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文化對旅遊業的影響的畢業論文
❶ 蒙元文化從什麼時候算起
完整的蒙元史應該上及蒙古最初的蒙昧時期,一定比成吉思汗征戰早得多,沒內有來由的橫空出世,說不清一容種文化的源流和興衰。現在的研究從1206年鐵木真在斡難河源會盟開始,被擁戴為大汗的成吉思汗隨後統一蒙古各部,蒙古橫掃了東方。再早就沒有信實記載了,只有未必真實的傳說,如《蒙古秘史》開頭上溯到他的十幾世祖,還有化鐵出山等神話,這些和三皇五帝一樣,不能拿來正經說道。
❷ 求 <中國古典文化對現代影響>論文一篇 字數1000-1500 不要超過2000字
人類從野蠻到文明,靠文化進步,從生物的人到社會的人靠文化教化.人們的個性,氣質,情操,靠文化培養;人們的崇高與渺小,靠文化賦予;人們各種各樣的人生觀,價值觀,靠文化確立.那麼,文化究竟是什麼
當今世界關於文化的定義,據統計已經有260多種.迄今為止,"文化"仍是學術界眾說紛紜的問題.實際上,文化是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寬廣的多維概念.文化作為人類社會的現實存在,具有與人類自身同樣長久的歷史,一部人類史就是人的文化史,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與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如民族文化,企業文化,飲食文化,酒文化,陶瓷文化,服飾文化等等,也就是說,文化是一個無所不包的概念.
首先,讓我們看看古人是怎樣理解"文化"這個概念的.
" 文"的本義是指各色交錯的紋理.對"文"作解釋較早的是《易經·系辭下》中有這樣一段話:"物相雜,故曰文.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這段文字中"觀鳥獸之文",就是指觀察鳥獸身上的各色交錯的紋理.這段文字說明,我們的祖先包犧氏重視觀察自然與人類自身,從自然界與人類自身領悟道理,概括為"八卦"來通天地萬物之神妙,來分類歸納萬事萬物的情狀.現代科學研究,中國的"八卦"應該看作是邏輯數理的祖先,計算機使用的二進制計算方法就是借鑒了"八卦"的進位方法.這里主要是用"文"來表示動物身上的紋理.後來,在此基礎上,"文"字又有許多引申意義.其一,引申為文字,文章.在此基礎上又引申為詩詞曲賦.其二,引申為古代的禮樂制度,在此基礎上又引申為法令條文.其三,引申為精神修養,在此基礎上又引申為文彩.其四,在禮樂制度和修養的基礎上還引申為美,善,德行之義,如成語"文質彬彬" (《論語·雍也》)中的"文"即指文采和修養德行.總之,"文"在古人心目中,起初指紋理,後來又引申出近十幾種引申義.其中,文字,文章,修養,德行與現在人們理解的"文化"一詞的意義最為接近.
"化"的本意有三個方面:一是變化,二是生成,三是造化.主要指事物動態變化的過程.《莊子·逍遙游》中的"化而為鳥,其名曰鵬",中的"化"即指變化.《易·系辭下》中"男女構精,萬物化生"中的"化"即生成,化生也是生成.雌雄構精,於是生成各種動物及某些植物.以上三個本義,最基本的是指改變,變化.即事物形態或性質的改變.在此基礎上,後來又引申為風俗,風氣教化等等."化"字的引申義與現代人理解的"文化"一詞最相近的是"教化",也即倫理德行的化成,如"潛移默化".
"文"與"化"並聯使用(但不是一個整詞)最早見於《易·賁卦· 象傳》:"(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教材第2頁),其中"剛柔交錯"四個字加括弧,是今人高補的,原文空缺.這段文字是任何研究中國文化的人不能忽略的.這段文字說,日月往來,陰陽並陳,剛柔交錯成文,這就叫作"天文".文化教育旨在使人行當所行,止當所止,這就叫做"人文".治國者觀察天文,用以認識自然界的變化規律,觀察人文,用以教化,造就天下的人.很顯然,這里所說的"天文",既指"自然變化規律",也指"人對自然變化規律的認識".這里所說的"人文",既指社會變化規律,也指人對人倫社會規律的認識."天文","人文"大致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我們要注意的是,這段文字中"文"與"化"分開使用,但整段文字強調的是"以人文教化天下百姓."具有明確的文明教化之意.
西漢以後,"文"與"化"經常一塊連用,後來漸漸凝固為一個詞.但並未出現現代意義上人們常的"文化"一詞.按照古人的理解,"文化"就是" 以文教化".近代(五四前後)在譯介西方有關語匯(拉丁文culture)時,借用中國固有的"文明","文化"等詞,賦予新義,就產生了我們今天通常所理解的"文化"一詞.不過中國的"文化"一詞側重於精神領域的"文治教化",而"文明"一詞則兼容物質創造和精神創造.
把"文化"作為一個內涵豐富,眾多學科探究的對象,實際上發源於近代歐洲.西方語言的文化一詞與漢語的文化有相近的一面,又有相異之處.《牛津詞典》把1510年作為文化的精神, 人文用法在英語首次出現的日期.但此時的文化主要指栽培,種植的意義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性情陶冶,品德教化等涵義.
