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價下旅遊產品同質化嚴重
1. 「不合理低價游」整治行動進行的如何
2018年月2日報道,暑期正值旅遊旺季。從文化和旅遊部了解到,針對「不合理低價游」等行業頑疾,我國掀起了一場旅遊市場整治風暴。
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旅遊誠信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失信情況將向社會公布。目前,已有107件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被發布,其中涉及旅遊企業76件,涉及旅遊從業人員31件。
近日,一起涉及雲南昆明、大理、麗江、西雙版納、普洱、迪慶、保山等地數十家經營銀器、玉石、茶葉購物店,涉及省外北京、深圳等多家涉旅公司的案件引起社會關注。
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低價團」吸引遊客消費,並收取高額「回扣」。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嫌疑人31人,刑事拘留28人,取保候審3人,凍結一批涉案銀行賬戶、房產和資金。
2. 如何警惕不合理低價游
隨著暑期的到來,跟團游的火熱,各家旅行社的優惠活動也輪番上場了。這更需要遊客對一些不合理低價游的「陷阱」和「套路」提高警惕。不久前,媒體調查曝光了雲南不合理低價游的亂象,其中還涉及重慶旅行社組團時簽訂「陰陽合同」的情況,引起廣泛關注。
按照旅遊部門的解釋,遊客如果在明知是不合理低價團的情況下,與旅行社簽訂虛假合同,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可以看到,遊客貪圖便宜與旅行社一同弄虛作假,不但違背了誠信的道德原則,也體現出自身法治意識薄弱。而某些旅行社以低價承諾、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哄騙消費者、欺騙監管執法部門,更是嚴重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目前,各地的旅遊執法部門都加大了審查力度,嚴厲打擊以各種形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希望在多方的努力下,能夠早日打造一個誠信、有序、公平、法治的旅遊市場環境。
3. 如何治理低價游亂象
7月28日,央視曝光了「海南不合理低價游亂象」,其中播出了海口市遠通國際旅行社海府路營業部、中旅控股國際旅行社、逍遙國際旅行社龍昆南營業部和南國風光旅行社涉嫌低價經營的情況。
下一步海口相關部門將進行深入的調查取證,完成證據收集工作後,依法按不合理低價從嚴從重處罰。同時,舉一反三,加大力度打擊不合理低價游現象,迅速摸清、梳理和分析海口市旅遊市場存在的海南散客游、海口散客游涉嫌低價問題,約談全部經營海南散、海口散的企業,查實一個處理一個,建立嚴管重罰的長效機制,規范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海南國際旅遊島和自貿區的良好形象。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央視曝光海南不合理低價游當晚書記省長連夜批示
50塊錢玩3天、購物包廂布陷阱、內導瞎忽悠、乳膠床墊利潤過萬、咖啡能治病……周六晚的央視《東方時空》曝光了海南「不合理低價游」亂象,其中點名了當地一眾國家5A級、4A級景區。
這檔長達20分鍾的調查節目播出後,引起了極大反響。次日的海南新聞聯播報道,省委書記劉賜貴、省長沈曉明分別作出批示指出,依法依規嚴肅整治,查實一個處理一個。
亂象曝光
暑期來臨,選擇到海南度假的遊客增多了,而散客團成為了旅行社的熱門生意。為了爭搶客源,旅行社紛紛推出特價團、精品游,甚至打出零團費的招牌。真有這種賠本賺吆喝的事兒?裡面還有什麼貓兒膩?
在央視調查節目中,記者找了一家旅行社,先交了100元報名低價旅行團,第二天上了大巴後被要求補簽旅遊合同書,其中的旅遊費用寫成了980元。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旅遊委規定的,不用管」。
海南省規定的3天2晚旅遊指導價為980元,如果低於這個標準的70%,即700元成本價,就屬於「不合理低價游」。而填補團費與成本之間的巨大差價,靠的就是「購物店」和其中的「內導」——購物店中設置包廂,導購毫無顧忌誇誇其談,忽悠遊客為其暴利商品買單。
事實上,許多小夥伴應該都聽說過類似的「低價游」陷阱,也都明白「不貪小便宜,就不會吃大虧」的道理,但為什麼還屢屢有人身陷其中呢?
