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旅遊業的功能分析報告
㈠ 關於2014年旅遊業的發展及趨勢分析
旅遊是一個容復易敏感的行業,他很制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隨著2013年10月1日開始執行新旅遊法以後,旅行社的普遍反映業務發展不是很理想,尤其是一線的門市經營者們的體會更深一些。價格大漲,嚴重影響了遊客出遊的數量,這是一個明顯的情況。這也反映出了當今遊客還是價格敏感型的,對於品質的追求那隻是少部分遊客的追求。我敢斷言,旅行社也會以市場為導向,推出低價產品,方法就是目前已經出現的,也就是旅遊補充協議的誕生。雖然旅行社這樣做有一定的風險,但是確實可以挽回一定的遊客數量。遊客也會欣然接受。
另一個因素就是包括國內和國際的大環境,比如釣魚島、黃岩島等政治敏感問題是否會進一步的惡化等這些都會對旅遊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從整體來講個體旅遊還會進一步擴大,隨團旅遊的發展總體上得到進一步的規范。合理的價格,品質的保證會慢慢得到加強。自由行,自駕游市場將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主題旅遊、體驗式旅遊將會逐漸興起。
㈡ 旅遊業的功能是什麼
現階段,我國旅遊業的產業規模日益壯大,產業地位不斷提高,旅遊業的發展已經得到了各級政府的廣泛重視。相對於我國旅遊業蓬勃發展的形勢,旅遊業的產業經濟理論研究卻顯得比較滯後,特別是針對旅遊業產業功能和產業地位的理論依據一直以來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這就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旅遊業的優勢究竟體現在哪些方面?體現的程度如何?旅遊業是否適合作為支柱產業?在哪些地區適合?這些問題不解決,必然會對旅遊產業政策的制定帶來一定的盲目性。
要正確認識這一問題,首先還得從旅遊業的產業范圍說起。我國的旅遊業基本上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起來的。對旅遊業產業范圍的認識也經歷了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在我國的旅遊統計中,最早的產業統計范圍僅僅包括旅遊經營部門的營業收入,即傳統的旅行社、酒店和景區三大塊。20世紀90年代後半期,隨著國內旅遊的迅猛發展,產業統計范圍擴大到「行、游、住、吃、購、娛」等旅遊六要素的各個領域,涉及到與遊客消費相關的各個部門,也就是現在所說的廣義旅遊業,也稱為「大旅遊」。相應地,旅遊統計也改變了原來的從部門產出的角度來衡量旅遊業的產出規模,改為從遊客需求的角度來界定旅遊業的活動范圍和規模。
從遊客的需求角度來統計旅遊業的產業規模,能夠更加客觀地反映旅遊業的產業貢獻,這也是國際上普遍採用的旅遊統計思路。但由於遊客的消費是分散在國民經濟各個部門當中,使得旅遊業難以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部門而存在,因而也無法通過投入產出分析揭示旅遊業與其他經濟部門之間的內在關系。正因為旅遊業具有這樣的產業特性,以及對於這一特性的理解不夠透徹,使得我國一些地區對於旅遊業的產業功能和地位的認識還存在兩個誤區,一是針對旅遊業所佔的經濟比重,二是針對旅遊業的產業帶動功能。
誤區之一:我國目前現有的旅遊統計制度中,反映經濟規模方面的指標主要就是旅遊總收入。一些地方在衡量旅遊業的經濟貢獻時,往往是將旅遊總收入指標與GDP指標直接相比,用旅遊總收入占(或相當於)GDP的多少,來反映旅遊業產業規模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實際上,旅遊總收入與增加值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具有可比性,比較的結果只會大大高估旅遊業所佔的經濟比重,造成對旅遊業產業地位的錯誤認識,不利於科學合理地制定產業發展政策。這一認識誤區是建立在傳統統計依據基礎上的,筆者將之稱為收入比重說。
誤區之二:在政府和學術界當中,旅遊業一般被認為是一個關聯性強的產業。一些地方為提高政府對旅遊業的關注程度,在對於旅遊業關聯帶動效應的說明中經常引用旅遊業每創造單位產值和單個就業機會所能給整個社會帶來多少倍數的產出和就業機會,遺憾的是,這種引用的理論依據往往都是「據國際上測算」、「據估計」等一些缺乏嚴格科學意義的說明。我國學者李江帆(2001)曾運用投入產出方法建立了一個較為嚴謹的旅遊乘數效應測算模型,但這一模型也僅僅是針對狹義旅遊業(即旅行社行業)的測算模型,對於說明廣義旅遊業的乘數效應則缺乏說服力。但在實際工作當中,目前很多政府部門都在用狹義旅遊業的乘數效應來說明廣義旅遊業的產業功能。這種概念上的置換,雖然往往是無意識的,但客觀上則會誇大旅遊業的產業關聯作用。這一認識誤區是建立在產業測算依據基礎上的,筆者將之稱為乘數效應說。
因此,筆者認為,如何科學認識旅遊業的產業功能和產業地位是旅遊經濟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而迫切的課題。特別是在全國各地日益重視旅遊業發展的形勢下,科學制定旅遊產業政策,更加需要對旅遊業的產業功能和產業地位有一個客觀和全面的認識。