自中世紀起,文化與今日的文化概念相當,英語中的文化"culture"的本義指精神文化,即人文——宗教文化,中國文化一開始就有精神和人文的指向,因此,各國對文化的理解稍有差異,但也有共同之處.
1871 年,英國人類學家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一書中對文化作了系統闡釋,他說"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的意義來說,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雜整體."泰勒強調了文化作為一個精神文化的綜合整體的基本含義,對後世產生了重要影響.
對文化概念進行了詳細考察和整理的是美國文化學者克羅伯和克拉克洪,他們於1952年發表了《文化的概念》,對西方當時搜集到的160多個關於文化的定義做了梳理與分析,指出:文化既是人類行為的產物,又是決定人類行為的某種要素.
關於中國現代意義上的"文化"的含義:
據當今學者的不完全統計,在中國自"五四"前後至今,關於文化的定義,幾乎有260多條,教材上基本採用了馮天瑜先生的說法(教材3頁)"文化便是人與自然,主體和客體在實踐中的對立統一物(《中國文化史斷想》第17頁)".
這里所說的主體是指人,客體是指自然.人是指整個人類.人是自然界的產物,是自然界長期演化的結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這里所說的自然不僅指人類賴以生存並與之相對立的自然,也包括人類本身的各種自然屬性與生理屬性.比如人腦具有自然屬性與生理屬性.人類運用發達的頭腦, 在認識,改造自然過程中逐漸掌握了自然的規律,創造了文化,也改善了人類本身.比如說,一塊粘土不具備文化意蘊,但經過人類燒制,並且繪上圖案,成了彩陶,注入了人類的審美觀念和勞動技能就成為彩陶文化.又如一個山洞,人類鑽進去只是為了遮風避雨,繁衍後代,似乎這個山洞算不上有什麼文化味.但一座建築物經過設計師的精心設計和建築人員的精心施工,把自己的審美情趣和意境追求通過石頭,木頭和沙子體現出來了,那麼這座建築物就可稱作體現文化價值的建築藝術.
由這兩個例子我們可以引出:文化的實質性含義是"人化"或"人類化"是人類改造自然界而逐步實現自身價值觀念的過程.簡言之,"自然的人化,也即人化自然是文化的本質."
依照人化自然即是文化的概念,自八十年代以來在中國興起了文化熱,出現了許許多多的文化分支.比如企業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更有大量的實用文化:飲食文化,酒文化,茶文化,服飾文化,廣告文化,綠色文化,傳播文化,旅遊文化等等.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文化的分支,都不是我們學習和探討的重點,充其量只是文化研究的素材.我們學習和研究的核心內容是精神文化,是以文,史,哲為骨乾的傳統文化.它是中國人精神生產最美麗的花朵和中國人智慧外化的結晶.
❸ 河套文化與蒙元文化是什麼關系
這是兩個不同時期的中華文化。
蒙元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一個重要階段和組成部回分。元代的蒙古族主政者從草答原來到中原,接受了中原文化,也帶來了游牧文明,形成了特有的蒙元文化。創造了八思巴文,用這種蒙古新字,可以拼寫其它各民族的不同文字。蒙元文化有著鮮明的游牧文化特點,又廣泛融入了中原農耕文化,吸納了西域文化的有益成分,為中華傳統文化注入了強勁的活力。
河套文化是中華文明發展歷史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華北地區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20 年代初發現於河套南部內蒙薩拉烏蘇河(即紅柳河)沿岸一帶,前後共發現"河套人"化石23 塊,以及大量以細小石器為特徵的文化遺物;地質年代為晚更新世,文化年代距今約3 一5 萬年,是中國境內最早發現的舊石器文化之一。原與寧夏銀川水洞溝發現的舊石器文化統稱河套文化,定為舊石器時代中期,後將"河套人"創造的物質文化稱為"薩拉烏蘇文化",或稱"大溝灣文化"。另一個單獨命名為"水洞溝文化",也屬舊石器時代晚期。
❹ 元朝給文化帶來的災難
元朝破壞了華夏文明,華夏文明出現斷層。明朝建立,恢復華夏文明,是漢文化復興時回期。
首先漢文答化在元朝沒有消失,其次蒙古文化也是中國文化的分支。
元朝時漢文化弱勢的時期,但是中國文化隨著西征大軍擴展到了整個歐亞大陸。
漢文化應該是個廣義的范圍,周夷入侵結束了上古文化,唐時代應該算是一個巔峰,宋朝理學的出現,似乎開始走下坡路,元時代是文化沙漠時期,小說之類的出現,是因為讀書人找不到人生的目標,做不了官,也出不了名,只好寄情於文墨之間,或是寫點東西,希望能將刻有自己名字的書藉之類的傳諸後世,明初距宋亡時間不是很遠,沿襲宋朝的理學,但經過蒙元的催殘,讀書人的道德水準已經無法達到理學要求的標准。效果似乎不算很好,明亡,文官集團責任最大,清襲明制,文化上和明朝一脈相承,不過中後期衰落的時候,趕上西方迅速崛起,運氣不算太好。以上個人意見
