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資產證券化
⑴ 旅遊景區怎樣融資證券化可行性報告
旅遊資產證券化,即景區(或其他可以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或業務)將自己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見現金流的那部分旅遊資產轉化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是以特定資產為支撐發行的融資活動。
通過旅遊資產證券化,有助於明晰旅遊資源的產權安排,規范景區開發融資中的政府功能,從制度上明晰景區旅遊資源的各種產權關系以及旅遊管理模式。
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已融入國家戰略體系,正進入新一輪快速發展時期。作為旅遊資源,旅遊歷史文化資本往往積淀了深厚的文化內涵,如民俗風情、神話傳說、歷史事件等等。旅遊資源的經濟價值除具有一般自然資源具有的特點外,還具有增值性和潛在價值不易衡量性。
從資本角度看,旅遊資源作為被開發利用的對象,同時就構成為資本的投入,其結構可區分為土地資本、景觀資本、歷史文化資本。其利用方式,則表現為土地使用權和旅遊開發經營權。
目前旅遊景區特別是風景名勝區的旅遊資源開發和經營開發,仍是沿襲國家所有政府經營的傳統模式。隨著旅遊業的發展,這些資源(景區)的經濟價值越來越大,因此,歸口這些部門管理的景區管理機構,也就逐漸演變成了景區開發、建設、經營的主體。歷史地看,這種體制、模式在我國旅遊發展的前期,對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旅遊景區建設和管理以及旅遊產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和做出了歷史性貢獻。
但隨著旅遊產業的不斷發展和國家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入,這種條塊分割的部門壟斷體制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資金不足不僅影響資源的開發建設進程,使景區開發建設嚴重滯後,阻礙了旅遊產業和地方經濟發展,而且也影響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
隨著旅遊景區項目大型化和區域化,單體投資規模相應增大,單一的投資商往往難以完成一個大型項目的投資活動。經濟開發型旅遊景區完全以盈利為目的,採用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比如主題公園,就是用舞台化的環境氣氛為遊客提供主題鮮明的旅遊體驗,主要功能是為遊客生產快樂、為投資者贏得利潤。
而對於國有的旅遊景區資源在出讓景區經營權後,由於旅遊資源本身包含的內容極為豐富,同時往往與其他諸如土地資源、水資源、氣候資源、森林資源等自然資源難以分離,旅遊資源經營權出讓、受讓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實上難以完全准確界定。旅遊投資責任約束與監督機制不健全,對旅遊經營者的經營資格條件和旅遊投資項目缺乏宏觀調控,致使旅遊市場出現了大量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在土地使用權及旅遊資源所有權不轉移的前提條件下,出讓旅遊景區的旅遊開發經營權尚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由於條塊分割,不同地區和不同部門規章和法規很多。
旅遊產業投資大、回收周期長、資金不足、融資難始終困擾著旅遊企業,特別是許多地方政府和旅遊企業過於依賴商業銀行貸款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不僅融資渠道相對集中、融資方式單一,而且融資規模也有限。如何拓展和創新融資渠道成了當務之急,其中,資產證券化是旅遊企業融資途徑的創新性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