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目的地產品屬性
1. 大學生選擇旅遊目的地有哪些因素
當遊客在選擇到哪個旅遊目的地旅遊時,這個選擇就是決策。而所謂「消費者決策」(consumerdecisionmaking),即是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或服務時,如何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評估方案中,做選擇的過程。在選擇評估階段,消費者通常會根據搜集到的信息,對每一項可行方案加以比較和評估,以便做出最後的購買抉擇。消費者評估的標準是以消費及購買觀點為指導,依所希望得到的結果,進而表現在所偏好的產品屬性上。遊客在選擇旅遊目的地時,在選擇評估階段,其旅遊決策主要取決於他對旅遊目的地的選擇偏好。旅遊目的地選擇被視為個體評估備選方案所涵括的社會實質環境屬性的結果,個體從不同方向去整合他對於每個屬性的主觀印象,即為評估,因此他對於不同的備選地點方案會有不同的偏好。一般而言,遊客會依照自己的偏好,找出各項旅遊目的地屬性的重要性,再從中選擇幾項重要的屬性,作為選擇旅遊目的地時的評估准則,這就是所謂的旅遊目的地選擇偏好。一、旅遊者對旅遊目的地認知的特點旅遊者對旅遊目的地的認知或印象好壞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對目的地的期望值;二是實際的感受。旅遊目的地是一個涉及景觀、人、環境等因素在內的復雜系統,受主體認知水平、認知客體復雜性及相關因素的影響,旅遊者對旅遊目的地的認知具有區別於其他認知活動的特點:(1)認知水平的差異性。受生活習慣、文化程度、興趣愛好、民族、宗教信仰、職業、年齡等因素的影響,旅遊者在認知水平上具有明顯的差異性。同時由於旅遊者的認知過程涉及較多的主觀因素,導致認知結果帶有濃厚的主觀性、模糊性、差異性。(2)認知內容的情節性。旅遊者只是個人在人生大舞台中所扮演的眾多角色中的一個,是一個簡短的片段,通過與旅遊目的地居民及旅遊景觀的短暫接觸,他們無法對旅遊目的地有一個全面的了解,而只能對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景觀或情境有一定的記憶,這些記憶大多屬於情節記憶。記憶是認知的結果,是旅遊者對旅遊目的地信息進行綜合評價之後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印象。(3)認知結果具有較強的片面性。旅遊者的旅遊活動時間較短,同時受主體認知水平、認知客體和環境因素的影響,因此往往會使認知結果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偏差。由於旅遊者在旅遊目的地的認知時間很短,無法深入徹底地了解旅遊目的地的文化特徵與個性,因此旅遊者往往以第一印象來評價旅遊目的地,也即人們所說的首因效應,旅遊目的地給旅遊者的第一印象,即首次或最先的印象,對於旅遊者對旅遊目的地的認知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在旅遊活動過程中,當認知者對旅遊目的地形成好的或壞的印象之後,人們還傾向於據此推論該地其他方面的特徵,也即人們所說的「暈輪效應」。二、影響旅遊目的地選擇偏好的因素影響旅遊者之消費決策過程及消費行為形成的因素,可謂錯綜復雜,主要包括:(1)旅遊目的。旅遊者的旅遊目的是影響旅遊者目的地選擇偏好的最基本因素。2007年我國國內旅遊者達16.1億人次,其旅遊目的主要是觀光休閑。觀光休閑旅遊者對我國文化內涵豐厚的文物古跡、壯美迤邐的山水風光和豐富多彩的民族風情興趣最濃。(2)個體因素。指旅遊者的性別、年齡、教育水平、職業等因素。個體因素是影響旅遊者旅遊目的地選擇偏好的最直接因素。2006年我國入境旅遊者主要年齡段為25~44歲(46%)、45~64歲(36%)和15~24歲(8%)。來華美國旅遊者調查結果表明,除了65歲以上的老年遊客選擇團體旅遊的比重(50%)較大之外,其他年齡段的遊客選擇與家人、朋友或者個人出遊的居多。(3)地理因素,指旅遊目的地的區位、客源地與旅遊目的地之間的距離等因素。2006年我國入境旅遊的外國旅遊者,其客源地主要分布在韓國(21%)、日本(20%)、俄羅斯(13%)、美國(9%)、馬來西亞(5%)等地。