❺ 關於新疆文化的論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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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是我國一個多民族的邊疆省份,總面積166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國國土面積的六分之一,是全國最大的省級行政區。在這片廣裹的大地上,生活著47個民族,其中世居的民族有維吾爾、漢、哈薩克、回、蒙古、柯爾克孜等13個。眾多的民族、悠久的歷史,為新疆帶來了豐富多彩而又底蘊厚重的特色民族文化,而且隨著文化產業的不斷繁榮和發展,文化作為一種「軟實力」在構建新疆和諧社會的進程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影響。因此,要了解現今社會新疆民族文化多元的全貌,就必須對新疆民族文化多元的形成與發展進行過程分析,其中既有對多元文化奠定基礎的古代元素,也可以將這一時期稱之為「青銅時期」;又有多元文化繁榮和發展的現代元素,也可以將這一時期稱之為「黃金時期」。尤其後者是現今研究新疆多元民族文化及其構成元素的基本依據。
一、新疆多元民族文化的過程分析
(一)新疆文化多元性的古代元素———多民族文化的演進
新疆古稱西域,自進入有史的時期以來,就是一個多種部落、部族、民族共存,多種語言、文字同在,多種宗教並列的多元文化的區域。從先秦開始至清代,在西域生活和活動的有過眾多部落、部族和民族。它們主要是:古代的塞人、漢人、匈奴人、羌人、烏孫人、大月氏人、吐火羅人、鮮卑人、柔然人、突厥人、回鶻人、吐蕃人、蒙古人以及清代以來形成的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等民族。古代的游牧部落、部族進入天山以南綠洲農耕區後,轉變成了農耕定居居民,其生產生活方式及習俗都發生了根本變化。
新疆自古代就有綠洲農耕民和草原游牧民,他們操著不同的語言,使用不同的文字。從出土文獻可知,自西漢時期始,於闐國使用塞語塞文,龜茲國使用吐火羅語文,鄯善國使用漢語文和佉盧文。自魏晉以後,高昌國先是使用漢語文,後又使用回鶻語文。6世紀中葉以後,由於西突厥勢力進入西域。突厥語文開始流行起來。成吉思汗西征後,蒙古語也成為西域的語種之一。自清乾隆年間起,奠定了西域諸多民族分屬漢藏語系,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滿-通古斯語族、蒙古語族和印歐語系的語言文化格局。兩千多年間,語言的融合現象時時在發生,同時某一個民族的人們通曉數種語言的情形也十分普遍,說明很早的時候人們就有了族際間的交流和交往。新疆是東西方文化交匯處的富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國地域文化之一,由於它的多民族性、多語種性、多宗教性和多元文化形態性,它是一種多源發生、多維發展的多元文化。
以新疆宗教文化為例,它的多元性有兩重含義:一是指自史前的原生性宗教到文明時代的創生性宗教都曾存在過;二是指某一民族歷史上的宗教信仰也並非單一,如回鶻人就曾信奉過薩滿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歷史上,新疆諸多部族宗教信仰改宗的事情不斷在發生,改宗本身就表明,新疆諸多部落、部族、民族的宗教信仰是多元而非一元。新疆多元民族文化格局的正式確立是在漢代[1]。因為凡是影響以後新疆地區民族文化發展面貌的古代因素皆肇始於此。第一,我國史籍對新疆文化主體的族屬有明確記載是在漢代。
第二,張騫「鑿空」,打通了「絲綢之路」這條東西方文化交流的通道,從而為東西文化大規模的交流提供了基礎條件和保障。第三,印度佛教傳入西域,並逐漸發展成為前伊斯蘭時期(公元10世紀以前)在西域佔主導地位的宗教。在佛教文化的侵蝕下,當時的西域民族文化帶有濃厚的佛教文化色彩。
魏晉南北朝到隋唐時期。西域經歷了分裂與統一的曲折發展過程。在今新疆境內,民族遷徙異常頻繁,民族融合不斷發生,新疆多元民族文化的面貌在發展中出現了變異,其表現就是民族文化開始了突厥化、回鶻化與伊斯蘭化的過程,這一進程導致西域人文景觀開始發生根本性變化。歷史步入隋唐以後,西域在隋朝時期主要處於西突厥的控制之下。唐朝建立後,突厥政權衰落,西域進入以唐朝為主,各種勢力爭奪的歷史時期。唐朝時期,大批中原內地的漢人西遷定居西域,漢人在西域的數量驟增,分布區域遍及天山南北,尤以三州(伊州、西州、庭州)四鎮(龜茲、於闐、疏勒、焉耆(後改為碎葉))為多,漢文化又一次以強勁之勢傳播到西域,而且以漢文典籍、邊塞詩、漢族習俗禮儀等在西域著稱。蒙元時期。西域逐漸形成操突厥語和漢語的成分為主體民族的格局。佛教、聶思脫里派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在西域通行,不論在草原地區還是在綠洲地區,伊斯蘭教都呈現出從西向東擴展的趨勢。在語言文字上,畏兀兒以西、天山以南地區和蔥嶺以西地區的回回知識分子將阿拉伯文或波斯文作為書面語,並逐漸創制出波斯文字母拼寫突厥語東部方言的察合台文;畏兀兒人使用畏兀兒文。
