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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消費

發布時間: 2020-11-23 12:39:31

Ⅰ 旅遊消費

what?求答案的,還以為問旅遊消費呢

Ⅱ 國人平均旅遊消費每年支出多少

我覺得簡答比較的話,要看收入水平,個人愛好,運氣等多方面。隨著我國各行業收入的提高,旅遊消費也砸不斷提高,我覺得一般人的話,可能用10%-40%去旅遊

Ⅲ 旅遊。消費

費用計算:車費【火車為例:周口→漯河→焦作東 50/人】
雲台山:120元/張【建議找當地旅行社代購在50元左右】
住:酒店100元計算
吃:50元計劃 【建議自帶一部分干糧】
綜上:250元/人×2人=500 元

祝旅途愉快!

Ⅳ 居民消費水平對旅遊業的影響

旅遊消費作為非必需性消費,其發展的根本動力是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根據國際規律,人均GDP超過1,000美元時,國民的旅遊消費將進入啟動期。

根據旅遊消費自身發展的一般規律:旅遊消費將經歷一個消費升級的過程,先後經歷觀光游(人均收入1,000美元起步)→休閑游(人均收入2,000-3,000美元起步)→度假游(人均收入3,000-5,000美元起步)三個階段。

Ⅳ 旅遊消費屬於什麼消費

第三產業,是服務行業。屬於人個的消費,旅遊的功能就是給人自然美景欣賞,和人文文化的熏陶。從這個層面上來說是人的物質和精神的雙重享受,你要硬說是精神消費也可以

Ⅵ 怎樣理解旅遊消費的性質

1、旅遊經濟是一個重要的經濟行業它的本質屬性是經濟性

首先旅遊經濟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之上的,沒有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作保證,就不可能產生旅遊需求和旅遊供給。其次,旅遊經濟由各種大小不同、地點不同、性質不同、組織類型不同、服務范圍不同、提供服務方式業不同的企業組成。這些企業直接或間接地為旅遊者的旅遊活動提供產品和服務,在滿足遊客物質文化需要的同時,從中盈利並力圖通過經濟核算,以獲得最佳經濟效益。許多國家都已經把旅遊經濟列為國民經濟中的一項重要產業,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之中。再次,旅遊經濟是綜合性經營的行業,它可以促使和帶動與旅遊有關的其它經濟行業的發展,進而帶動地區經濟的發展,還可以增加外匯收入和促使貨幣的回籠。

2、旅遊經濟屬於第三產業

旅遊經濟生產旅遊商品,並通過出售這些商品,獲得經濟效益。旅遊經濟是一種產業。我們知道社會經濟結構可以分為三個產業:哪三個產業?
第一產業:農業(這里的農業是廣義的農業,包括農、林、牧和)第二產業:工業和建築業
第三產業:除第一、二產業外的所有的產業。在我國第三產業可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流通部門(如交通運輸業) 第二層次: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如金融)
第三層次: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如文教衛)第四層次: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如國家機關、警察、軍隊等。)旅遊經濟屬於哪一個產業?
第三產業的第二層次,是為旅遊者完成旅遊活動提供服務的行業。

3、旅遊經濟具有文化性質

從消費角度看,旅遊消費主要是一種文化性消費,即旅遊消費在構成上雖然離不開物質資料但主要是文化性、精神性資料。旅遊者通過支付一定的金錢和時間從事旅遊活動,其動機都是為了獲得一種物質文化享受滿足其較高層次的心理需求。旅遊者在食、住、行、游、構、娛等方面所付出的消費,其本質是文化消費,如旅遊者欣賞名山大川、了解文物古跡、體驗民俗風情、品嘗美味佳餚、感受旅遊樂趣,都是文化消費行為。旅遊經濟就是以生產和製造能滿足這種旅遊消費需要的產品為己任,並通過與旅遊消費者的交換而獲得經濟效益的。旅遊經營者向旅遊者提供具有一定文化內容的、有特色的產品和優質服務,滿足旅遊者的需求,幫助旅遊者實現其完美的旅遊願望,同時表現了旅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文化發展水平。因此,旅遊經濟既是經濟產業,有是文化事業,而且對社會文化的發展起著一定的推動與促進作用。旅遊經濟在出售「服務」產品時,要突出文化性,在旅遊整個過程中要深入發掘文化內涵,以滿足旅遊者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

