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遊發展專項基金
❶ 特色小鎮申請專項基金報什麼部門
特色小鎮優惠政策
2016年7月,住建部、財政部、發改委提出到2020年要培育1000個左右的特色小鎮。自此,民營資本熱潮開始,從阿里巴巴到華為、從萬科到萬達、幾乎所有的大企業集團都開始涉足。特色小鎮作為投資的新領域和發展的新平台,未來將帶動多產業發展。現整理相關國家和地方性政策以及特色小鎮帶來的新產業供大家參考!
特色小鎮政策核心文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號,2016年7月
到2020年,培育1000個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閑旅遊、商貿物流、現代製造、教育科技、傳統文化、美麗宜居等特色小鎮,引領帶動全國小城鎮建設,不斷提高建設水平和發展質量。
住建部《關於做好2016年特色小鎮推薦工作的通知》建村建函[2016]71號,2016年8月
根據各省(區、市)經濟規模、建制鎮數量、近年來小城鎮建設工作及省級支持政策情況,確定2016年各省推薦數量。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規劃[2016]2125號,2016年10月
總結推廣浙江等地特色小鎮發展模式,立足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將創新性供給與個性化需求有效對接,打造創新創業發展平台和新型城鎮化有效載體。
統籌地域、功能、特色三大重點,以鎮區常住人口5萬以上的特大鎮、鎮區常住人口3萬以上的專業特色鎮為重點,兼顧多類型多形態的特色小鎮,因地制宜建設美麗特色小(城)鎮。
住建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推進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的通知》(建村[2016]220號),2016年10月
進一步明確農業發展銀行對於特色小鎮的融資支持辦法。
建立貸款項目庫,申請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小城鎮時,編制小城鎮近期建設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且經政府批准後,可向銀行提出建設項目和資金需求。
住建部國家開發銀行《關於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的通知》
1、支持以農村人口就地城鎮化、提升小城鎮公共服務水平和提高承載能力為目的的設施建設。
2、支持促進小城鎮產業發展的配套設施建設。
3、支持促進小城鎮宜居環境塑造和傳統文化傳承的工程建設
各地優惠政策
浙江
特色小鎮建設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由各地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及供地手續,對如期完成年度規劃目標任務的,省里按實際使用指標的50%給與配套獎勵,其中信息經濟、環保、高端裝備製造等產業類特色小鎮按60%給予配套獎勵!對全省具有示範性的特色小鎮,省給予一定的用地指標獎勵。
特色小鎮在創建期間及驗收命名後,其規劃空間范圍內的新增財政收入上交省財政部分,前3年全額返還、後2年返還一半給當地財政。
貴州
各市(州)、試點縣要加大本級財政對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財政預算時要安排小城鎮建設發展專項資金,集中用於支持試點縣小城鎮建設發展。「財政補助、信貸支持、社會投入」
河北
省級財政用以扶持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生態環保、公共服務平台等專項資金,優先對接支持特色小鎮建設。
鼓勵和引導政府投融資平台和財政出資的投資基金,加大對特色小鎮基礎設施和產業示範項目支持力度。
省市縣美麗鄉村建設融資平台對相關特色小鎮的美麗鄉村建設予以傾斜支持,對符合中心村申報條件的特色小鎮建設項目,按照全省中心村建設示範點獎補標准給予重點支持,並納入中心村建設示範點管理,對中心村建設示範縣(市、區),再增加100萬元獎補資金,專門用於特色小鎮建設。
內蒙古
各級財政統籌整合各類已設立的相關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特色小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在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繳交的基礎設施配套費,要全額返還小城鎮,用於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遼寧
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優惠政策,整合各類涉農資金,支持特色鄉鎮建設。列入省級新型城鎮化試點,並可推薦申報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鎮。省財政通過不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支持各地推進特色鄉鎮建設。
山東
從2016年起,省級統籌城鎮化建設等資金,積極支持特色小鎮創建,用於其規劃設計、設施配套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鼓勵省級城鎮化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加大對特色小鎮創建的投入力度。
安徽
整合對特色小鎮的各類補助資金。省發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申請專項建設基金;省財政對工作開展較好的特色小鎮給予獎補;市、縣財政要進一步加大特色小鎮建設投入。
福建
新增的縣級財政收入,縣級財政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特色小鎮建設。發債企業1%的貼息,省地各承擔一半。50萬元規劃設計補助,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承擔25萬元。國家專項、省專項,垃圾污水省以獎代補。
甘肅
省級財政採取整合部門資金的辦法對特色小鎮建設給予支持。同時採取「以獎代補」。特色小鎮建設用地的租賃收入以及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
海南
1、項目和資金上優先;建議預算安排一定資金;村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繳交的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額返還小城鎮;部門整合支持。
2、一是設立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引導基金,重點用於產業小鎮的產業培育;二是各方面的財政專項資金(基金)在符合投向的情況下,要向產業小鎮的產業發展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傾斜。
3、新增財政收入部分,省財政可考慮給予一定返還。
重慶
加大市級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投入,調整優化市級中心鎮專項建設資金,重點支持特色小鎮示範點建設。特色小鎮示範點建設項目打捆納入市級重點項目。
陝西
重點示範鎮每年省財政支持1000萬元,文化旅遊名鎮每年支持500萬元。
四川
從2013年開始,連續3年,每年啟動100個省級試點鎮建設。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試點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功能,提升試點鎮的承載能力和吸納能力。市(州)、縣(市、區)財政也要安排專項資金,加大投入。
貴州
