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663旅遊業衛生標准
1. 認賓有什麼要求嗎,就是檢查身體有什麼要求嗎
旅店、賓館、招待所衛生許可證發放基本要求 信息編輯:呂宏偉 所屬機構:衛生局 1、應內設有洗衣房、專容用消毒間、服務員休息室、備品庫、公共衛生間。 2、消毒間必須上、下水,並設有消毒設施及保潔設施;消毒設施運轉良好
2. 旅遊規劃通則的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專用文件,其隨屬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30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3096-1993 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
GB383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GB9663 旅遊業衛生標准
GB9664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准
GB9665 公共浴室衛生標准
GB9666 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准
GB9667 游泳場所衛生標准
GB9668 體育館衛生標准
GB9669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准
GB9670 商場(店)、書店衛生標准
GB9671 醫院候診室衛生標准
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標准
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准
GB12941-1991 景觀娛樂用水水質標准
GB16153 飯館(餐廳)衛生標准
GB/T 18972-2003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
3. 旅館衛生許可證換證需要什麼樣的檢測報告如果需要的話,需要什麼樣的手續
旅店、賓館、招待所抄衛生許可證發放基本要求 信息編輯:呂宏偉 所屬機構:衛生局 1、應設有洗衣房、專用消毒間、服務員休息室、備品庫、公共衛生間。 2、消毒間必須上、下水,並設有消毒設施及保潔設施;消毒設施運轉良好,其容量能夠滿足茶具周轉的要求。 3、公共衛生間應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4、旅店內部的裝飾及保濕材料不得對人體有潛在危害。 5、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GB5749之規定。 6、設有空調的房間其過濾應定期清洗更換。 7、無衛生間的客房應配置有明顯標記的臉盆和腳盆。 8、設有餐廳、娛樂場所、理發等行業執行相應的衛生標准。 9、依據《公共衛生場所監測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對客房進行監測,其結合應符合GB9663—1996旅店業衛生標准。 10、從業人員應健康檢查培訓合格。
4. 問辦理衛生許可證需要帶什麼
般許可事項程序規定
北京市衛生局行政許可程序規定
行政許可項目名稱: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場所選址和設計)(決定)
行政許可項目編號:
行政許可項目依據:(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第十二條、1991年3月11日衛生部令第11號《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二十一條)
行政許可收費依據:本許可項目不收費
行政許可總時限:20個工作日
行政許可程序:
一、申請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場所選址和設計活動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三)申請人到北京市衛生局受理大廳窗口咨詢、領取或從網上下載格式文本的《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和辦理須知。
(四)申請人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衛生局京衛法字[2004]25號《關於統一部分衛生行政許可項目提交材料的通知》規定):
1、行政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生產經營場所設施平面圖(比例1:100);
3、生產經營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
4、法人或負責人資質證明;
5、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6、衛生管理制度;
7、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8、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衛生檢驗結果和評價報告;
9、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應提供《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認可書》。
(五)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二、受理
受理條件:申請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崗位責任人:北京市衛生局窗口受理人員
崗位及職責:
受理人員對申請者提交的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規范性進行審核,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 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
(二) 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出具一次性告知書,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發出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出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工作時限:1個工作日
三、審核
審核標准:(《公共場所衛生標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審核依據: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六條
審核崗位:市衛生監督所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申請人申請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通過北京市衛生局的設計審查取得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並按要求進行施工,工程結束後由北京市衛生局進行工程驗收,向驗收合格者制發《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申請人取得《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前(施工階段)的時限和檢驗、檢測時限不計算在行政許可期限內。
按標准審核全部書面材料,並經現場監督檢查符合標準的,由監督員當場出具「現場監督筆錄」、「監督意見書」,並於材料受理後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意見,並在《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上簽署 「同意」,填寫「行政許可事項呈批表」,交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
工作時限:11個工作日
四、復審
標准:同審核標准
崗位責任人:市衛生監督所負責人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復審標准進行復審。
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在審批流程表上填寫復審意見後轉審定人員。
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復審意見及理由,與審核人員的意見一並轉審定人員,並填寫審批流程表。
工作時限:4個工作日
五、審定:
標准:同審核標准
崗位責任人:市衛生局負責人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審定標准對復審意見進行審定。
同意復審意見的,在審批流程表上填寫審定意見,退受理人員。
不同意復審意見的,應與復審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審定意見和理由,填寫在審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員。