Ⅶ 旅遊行業可以通過什麼手段刺激消費

我認為旅遊行業當然還是得靠旅遊來刺激消費了,在旅遊過程中有各種各樣的消費的。

Ⅷ 什麼是旅遊消費者

要理解旅遊消費者的概念,首先我們先要理解什麼是旅遊。旅遊是現代人的一種特殊生活方式,其特殊性在於,它不是為了解決人們的物質需要,而是為了滿足人們的精神享受,而且這種精神享受或者說精神生活又具有異地性、短暫性、非就業性和綜合性的特徵。[1]旅遊活動的基本出發點就是獲取精神享受。旅遊消費者也可以簡稱為旅遊者。關於旅遊者的概念,國際社會上有不同的界定。最早對旅遊者進行定義的是在19世紀後期的英國和瑞士:「以觀光旅遊為目的的外來旅客,出於一種好奇心,為了得到愉快而進行旅行的人。[2]」1975年成立的全球性政府間旅遊國際專門組織——世界旅遊組織(WTO),在1984年規定了國內旅遊者的概念:「任何因消遣、閑暇、度假、體育、商務、公務、會議、療養、學習和宗教目的,而在其居住國,不論其國籍如何,所進行的24小時以上、一年以內的旅行的人,均視為國內旅遊者。[3]」1991年6月28日,世界旅遊組織在渥太華召開了旅遊統計國際大會,與會者包括中國在內的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20多名代表。與會者經過廣泛討論,對國際旅遊和國內旅遊普遍使用的概念達成了共識,並形成了《旅遊統計國際大會建議書》。會議將旅遊者因國際旅遊和國內旅遊不同類別分為國際旅遊者與國內旅遊者。國際旅遊者是指「至少在訪問國家集體的或私人的住宿設施住宿一個晚上的國外旅客」;國內旅遊者是指「任何一個居住在一國,到這個國家內某一地方旅行,離開他(她)慣常居住的環境,在訪問地的集體或私人住宿設施停留至少一夜,但不超過一年,並且訪問的主要目的不是通過所從事的活動從訪問地獲取報酬的人。」根據這兩個定義,我們分析所謂旅遊者既不同於居民,又不同於一般游覽者,他(她)們有三個特點:一是離開慣常住所到國內另一地方或另一國參觀游覽訪問;二是在訪問地至少停留一夜;三是不為就業或經濟目的。[4]我國對旅遊者概念的界定,理論上也有較多表述,一般公認的觀點是:「旅遊者指離開常駐地到異地,時間不超過一年,進行觀光、游覽、休閑、度假、探親、訪友或者其他形式旅遊活動的人。[4]」與國際上對旅遊者概念的界定相比較,這個概念由於時間上取消了下限(24小時),所以涵蓋了「當日游」而且不在外過夜的遊客,從而擴大了旅遊者的范圍,保護了「一日游」游覽者的合法權益,比較符合目前我國旅遊市場的實際現狀。但是,上述概念也有不足之處,如列舉6了旅遊的六種形式顯得十分繁瑣,不符合概念高度概括的特點和要求。筆者認為,從擴大和便利保護我國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的目的出發,我國應參照墨西哥等國規定①,盡快制定出我國的旅遊法,在立法上對旅遊者的概念及其合法權益的內容做出明確規定。綜合國際社會上對旅遊者概念的說法,我國《旅遊法(1990年送審稿)》規定,可以對旅遊者如此定義:「旅遊者是指離開常住地到異地,不是為了定居和謀求職業,進行觀光、探親、訪友、度假和通過參加會議從事經濟、文化、體育、宗教等形式進行旅遊活動的個人。[5]」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對消費者概括為:為了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或者接受服務的人。旅遊消費者就是旅遊者,在法律本質上就是消費者,所以旅遊消費者法律定義應為:為了滿足自身精神生活的需要,從旅遊市場進行購買、使用旅遊商品或者接受旅遊服務的自然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的權利共有九項: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知權、受尊重權、監督權。這九大權利可以看作是旅遊消費者自然享有的默示權利。然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般法,可以發揮保護一般消費者利益的作用。但旅遊者由於其費客體是旅遊商品和服務,多數旅遊商品和服務都是無形的,只8能通過感覺感知。所以說旅遊者雖然是消費者,但屬於特殊消費者。對此類服務消費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存在很大欠缺。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的合法權益,條款中有關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家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等均涉及到商品消費和服務消費兩方面的內容。但服務消費的內容明顯少於實物消費的相關規定,而且規定不明確而流於形式。如第8條第1款:「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2款:「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Ⅸ 對於旅遊業來說,又可以怎樣通過感覺來刺激旅遊消費者的消費呢