加強資金籌措:各市(州)、試點縣要加大本級財政對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財政預算時要安排小城鎮建設發展專項資金,集中用於支持試點縣小城鎮建設發展。「財政補助、信貸支持、社會投入」。
廣西壯族
自治區將整合涉及示範鎮建設的相關資金和項目,積極為示範鎮爭取**專項和轉移支付資金支持。自治區本級資金補助標准為每個示範鎮1000萬元,示範鎮總投資一般不低於2000萬元。
西藏
自治區財政安排10億元特色小城鎮示範點建設工作啟動資金。
地(市)、縣(區)人民政府要以規劃為統領,以基礎設施項目、產業項目、民生項目為重點,進一步整合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農牧、水利、林業、電力等部門資源,調整資金結構,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加大對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投入力度。
同時,要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和民間資本支持特色小城鎮示範點建設。充分發揮援藏資金在小城鎮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❷ 海南省招商政策 鼓勵方向
瓊府[2007]25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海南省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推進我省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快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05〕14號)和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瓊發〔2006〕19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如下若干政策。
一、關於財政稅收
(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中宣部關於進一步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6〕43號)各項規定,不斷加大財政對宣傳文化事業投入,確保地方財政對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
(二)根據公共財政的要求,按照文化單位的不同性質,採取不同的投入方式。對公益性宣傳文化事業單位,以政府為主導,增加投入;對實行事業體制的宣傳文化事業單位,由政府重點扶持;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原有的財政撥款保持3年不變,作為追加的國家資本金。
(三)各級財政保證對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投入,加快建設和完善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形成覆蓋全省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四)繼續完善和加強對「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管理,保證專款專用,財政和審計部門加強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保證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地方稅務部門要加強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省宣傳文化主管部門商省財政部門,根據中發〔2005〕14號和國辦發〔2006〕43號文件精神,修訂我省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使用管理辦法。
(五)改進政府對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投資機制,省政府設立專門的文化投資實體。各級政府根據財力狀況,可安排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採取投資、貼息、補助等方式,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六)按文化單位的不同性質實行多渠道籌措改革費用的辦法。對現由財政定額或定項補助的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門給予適當安排(含從財政專戶安排資金或從財政核准留用的收入中解決);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自收自支文化事業單位及省屬國有文化企業改革所需經費,可參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國有企業改革中勞動關系處理等問題意見的通知》(瓊府辦〔2006〕10號)和《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財企〔2006〕636號)執行。
(七)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原財政供養職工的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3年內繼續由原渠道解決,3年後由所在單位負責繳納。原由財政撥款解決工資福利的職工符合住房補貼領取條件的,轉制後繼續享受按現行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對拖欠的職工工資、福利、基本生活費和各項社會保險,參照瓊府辦〔2006〕10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自轉制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前免徵企業所得稅,同時取消原來享受的與所得稅有關的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優惠政策待遇。原來享受的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
(九)對省委、省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登記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前,免徵企業所得稅。鼓勵新辦文化企業的認定辦法另行制定。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對其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對原有文化單位及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納稅確有困難的,經批准,可減免經營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擔國家法定任務而造成虧損的文化單位,經批准,免徵經營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十一)對報業、廣電、出版、發行等領域組建的產業化經濟實體,其核心企業對其成員企業實行100%投資控股的,經批准,可合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十二)鼓勵興辦高新技術文化產業。從事數字廣播影視、資料庫、電子出版、動漫製作等研發、生產、傳播的單位,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軟體產品(包括電子出版物)、集成電路產品增值稅稅負超過3%部分,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新辦的軟體生產企業及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自獲利年度起實行所得稅二免三減半政策,即第1-2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軟體生產企業及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十三)對下列出版物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後退:
