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遊業營改增
❶ 旅遊業營改增後開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用於構成對方單位成本性方面的材料或服務項,稅款是轉以轉嫁出去的。對方若是最終消費者的話,他就成了稅款的最終承擔者,不存在轉嫁稅款的可能性,那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他無用,即使取得也不可抵扣。
旅遊業根據其性質,不可能成為別的項目的直接原材料性質的服務,所以,一般為增值稅普通發票。
(1)文化旅遊業營改增擴展閱讀:
一、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一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基本聯次為兩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
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此外為滿足部分納稅人的需要,在基本聯次後添加了三聯的附加聯次,即五聯票,供企業選擇使用。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二聯(發票聯)採用防偽紙張印製。代碼採用專用防偽油墨印刷,號碼的字型為專用異型體。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藍、橙、綠藍、黃綠和紫紅色。
三、凡納入「一機多票」系統(包括試運行)的一般納稅人,自納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對於一般納稅人已領購但尚未使用的舊版普通發票,由主管稅務機關限期繳銷或退回稅務機關;經稅務機關批准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允許其暫緩納入「一機多票」系統,以避免庫存發票的浪費,但最遲不得超過2005年年底。
❷ 旅遊行業,營改增後怎麼計算增值稅
旅遊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有兩種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選擇。
一是選擇採用「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方法,以實際收取的費用為銷售額,按照6%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以經營辦公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計算實際應交的增值稅。由於這種方法,進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比較難,一般旅遊業者都不採用。
二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這種方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計入成本,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❸ 旅遊業營改增,差額征稅的會計核算怎麼做
旅遊業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1+6%)×適用稅率6%。
(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徵收率3%。
(3)文化旅遊業營改增擴展閱讀:
營改增後的計算規則
應納稅額
轉型後應納稅額計算規則
(一)轉型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如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票可按發票註明的稅款抵扣銷項稅額
(二)轉型後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交通運輸業、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納稅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
其他行業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也可按發票額在銷售額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試點一般納稅人或試點小規模納稅人的發票,不可扣除銷售額。
稅率檔次
根據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
新增四大行業營改增的實施: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徵收10%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徵收3%的增值稅。
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徵收10%的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地方政府債、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❹ 旅遊業是什麼時候正式營改增的
2016年5月21日 正式施行
一是納稅人身份的變化,由營業稅納稅人改為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納稅人又區分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二是稅率的變化,由單一的5%的營業稅稅率變成6%的增值稅稅率或3%的徵收率。如果旅遊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實務操作中由於「有效憑證」中的增值稅進項稅不得抵扣,因此建議取得的上述發票最好為普通發票
❺ 旅遊業屬於營改增的范圍嗎
您好。根據《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規定,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圍繞製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建議企業結合實際經營范圍,根據上述注釋判定。更多「營改增」信息,請登陸網站首頁「營改增專題」欄目了解。
❻ 營改增旅遊業收入成本分錄
營改增旅遊業收入成本分錄我們可以使用以下這個模板:
開出的發票做收入
借:應收賬款--xx公司,或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主營業務收入
因為成本是地稅開的,無法抵扣需計入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❼ 營改增後,旅遊業開具發票有什麼特殊規定
1、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 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以後需要補開發票的,可於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引自國家稅務總局[2016]23號公告) 2、建築業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或小規模納稅人差額抵扣的,需取得從分包方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築業營業稅發票,該建築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引自國家稅務總局[2016]17號公告
❽ 旅遊業營改增後開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用於構成對方單位成本性方面的材料或服務項,稅款是轉以轉嫁出去的。對方若是最終消費者的話,他就成了稅款的最終承擔者,不存在轉嫁稅款的可能性,那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他無用,即使取得也不可抵扣。
旅遊業根據其性質,不可能成為別的項目的直接原材料性質的服務,所以,一般為增值稅普通發票。
❾ 旅遊業營改增差額征稅案例
浙江旅遊服務經營企業A公司於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單位的旅遊服務業務,合同含稅總價1091800元,約定游覽浙江、江西省際沿路景點,並同意由B旅遊公司分包江西景點游覽服務,分包金額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覽浙江境內若干景區,旅途發生住宿費235500元、餐飲費184210元、交通費65370元、門票費60820元、遊客人身意外險保費21850元、購物費37040元,均取得普通發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電費等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2550元,無其他業務發生。
分析:銷售額可扣除費用不含遊客人身意外險保費、購物費,因此本月增值稅可扣除銷售額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後的銷售額為1091800-982620=109180元。
(一)假設A公司屬一般納稅人,則本月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109180÷(1+6%)×6%-2550=3630元。
(二)假設A公司屬小規模納稅人,則本月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徵收率3%=109180÷(1+3%)×3%=3180元。
❿ 營改增政策對旅遊行業有哪些影響
影響不大,據《2016-2021年中國旅遊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為推動「營改增」工作在旅遊行業順利實施,協助旅行社、星級飯店等旅遊企業正確認識「營改增」政策、積極應對稅制改革、確保稅負實際降低,杜絕旅遊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實行漲價的現象,國家旅遊局辦公室日前下發關於配合做好「營改增」旅遊相關工作的通知。
5月1日,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旅遊業作為生活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將納入試點范圍。「營改增」解決了重復征稅問題,有利於旅遊企業的長遠發展。
旅遊行業關聯度高、涉及面廣,各地應指導旅行社、星級飯店積極應對,引導企業以此為契機提高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供應商管理、發票管理制度,優化組織架構,提升競爭力。如發現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虛假宣傳並實行漲價,要積極引導,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