明清時期。在民族融合的基礎上,新疆一些近代意義上的民族形成。而且,在東察合台汗國統治者的強力推行下,伊斯蘭教成為西域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在塔里木盆地周圍地區,政治、經濟、語言、文化和宗教方面的統一,使一種新的合成式的文化產生,並因此促成了近代意義上的維吾爾族最終形成。截止到清末,維吾爾人主要分布在南疆地區,哈密、吐魯番及伊犁地區,並且隨著北疆地區農業開發和社會發展,不斷定居北疆地區,逐漸發展成為新疆的主體民族。正是由於兩千多年來新疆多民族的政治經濟交往與思想文化交流,使其在封建社會逐步成為中華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從一開始新疆民族文化在古代元素的演進中就帶有多元氣息,為形象地加以表述特將這一時期稱之為「青銅時期」。
(二)新疆文化多元性的現代元素———多民族文化的定型
解放後,國家積極支援邊疆經濟社會文化建設,並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新疆多元民族文化的現實容貌基本確定。1949年底,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新疆,隨後很多解放軍官兵(絕大多數是漢族)就地轉業,分布於新疆各地,組建為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的10餘個師和100多個農牧團場(這也是現在的兵團雛形),這是解放後首次大批漢族人遷入新疆。1952年,兵團從上海、湖南、湖北、山東等地招調女兵並派有幹部及其家屬進疆,1958年到1959年,山東、安徽、江蘇支邊青年來新疆,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內地大批漢族人自發來疆,1964年至1965年又有大批上海、天津、四川支邊青年來疆,1966年有大批河南人來疆,這些內地群眾的進入基本上改變了新疆「少漢族」的局面,直接影響到新疆多民族文化的變遷和演進,為現今新疆形成各民族的雜居文化和多樣文化奠定了基礎。從上世紀80年代以後,新疆漢族一度躍居人口數量的第二位,人口數量僅次於維吾爾族。截止2004年,漢族的人口有780餘萬人,佔全疆總人數的39.75%[2]。而且根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向全社會正式公布的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兵團總人口為248.05萬人,比1954年兵團成立時的人口總數增加了230多萬人,目前,兵團漢族人口佔到了新疆漢族人口的近三分之一[3]。如今幾十年過去了,漢民族群眾在新疆地位的穩固,不僅有力地支援了邊疆經濟建設,而且隨著漢族與其他民族的雜居和頻繁往來,又豐富著新疆文化民族文化多元性和多樣性的內容。這些就是推動新疆民族文化多元的現代元素,由於這一時期多元文化的發展成績斐然,因此也將這一時期稱之為「黃金時期」。
二、新疆多元民族文化的文化元素構成分析
現今,新疆多元民族文化已經在各個方面有所展現,而本文所談到的新疆多元民族文化,不僅包括以維吾爾族為主導的伊斯蘭傳統文化,還包括以漢文化、其他少數民族的文化等,這些文化的交流、並存,融為一體但又不喪失民族傳統和民族特色,才是新疆多元民族文化的真實內涵,當然這一文化內涵也在不斷地發展和變遷,要論證和研究這些問題,就必須對影響文化多元的幾個元素———民族意識、宗教信仰、語言文字、族際交往、民族節日和民族風俗等進行分析,進而才能得出在當代新疆民族文化是多元民族文化這一結論。
(一)民族意識
民族意識也稱「民族性格」、「民族統統心理素質」,是把一個民族的成員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巨大的精神凝聚力。一般來說,人口眾多,經濟發達民族的民族意識較弱,人口較少,經濟水平落後民族的民族意識較強;單一民族聚居地區民族意識比較弱,民族雜居地區民族地區比較強。在新疆,這種民族意識的存在表現非常明顯,尤其是維吾爾族的民族意識要遠遠強於其他民族包括漢族。以維吾爾族的民居文化為例,伊斯蘭教自唐宋傳入中國以後,至明清兩代在中國逐漸成為10個民族的共同信仰。這些民族為了適應各地豐富的社會生活和建築文化,在與其他民族的交融過程中,既吸收了漢族和其他民族傳統建築文化的特色,又融入了阿拉伯民居文化的色彩,逐漸形成了本民族的民居文化意識。他們的民居在地域和空間分布上的布局多是圍繞清真寺而分布居,其形態具有群落性,構成了顯明的特點與個性(如喀什的高台民居)。這主要因為,一是由於他們在其民族內部普遍具有較強的民族意識、宗教內涵及較為強烈的民族凝聚力;二是利於加強穆斯林內部的團結和聯系,抵禦外部的壓迫和歧視。此外,由於伊斯蘭教在色彩上是尚綠和尚白的,許多後世的建築中都有綠色(如喀什的香妃墓)。那富有生機的綠意和純潔無染的白色,呈現著伊斯蘭教的聖俗,綠色是人類生命源泉的象徵,是大自然勃勃生機的展現,看見了綠色,就聯想到伊斯蘭。因此,喜歡綠色是維吾爾民族傳統之一,而且這一傳統的民族意識一直延續至今。
(二)宗教信仰
宗教作為一種意識形態,而宗教信仰和民族語言、風俗習慣、生活方式等差異性一起構成了風格各異的民族文化。我國各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如目前新疆主要的少數民族都信仰伊斯蘭教。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各民族宗教都經歷一個世俗化的過程,這主要表現在:第一,信教人數逐漸減少。第二,宗教儀式簡化。但是,新疆自古以來都是一個多民族地區,且多數群眾都信仰某一種宗教,信教群眾數量基數較大,宗教的影響甚至滲透到生活習慣、思想意識、民族心理之中,因此,新疆的宗教發展及其帶來的影響具有與其他地區不同的特殊性。