1.黨和民主黨派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2.政府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3.人大、政協等組織的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4.軍事部門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5.大中小學課本和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刊物;
6.縣(含縣級市、區)及其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銷售出版物;
7.科技圖書和科技期刊。
財稅部門應按規定及時足額返還文化單位增值稅。
(十四)對電影發行企業向電影放映單位收取的電影發行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等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
(十五)文化產品出口可按照國家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對在境外提供文化勞務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免徵企業所得稅。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法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在全國或海外獲得大獎的文化產品政府給予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十六)社會力量通過經國家批准設立的非營利的公益組織或國家機關對宣傳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經稅務機關審核,納稅人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法律有更優惠規定的,從其規定。公益性捐贈的范圍按國辦發〔2006〕4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關於投資融資
(十七)鼓勵按照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要求建立文化產業園區,對進入文化產業園區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實行海南高新技術產業園同等的優惠政策。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於高新技術文化產業。
(十八)建立文化產業項目庫。對申報備案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實行跟蹤服務,從引導資金投入、提供政策環境、加強招商引資、支持引進人才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
(十九)重要新聞媒體經營部分剝離轉制為企業的,在確保國家絕對控股的前提下,經批准,可吸收社會資本。國有發行企業、轉制為企業的科技類報刊和出版單位,在國有資本控股的前提下,允許吸收社會資本。
(二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發〔2005〕10號)和《文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關於印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文辦發〔2005〕19號)規定。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旅遊文化服務、會展、動漫和網路游戲、電影電視劇製作發行、電影院和電影院線、農村電影放映、書報刊分銷等領域,或從事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出口業務。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公司制改建的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
(二十一)鼓勵、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按照《海南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6號)和《海南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若干規定》(省政府令第177號),通過產權交易、收購兼並、股份制改造、經營權有期限轉讓、政府特許經營權的拍賣等多種形式參與文化市場競爭,切實落實企業(個人)投資自主權,在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和資質認定、融資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二十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文化項目投入。有條件的文化企業,經批准,可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項目融資、股權置換等渠道籌措發展資金。
(二十三)對通過股份制改造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要努力支持、幫助,創造條件推動進入資本市場。
(二十四)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增加文化企業的信貸投放;制定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貸款評級和授信指標體系,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金融信貸服務。
(二十五)用國有文化資產作抵押擔保的,按《海南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若干規定》(省政府令第177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關於資產處置
(二十六)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時辦理企業國有產權登記,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做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等基礎管理工作,並按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二十七)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經清產核資確屬資不抵債、經營無望的,准予破產。破產企業固定資產處置要依法優先用於企業下崗人員安置。對清查出來的各項資產凈損失,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核意見,並按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核銷。經批准,轉制企業可對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
