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業
① 如何處理旅遊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系
合理開發旅遊,宣傳推廣非物質文化遺產,以非物質文化遺產帶動旅遊,以旅遊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②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的開發與保護
瀕危性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普遍特徵,有效地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開發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好傳承。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門類主要包括民間文學、曲藝、雜技、戲劇、美術、舞蹈、音樂、民俗、醫葯、手工技藝等。這些以民間藝術、民俗文化、民間技藝形式存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經濟相對落後地區保護相對充分,但隨著經濟的發展,正在逐漸遠離人們的生活。如何讓經濟發展帶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以及如何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性開發帶動經濟的發展,筆者認為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話題。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應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部分。民間藝術是所有文藝形式的創作源泉,以民間藝術為素材,用世界的通用語言去表現,可以創作出電影、小說、漫畫、音樂、舞蹈、美術等能夠創造價值的藝術產品。由於互聯網技術的普及,信息的傳播速度加快,原來在不發達地區被人遺忘的民間藝術可以通過現代的科技手段進行傳播,使古老的藝術得到新生。現代的流行藝術追根溯源都是從原始藝術發展而來,而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間藝術只是因為傳承手段古老,社會環境又不斷變化,而導致逐漸失傳。因此,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成為文化產品,使它進入商品流通領域,也會是很好的保護開發。有經濟的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就能夠得以傳承。要麼國家出資保護,由專人繼承,保護人文活化石;要麼這些傳人從所繼承的文化遺產中獲得生存的保障。在這樣的前提下,非物質文化遺產才不會消亡。但是完全靠國家出資保護肯定是不現實的,因此只有靠這些傳人的自力更生以及各類社會力量共同支持,尤其是需要文化企業的支持。這個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和相關專家共同協作,從信息、市場渠道、資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它對於發展地方文化經濟也是非常有益的。要結合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利用元素應用到文化產品的開發上。其實很多地方已經不自覺地這樣做了,像梁祝傳說已經有多種藝術形式,包括地方戲曲、電影、電視劇等,地方政府還藉此開發旅遊項目。筆者建議,將戲曲、曲藝、音樂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製作成原汁原味的音像製品進行保護,同時用年輕人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進行宣傳推廣。這里要強調的是保護性開發,既要能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貌,又能夠使之得到很好的傳播與繼承。
民俗文化的保護與開發主要靠政府扶持。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最貼近大眾生活,最富有生活情趣,具有紀念和象徵意義,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民俗文化具有民族性、地域性,與旅遊業發展密不可分。前些年旅遊業大搞民俗文化村,曾經火爆一時,但是新鮮感過後,便又回歸沉寂。民俗不是簡單的模仿,而是一種習慣,民俗村具有很好的展示效果,但是沒有起到傳承作用。模仿只能興盛一時,關鍵是要深度發掘民俗的文化內涵,並開發相關獨特的旅遊文化產品。這一點旅遊業做得還很不夠。2008年奧運會、2010年世博會是中國向世界展示的絕好機會,充分研究民俗文化,開發民俗旅遊產品,將是文化企業關注的課題。
民間手工藝的繼承及生產工藝的發展和社會需求的變化緊密相關。部分手工藝隨著時代的發展註定消亡,這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了詳盡記錄影像資料外,還要讓一部分青少年把它們作為興趣愛好進行傳承,而不是作為生存技能進行學習。
總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政府作為主導,各種社會力量進行協作才有可能實現,僅僅靠專家學者遠遠不夠。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應該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對即將失傳的,由專家學者盡快進行音像資料的記錄整理,保存完善的資料;對於還有一定生命力的,則需要全社會配合盡快地進行保護性開發。
③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遊學價值
旅遊作為一種復雜的人類行為,既是人際交往,又是經濟流通,同時又是文化交流與互動的回過程。它廣泛而答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生產生活,隨著現代化步伐和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旅遊更以其獨特的行業特徵在社會發展中擔當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給接待地帶來全方位的深刻影響。一方面促進了傳統文化的復興,另一方面也對傳統文化產生了負面影響。本文從旅遊業對納西族傳統文化的雙重影響分析,探討麗江旅遊開發中的文化保護問題,以期能促進麗江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