目前,伊斯蘭教是新疆信奉人數最多的宗教,共有10個少數民族,信教群眾佔新疆總人口的58.3%[4]。在南疆地區,宗教對當地的人文、社會文化發展有著很大的影響。以喀什地區為例,該地區伊斯蘭教已經有一千年的歷史,是中國伊斯蘭教存在時間長,影響大,信教人數多,宗教與民族結合最緊密的地區之一,伊斯蘭教在這里非常典型:第一,清真寺多。喀什地區清真寺約佔全新疆清真寺總數的42%,喀什巿就有六百多座。第二,穆斯林人口多。喀什地區信教群眾近300萬人。第三,宗教職業者多。按照伊斯蘭教規定,每個清真寺至少要有一名宗教職業者管理清真寺,在禮拜時領拜,以及處理和婚喪有關的事情。第四,學經人員多。喀什地區學經人員較多,學經一般幾個月或在經文學校是三年,畢業以後,能夠在清真寺工作。第五,朝覲人員多。朝覲是伊斯蘭教的天命,伊斯蘭教義規定凡是身體健康、經濟條件許可的穆斯林一生中都應該去麥加朝覲一次,對穆斯林來說朝覲的吸引力很大。在新疆,若要研究和探討民族文化,就不可迴避這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的特殊性,因此,我們就既要以一種積極的方式關注宗教,認識到宗教對於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特殊意義,又要尊重其作為新疆民族文化特殊性的現實影響力。
(三)民族語言
語言是人類特有的一種符號系統,它又是文化信息的載體,在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歷史進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現今社會,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民族都不可能不與周圍的國家、地區和民族交往,只要交往語言就成為第一需要。在我國,科技文化經濟等主要信息載體是漢語,在獲取傳播信息方面具有絕對優勢,因此,在經濟飛速發展、科技知識日新月異的當今時代,不學漢語就無法面向全國,這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新疆是一個少數民族聚居的邊疆省區,2006年全區總人口2010萬人,少數民族人口佔全區總人口的61%。截止2005年底,全區各級各類在校學生441. 5萬人,其中少數民族學生佔58%[5]。依據民族平等的原則,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力,在新疆各地無論民族大小,使用母語人數多少,國家和自治區都予以提供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學習的基礎條件。這就意味著大多數少數民族群眾從小接受的主要是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教育,以至於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知識信息的創新,不懂得漢語成為掌握和知曉新技術、新信息的一大障礙。在這一形勢下,2004年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在總結原有「雙語」教學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頒布了《關於大力推進「雙語」教學工作的決定》,提出「民漢兼通」的目標,旨在逐步推進雙語教學工作,不斷擴大「雙語」教學的范圍和規模,提高少數民族教育教學質量。這一決定的實施,全疆的少數民族群眾送子女學漢語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在南北疆各地包括到鄉鎮一級的不少漢語學校,民族學生的比例普遍超過了20%,許多學校達到了50%以上。在漢語教學基礎薄弱的農村地區,也出現了一些像莎車縣佰什坎特鎮「雙語」實驗小學和烏什縣阿合雅鄉中心小學那樣創造條件實施「雙語」教學的學校。這對於和諧新疆建設、實現新疆與全國同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在新疆范圍內普及漢語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但同時,新疆在少數民族教育中大力推進「雙語」教學,這勢必又將會對民族文化和民族語言的發展造成一定程度影響。這種以「少數民族語言與漢語言並行」的雙語模式,就是既要尊重和維護民族文化的差異性或多元性,又要堅持民族文化的一體性或統一性。因此,這種特色鮮明的「雙語」模式,正體現了新疆多元民族文化的發展和變遷。
(四)族際交往
族際交往的前提是居住格局,它是某一區域內人口構成及其居住區域的空間組合方式。一個區域內各民族的居住格局是民族關系和民族文化在空間上的表現形式。新疆自解放以來形成了各民族雜居的居住格局,只有維吾爾族還有相對集中的居住區。有了各民族的雜居,族際交往成為可能和必需,通過族際交往方式使得原有文化得以變遷和改造,這是各種不同文化相互傳播、相互采借、相互交流的過程。比如在新疆一直有族際通婚的事實,這種「混合家庭」其實就是一種「混合型的多元文化」,而這種族際通婚的狀況和程度也可以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新疆民族文化多元性的變遷軌跡。