(二十八)文化企業在組建文化產業集團時,集團使用的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其處置方式按《海南省國有企業改革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瓊府〔2006〕70號)的有關規定管理。對土地房屋的評估增值、無法支付的債務,經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及相關稅費。對辦理土地、房產權證變更,免徵契稅和規費,只繳交工本費。依法免交的稅費及返還的出讓金,用於分流人員安置。對手續不全、證明材料不齊的土地、房產,參照處置積壓房產相關規定進行確權發證。
(二十九)對全省現有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電影院、新華書店等宣傳文化事業單位用地,不得隨意改變使用性質或挪作他用。因城市建設確需改變的,必須按法定程序調整規劃。拆遷公益性文化設施的,拆遷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城市規劃要求予以重建或給予貨幣補償。
四、關於收入分配
(三十)對不同類型的文化事業單位,以國家基本工資制度為基礎,在政府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實行不同的內部收入分配管理辦法。推行以崗位工資為主體的多種分配形式,強化業績考核,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允許財政撥款文化單位根據內部績效考核等標准實行二次分配。
(三十一)轉制為企業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文化單位,執行企業收入分配製度。原則上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高於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高於人均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要與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相結合,員工薪酬水平的確定應參照勞動力市場價格,合理拉開差距。企業收入分配製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三十二)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分配與經營目標責任制掛鉤,按照國務院有關國有文化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不允許經營者自己決定自己的收入分配。
(三十三)對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現有的工資外補貼、津貼、福利等項目,在改革時一並進行清理,其中合理的部分納入工資分配。對經營者在交通、通訊等方面的職務消費,應結合相關制度改革,納入其個人薪金收入范疇。
五、關於社會保障
(三十四)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凡工作年限已滿30年或工作年限滿20年且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編人員,改革時界定為「老人」。除此以外的其他在崗人員,都界定為「新人」。以上人員年齡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海南省財政廳關於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構改革期間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勞保〔2003〕138號)確定的辦法執行,即上半年批准改革方案的,截至上年12月31日;下半年批准改革方案的,截至當年6月30日。
(三十五)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必須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轉制前已參加社會保險的,繼續按原辦法執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社會保險關系銜接工作。轉制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應按我省有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按我省社會保險政策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三十六)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後,「老人」的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照事業單位辦法執行。「新人」和轉制後進入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當地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制度。轉制前已經退休的人員,原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標准核定的退休待遇不變。離休人員的離休待遇保持不變,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十七)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前已經退休的人員和「老人」的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按如下辦法執行。原單位屬財政撥款的,退休待遇的調整按事業單位辦法執行,所需經費從基本養老統籌基金中支付。原單位屬非財政撥款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按企業辦法執行,所需經費從基本養老統籌基金中支付。國家統一出台事業單位退休費調整政策時,按企業辦法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與按事業單位辦法增加的退休費的差額部分,由原單位自籌資金解決,所需資金稅前列支。
(三十八)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後離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繼續執行現行辦法。轉制前單位屬財政撥款的,離休人員醫葯費統籌金,按所在地統籌標准列入年度預算,由財政部門安排。轉制前單位屬非財政撥款的,離休人員的醫葯費統籌金,由單位按規定足額繳納。繳費確有困難的轉制單位,由統籌地區人事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地方稅務等部門共同核定後,可適當減免。核定辦法按《海南省省直單位離休幹部醫葯費管理辦法》(瓊府辦〔2005〕1號)規定執行。
(三十九)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前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隨轉制單位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依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轉制單位確無能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規定納入社會醫療補助。
(四十)鼓勵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後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妥善解決轉制後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的銜接問題。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具體辦法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2〕18號)規定執行。
