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助力旅遊企業發展
⑴ 旅行社分公司需要報稅務嗎
只要分公司在稅務機關注冊登記了
就需要按時申報、交稅
否則,不用申報
⑵ 一個旅遊公司為什麼要和地方稅務局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系
你將來了發生業務了需要要經常和稅務局發生業務,所以良好關系是必須的。
⑶ 企業當前需要稅務機關幫助解決的稅務方面的困難是些什麼
個人感覺還是部分稅務政策不明晰、執行標准不統一、不明確,導致不同稅務機關對同一事項的認定不一致,稅務給的解釋不給書面資料、稽查時又不認可
⑷ 稅務機關在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產擴能方面有哪些措施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14號)第一條規定: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產擴能。
(一)不折不扣落實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堅決扛牢落實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的政治責任,對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台涉及「六稅」「兩費」的十二項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許可權范圍內出台的政策,及時優化調整信息系統,加大內部培訓力度,簡化辦理操作程序,盡量採取網上線上方式向納稅人、繳費人開展政策宣傳輔導,積極加強與發改、工信等部門溝通,確保政策簡明易行好操作,讓納稅人、繳費人及時全面懂政策、會申報,實現應享盡享、應享快享。對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國家實施的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也要進一步落實落細,鞏固和拓展政策實施成效。
(二)編制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引。稅務總局編制發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便利納稅人、繳費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關政策和征管規定。各級稅務機關要對照政策指引逐項加大落實力度,確保全面精準落地。
(三)切實加強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通過績效考評和專項督查等方式,加強對支持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嚴明紀律要求,確保政策執行不打折扣。加強政策運行情況的統計核算和跟蹤分析,積極研究提出改進完善的意見建議。
⑸ 旅遊公司要上哪幾個稅種
一、旅遊業應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和國 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 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 「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 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 宿和交通費用後的 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 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 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 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 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 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 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 ,縣城、建 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 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 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 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 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 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 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 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 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 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 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 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 即對年應納稅所得 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 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 暫減按27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怎樣計算旅遊業應納的稅(費)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 現舉例計 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 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 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 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 交通費為8 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 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 (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 400) ×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 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遊業如何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 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 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 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 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 十五日或者一個月。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 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 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 自期滿之日起 五日內預繳稅款, 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企業所得 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 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 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 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 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 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的有關規定,到 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 繳企業所得稅, 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 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 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 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 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 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 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 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希望採納
⑹ 如今旅遊業稅收政策是什麼
你能不能具體點呢?
不太了解你具體指的是什麼方面 我在找到有個《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旅遊業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你參考下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旅遊業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2005-11-08
各省轄市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局、省小浪底直屬局,鞏義市、項城市、永城市、固始縣、鄧州市地方稅務局:
為了支持我省旅遊業發展,保證旅遊業稅收政策的正確執行,經研究,對旅遊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一、營業稅政策方面
(一)採取《旅遊業營業稅管理辦法》中比例扣除法計算計稅營業額的旅遊企業,費用扣除比例由各省轄市地方稅務局在0-85%的幅度內確定,並報省局備案。
(二)採取《旅遊業營業稅管理辦法》中據實扣除法計算計稅營業額的旅遊企業,其減除項目必須是發票或合法有效憑證。合法有效憑證包括以下項目:
1.團隊結算單問題
根據財政部關於《旅遊、餐飲服務企業會計制度》(財會字[92]第68號)通知規定:結算單可以作為團隊核算的依據。鑒於旅行社的行業特點,團隊結算單暫允許作為合法憑證在營業稅前扣除,但必須在半年內取得發票,並作為結算單的附件備查。
2.交通票、簽證費問題
入境旅客在旅遊結束返程時,交通票(飛機票、火車票)由客人直接帶出境外,無法收回交通票原件;出境游在旅行社無導游陪同的情況下也無法收回交通票據原件。發生上述情況時,交通票復印件允許作為合法憑證在營業稅前扣除,但旅行社必須提供詳細的團隊行程計劃。
出境游簽證費是旅行社代遊客支付的費用,憑發票和國外有效憑據,允許在營業稅前扣除。
二、所得稅政策方面
旅遊企業發生的廣告費用,旅遊景區(點)按「文化體育」行業在不超過營業收入的8%,其他旅遊企業不超過營業收入的2%比例內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出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年度結轉
⑺ 旅遊企業一般需要繳納哪些稅
旅遊業主要需要復繳納營業稅、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⑻ 旅遊出租公司稅務核算
一、旅遊業應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和國 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 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 「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 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 宿和交通費用後的 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 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 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 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 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 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 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 ,縣城、建 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 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 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 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 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 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 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 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 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 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 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 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 即對年應納稅所得 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 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 暫減按27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怎樣計算旅遊業應納的稅(費)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 現舉例計 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 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 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 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 交通費為8 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 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 (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 400) ×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 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遊業如何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 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 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 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 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 十五日或者一個月。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 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 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 自期滿之日起 五日內預繳稅款, 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企業所得 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 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 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 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 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 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的有關規定,到 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 繳企業所得稅, 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 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 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 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 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 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 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 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⑼ 旅遊公司納稅申報怎麼報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 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期限 1.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按季計算出應(預)繳企業所得稅,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⑽ 稅務機關如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稅務機關應該從以下幾點,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一、「吃透」回政策。
組織業務人答員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學習,做到認真研究政策,准確掌握政策。
二、嚴格政策執行。
經常組織幹部深入基層,及時發現和解決稅收政策落實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做到執行政策不走樣。
三、強化政策宣傳。
大力宣傳稅收政策。通過辦稅服務廳公告欄、公共平台、廣告媒體LED屏及稅收管理員深入企業發放相關政策宣傳資料等渠道,使廣大納稅人及時掌握和了解稅收優惠政策。
四、是嚴把減免稅審核關。
牢固樹立依法落實稅收減免也是依法治稅的重要內容,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也是收「過頭稅」的全新觀念,嚴格依法加強減免稅工作,堅決制止越權減免或不按政策規定擅自審批減免稅。
五、做好後續管理工作。
強化對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管,並逐月登記造冊,准確掌握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情況,確保納稅人能夠及時、充分地享有政策規定應有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