據中國新疆網的報道,在伊寧市,漢族與其他民族通婚的現象增多。伊寧市民政局的一份統計顯示,不同民族通婚數量自2001年突破100對達到115對後,不同民族通婚的數量開始逐年增長。2003年有135對, 2004年增加到149對。而2006年,通婚的數量則達到了243對[6]。但同時,根據新疆社會科學院關於族際通婚的調查分析顯示,各民族間均有通婚發生,但數量多少有所差別。主要表現為:(1)以漢族為通婚對象的民族群體最多,漢族的族際婚姻數量最大。
(2)散居民族的族際婚姻發生率較高,如散居在烏魯木齊市、伊寧市、塔城市的錫伯、達斡爾、蒙古等民族。(3)文化相近的民族之間更容易通婚,如維吾爾與烏孜別克、塔塔爾間,哈薩克與塔塔爾、烏孜別克間,漢與滿、蒙、回等民族間的通婚較多[7]。而且還分析說,族際通婚難度最大的是維吾爾族與漢族的通婚。
通過上述事實可以看出,以不同民族間通婚為表現的族際交往,就是新疆各地區各民族文化交融和碰撞的過程,漢族群眾由於民族風俗意識的轉變較快,而且不受宗教信仰因素的制約,使他們更容易接受其他民族的文化,直接體現就是同其他民族通婚的比例要高於其他民族;相反,其他民族尤其在維吾爾族集中的地區,由於強烈的民族傳統意識,再加之有宗教信仰,使他們一時很難完全接受另一種文化。這種在同一問題上的不同思維和行為方式,就是文化的差異性和多元性。
(五)民族節日
它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直接表象,在新疆這更能說明各民族文化之間的差異性和多元性。比如新疆各少數民族民族的節日,就有20個之多,本文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節日———古爾邦節,來說明其民族傳統和民族文化的差異。古爾邦節,又稱宰牲節,是新疆信仰伊斯蘭教各民族的傳統盛大節日。時間為肉孜節後的第70天,即伊斯蘭教歷的12月10日。按照習俗,穆斯林人家在節日中都要宰殺活畜慶祝。過節前,家家戶戶都把房舍打掃得乾乾凈凈,忙著精製節日糕點。節日清晨,穆斯林要沐浴馨香,嚴整衣冠,到清真寺去參加會禮。新疆的維吾爾族在古爾邦節時,無論是城市或農村的廣場上都要舉行
盛大的麥西來甫歌舞集會。廣場四周另有一番景象:色彩繽紛的傘棚、布棚、布賬、夾板房內,鋪設著各式各樣的木桌、板車、地毯、毛毯、方巾,上面備有花式繁多的食品小吃。解放後,為了照顧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過節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1950年月12日頒布了《關於伊斯蘭教的人民在其三大節日屠宰自己食用的牛羊應免徵屠宰稅並放寬檢驗標準的通令》,允許免稅屠宰自己的牛羊。新疆各地區在傳統的「古爾邦」民族節日來臨前夕,牛羊活畜市場人聲鼎沸,買賣雙方交易火爆,洋溢著熱烈的節日氣氛。
而新疆的漢族群眾仍同全國其他省份的漢族民眾一道過著自己的傳統佳節,如春節、元宵節、端午節和中秋佳節。從2008年起,端午節和清明節、中秋節被列入國家法定節日,這樣使得在全國范圍內的各個民族都可以享受這些節日,對於其他民族而言這些法定節日的推廣就意味著他們要尊重和接受漢民族文化。正如少數民族在節日上有一些慶賀和飲食禁忌一樣,在新疆法定的肉孜節和古爾邦節日期間,漢族群眾也通常在少數民族節日期間給予形式各異的祝福,以此表達對其他民族風俗文化的尊重,無形之中這種禮節上的相互尊重本身已經上升為一種文化,試想若是在單一民族或者主要是單一民族為主的地區,沒有文化上的差別,這種「尊重文化」的心理和行為就無從發生和出現。所以,通過民族節日祝福表現出來的漢族與其他民族的尊重習俗,又印證了新疆多元民族文化不斷豐富和發展的深刻內涵。
(六)民族風俗
民族風俗,是指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的,在服飾、飲食、婚嫁、喪葬、禮儀等方面的習慣做法。新疆的多數少數民族不僅在外貌、語言、宗教方面特色鮮明,而且其豐富多彩、習慣獨特的民俗民風,更展現了新疆多民族文化是一個色彩斑斕、紛繁絢麗的多元文化。這里選取比較突出的幾個方面來說明。
民俗民風。最為大家熟悉的就是關於飲食的禁忌習俗。新疆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以麵粉、大米為主食,主要吃牛、羊肉,禁食豬肉、驢肉、食肉動物及凶禽猛獸,禁食豬肉和一切動物的血。在待人接物方面,少數民族很重禮節。親友見面,一般都要握手問候。其中,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民族的群眾在遇到長輩或朋友時,習慣把右手按在前胸中央,然後把身體向前傾斜30°,並連聲地說:「撒拉買里孔木(意為'祝您平安')!」此外,在喪葬方面,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人死後一般都實行土葬。出葬時不許婦女和不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到墓地去。死後的第7天、第40天和1周年,家屬均要舉行悼念活動,此項儀式叫「乃孜爾」。民族服飾。新疆少數民族的服飾色澤艷麗、五彩繽紛,華麗堂皇,種類繁多。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少數民族婦女愛著彩色連衣裙,戴鮮艷或潔白的頭巾,喜愛耳環、耳墜、項鏈、手鐲、戒指等裝飾物,顯得雍容華貴、儀態萬方。