(四十一)文化事業單位應繼續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六、關於人員分流安置
(四十二)對文化事業單位的「老人」,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事業單位辦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事業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事業單位辦法執行,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按第37條規定的辦法執行。
(四十三)對文化事業單位「老人」,經本人申請,任免機關批准,可按照瓊人勞保〔2003〕138號文件規定的辦法,辦理「提前退休」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前,按照事業單位辦法繼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事業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事業單位辦法執行,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按第37條規定的辦法執行。
(四十四)對文化事業單位經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按規定應正常晉升的職務工資可一次性晉升完畢,並作為計發提前退休費的基數,其提前退休費按原渠道支付,不參加退休人員退休費調整,但可按國家和本省的規定,參照在職人員的辦法調整工資標准,所增加的工資按規定的退休費計發比例打折後計入其提前退休費。
(四十五)事業單位轉制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同原事業編制內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轉制後,根據經營方向確需分流人員的,參照瓊府辦〔2006〕10號文件規定的國有企業改革分流富餘人員的辦法妥善安置。
七、關於工商管理和價格
(四十六)投資文化企業的,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分期注入,首期不低於所認繳注冊資本的20%。轉制單位申辦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少不低於3萬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辦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10萬元。申辦個人獨資或合夥企業,不設定最低出資限額。
(四十七)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下崗分流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十八)允許投資人以專利、商標、技術、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其作價出資金額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總額的40%。
(四十九)基礎性公共廣播電視服務(含有線)的基本收視服務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有線廣播電視網路提供的其他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由企業按照政府規定的基準價及浮動幅度,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制定。商業性演出票價實行市場調節價。
(五十)各類媒體發布宣傳文化經營單位的廣告、各類文化藝術性展演活動的廣告,實際收費不高於公布價格的30%;各類公益性展演場館對各類文化藝術性展演活動的場租費,不高於公布價格的50%。鼓勵非公益性展演場館對各類文化藝術展演活動的場租費在所公布價格基礎上給予更多的優惠。
八、關於文化人才
(五十一)落實省政府關於鼓勵和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的優惠政策,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加大引進優秀文化人才的力度。完善在職人員培訓機制,制定文化產業人才教育培訓計劃。鼓勵高等院校開設文化產業相關專業課程,培養高素質文化生產經營管理人才。對有突出貢獻的文化人才,宣傳文化主管部門予以重獎。運用市場機制配置人才資源,優化調整現有人才資源配置。建立文化人才供求信息網和高級文化人才資料庫,為文化人才有序流動創造良好環境。培育文化人才市場,促進文化人才合理流動和充分利用。
❸ 財政部門戶網公布的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一張網顯示目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包括什麼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按照規定繳納的、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繳納的不符合上述審批管理許可權設立的基金、收費,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❹ 海南建設國際旅遊島發布時間及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2009年12月31日發布了《 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版見》
《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權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全文
http://hi..com/%BA%A3%C4%CF%D1%F3%C6%D6%BB%AA%B6%AB/blog/item/0122ec5d700e8ace9c8204ed.html
❺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什麼意思
政府性基金收來入是國自家通過向社會徵收以及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政府性基金徵收制度主要包括徵收主體和徵收程序兩個方面。使用制度是財政支出層面的制度,應當重點關注使用原則、使用范圍和使用主體問題。
會計制度和國庫制度是實現政府性展金日常管理的輔助性制度,可以納入政府性基金徵收使用制度的范疇加以研究。政府性基金監督制度應當主要指向與政府性基金日常管理相關的行政行為或行政過程。
(5)海南旅遊發展專項基金擴展閱讀:
政府性基金設立程序的本質是立法程序,實現政府性基金設立的合法化,需要同時依據合法性原則對現有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清理,並規范現行的政府性基金申請審批程序。
政府性基金的設立範圍在形式層面上應當體現政府性基金與稅收等其他財政工具的功能界限,在實質層面上則應當體現政府與市場、社會的必要分工,現行政府性基金設立範圍有待予以相應完善。
❻ 網上哪裡有關於旅遊規劃公司的實力排名
旅遊跟其他行業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你一出生就面對所有景區的競爭!旅遊策劃機構雖多,有實力能力的卻是極少數,告訴大家一個客觀的事實,90%以上的旅遊規劃院和公司都不懂旅遊!旅遊說白了就是發動群眾!一年發動幾百萬群眾不遠千里而來,這個能耐得有多大!不亞於一個革命家。全國不超過十個人有這個能耐,當今已進入全民開發旅遊的年代,旅遊競爭高度白熱化,常規的旅遊產品和項目已很維生存,只有超常規、震撼性的旅遊項目才能保證生存發展!當你選擇熊大尋策劃機構的時候,你的項目已經成功了一半!