(4)社會因素,包括參考群體、家庭、角色與地位因素。旅遊者的目的地選擇偏好會因旅遊者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旅遊行為中,旅遊目的、個體因素等個人因素是影響旅遊者旅遊目的地選擇偏好的最直接因素,而地理、社會因素等外在環境對旅遊者旅遊目的地選擇偏好的影響是間接性的。轉貼三、基於旅遊者目的地選擇偏好的營銷策略1.旅遊族群劃分與旅遊目的地營銷策略旅遊族群分為高端旅遊族群、中端旅遊族群、家庭旅遊族群三大類。高端旅遊族群在旅遊時喜愛享受高級的飯店設施與服務,願意支付高價選擇住宿於高級飯店。在信息來源方面,主要是通過報紙、雜志與網路方面獲得旅遊資訊。因此一個旅遊目的地要吸引這類遊客,則需設有高級觀光飯店,並通過報紙、雜志與互聯網等接觸這類遊客。中端旅遊族群一般選擇在周末從事旅遊活動,旅遊對他們來說是為了逃離日常生活或工作壓力。其最常選擇的住宿場所為一般旅館或汽車旅館,其次為平價住宿場所。在信息來源方面,該族群主要是通過報紙雜志、親友同事與網路獲得旅遊資訊。因此一個旅遊目的地要吸引這類遊客,則需設有一般旅館或停車旅館或平價住宿場所,並從報紙雜志、親友同事與網路等接觸這類遊客。家庭旅遊族群經常是家庭一起旅遊,其最常選擇的住宿場所類型並沒有特定。在信息來源方面,家庭旅遊族群主要是通過報紙雜志、親友同事與網際網路,因此一個目的地要吸引這類遊客,則需設有一般旅館或停車旅館,並從報紙雜志、親友同事與網路等接觸這類遊客。2.旅遊者特徵與旅遊目的地營銷策略在研究影響旅遊者選擇旅遊目的地的因素與旅遊者特徵因素關系的分析中發現,女性在追求身心鬆弛、精神愉悅及求知學習方面的動機要勝過男性,而年齡較輕的學生遊客較為重視人際關系的培養、與他人的互動及擴展知識求知學習的機會,且也較重視該旅遊目的地有多樣的旅遊設施及可親自參與活動表演的機會。而平均月收入較低者較為重視求知學習及提升自我能力,也較重視人際互動關系的旅遊動機,對於旅遊目的地特性上較重視有多樣的旅遊設施。調查表明,年齡越低者越重視名氣,由此顯示青少年較易受名氣與廣告所吸引,進而產生旅遊行為。所以旅遊經營者可針對旅遊者不同特徵制定相應的營銷策略。如針對青少年較易受名氣與廣告所吸引的特點,可加強對青少年的廣告營銷,吸引青少年旅遊者,這不但可滿足青少年進行人際交往的動機及與他人互動的機會,更可激發其求知慾和創造力。3.旅遊動機和旅遊目的地知覺與目的地營銷策略遊客對旅遊目的地的遠近、旅遊區信息的提供及住宿交通的便利性等因素,如能認同,則能促使遊客達到享受完備旅遊設施和服務、擺脫日常繁忙生活及達到放鬆心情、挑戰自我、擴展知識及與他人互動的旅遊動機。如果門票價格降低,則會使得遊客更加願意去培養自我能力、擴展知識、肯定自我及增加和他人互動的機會;如果旅遊目的地無法提供便利的住宿情況,遊客可能會改用露營、野炊的方式,則可提升遊客挑戰自我的能力、增加更豐富的創造力及自己的旅遊經驗,更可由露營、野炊中和朋友培養感情增加互動的機會。如果旅遊目的地無法提供遊客多樣的旅遊設施及參與活動的機會,則無法滿足遊客挑戰自我能力、擴展知識及豐富自己的旅遊經驗,也無法幫助遊客擺脫日常生活的繁忙達到心理上的放鬆。而旅遊目的地如果無法提供遊客親身參與活動表演及多樣的旅遊設施,就無法滿足遊客挑戰自我、鍛煉體能及豐富自己的旅遊經驗,也使得遊客無法享受到完備的設施和服務,因此減少了遊客到此旅遊的動機。4.實施聯盟策略,建立套餐行程旅遊目的地的遊客所停留時間主要以一天為主,一般遊客無法得知附近提供住宿的信息,如有機會也有近大半的遊客願意留宿於風景區。由此可知,旅遊資源的整合,提供遊客住宿服務,可增加遊客停留時間。風景區提供多元化之觀光活動可以吸引消費者增加旅遊需求。在目前的旅遊市場中,任何旅遊企業滿足不了顧客的需求都會慢慢地被淘汰。同一地區的旅遊產業,經常會出現相似產業聚集及支持性服務行業聚集的情況,對於遊客而言,產業的聚集使得旅遊選擇性增加,從而加強遊客前往該地點的動力。5.加強旅遊目的地與相關產業聯合營銷如果遊客對旅遊目的地認知不夠完整,則會降低遊客前往該旅遊區的旅遊動機。此時旅遊景點可與旅行社、交通運輸服務業及相關業者進行合作。對於一些較無旅遊經驗的遊客來說,參加團體旅遊可以減少旅程規劃及執行旅程的壓力,遊客可通過旅行社的介紹及安排,得以了解旅遊區的特色而前來旅遊。與當地各旅遊景點聯合營銷,如在各旅遊景點與市內設立交通接駁專車,便利遊客前往附近觀光景點。亦即旅遊景點可與旅行社及交通運輸服務業合作以同步營銷方式,結合相關業者共同刊登廣告,擴大廣告宣傳效益,則可增加團體旅遊的遊客量。聯合營銷不但可發揮產業鏈的多元效用,同時還具有營銷乘數效應。6.發揮舉活動的營銷效果舉活動可以帶動瞬間的旅遊人潮。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動舉,使得遊客有期待的心,期待活動日期的到來以及早日安排活動的行程。而活動內容所衍生的相關產品,若能成為當地產業的基礎,就可創造出地方的旅遊相關產業,為當地居民增加的就業機會。