「商家不會提供低於成本價的服務,遊客再精明,也會敗給經濟規律。」專家表示,在這樣的場景中,遊客沒有時間與外界聯系,往往就被「洗腦」,掉進了陷阱裡面。
連夜行動
「海南是吃旅遊飯的,對旅遊亂象應該要零容忍。」這檔節目播出後,引起了極大反響。次日的海南新聞聯播報道,省委書記劉賜貴、省長沈曉明分別作出批示——
劉賜貴指出,依法依規嚴肅整治,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維護國際旅遊島和自由貿易區形象。
沈曉明指出,要徹查涉事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查實一個處理一個,不能讓不法商家有可乘之機。
來自中華網
4. 如何避免旅行社之間的低價惡性競爭論文
一、引言
我國旅行社作為一個新興行業,經過改革開放以來的發展,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已初具產業規模形態,尤其是近年來旅行社的數量不斷增加,旅遊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為了爭奪市場份額,把降價作為爭奪客源的主要手段甚至是惟一手段。一些旅行社以低價格吸引旅遊者和打擊競爭對手,競爭對手則以更低價格為手段進行報復,致使旅遊市場上的旅行社產品價格越來越低,各家旅行社競相削價,走進了惡性價格競爭的誤區,造成旅行社行業處於無序競爭的惡性循環,不論國內旅遊還是國際旅遊,惡性價格競爭的現象非常普遍,甚至出現了「零團費」、「負團費」。旅行社在惡性價格競爭的旋渦中利潤率越來越低,旅行行業成為了「微利」行業。
惡性價格競爭使得作為主體的旅行社出現了明顯的邊緣化趨向,作為中介的旅遊從業人員權益受損,作為客體的顧客市場滿意度低。這種現象無疑極大地束縛著旅行社業的發展,拷問著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侵蝕著顧客的消費信心。因此,旅行社行業的惡性競爭必須引起我們足夠的警醒與反思。
二、旅行社惡性價格競爭原因分析
(一)行業分工體系不完善
世界上旅遊發達國家的旅行社業一般採取垂直分工體系,形成了旅遊經營
商、旅遊批發商和旅遊代理商等多層次的渠道模式,各種渠道之間層次分明,職權清晰。我國旅行社行業採用的是以市場分割為特徵渠道結構,分工體系相對比較扁平。長期以來,我國旅行社根據市場劃分為國際旅行社與國內旅行社兩大類,目前盡管根據業務調整為經營處境業務、入境業務與國內業務,但渠道過短,市場不分的機構仍然沒有改變。這種分工體系造成的最大的弊端就是大型旅行社規模優勢得不到發揮;中小型旅行社缺乏明顯的市場定位,發展舉步維艱和行業之間的惡性價格競爭盛行,市場秩序混亂[2]。旅行社之間由於缺乏明確的行業定位,沒有準確的市場細分,在市場競爭中盲目以價格戰作為主要競爭手段。導致行業惡性價格競爭盛行,市場秩序混亂。而這種以削價為主的競爭的結果不會刺激產品質量的提高,而是導致質量被忽視,致使參與者大傷元氣,非參與者經營更加困難。
(二)行業監管不到位
根據《價格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全有可能對旅行社的產品
價格進行行業監管。但是,多年來旅行社的惡性價格競爭並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管與規范。從旅遊市場的發展現狀來看,越是旅遊業做得好的市場,惡性價格競爭越激烈。
(三)產品雷同性強
當前旅行社產品的特點是產品重復,相形似性高。我國許多旅行社對產品開發力度不夠,缺少精品。很多旅行社路線重復雷同,耳熟能詳的旅遊線路就那麼幾條,可供選擇的種類少。一家旅行社開發了適銷對路的產品,馬上引起眾多旅行社一哄而上,爭相效仿[3]。另外,旅行社產品組裝性很強,新產品容易被競爭對手模仿而又得不到專利的保護。因此我國旅行社產品差異化不明顯,同質化問題十分突出。我國眾多的旅行社都是以同樣的產品競爭同一消費者群體,形成了市場上以產品價格而不是產品價值作為主要競爭手段的現狀。
(四)產品價格的易變性及不可控性強
由於旅遊資源季節性、消費者閑暇時間等因素影響,旅遊市場表現出明顯的淡旺季,作為調控供需平衡的市場手段突出地體現在旅行社競爭中。作為組裝性產品,旅行社的產品價格隨著旅遊淡旺季景點、交通、住宿等要素產品的變動而經常變動,旅行社無法控制要素產品的價格波動因而也無法控制自身的產品成本及產品的價格。
(五)消費者與旅行社之間信息的不對稱