實際上,國家旅遊局在制定「十一五」旅遊業發展規劃中,提出了把旅遊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目標。這一提法與一些省區市提出的支柱產業或先導產業的提法已有明顯不同。筆者認為,造成這一差異的原因還是旅遊業的產業功能和產業地位缺乏科學的理論依據作為支撐。
不可否認,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勢頭非常迅猛,一些地區的旅遊業客觀上也成為了本地區的產業支柱。但作為一個國家或一個省區來講,旅遊業離支柱產業究竟還有多遠?這個標准依然很模糊。
首先一個問題是支柱產業的標準是什麼?從產業規模角度來看,國際上都還沒有一個通用的定義。從產業功能角度來考察,美國經濟學家羅斯托認為主導產業必須具備三個方面的作用,一是依靠科技進步,獲得新的生產函數;二是形成持續高速增長的增長率;三是具有較強的擴散效應,對其他產業乃至所有產業的增長有決定性的影響。由此可見,產業關聯效應是衡量一個產業是否具備支柱產業和先導產業的重要條件。
由此帶來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旅遊業的產業關聯效應如何測量?這依然是困擾旅遊學術界的一個難題。前文已提過,對於狹義旅遊業的產業關聯效應,我國已有學者進行了專門的研究。但我們對於旅遊業的產業范圍和產業規模的認識都是基於廣義旅遊業基礎上的,因此,必須用廣義旅遊業的測算數據來說明廣義旅遊業的產業功能。
以上兩個問題都是我們在制定旅遊產業政策時面臨的現實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政策的制定就會帶有盲目性。筆者絲毫不懷疑旅遊業的發展潛力和前景,各地大力發展旅遊業,是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的,也是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但各地的旅遊資源稟賦、經濟基礎和市場條件都不一樣,旅遊業所賴以發展的環境也不相同,旅遊業對社會經濟所起的作用也是有所區別的。這些都有賴於我們對旅遊業的產業規模和產業功能有一個更深入和更科學的認識,也是旅遊產業經濟理論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㈢ 我國旅遊業發展現狀分析
旅遊業具有「無煙產業」和「永遠的朝陽產業」的美稱。所謂朝陽產業,它的發展前景廣闊可觀,當今的旅遊產業已經成為國家的重點發展項目,我國的旅遊市場規模穩步擴大。但是相較而言,我國國內旅遊業發展的廣度深度都遠遠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人民對旅遊消費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國內旅遊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顯得尤為重要。因此,研究和探討我國國內旅遊業發展的現狀、趨勢及對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旅遊業的現狀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內旅遊業發展迅速,覆蓋面廣,但總的說來仍然處於一種低消費、大眾化、低水平、中近距離旅遊的狀況。旅遊基礎設施、服務設施模仿建設發展很快,但仍不能適應國內旅遊市場發展速度的要求。
旅遊人次數穩步增加,旅遊消費額逐步提高;絕大部分屬於觀光旅遊,文化型和兆絕享受型極少;國內旅遊熱門地區多集中在經濟發達、知名度高、旅遊基礎設施較為完備的4A級以上景區。自助旅遊增多,團隊出遊減族碼姿少;度假村的區域『生特徵已經比較明顯,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西部、東北等區域的度假村經營都各顯特色。北京、上海、廣州、蘇州、杭州、重慶等經濟發達地區度假村數量明顯比其他地區高很多。這說明我國旅遊房地產度假村細分市場的區域格
㈣ 旅遊業的行業分析
首先,經濟的大發展,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增加了社會財富,大家有時間也有金錢可以追求更加層次的精神享受,對旅遊的需求增加。
其次,它作為全球十大熱門行業之首,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大力支持旅遊業的發展。
然後,旅遊業本身不斷發展,延伸,旅遊產品的廣泛退出,紅色旅遊,購物旅遊,商務和鼓勵旅遊的大力推進,加速了旅遊業的發展。
接著,交通設施的不斷完善,大大縮短了個地區之間的差距,節約了路途上的時間,方面與人們出行。
㈤ 地理上如何分析發展旅遊業的優勢
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人文環境、文化歷史背景、交通條件、政府的支持等方面前面解析最為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