❼ 開民宿需要辦哪些證件需要什麼手續國家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鄉村民宿是指利用農村依法建設的宅基地房屋、村集體用房、閑置農房、閑置集體建設用地等資源,加以修繕改造,依託當地自然人文景觀、生態環境和生產生活特色,為旅遊者體驗當地民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飲、農副產品展銷、休閑度假等服務的小型經營場所。近年來,國家對開辦鄉村民宿的支持力度很大。那麼,開民宿需要辦哪些證件?需要什麼手續?國家對鄉村民宿有哪些扶持政策呢?
廣州
2018年12月13日, 廣州市旅遊局印發了《廣州市關於促進和規范鄉村民宿發展的意見》。《意見》明確了對開辦鄉村民宿的8條扶持政策,包括優化資源配置、統籌資金支持、簡化審批流程3項內容,針對民宿用房供應、舊房改造、建設用地指標、基礎設施配套、財政資金支持、金融貸款、審批流程等方面提出相關扶持政策。
上海
2018年8月7日,上海市旅遊局、上海市農業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本市鄉村民宿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對開辦鄉村民宿提供用地、資金、人才建設、推廣等方面的支持。
❽ 海南發展前景怎麼樣求答案
海南發展前景不錯,主要體現在生態環境、經濟特區、國際旅遊島三大優勢上。
1、生態環境
全省主要河流水質總體為優,監測的32條主要河流87個斷面中,94.2%的監測斷面水質達到或優於地表水Ⅲ類標准。
全省主要湖庫水質總體良好,監測的松濤水庫、大廣壩水庫、牛路嶺水庫等18座主要大中型湖庫中, 15座湖庫水質達到或優於地表水Ⅲ類標准,占監測湖庫總數的83.3%
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的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體優良。監測的29個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年取水總量為57974.22萬噸,取水量達標率為100%
全省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為優。海南島近岸海域80個監測點位中一、二類海水佔92.8%,西沙群島近岸海域海水水質均為一類;97.1%的功能區水質達到水環境功能區管理目標要求。
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為優,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的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等級均為優良,EI值介於66.14至92.50之間,瓊中縣、五指山市和白沙縣位列前三名,海口市、文昌市、臨高縣、儋州市和東方市5個市縣EI等級為良,其餘市縣均為優。
2、經濟特區
海南,是中國五個經濟特區中面積最大的省級經濟特區,是唯一的省級經濟特區。
3、國際旅遊島
2010年1月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
對海南加大政策支持。
1、投融資政策。在基礎設施、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扶貧開發和社會事業等方面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其他有關中央專項投資時,賦予海南省西部大開發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設立旅遊產業投資基金。按照國際旅遊島的總體要求,研究將海南省增列為《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執行省份。
2、財稅政策。針對海南的特殊情況,中央財政加大對海南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同時在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特別是革命老區轉移支付、邊境地區轉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對海南的支持。中央財政在一定時期內對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建設發展給予專項補助。由財政部牽頭抓緊研究在海南試行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的具體辦法和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可行性,另行上報國務院。
3、土地政策。科學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嚴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統籌和保障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各類用地需求,推進城鄉土地一體化管理。在不突破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前提下,試行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和調整機制。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經濟各行業的布局規模、時序的調控。穩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自主開發旅遊項目試點。科學論證、統籌規劃島嶼的開發利用,依法加強西沙和無居民島嶼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科學選劃發展海洋經濟集約用海區域,引導海洋產業相對集聚發展。
4、開放政策。積極引進國內外有實力的大型旅遊企業,逐步培育一批旅遊骨幹企業和知名品牌。實行開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在海南已有21國免簽證的基礎上,先期增加芬蘭、丹麥、挪威、烏克蘭、哈薩克5國為入境免簽證國家;對俄羅斯、韓國、德國3國旅遊團組團人數放寬至2人以上(含2人),入境停留時間延長至21天。支持海南在境外主要旅遊客源地設立旅遊推介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