旅行社業是典型的信息密集型行業,旅行社掌握著豐富的旅遊要素產品信息,與顧客相比占據著明顯的信息主導地位[4]。由於成本因素、競爭因素、要素產品因素等各種原因的影響,旅行社往往對其產品沒有提供充分准確的信息說明,比如,旅遊大巴是新車還是舊車、酒店是郊區還是市區等等。顧客由於缺少了解旅行社產品的充分信息,旅行社產品作為經驗型產品又無法在售前進行比較,質量的評價也只能在消費過程中才能感受出來,因而大多以價格作為最主要的購買決策依據。信息的不對稱客觀上導致了旅行社的惡性價格競爭。
(六)消費者討價還價的非理性
盡管隨著我國經濟的增長,人們的消費水平也得到很大的提高,但是大眾的購買能力與國際水平還有很大的差距。消費者購買能力有限,對商品價格必然比較敏感。旅行社根據多數遊客喜歡低價團的心理,以零團費甚至負團費的低價格吸引招徠消費者,再加上遊客沒有相關的專業知識,對食、住、行、游、購、娛等要素產品安排的合理性難以考慮得很周全,所以他們關心的主要問題就是價格,這也正是惡性價格競爭的症結所在。另外,旅行社產品的價格隨著淡旺季也有很大的波動,而消費者討價還價的根據往往是依據最低的價格,導致旅行社之間為了爭奪客源市場只能採取較低的價格從而導致惡性價格競爭。
三、旅行社惡性價格競爭負面影響
(一)損害遊客利益
從根本上說,沒有一定的價格,旅遊服務質量肯定難以得到保證,因為適當的旅遊價格是旅遊服務質量的基礎。惡性價格競爭使得旅行社在降價的同時為保住利潤,只能採用「先降價,後降服務」的方法,即降低餐飲標准、減少旅遊景點、壓縮旅遊時間、增加購物次數等經營方式,或靠各種回扣和人頭費來充當利潤率,甚至部分社還通過剋扣旅遊保險費來增加收入。而導游和司機為增加回扣把一天中的最佳時間用在了跑購物點上,景點只是走馬觀花地大致看一遍,嚴重損害了旅遊者的利益,影響了旅遊業整體接待質量,使服務大打折扣。
(二)影響旅行社行業的整體效益
經濟規律是相互作用的,賠本的買賣沒人做。惡性價格競爭既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也違背市場經營者與競爭者的基本原則,且嚴重擾亂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6]。這種互相拼殺的結果,將嚴重影響旅行社業的聲譽及旅行社業的整體效益。
(三)影響我國旅遊的國際競爭力
旅遊業的發展與其他行業一樣,要適應經濟全球化、國內市場化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但目前我國的旅遊業並未走出粗放型的發展模式。旅行社之間的競爭不是靠成本和質量,而是通過削價競爭來搶奪市場和吸引消費者。旅行社以降低成本來削價競爭,會造成資金不足,導致旅遊產品的開發水平低,旅遊線路重復老套,旅遊紀念品千篇一律„„這些都直接影響到旅遊消費水平。總體而言會降低我國旅行社的整體質量,影響到我國旅遊業的國家競爭力。
四、旅行社避免惡性價格競爭對策
(一)調整分工體系
旅行社要根據其產品特點建立合適的分工體系。就行業而言,應建立比較長的渠道結構,改變扁平式分工體系。借鑒歐美等國家的旅行社行業分工體系,建立起旅遊經營商、旅遊批發商和旅遊代理商等多層次的垂直分工體系。各層次之間分工明確,定位清晰,大型旅行社實行集團化、中型旅行社進行專業化、小型旅行社通過代理制實現網路化。
(二)加強行業監管
1、用法律規范企業競爭行為
對於惡性價格競爭,首先應依法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可以發揮規范企業競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作用。
2、通過旅行社協會加強行業協調與管理
如果旅行社削價,並沒有違反有關法規,而同行業認為,削價競爭會導致價格戰,損害行業利益,甚至威脅一些旅行社的生存,則可通過行業協會(旅行社協會或旅遊協會)進行協調和管理[8]
。 3、由旅遊局制定游戲規則實施間接調控與管理
如果旅行社的惡性價格競爭行為導致了服務質量的下降和旅遊者投訴增多,確實損害了旅遊消費者權益,那麼旅遊局可以通過制定出境游合同範本,規范旅行經營行為、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嚴格執行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制度等手段發揮其管理職能,間接地影響旅行社的價格行為。
(三)發展特色旅遊產品,走創新之路