④ 物質的文化遺產在旅遊業中有什麼重要意義
遺產是個古老的詞彙。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輩留下的財產。在這種傳統的遺產觀中,遺產只是一種私有的物質財富。
進入19世紀中期以來,遺產的內涵悄悄地發生了變化。
開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公共財物視作遺產。這是另一層意義上的遺產,就是文化遺產。它是一種公共的、精神性質的財富,需要人們共同熱愛,世代傳承。
這種嶄新的遺產觀的產生,緣於整個人類文明的轉型。
人類的文明由遠古到今天,一共經過兩次「轉型」。一次是由漁獵文明轉為農耕文明。在中國,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時期。在那時人類不可能懂得遺產的保護,所以漁獵文明盪然無存。再一次就是近一個世紀——農耕文明向現代工業文明的轉化。在文明轉型期間,新舊事物的更迭非常無情。而且人們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內在的文化價值與精神價值。遺產的消亡正是在這種「物換星移」的時候。因此說,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羅馬就是靠著一種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來的。
最先和最鮮明地表達出這種新的遺產觀的是法國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壞者宣戰》中,用激憤的語言斥責當時大肆破壞法國城市歷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衛著法蘭西的歷史文明。文中有這樣一段話——他說要「為名勝古跡制定一項法律。為藝術立法,為法蘭西的民族性立法,為懷念立法,為大教堂立法,為人類智慧最偉大的作品立法,為我們父輩集體的成果立法,為被毀壞後無法彌補的事物立法,為一個國家前途之外最神聖的東西立法……」
這段話寫於1832年。法國正處於工業化發端之際。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責任,令我們驚訝,也令我們欽佩和感動;這篇在人類文明進程中具有先覺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遺產觀說得如此明明白白。
歷史地看,新的遺產觀最初總是被一些有識之士頑強地表達著。由於這些人不屈不撓的努力,逐漸得到廣泛的認同,然後形成了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法國的第一部《歷史建築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紀初,英國、義大利、法國、日本、韓國等國陸續有了一些范疇不同的遺產保護法。
到了上世紀70年代,隨著全球現代化的加劇,文化遺產在世界各地普遍受到慘重的摧毀。這促使新的遺產觀被廣泛地接受。法國歷史學家皮埃爾·諾拉在《法國對遺產的認識過程》中說:「在過去20年(他指20世紀後半期),遺產的概念已經擴大,發生了變化。舊的概念把遺產認定為父母傳給子女的財物,新近的概念被認為是社會的整體繼承物。」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了《世界遺產公約》和《各國保護文化與自然遺產建議案》。這表明人類在遺產觀上已形成共識。共同而自覺的遺產保護就開始了。
然而,對事物認識的過程總是一步步的。1972年聯合國的《世界遺產公約》主要是對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這時,人類對文化遺產內涵的認識還不完整,只看到了遺產的物質性一半,還沒有看到另一半非物質的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是靜態的,是實體。比如文物器物、經典古籍、大文化遺址、重要的歷史建築等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則廣泛得多,但常常看不見也摸不著。這中間包括民俗、民間文學、民間藝術、民間技藝等等。
由於非物質文化大多是老百姓創造的、共同認同的,它一直被認為是底層的文化而不被重視。但它是養育我們的一種生活文化,每個人都是在這共同的文化中成長起來的。因此它直接表達著各個民族的個性特徵,還有各自的認同感、親和力與凝聚力。比如中國人的民族性情,不表現在頤和園和故宮上,而是深邃而鮮明地體現在春節的民俗之中。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最能體現各個民族的本質,也最能體現人類文化的多樣性。
最早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是日本、韓國等國家。日本人在1950年確立的《文化財保護法》中首次提出「無形文化財」的概念,並以法律形式規定了它的范疇。韓國人也較早有了這種觀念。他們早在1962年就頒布了《文化財保護法》,並於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為韓國的「重要無形文化財」。由於他們不懈的努力,這種前衛的遺產觀漸漸得到世界各國的認知和認可。終於在199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選法》。進而在6年後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至此,人類將另一半文化遺產擁入了自己的懷抱。
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上有好幾種叫法。如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等等。我們過去習慣稱作民間文化。現在為了與國際上的稱謂相協調,便稱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將遺產內容由物質的、有形的、靜態的,伸延到非物質的、無形的、精神的、生態的,顯示了當今人類對自己的文明創造的認識進了一大步。只有進入了現代社會,才會把前一階段文明視作遺產。因此說,當人類相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倍加珍視與保護時,一個現代的完整的遺產觀便形成了。
現代遺產觀也是一種現代文明觀。文明的對立面是野蠻。那麼,與現代文明相對便是對遺產野蠻的破壞了。
所以,人類文化遺產觀的最終形成並不遙遠,就在最近這30年。在這樣的時間背景下,中國的文化遺產處於什麼狀況呢?