(一)加快發展旅遊網路營銷 1.大力發展網路營銷。隨著網路與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旅遊業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和營銷策略的多樣化,旅遊業也積極改變陳舊觀念,擠身於網路營銷的大潮之中。旅遊業網路營銷是利用電子網路這一載體的營銷活動,是利用互聯網,對旅遊市場進行更有效的細分和目標定位,對分銷、渠道、產品的定價、服務、產品理念進行更為有效的規劃和實施,創造滿足旅遊者與旅遊產品銷售者之間的交易。 旅遊業發展網路營銷具有產品和網路兩大優勢:一是旅遊產品是一種特殊的服務產品,具有生產消費同步、遠距離異地消費、消費者無法對產品預先感知等特性,成為最宜於網上查詢、瀏覽、購買的產品類型之一;二是網路擁有豐富信息源和傳遞速遞快、覆蓋面廣、自主性強、反應及時、營運方式更合理等優勢,可以有效地降低產品生產、營銷、銷售成本,節約顧客精力、時間、資金成本。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力發展網路營銷是旅遊市場營銷模式的必然趨勢之一,尤其是在我國申奧成功後,奧運帶來的巨大市場為旅遊網路營銷帶來一個難得的機遇。 2.網路營銷和傳統營銷需要緊密結合。從發展趨勢來看,網路營銷的實施是必然的,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我國網路營銷仍處於較低階段,存在著信息源真實性和更新速度、網路安全等諸多問題,致使旅遊網路營銷還不能完全發揮其優勢,成為制約我國旅遊市場營銷發展的瓶頸。在此轉變時期,只有把網路營銷和傳統營銷緊密結合,揚長避短,才能更好、更快、更有效率地滿足顧客需要,更好地發展旅遊市場營銷,從而促進旅遊市場的繁榮興旺。 (二)加強綠色營銷促進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隨著全球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世界各國都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強調經濟發展應與環境保護相協調,人們都開始追求更加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綠色消費和綠色營銷。所謂綠色營銷是指企業以環境保護為經營指導思想,以綠色文化為價值觀念,以消費者的綠色消費為中心和出發點的營銷觀念、營銷方式和營銷策略。它要求企業在經營中貫徹自身利益、消費者利益和環境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旅遊業「它是個資源型產業,有賴於自然的饋贈和社會遺產」,但在現實發展中,旅遊業是「無煙產業」已受到質疑,「旅遊者帶走的只有照片,留下的只有腳印」,隨著旅遊業的推進,世界有太多精美如畫但很敏感的環境受到破壞,而且問題變得越來越復雜,這些有損環境資源現象,直接影響到旅遊業本身的發展。因此我國旅遊業必須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必須加強綠色營銷。首先,樹立以資源價值觀為中心的綠色營銷觀念。其次,確定綠色營銷目標。再次,樹立綠色營銷組合戰略。旅遊業在確立綠色營銷觀念和目標的基礎上,在旅遊產品的設計、價格、包裝、分銷、促銷和銷售服務等各個環節上始終貫徹綠色原則,並科學地予以組合運用。最後,開展綠色認證。從1993 年起,國際標准化組織制定了一系列環境管理國際標准(ISO14000),極大地推動旅遊業綠色營銷的發展。比如我國浙江省、山東省開展的創建「綠色飯店 」活動以及武夷山景區實施的ISO14000認證,為旅遊業的綠色營銷注入了新的內容。 加強開展綠色旅遊營銷,是使旅遊業真正成為與環境友好、和諧的產業,是符合旅遊者回歸大自然、愛護旅遊生態環境的潮流,是走旅遊業 可持續發展道路,是一條極富生命力的營銷策略。可以通過綠色營銷觀念和目標感覺來刺激旅遊消費者

Ⅹ 消費 旅遊

消費就好了,別去旅遊了 ,嗯,給兄弟團個飯吧,餓了八天了,從300斤的西瓜,成為了100斤的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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