目前,旅行社價格競爭主要表現在常規線路的競爭上,而特色旅遊產品卻以其特有的優勢和特色,滿足了遊客個性化的需求,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在傳統的常規線路上,各旅行社勢均力敵,只能用惡性價格競爭來取得客源。特色旅遊產品是在市場細分的基礎之上,滿足遊客的特殊化需求。只要產品開發的有特色,有吸引力,就有絕對的競爭優勢。
5. 旅遊產品開發如何避免同質化
選擇產品設計上必須結合資源稟賦分析、市場需求和競爭分析、投資方的實力和能力分版析,以及投入產出分析權進行綜合考量。哪些是核心產品,哪些是輔助產品,哪些產品先推,哪些產品後推,哪些產品必須充實提升,哪些產品必須割愛拋棄,這就是策劃學講的要有「加法、減法、乘法和除法」。
6. 如何理解合同法中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司法解釋,對明顯不合理低價的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有明確的解釋。
第十九條 對於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明顯不合理的低價」,人民法院應當以交易當地一般經營者的判斷,並參考交易當時交易地的物價部門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結合其他相關因素綜合考慮予以確認。
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對轉讓價格高於當地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高價。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參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予以撤銷。
(6)不合理低價下旅遊產品同質化嚴重擴展閱讀:
「明顯不合理的低價」的判斷:
時間基準為「交易當時」,即實施交易行為時;
空間基準為「交易當地」,即實施交易的行為地;
主體基準為「一般經營者」,至於何為「一般經營者」仍存有不少爭議,但首先應排除非經營者,如在二手車交易市場轉讓自有機動車的車主個人,其次,應排除個別性、偶然性的個別判斷。
參考標准: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
該參考標准並非絕對標准,對於季節性產品和易腐爛變質的時令果蔬在臨近換季或者保質期將屆滿時,商家採取的大幅甩賣等手段,並不適用前述參考標准。
參考資料: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
7. 治理不合理低價旅遊關鍵在哪
4月7日從昆明市旅遊委獲悉,國家旅遊聯合檢查組2016年末在昆明進行「不合理低價游」專項督查時移交的案件線索,目前已處理完畢。20餘家涉事旅行社被重罰,其中3家旅行社被吊銷經營許可證。記者了解到,針對「不合理低價游」及其引發的強迫消費、欺詐消費等一系列問題,雲南將實施「史上最嚴厲」的22條旅遊市場整治措施,通過全面取消定點購物等措施,徹底斬斷「不合理低價游」灰色利益鏈條。
8. 不合理低價游現象曝光三亞三家企業為何被停業整頓
28日晚央視曝光海南不合理低價游現象,其中涉及三亞部分購物點的包廂購物、虛假宣傳等內問題。對此,容三亞市旅遊整治辦迅速召集涉旅部門進行查處,責令三亞海螺姑娘創意產業園、三亞瀾湄文化城、三亞灣美麗匯商場等三家涉事企業停業整頓並接受調查。同時,對全市旅遊購物點開展全面檢查。
接下來,三亞市將全力配合省有關部門對「低價游」亂象的查辦。舉一反三加強防範,嚴防旅行社開展「低價游」業務,同時對全市購物點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打擊旅遊市場不法行為。
9. 旅遊產品同質化是不是代表各個旅行社的目標市場一致
准確的說不是,旅復游產品制的同質化是因為旅遊產品是個重資源復合型的產品,酒店、交通、餐飲、景點的資源有限,大家采購過來也就是簡單加工下,同樣的酒店產品同樣的航班組合出來的產品基本雷同,所以同質化嚴重。如果說到個性化,可能會體現在導游服務及小眾目的地的某些產品,並不完全是基於旅行社所銷售的目標市場。我在青驛網工作,負責一些市場調研,也看了很多旅行社的產品,這是我的個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