2. 旅遊商品對旅遊目的地的作用有哪些
作用來一:旅遊商品的開發源是與旅遊業的繁榮相伴而生的。旅遊商品是旅遊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旅行社、交通、飯店、旅遊商品被稱為旅遊業的4大支柱行業。
作用二:滿足旅遊者購物需求
作用三:傳播旅遊地形象
作用四:帶動旅遊目的地經濟的發展,促成規模經濟或是旅遊產業鏈的形成!
3. 簡述旅遊的本質和基本屬性
滿足人類需求 現代社會工作節奏快、強度高,人們需要利用閑暇時間出去旅遊,已達到回休養生息、答彌補消耗、恢復體力和腦力的目的,這一點需求主要是針對參與社會工作的旅遊者而言的。我們可把此歸結為「滿足人類補償性消費需求」再者,人們積累文化知識,提高科學水平,往往是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和接受培訓來實現的。旅遊活動為人們在閑暇時間獲得全面、綜合發展開辟了廣闊的天地。這說明了旅遊活動還能「滿足人們的發展性需求」。 第三,多數人是為了豐富文化生活,鍛煉身體,而進行的旅遊。即「滿足人類娛樂、鍛煉等方面的需求」。
4. 旅遊的基本屬性是什麼
旅遊的社會屬性!旅遊的文化屬性!旅遊的消費屬性!旅遊的經濟屬性!
5. 什麼是旅遊產品內容
從概念上來講,旅遊產品是旅遊業者通過開發、利用旅遊資源提供給旅遊者的旅遊吸引物與服務的組合。即旅遊目的地向遊客提供一次旅遊活動所需要的各種服務的總和。
一般來說,從旅遊業實踐中,旅遊產品通常這樣分類:
1、觀光類(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
2、度假類(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
3、專項旅遊產品(也稱為特種旅遊產品,包括紅色、工業、農業、探險、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
6. 旅遊目的地有那些類型
從旅遊動機來看,主要有:觀光型,度假型,購物型,游樂型,商務型。
從景觀構成來看,主要有:古建築,氣候,動植物資源,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等。
7. 旅行社產品有哪些特徵
旅行社產品的特徵
旅遊產品是旅行社的經營對象,是旅行社一切經營活動的出發點。當它具體到旅行社產品的組合中並成功交換之後,服務也就貫穿到旅遊活動的整個過程。因此,旅行社產品具有服務的共同屬性,同時又具有自身的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性。這是旅行社產品的基本特徵。一般的產品構成與功能相對單一,而旅行社產品是由多種旅遊吸引物、交通工具、酒店餐飲、娛樂場所以及多項服務和社會公共產品組成的混合性產品,是滿足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對吃、住、行、游、購、娛樂等各方面需要的綜合性產品。其次,還表現在旅行社產品所涉及的行業眾多,既有以物質為載體的如交通運輸、酒店客房服務,又有以景點、娛樂、導游、保險等滿足精神和心理需求的服務。由於所涉及的行業多,且單項服務產品的主導權又不在自己的掌控中,因此,旅行社產品在其組合過程中只是部分地利用或暫時地利用,不排斥其他旅遊行業和其他社會單位對其旅遊產品和社會公共產品的利用。所以,旅行社產品的開發、設計、服務采購又必須依賴於其他旅遊產品和社會公共產品。協調各行業的關系,是旅行社業務的重要工作之一。
