文藝宣傳計劃,規劃文化設施建設。
二、組織管理全鎮重大文化活動,廣大群眾進行三個文源明建設宣傳教育。
三、負責全鎮文化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
四、查禁違法違規出版物,規范管理文化市場。
五、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引導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
六、協助鎮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制訂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
七、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制定全鎮文化市場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管理各村和社區文藝團體,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協調推動各村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九、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旅遊文化職責擴展閱讀:
文化旅遊與旅遊文化是兩個既有一定聯系又有嚴格區別的概念。文化旅遊是屬於運動的范疇,是旅遊的一種類型,與旅遊在內涵上存在著有機的聯系。而旅遊文化屬於文化的范疇,是文化的一個門類,與諸如建築文化,生態文化,藝術文化,等相並列,是文化的一種類型。
一方面,文化的發展豐富了旅遊文化的內容,進而促進旅遊文化的發展。另一方面,旅遊文化的發展又能為文化旅遊提供內涵豐富的旅遊內容,以滿足旅遊者的各種文化需求。在外延上,文化旅遊可以說是旅遊文化的一個研究內容,而旅遊文化的內容要比文化旅遊豐富得多。
❻ 昆明市旅遊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市旅遊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制定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和協調全市旅遊宣傳活動;負責與國外旅遊部門、組織的聯絡、交流與合作。
(三)負責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調查、保護與開發;負責全市旅遊開發建設項目的宏觀調控,協調和安排政府旅遊發展基金;指導昆明市各縣(市)區的旅遊規劃發展建設;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
(四)負責《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全市旅行社、旅遊住宿(星級)、旅遊從業人員隊伍、旅遊安全生產及特種旅遊項目的指導工作。
(五)負責規范和監督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和旅遊企業的投訴及行政復議;維護旅遊經營者和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六)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七)負責指導旅遊培訓工作,組織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旅遊協會和縣(市)區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工作。
(八)承擔鞏固優秀旅遊城市、旅遊產業領導小組、旅遊市場整頓辦公室、假日旅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❼ 旅遊行業中都有哪些職位職責都是什麼
領隊:
領隊一般是指戶外自助游帶領隊伍的人統稱。每一個領隊都是戶外運動的
權利:
1、有權利安排線路、出發時間和行程;
2、有權利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
3、有權利出於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
4、有權利出於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
5、有權利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准備裝備;
6、有權利指定人員擔任財務、衛生等職務協助你工作;
7、有權利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8、有權利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9、有權利要求在活動過程中不服從安排的隊員離隊;
10、有權利在活動前要求大家預付活動中將支付的費用;
11、有權利安排為參加活動的人員統一購買適當的保險;
義務:
1、有義務保障每一個參加活動人員在服從指揮前提下的安全;
2、有義務根據活動難度級別在出行前對線路和時間有充分的准備以保障活動安全;
3、有義務根據報名先後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4、有義務在召集活動時說明活動的難度級別,便於參加人員選擇;
5、有義務在活動召集時說明活動的時間、線路安排、裝備要求等信息;
6、有義務在活動過程中指導幫助隊員;
7、有義務在改變活動安排的時候徵求大家的意見,並將最終決定通知大家;
8、有義務在活動過程中出面與各方面進行聯系溝通;
9、義務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10、有義務保密因活動所需要而搜集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所有信息僅用於該次活動;
11、有義務在活動結束後盡快自己或要求你指定的財務發表詳細的費用收支清單。
導游:
導游主要分為中文導游和外語導游。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引導遊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並給予遊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
根據當前中國旅遊業的發展狀況和導游服務對象,導遊人員的基本職責可概括為下述五點:
(一)根據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遊客參觀、游覽;
(二)負責為遊客導游、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遊資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遊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遊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遊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五)反映遊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遊客會見、會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