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產品工商質量一賠三
❶ 新消法退一賠三產品用了咋辦
欺詐賠償
「退一賠三」
消費者孫女士看見某超市一款洗發水打折,原價20元一瓶,現在內只需15.90元。她買了容一瓶使用一周後發現,洗發水已過期一個月。她認為找超市理論,如果贏了對方賠償她一瓶洗發水,如果對方不認,自己還白跑一趟,為了這點錢太不值當了,就沒去找商家理賠。
消協支招
林安林說,按照現行《消法》是「退一賠一」,孫女士可以得到超市31.80元的退貨加賠償金。而新《消法》把賠償額度從1倍加碼到3倍,即「退一賠三」,也就是說,孫女士可得到15.90元的退貨費加47.70元的賠償金,一共63.60元。同時,新《消法》還提到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一律賠500元,有一個「保底賠償額」。由於孫女士的賠償費只有47.70元,超市應該給她500元賠償費,加上15.90元退貨款,孫女士最終應該拿回515.90元。
❷ 旅遊服務欺詐適不適用消法退一賠三
當然適用。不僅包括商品,還包括提供服務。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專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屬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❸ 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准
一是根據《旅遊法》規定,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回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答游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消費者在與旅遊經營者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機構與旅遊公司進行調解解決。
二是可以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
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盡量具體、詳細。
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主要的證據包括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侵權、違約的材料。
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遊者提出的投訴,旅遊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遊局發布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准》,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遊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
三是消費者一般都會與旅遊公司簽訂旅遊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與旅遊公司達成協議,消費者可以憑借仲裁條款及仲裁協議提起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也可以持民事起訴書、旅遊合同等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
❹ 工商局有明文規定假一賠三嗎
沒有這個明文規定。要麼是他們自己單位制定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法了沒有這一明文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定可以處罰一到十倍以下的罰款,但沒有規定假一賠三。
❺ 如何進行旅遊質量保證金的索賠
向旅遊局投訴。
旅遊質量保證金的賠償范圍詳解:
頒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中規定,當出現四種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擔或無力承擔賠償責任時,依此款項對旅遊者進行賠償。
第一種是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准而造成旅遊者的經濟權益損失。旅行社和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後,成為合同當事人,旅行社負有按約定提供旅遊服務的義務,旅遊者負有按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的義務。在旅行社提供的旅遊服務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的情況下,也就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准時,構成違約,旅行社因此要承擔違約責任,對因為其服務質量「瑕疵」給旅遊者造成的經濟權益損失進行賠償。還要說明的是,旅行社賠償的前提是其對違約有「過錯」,也就是說,如果沒能按約定提供旅遊服務是由於不可抗力,如山洪、暴雨、地震等原因或者是由於旅遊者的過錯,如旅遊者沒按設計的時間歸團等原因,則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這也是「公平原則」的體現。
第二種法定情形是旅行社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准而造成旅遊者的經濟權益損失。此種情形和第一種「旅行社違約」的情況的相同之處在於都造成了旅遊者的經濟權益損失,不同在於造成經濟權益損失的原因各異:第一種是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准,而第二種是因旅行社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准。合同約定的標准可能低於國家或行業標准,也可能高於國家或行業標准。在高於的情況下,按第一種情形就可足以保護旅遊者了;而在低於的情況下,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准達不到國家或行業的要求,如果僅按合同的約定來判斷旅行社是否違約,顯然不利於對旅遊者的權益進行充分保護。因此,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被納入到法律中來就是要對旅行社「嚴格要求」、「抬高」旅行社對旅遊者的服務標准,在旅遊者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標准造成旅遊者經濟權益損失的時候旅行社也要進行賠償。其實,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是對旅行社服務質量的最低要求,旅行社應該高於,至少要等同於這個標准,但是目前的情況是,很多旅行社在旅遊合同中降低服務質量,減輕責任以期獲得更高營業回報,為了防止這種情況下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基於旅遊合同無法得到充分保障,法律以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為旅遊者「保駕護航」。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第一種情況下,旅行社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准可以通過不可抗力和第三人過失免責,而在第二種情況下而不可以。國家標准和行業規定的標準是強制的,不管什麼原因,旅行社沒有達到此標准造成旅遊者經濟利益損失都要承擔賠償責任。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的第三種情形是旅行社破產後造成旅遊者預交旅行費損失,要用保證金來賠償。在《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又具體明確為:因旅行社歇業、解散、破產或合並而造成預收旅行費損失用保證金賠償。旅行社是經注冊的企業,如果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也會像其他企業一樣,可以歇業、解散、破產或合並,旅遊者繳納也旅行費後由於旅行社歇業、解散、破產或合並沒有提供旅行服務,旅遊者可以用保證金獲得因預交旅行費造成損失的賠償。在旅遊者預交了旅行費的情況下,旅遊者就成為了旅行社的「債權人」,如果按一般的破產程序,沒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只能按照破產程序就破產財產按比例受償,而法律規定旅遊者可以通過保證金獲得賠償,就免去了旅遊者參加破產程序的「辛苦」和無法充分受償的危險,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對旅遊者的保護更為充分和周到。第三種情形說到底就是為了保障在因旅行社的企業行為而無法返還旅遊者預交旅行款的情況下,旅遊者還能得到賠償。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並沒有窮盡列舉,將國家旅遊局認定的其他情形也列為保證金可賠償范圍。這樣的彈性規定是從法律技術角度考慮的,在發生國家旅遊局沒有預料到的新情況又認為需要由保證金賠償時,可以此為法律依據。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保證金的賠償范圍嚴格限定在旅遊者的「經濟權益損失」范圍內,也就是說精神損害賠償是不屬於保證金賠償范圍的,旅遊者因為精神損害要求賠償只能通過其他法律途徑來解決。
❻ 消費者一口咬定要假一賠三的話怎麼辦找工商局有什麼好辦法
消費者一口咬定要假一賠三,那麼就要看你們這個質量到底怎麼樣,如果確實是有問題的話,那當然應該賠償。就算你找工商局也是沒用的。
❼ 顧客去工商局投訴商品不合格,要求賠償,怎麼處理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三章 —— 處理程序的相關規定如下:回
第十一答條 消費者投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投訴人;
(二)有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范圍。
第十二條 : 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和12315網站投訴平台等形式投訴的,應當載明:消費者的姓名以及住址、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投訴的日期等。
消費者採用電話、上門等形式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記錄前款各項信息。
第十三條 : 消費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訴,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提出。
❽ 新消法退一賠三是什麼意思
經營者虛假宣傳誤導抄和欺騙消費者進行購買的,退一指無條件退款,賠三是指應當賠償消費者3倍的損失。
新《消法》對違法經營者規定了「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相比於現行《消法》中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大大增加了經營者的受處罰金額,進一步加大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8)旅遊產品工商質量一賠三擴展閱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❾ 商品質量問題和商家說好退一賠三,但是退貨當場商家說我理解有誤,他意思是我退貨需要賠償他們三倍價錢
退一賠三不太可能,全額退款就不錯了。商家說的純屬訛詐,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