時限:4個工作日
六、許可內容變更程序要求
1、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1)行政許可申請表(變更);
(2)主管部門的任職證明或文件;
(3)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證明復印件;
2、變更地址:凡變更生產經營場所地址的需重新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
3、變更許可項目:原則上需重新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但原生產經營條件可滿足新項目要求的除外,需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理由並提交原衛生許可證副本或正本復印件。
七、核發
標准:
1、及時、准確告知申請人許可結果;
2、制發文書完整、正確、有效;
3、留存歸檔的許可文書材料齊全、規范。
崗位責任人:市衛生監督所核發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工作標准進行告知核發。對符合標準的,製作、登記、核發《衛生許可證》。對不符合標準的,將《北京市衛生局行政審批項目不予批准通知書》登記後通知申辦人。審批工作結束後,將審批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進行歸檔。
時限:10個工作日
八、監督檢查舉報:
許可事項政策咨詢電話:6530.1396
本單位舉報監督單位:6506.6969
5. 國家標准GB9663-1996具體細則是什麼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旅店業衛生標准(GB 9663-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hotel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各類旅店客房的空氣質量、雜訊、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標准值及其衛生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各類旅店。本標准不適用於車馬店。
2 引用標准
GB 5701 室內空調至適溫度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3 標准值和衛生要求
3.1 標准值(見表1、表2)
表 1 旅店客房衛生標准值
項目 3~5星級
飯店、賓館 1~2星級飯店、賓館
和非星級帶空調的飯店、賓館 普通旅店招待所
溫度 冬季 ℃ >20 >20 ≥16(採暖地區)
夏季 <26 <28 -
相對濕度 % 40~60 - -
風速 m/s ≤0.3 ≤0.3 -
二氧化碳 % ≤0.07 ≤0.10 ≤0.10
一氧化碳 mg/m3 ≤5 ≤5 ≤10
甲醛 mg/m3 ≤0.12 ≤0.12 ≤0.12
可吸入顆粒物 mg/m3 ≤0.15 ≤0.15 ≤0.20
空氣細菌總數
a.撞擊法 cfu/m3 ≤1000 ≤1500 ≤2500
b.沉降法 個/皿 ≤10 ≤10 ≤30
檯面照度 lx ≥100 ≥100 ≥100
雜訊 dB(A) ≤45 ≤55 -
新風量 m3 ≥30 -
床位佔地面積 m2/人 ≥7 ≥7 ≥4
表 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標准
項目 細菌總數 大腸菌群
個/50 cm2 致病菌
個/50 cm2
茶具
毛巾和床上卧具
臉(腳)盆、浴盆、座墊、拖鞋 <5cfu/mL
<200cfu/25 cm2
— 不得檢出
不得檢出
— 不得檢出
不得檢出
不得檢出
3.2 經常性衛生要求
3.2.1 各類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圍環境應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3.2.2 各類旅店應有健全的衛生制度。
3.2.3 被套、枕套(巾)、床單等卧具應一客一換,長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換。 星級賓館還應執行星級賓館有關床上用品更換規定。清潔的卧具應符合表 2 規定。
3.2.4 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清潔的茶具必須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其細菌數必須達到表2 規定。
3.2.5 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應每日清洗消毒並應符合表 2 規定。
3.2.6 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 腳盆和拖鞋應做到一客一換。清潔的臉(腳)盆、拖鞋的表面應光潔,無污垢、無油漬,並不得檢出致病菌。
3.2.7 旅店的公共衛生間(盥洗間和廁所)應該每日清掃、消毒,做到並保持無積水、無積糞、無蚊蠅、無異味。
3.2.8 各類旅店應有防蚊、蠅、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 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各類旅店應做到室內外無蚊蠅孳生場所。蚊、蠅蟑螂等病媒昆蟲指數及鼠密度應符合全國愛衛會考核規定。
3.2.9 店內自備水源與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規定。二次供水蓄水池應有衛生防護措施, 蓄水池容器內的塗料應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3.2.10 旅客廢棄的衣物應進行登記,統一銷毀。
3.2.11 旅店內附設的理發店、娛樂場所、浴室等應執行相應的衛生標准。
3.2.12 地下室旅店的空氣質量、雜訊、照度和衛生要求等執行《人防工程平時使用環境衛生標准》的規定。
3.3 設計衛生要求
3.3.1 旅店應選擇在交通方便、環境安靜的地段;療養性旅店宜建於風景區。
3.3.2 客房宜有較好的朝向,自然採光系數以 1/5~1/8為宜。
3.3.3 除標准較高的客房設有專門衛生間設備外,每層樓必須備有公共衛生間。盥洗室每 8~15 人設一龍頭,淋浴室每 20~40人設一龍頭。男廁所每 15~35人設大小便器各一個,女廁所每 10~25 人設便器一個。衛生間地坪應略低於客房,並應選擇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 1.2m高的牆裙宜應用瓷磚或磨石子,衛生間應有自然通風管井或機械通風裝置。
3.3.4 旅店必須設流消毒間。
3.3.5 客房與旅店的其他公共設施(廚房、餐廳、小商品部等)要分開,並保持適當距離。
3.3.6 旅店的內部裝飾及保溫材料不得對人體有潛在危害。
3.3.7 空調裝置的新鮮空氣進風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4 監測檢驗方法
本標準的監測方法按《公共場所衛生標准監測檢驗方法》執行。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
本標准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環境衛生監測所、北京市衛生防疫站、上海市衛生防疫站、河北省衛生防疫站、廣州市衛生防疫站負責超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高國強、高文新、崔玉珍、張曉明、黃榮。
本標准由衛生部委託技術歸口單位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環境衛生監測所負責解釋。
6. 酒店客房杯具消毒的質量標准
根據《旅店業衛生標准》GB9663-1996的規定,公用茶具應細菌總數<5cfu/Ml ,不得檢出大腸菌群和致病菌。
7. 公共場所衛生標准(GB 9663-1996等13項)
公共場所國家衛來生標准源 :
《旅店業衛生標准》(GB9663-1996)
文化娛回樂場所衛生標准(GB 9664—1996)
《公共浴答室衛生標准》(GB 9665-1996)
《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准》(GB 9666-1996)
《游泳場所衛生標准》(GB 9667-1996)
體 育 館 衛 生 標 准(GB 9668—1996)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准( GB 9669─1996)
《商場(店)書店衛生標准》(GB 9670-1996)
醫院候診室衛生標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標准(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准( GB 9673─1996)
飯館 (餐廳) 衛生標准(GB16153—1996)
《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准》(WS 205-2001)
8. GB9663-1996中所說的致病菌包括哪些
QQ餐廳,聯通(郴州)N項!非常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