男性愛穿綉花襯衫或袷袢等,維吾爾族男子還多喜歡在腰間系一條腰帶。戴綉花帽幾乎是大多數少數民族的共同愛好,但又隨民族與地區不同而互有差異。如維吾爾族男女都喜歡戴綉工精緻的小花帽;哈薩克族姑娘喜戴貓頭鷹羽花帽;柯爾克孜族青年婦女則喜歡戴紅色絲絨圓頂花帽;塔塔爾族婦女尤其喜歡戴鑲有彩珠的花帽等。蒙古族男子愛戴呢料大檐禮帽,顯得瀟灑大方;回族男性則為黑白小圓帽,顯得整潔莊重。每逢喜慶節日,各民族都穿上民族盛裝,色彩斑斕,令人目不暇接。民族歌舞。新疆自古就有「歌舞之鄉」的美稱。歌舞藝術歷史悠久,維吾爾族民歌《新疆是個好地方》《阿拉木汗》《達坂城的姑娘》《青春舞曲》《半個月亮爬上來》;哈薩克族民歌《瑪依拉》《在那遙遠的地方》;塔吉克族民歌《花兒為什麼這樣紅》;烏茲別克族民歌《掀起你的蓋頭來》等一批世代流傳的民族歌曲,已伴隨著絲路駝鈴,蜚聲中外,名揚天下。新疆歌舞以動聽優美的音樂,絢麗多姿的舞蹈,深刻反映了西北邊陲少數民族的獨特風情。被譽為音樂之母的維吾爾族古典樂曲《十二木卡姆》集音樂、舞蹈、演唱、文學、生活為一體,規模宏大、思想深邃,集中體現了維吾爾族人民的聰明智慧和音樂創作的非凡才能,2005年11月25日,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批准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
任何一個事物都有兩面性,即都是通過內外兩個方面來顯現。民族文化也不例外,若用內在性和外在性來描述民族文化的幾個元素,除民族意識、宗教信仰、族際交往外,那麼民族風俗元素就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外在展現。總而言之,在新疆的民族大家庭中,各個成員都有自己的「拿手絕活」,可謂「十八般武藝」,個個精彩、個個絕妙,可以確定地說這就是新疆民族文化多元的現代元素,這必將對今後新疆的文化策略產生巨大影響
❻ 蒙元文化
蒙元文化復,是中華文化的制一個重要階段和組成部分。元代的蒙古族主政者從草原來到中原,接受了中原文化,也帶來了游牧文明,形成了特有的蒙元文化。
蒙古新字是蒙元文化的突出體現。這個在元代官方通用的文字,由八思巴受命創制,又稱八思巴文。用這種新創制的蒙古新字,可以拼寫其它各民族的不同文字。
蒙元文化有著鮮明的游牧文化特點,又廣泛融入了中原農耕文化,吸納了西域文化的有益成分,為中華傳統文化注入了強勁的活力。
上都作為蒙古黃金家族建立的草原都城和元代的夏都百年之久,以上都為標識的上都文化是農耕文化與游牧文化融匯的產物,也是蒙元文化的集中體現。
❼ 淺析藏傳佛教與蒙元文化的關系
藏傳佛教與蒙古族文化有著什麼樣的關系?
藏傳佛教是傳入西藏佛教的一個分支,也就是人們俗稱的喇嘛教。這個宗教是以密宗傳承為主要特色,在元朝統一後,慢慢滲透到蒙古族人民的思想與生活中。使蒙古族的文化打上藏傳佛教的標志。
藏傳佛教初傳蒙古族地區的特點
第一,政治色彩濃厚。藏傳佛教傳入蒙古族地區依靠的是蒙古族統治者政權的支持,具有濃厚的政治色彩。闊端在給予薩迦派藏傳佛教統治地位的同時,也與薩班商議好了西藏歸順的條件。忽必烈同樣藉助宗教來實現他的政治目的,通過八思巴加強對西藏的統治,八思巴也以忽必烈的支持來保證薩迦派在西藏的地位。
第二,迎合心理。藏傳佛教的教義、教規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當時蒙古人的心理,沒有那麼多清規戒律,出家的僧侶可以娶妻、生子、吃肉等,對蒙古族沒有太大的約束,方便他們的修行,蒙古族也需要一種比薩滿教更富人文關懷和具一神權威信仰的宗教。
第三,藉助薩滿教。當時蒙古族的統治者對宗教實行平等政策,傳統信仰薩滿教並沒有受到太多影響,在民間的作用依然很大。藏傳佛教在傳入蒙古族地區時,為使其教義被接受,也往往以薩滿教的形式傳播。此時的藏傳佛教對信仰薩滿教的廣大蒙古族人民來說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所以當時的藏傳佛教只在蒙古族上層流行,並未深入到蒙古草原地區。當元朝統治結束的時候,失去依託的藏傳佛教在蒙古族地區的影響很快消失,藏傳佛教在蒙古族地區的傳播中斷,雖然也有部分僧侶留下繼續活動,但其影響是微不足道的。
三次政教結合與三次傳播機遇
蒙古族統治者十分注意利用宗教來達到其政治目的,這就為藏傳佛教能夠被蒙古族統治者接受創造了條件。藏傳佛教傳入蒙古地區經歷了三次政教結合,每次結合都為藏傳佛教在蒙古族地區的傳播創造了機遇。
第一次政教結合始於闊端和薩迦班智達的涼州會面,完成於忽必烈和八思巴時期。13世紀,擴張中的蒙古軍隊需要將西藏納入自己的統治范圍,混亂的西藏宗教派別都想取得宗教的統治地位。這種政治和宗教的相互需要促成了1247年的涼州會面,為藏傳佛教在蒙古地區傳播創造了契機。此後蒙古族上層接受了藏傳佛教。
第二次是1578年俺答汗與索南嘉措仰華寺會面。俺答汗不斷征討蒙古各部落,他需要一種新的精神力量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崛起的格魯派也需要一個強大的政治靠山來打擊敵對勢力。這種因素促成俺答汗與索南嘉措會面,這為藏傳佛教傳入蒙古族地區獲得了第二次機遇。此後,藏傳佛教向東蒙古地區迅速傳播。