2.不可感知性。這是旅行社產品做為服務型產品最主要的特徵。它可以從兩個不同層面來理解,首先,與一般消費品如電冰箱、空調等相比,服務型產品是人類非物化勞動的凝結。在旅遊活動開始之前,讓人無法真切地意識到它的存在。其次,在一般情況下,人的勞務活動不會引起產品某些實物所有權的轉移,並且,也不會導致產品實物形態的改變。所以,當旅遊者結束旅遊活動後,旅行社的「這個產品」對於他們而言就不復存在了,留下的只是「回憶」。由旅行社產品的不可感知性派生出了旅行社產品的不可分離性和不可貯存性。
3.不可分離性,亦稱生產與消費的同一性。旅遊業與其他產品生產行業有一定的區別,一般產品在從生產、流通到最終消費的過程中,往往要經過一系列的不同環節,其生產與消費的活動在時空上是分離的。假設,當購買一台空調的時候,我們對該產品的享受不會因為安裝工人不太友好的態度而減少。在該安裝工人離開之後,我們依然可以享受到空調機帶來的舒適。而旅行社產品作為服務型產品則與之不同,它具有不可分離的特性,即產品的生產過程也就是消費過程。換言之,旅遊生產者提供產品給旅遊者之時,也就是旅遊者消費產品之時,二者在時空上是不可分離的。由於旅行社產品最主要的形式是服務,並在一系列的服務過程中,旅遊者與服務者必然直接發生聯系,因而服務過程即生產過程,也就是消費的過程。也正是由於服務型產品具有不可分離性,使得旅遊者只有而且必須到旅遊目的地、在旅行社提供的服務和產品生產過程中才能最終消費到產品、享受服務。
4.不可貯存性。這是一般產品區別服務型產品的又一重要特徵。基於旅行社產品的不可感知及生產與消費的同時進行,使得旅行社產品不可能像一般消費產品一樣被貯存起來,以備將來出售;而且旅遊者在大多數情況下,亦不能將旅遊產品攜帶回家放置。旅遊者購買旅行社產品,只能購買在特定時間和地點對旅行社產品的使用權,而不是佔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如前所述,旅遊者在旅遊活動結束後,留給自己的只是「回憶」。當然,提供服務的各種設備可能會提前准備好,但生產出來的產品,如不當時消費就會造成損失(酒店的床位,機、車、船的空位等)。只不過這種損失不像一般產品損失那樣明顯,它僅表現為機會的喪失和折舊的產生。所以,旅行社產品的不可貯存性的特徵要求各旅行社企業必須解決由此而引起的旅遊產品供求不平衡的矛盾。也就是在供給方面,在一定時期內呈剛性,既難以增加,也無法減少。因此,旅行社在協調和處理各個旅遊產品生產單位的關系就顯得非常迫切。
5.異質性。也稱之為「非均質性」。它是指服務的構成內容及其質量水平無法恆定且質量標准難以統一界定。假設你可以買一台與你鄰居的電冰箱一模一樣的產品,它們不僅外觀別無二致,而且工作方式和產品質量也完全相同,異質性非常小。但旅行社產品從本質上講就有可能是各不相同的。這是因為旅行社是以「人」為中心的服務產業,由於人類個性的存在,使得人們對於旅行社產品的質量評價很難採用統一的標准。一方面,服務者自身因素(如心理、生理狀態)的影響,即使由同一服務者所提供的服務也可能會有不同的水準;另一方面,由於旅遊者本身的因素(如知識水平、興趣和愛好等)也會對旅行社產品和服務質量有著不同的理解。比如,同是參加某地一日游,有人樂而忘返,有人敗興而歸;而對同一位導游的講解,有人興致勃勃,有人昏昏欲睡。再比如,同是游覽九寨溝,如果是在「黃金周」,遊客如織,熙熙攘攘,大概是一半看風景,一半看「人頭」;如果是金秋十月,滿山紅葉輝映碧波,習習涼風中遊客稀少,即使是入住同一酒店、乘坐同一汽車、同一位導游講解,你的體驗也許完全不同。
6.易波動性。旅行社提供產品和服務的過程和旅遊者實現旅遊活動的過程涉及眾多的單位和因素。而且,這些單位和因素中的任何一個發生變化,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旅行社產品的生產和消費的順利實現。旅行社不能自己掌握和控制提供給旅遊者的諸多產品(如酒店、航空、餐飲以及社會公共產品等),使得旅行社的經營變得十分脆弱。此外,旅行社產品的易波動性還表現在旅遊活動涉及到諸如自然災害、戰爭危險、政治動盪、國際關系、政府政策、經濟狀況、匯率波動以及地緣文化等關系,而這些因素的變數都會引起旅遊需求的變化,使得旅行社產品的生產和經營具有很強的不穩定性。
