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的納稅方式
⑴ 請問旅遊業都應繳納什麼稅種,稅率是多少,怎麼計算
基本稅種和稅率:
1、按營業額繳營業稅5%,同時按營業稅繳城建稅和教育附加費(按區域、地段適用不同稅率,各地規定不一),堤圍費1%左右。
2、賓館收入按服務業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3、有自有房產的按房產原值的70%繳房產稅1.2%,出租房屋的按租金繳12%房產稅,誰收租金誰繳稅。
4、旅遊餐飲收入也是按報務業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5、年度產生利潤的繳企業所得稅(3萬元以下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6、發放工資獎金的扣繳個人所得稅。
(1)旅遊業的納稅方式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提供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或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統稱為營業額。營業稅的營業額一般按以下原則確定:
1、以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營業額。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各種性質的價外收取。
2、通過正列舉,規定一些項目的若干費用可扣除。如廣告公司付給媒體的廣告發布費可扣除,旅行社代遊客支付的門票、交通費等費用可扣除等等。
3、如果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參考資料來源:稅務總局-減稅降費為旅遊經濟添活力!小城人民的日子更紅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營業稅
⑵ 旅遊行業增值稅
旅遊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有兩種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選擇。
一是選擇采版用「銷項稅額-權進項稅額」的方法,以實際收取的費用為銷售額,按照6%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以經營辦公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計算實際應交的增值稅。由於這種方法,進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比較難,一般旅遊業者都不採用。
二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這種方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計入成本,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⑶ 旅遊行業交什麼稅
旅遊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一、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以旅遊業務的營業收入額作為計稅營業額。但同時規定:「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其旅遊團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為了公平稅負,在營業稅實施細則中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旅遊費減去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的余額為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按照5%稅率徵收營業稅。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第19號)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1、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范圍內的和在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區、門頭溝區、燕山六個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管理范圍內的,稅率為7%;
2、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范圍內的,稅率為5%;
3、納稅義務人所在地不在1、2兩項范圍內的,稅率為1%;
三、教育費附加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轉發《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徵收問題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稅三[1994]217號)的規定,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4]第3號發布)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以其旅遊資源和服務設施為條件,為旅遊者在旅行游覽中提供各種服務性勞動而取得的有償服務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稅率為33%(2008年1月1日後為25%)。
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還設置兩檔優惠稅率,即: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減按18%的稅率計算繳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減按27%的稅率。
(3)旅遊業的納稅方式擴展閱讀:
旅遊稅的結算
旅遊稅的結算分納稅人自行結算和徵稅機關依職權結算兩種。其中,自行結算是主體,只有在自行結算出現特點異常狀況下,才適用依職權結算。
(一)納稅人自行結算
採用自行結算方式,不論納稅人在相應期間內有無應稅行為,均應在每月月底前向財稅廳提交M/7格式申報表。
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表若出現結算錯誤,使稅款結算或者繳交偏少時,納稅人應及時對申報表作出更正,並使缺少的稅款在徵稅期屆滿前得到彌補,否則,會引致兩個結果,一個是財稅廳廳長依職權對該稅項進行額外結算,另一個是稅款彌補性利息的加收。
如果申報表的錯誤使稅款結算或繳交偏多,則該項錯誤屬於任意性更正事項,可由納稅人自行決定更正與否。不過,納稅人若需更正,應在一年內實施。
(二)徵稅機關依職權結算
依職權結算由財稅廳廳長實施。在下列叄種情況下,財稅廳廳長根據具體納稅人的資料,包括會計記錄及相關檔、實際額容量、使用率、設施坐落地及實行價格,依職權結算:
1、納稅人全部或部分沒有結算稅款,遺漏或錯誤結算;
2、納稅人在有關法定期間內,沒有定期提交M/7格式申報表;
3、納稅人提交申報表有錯誤,並且沒有作出更正。
經依職權作出稅款結算後,徵稅機關以掛號郵件的方式發出M/6格式印件(如圖2)通知納稅人在30日內繳交所欠稅款及附加稅項。
⑷ 旅遊業營業稅計算方法
關於l旅遊業營業稅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旅遊業營業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這里的營業額系《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營業額,稅率5%。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以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扣除范圍: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需要注意的是,允許在稅前扣除的費用只限於旅行社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部分的費用,旅行社自身發生的費用不能扣除,並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車接送旅客、為旅客買保險、發給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稅前扣除。
2.扣除憑證:納稅人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不得扣除。符合有關規定的憑證是指:(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且該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或者增值稅徵收范圍的,以該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2)支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政府性基金,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3)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4)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憑證才能在稅前扣除。
如,某旅行社2012年4月份接待一旅遊團隊40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包括價外費用)80000元,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20000元、餐費13000元、交通費10000元、旅遊景點門票24000元、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6000元。其中,餐費開支有3000元系蓋有飯店財務章的普通收據。
應納營業稅額=【80000-20000-(13000-3000)-10000-24000-6000】×5%
=10000×5%
=500(元)
注意:餐費開支有3000元系蓋有飯店財務章的普通收據,不是合法的發票,計算應納稅營業額時,不得在稅前扣除。
⑸ 旅遊企業一般需要繳納哪些稅
旅遊業主要需要復繳納營業稅、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⑹ 旅遊收入如何納稅
一、旅遊業應繳納的稅(費)種類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
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縣城、建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符合稅法規定情形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另外,稅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旅遊業應納的稅(費)的計算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現舉例計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交通費為8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400)×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5元+40.5元=1485元
三、旅遊業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繳企業所得稅,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⑺ 旅遊公司要上哪幾個稅種
一、旅遊業應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和國 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 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 「服務業」稅目的征稅范圍,其適用稅率為5%, 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 宿和交通費用後的 余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 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 全旅遊游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 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 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 同時,應一並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 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 ,縣城、建 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 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 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旅遊業, 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 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 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 征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 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 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 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 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 支出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 即對年應納稅所得 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 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 暫減按27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怎樣計算旅遊業應納的稅(費)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 現舉例計 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 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 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 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 交通費為8 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 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 (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 400) ×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 5元+40. 5元=1485元 三、旅遊業如何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 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 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 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 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 十五日或者一個月。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 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 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 自期滿之日起 五日內預繳稅款, 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企業所得 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 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 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 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 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 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的有關規定,到 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 繳企業所得稅, 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 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 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 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 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 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 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 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希望採納
⑻ 旅遊業都應繳納什麼稅種稅率是多少怎麼計算
旅遊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稅率是5%,
計算方法:應交營業稅=營業收入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