⑤ 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人文旅遊資源嗎
您好。
瀘溪秉承厚重的沅水文化、盤瓠文化、巫儺文化、商貿文化、戲劇文化內是容湘西文化乃至湖湘文化及華夏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並越來越為國內外、省內外專家、學者所看重。
經數年努力,該縣已成功申報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個(與州打捆1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6個(與州打捆1個)、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2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07個;國家級傳承人2個、省級傳承人5個、州級傳承人11個、縣級傳承人57個。
⑥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產品的開發形式都有哪些
1、作為文化旅遊產業。這種模式通常以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葯等適用於生產性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為主。
2、開發為旅遊產品。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公園、實景或舞台演出三大產品化模式。
3、納入旅遊產品體系。這個包括四方面:A 與景區合作開展非遺展演,主要針對表演性的非遺;B 開發專項旅遊活動,如農耕體驗游、鄉土生活等;C 開發文創產品,主要指地方性的工藝品;D 打造特色節事活動,主要指一些地方性的節慶活動,如傣族潑水節、蒙古族那達慕節等。
⑦ 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旅遊業的影響
這四個文化層中,後三者基本屬於非物質文化的范疇。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一樣既有著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對傳承民族文化血脈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珍貴的旅遊資源,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如我國的京劇、崑曲、東北二人轉、廟會、少數民族歌舞和習俗等都是重要的旅遊吸引物,是豐富游覽內容、提升旅遊產品檔次和延長遊客逗留時間的重要內涵。一些富有地方特色和傳統文化內涵的手工藝品(如剪紙、泥塑、雕刻等)則是重要的旅遊商品。民族的便是世界的,這些為部分國人(尤其是一些青少年)所不感興趣、認為過時的東西,卻是廣大海外遊客所青睞的。實踐證明,文化遺產保護得越好,其利用價值也就越大,旅遊業和其它相關產業才會得到進一步發展。一旦傳統文化因過度開發或保護不力而喪失殆盡,旅遊業和其它相關產業的發展便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遺產,對發展我國的旅遊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⑧ 如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遊開發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涉及內容主要以口頭傳統、表演、手工技藝、社會風俗和禮儀等。這些無形的文化遺產較之於有形遺產來說更容易遭到扭曲和破壞。因此,它作為一種旅遊資源更應該得到正確地開發。本文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出發,探究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通過論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闡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一些構想,最後強調在旅遊開發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人們都在積極討論怎樣才能更好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這場討論中旅遊開發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利用旅遊開發能夠繼續保持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單純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部分陳列在博物館供人欣賞並不能感受到其真正的內在精神。旅遊是人類社會的一種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遊者在旅行和暫時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適當的旅遊開發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功能得到延續,並促進社會的整體發展。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及特性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
在國際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組織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社區、群體或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重要組成部分的各種實踐、表演、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實物、工具、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同時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作出了具體的界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②社會實踐、禮儀、節慶活動;③表演藝術;④傳統手工藝;⑤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在國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是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具有權威性且代表中國政府意見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該辦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實物、器具和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並指出其范圍主要包含: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及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通過對國內外主要的代表性組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可以看出,雖然在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的具體敘述上有所差別,但只是中西文化表述上的差異,在實際所包括的內容上並沒有什麼區別。都認為應該包含一個國家的民間傳統和民俗禮儀等,注重在一個國家發展中對於其主要文化的一種傳承和體現,這對於理解非物
質文化遺產和對其進行旅遊開發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大量的研究可以看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性主要體現在:(l)傳承性﹙繼承與發展的性質﹚;(2)存儲上的易逝性(指容易遭到破壞和遺失);(3)利用上的可持續性(指價值不因物理損耗而減少);(4)地域性(指有地域上的限制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上述主要特徵之外,還具有綜合性、藝術性、多元性等特徵,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進行全面綜合的把握,有利於更深入地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蘊藏著珍貴的文化內涵,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旅遊從本質上而言是一種文化行為,旅遊者靠文化去與自然景觀交流,與人文景觀對話,沒有文化的旅遊是蒼白乏味的旅遊。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不但能更好地促進旅遊者與旅遊資源的交流,也能更好地提升旅遊者對於傳統文化的理解,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重要的旅遊資源
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民間傳說、口頭傳統、民間歌舞、地方戲曲、民俗節慶還有傳統手工藝品等各個方面,內容豐富多樣,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是一定地域內人們智慧的結晶,文化內涵豐富,旅遊價值高。這為區域旅遊資源的開發奠定了基礎,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可以促進人們更加深入地體驗地方傳統文化的精神!
⑨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遊價值
根據價值鏈理論,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從設計、生產、銷售、發送和輔助其產品幾個方面來說,大致可以分為幾個鏈條:
1.文化創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合理開發、理性創意、綜合拓展;
2.文化產品。互動式生產、加工以及展示;
3.文化展示。銷售過程中具有識別性的文化展示活動;
4.文化營銷。將普通的發送過程作為旅遊品牌再造的升級;
5.文化基因。這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最主要的部分,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從產業文化化到文化產業化的主要步驟。
呵呵!有點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