7.質量的後效性。與其他一般產品的質量評價不同的是,旅行社產品質量的評價是在旅遊者經歷旅遊活動的全部過程之後才能作出判斷。旅遊者在購買旅行社產品之前,並不知道這個產品質量如何,而僅僅是一種「期望質量」。這種期望質量是根據所獲得的有關信息對旅行社產品的質量進行的預期質量的判斷。只有當旅遊者實現了旅遊活動之後,而且通過實際獲得的感受對旅行社產品質量作出了評價,期望質量才變成了旅行社產品的真正質量。因此,旅遊者對旅行社產品的質量的理解是「期望質量」和真正質量相互作用的結果。當然,旅行社的營銷是個連續不斷的過程,在旅遊活動結束後,還必須進行市場跟蹤調查,分析反饋信息,改進旅行社產品,把產品和服務做得更好。
8. 旅遊產品到底包括些什麼,具體是指的什麼
旅遊產品,亦稱旅遊服務產品。是指由實物和服務構成。包括旅行商集合景點、交通、食宿、娛樂等設施設備、項目及相應服務出售給旅遊者的旅遊線路類產品,旅遊景區、旅遊飯店等單個企業提供給旅遊者的活動項目類產品。具有綜合性、無形性、生產與消費同時性、不可貯存性、所有權不可轉移性等特點。
旅遊產品可以分為五種類型 (國家旅遊局,1999):
1、觀光旅遊產品(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
2、度假旅遊產品(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
3、專項旅遊產品(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
4、生態旅遊產品:生態旅遊最初作為一種新的旅遊形式出現,主旨是保護環境、回歸自然,變革了以往的旅遊發展模式。但如今的生態旅遊無論從概念、方式、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創新,成為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理論。
5、旅遊安全產品:旅遊保護用品,旅遊意外保險產品,旅遊防護用品,這些保障旅遊遊客安全的工具產品。
(8)旅遊目的地產品屬性擴展閱讀
由於旅遊產品尚未被消費者了解和接受,因此旅遊者的購買很多是試探性的,幾乎沒有重復購買,導致銷售量緩慢增長。並且為了使旅遊者認識旅遊產品,旅遊企業又需要做大量廣告和促銷工作,使旅遊產品的投入和銷售費用較大,導致旅遊企業往往利潤極小,甚至虧損。
由於前期旅遊宣傳促銷的效果出現,旅遊者對旅遊產品逐漸熟悉,越來越多的人購買旅遊產品,重復購買者也逐漸增多,使旅遊產品在市場上開始有一定的知名度,旅遊產品銷售量迅速增加,銷售額迅速增長,增長率在10%以上。
旅遊產品進入了更新換代的階段,由於新的旅遊產品已進入市場並逐步地替代老產品,除少數名牌旅遊產品外大多數旅遊產品銷售量逐漸減少。這時,旅遊企業若不迅速採取有效措施使旅遊產品進入再成長期,以延長旅遊產品的生命周期,則旅遊產品將隨著市場的激烈競爭以及銷售額和利潤額的持續下降而被迫退出旅遊市場。
9. 旅遊的基本屬性是什麼
旅遊的基本屬性是:社會屬性、文化屬性、經濟屬性、休閑屬性、地域屬性。
10. 如何理解旅遊產品的整體概念
旅遊產品抄的概念在學襲術界還沒有統一的定論。一般來說,存在兩種看法:一是狹義的旅遊產品,將旅遊產品等同於旅遊吸引物;另一種是廣義的旅遊產品,即將其概念泛化,認為吃住行游購娛、導游服務以及各項與旅遊活動有關的事物都是旅遊產品。[2]
從狹義來看,我們可以將其分為四種類型:觀光旅遊產品(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度假旅遊產品(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專項旅遊產品(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和生態旅遊產品。[3]
從廣義來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 從旅遊目的地的角度出發
旅遊產品是指旅遊經營者憑借著旅遊吸引物、交通和旅遊設施,向旅遊者提供的用以滿足其旅遊活動需求的全部服務;
2 從旅遊者的角度來看
旅遊產品就是指旅遊者花費了一定的時間、費用和精力所換取的一次完整的旅遊經歷。
3 從構成上看可以分為兩種
核心旅遊產品(原初形態):具有能滿足旅遊者審美愉悅需要的效用和價值;
組合旅遊產品(終極形態):旅遊企業或旅遊相關企業圍繞旅遊產品的核心價值而做的多重價值追加,這種追加具有幾乎滿足旅遊者旅遊期間一切需要的效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