第三次是衛拉特迎請格魯派使者傳教,固始汗進駐西藏。衛拉特遭受了百年的戰爭,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的聯盟壯大實力,抵制其他各部的進攻,同時將自己的政治勢力擴展到西藏。這時候的衛拉特急需要一個可以建立統一思想、加強思想控制的工具;此時的格魯派面對敵對勢力的打擊,形勢危急,需要衛拉特的軍隊來保護自己,這種形勢下促成了第三次政教結合。格魯派在西蒙古衛拉特地區大力傳播,最終成為全蒙古族的最主要信仰。
❽ 關於元朝名族融合的論文(1500)字
忽必烈時代,蒙元統治集團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夫爭國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戰爭破壞因而日益減少。「保守新附城壁,使百姓安業力農」的方針獲得部分實施。在中原漢地,元政府也採取一些相應措施來扭轉長期戰亂所造成的殘破局面,元朝社會經濟由戰時的衰敝狀態漸臻恢復乃至一定程度的發展。這種恢復乃至發展,在全國各地區呈現出頗為明顯的不平衡性。蒙古統治者仿效金朝在用人方面先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漢兒的作法,分全國居民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迄今所知,元朝政府並沒為四等人的劃分頒布過專門的法令,但卻反映在有關他們政治、法律地位以及其他權利和義務方面的諸多不平等規定中。儒生在參預國家治理方面失去了宋金時那種優越的地位,加上元政府在賦稅方面優遇儒戶的規定經常不得貫徹,他們的社會地位和實際利益不能不受到很大損害,以至當日戲台上有「一官二吏、九儒十丐」的謔語。元王朝的統治秩序,仍然是在封建的社會關系、並保留了部分奴隸制度的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民族屬性成為階級劃分的重要依據,民族壓迫政策激化了民族之間和階級之間的矛盾。蒙古、色目貴族通過賜田、戰爭掠奪以及強占兼並等手段,成為佔有大片田地的封建地主,漢人和南人中的官僚、軍閥,不得不依附征服者的政治勢力而擴大自己的封建權益。
在成吉思汗時代,蒙古對漢人的刑罰是殘酷的,殺死一個漢人只需付一頭驢的罰款。到了元朝,其刑法明文規定:蒙古人即使把第三等「漢人」和第四等的「南人」毆打致死,也只需「斷罰出證」,並付罰款和埋葬費;而漢人/南人即使被毆打也不得反抗,而是只能向官府提告,若反抗而使蒙古人致死,則是死刑。
元朝作為一個蒙古族建立的政權,在經過對歐亞廣大地區的征服後,在文化思想領域也主動或被動地吸收集合了多種文明長處,因此,整個元朝統治時期充滿了「漢法」與「色目法」的主導地位之爭。元朝作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重要朝代,不僅在中華文化史上發揮了承上啟下的作用,而且在諸多領域出現了新的飛躍,推進了中國多元一體文化的發展進程,開創了中國各民族文 化全面交流融合的新局面,對中華文化的繁榮和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元朝中西經濟文化交流的空前繁榮,使不同地區、國家和地區間的經濟文化雙向交流加速。中國的火葯、指南針、印刷技術傳入阿拉伯和歐洲,推進了這些地區的文明進程。阿拉伯的醫學、天文學、農業技術,歐洲的數學、金屬工藝,南亞的雕塑藝術等傳入中國,促進了中國古代文化的豐富和發展。元代中西文化交流信息量之大、傳播范圍之廣、對未來歷史影響之大,都是人類歷史上空前的。可以說,中西方文明成就第一次出現了全方位共享的局面。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每一個民族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都為中華文明的進步和發展作出過貢獻,在中國王朝序列中,盡管該政權存在的時間較短,但它對中國歷史發展產生的影響還是非常重要的。13世紀初,蒙古族統治者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征服戰爭,先後消滅西夏、金、大理、吐蕃、南宋等政權,完成了多民族國家的空前統一,形成了有利於各民族文化交流發展的有利環境,中國多民族文化並存的格局進一步得到肯定。自春秋時代開始,中原地區所形成的「夏夷」之說,強調「尊夏攘夷」、「以夏變夷」的思想,對各民族之間的平等交往形成障礙。例如在史學領域極具影響的「正閏」說,主張「四夷不得正統」,將北方民族入主中原的政權,與「竊國」、「篡國」者並列,納入非「正統」序列,事實上對其他民族政治文化形成排斥。由於元朝亦屬入主中原的少數民族政權,統治者為了確立自身地位的合法性,需要努力扭轉這一傳統觀念。在編纂《遼》、《宋》、《金》史時,三史都總裁官、中書右丞相脫脫力排眾議,「獨斷曰:『三國各與正統,各系其年號。』議者遂息。」這一舉措結束了自遼朝滅亡後200多年的「正統」之辯,同時也在中國史學史上,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義肯定了各民族政權的合法地位。其意義正如韓儒林先生所總結的那樣:「這一決定確定了三史以平等看待的基本原則,它符合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的客觀實際,也符合遼、金、宋三朝互不相屬的歷史狀況,因而是正確的,所以脫脫對三史的貢獻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