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文化及其本質探討
Ⅰ 旅遊文化的概念
(一)旅遊+文化說
將旅遊與文化聯系起來,重視文化在旅遊過程中的作用,彌補了我國旅遊文化學科研究的一個空白,客觀上起到了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的作用。
(二)總和說
1990年10月召開的首屆中國旅遊文化學術研討會提出:「旅遊文化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因素為依據,以旅遊諸要素為依託,作用於旅遊生活過程中的一種特殊文化形態,是人類在旅遊過程中(一般包括旅遊、住宿、飲食、游覽、娛樂、購物等要素)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總和。」總和說開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
(三)民族文化說
《中國大網路全書·人文地理卷》指出:「所謂旅遊文化,指的是某個民族或某個國家在世世代代的旅遊實踐過程中所體現出來的本民族或本國家的文化。它包括只有這個民族、這個國家獨有的哲學觀念、審美習慣、風俗人情等文化形態。或者說,旅遊文化,就是一個民族的共同文化傳統在旅遊過程中的特殊表現。」
(四)主客體說
主體說與客體說都是從旅遊的基本要素出發界定旅遊文化的。客體說是產生旅遊文化的基礎,但僅有這個基礎還不能揭示旅遊文化的本質內容。與之相比,主體說明確指出旅遊文化與旅遊客體之間的包含關系,這是認識上的一大進步。
(五)碰撞說
「碰撞說」抓住了旅遊文化的自由開放這一特性,用旅遊媒介在主體與客體間架起一道橋梁。首屆中國旅遊文化學術研討會將「碰撞說」敘述為「旅遊文化是旅遊主體、旅遊客體和旅遊媒體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物質和精神成果。」「碰撞說」更多的注意到旅遊三要素在旅遊文化中必須分清主次,而非孰有孰無。
旅遊文化的范疇
旅遊文化絕對不是那種抽象的、形而上學的東西,而是包括旅遊者、旅遊從業者、旅遊資源、旅遊生活設施和接待地環境等在內的物質和精神的總和。它一方麵包括具體的、客觀的內容,如:人、財、物等;另一方面還包括不可見的文化成分,如旅遊者如何使用他的錢、財、物,旅遊業如何開發資源、增添設備、提高質量以滿足旅遊者的各種心理動機和需求,這種從醞釀到實施完畢的過程,莫不帶有文化傳統、民族習慣之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和制約。而旅遊者玩 購 娛,的結果以及從中可以看出的明顯動向,旅遊從業者為旅遊者開發的旅遊資源、提供的各種服務設施本身,則更物化的體現了種種民族文化心理的影響和制約。
Ⅱ 文化旅遊和旅遊文化的分析
(一)旅遊和文化的關系
旅遊和文化兩者之間是相互包容、協作統一的,旅遊是基於文化的衍生,文化是發展旅遊的基礎條件。換而言之,文化是旅遊的靈魂,是整個旅遊活動進行的主線。目前,人們開展各種旅遊活動的目的,是解讀和發展文化,通過開展旅遊活動,實現文化發揚,同時旅遊活動的進行還能夠提高文化傳播速度,促進文化發展,這對於保護文化和傳承文化更加有利。
(二)兩者混淆的現象
現階段,我國旅遊界對旅遊文化和文化旅遊兩者進行研究時,特別容易把旅遊文化和文化旅遊混淆,導致在研究過程中會出現疑惑的地方,因此,旅遊學者非常重視這兩者的研究。雖然旅遊文化是人們已經非常熟悉的內容,但對於它的概念,還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而文化旅遊是最近幾年才開始出現的,由於兩者字面上沒什麼不同,但是對這兩個詞的概念以及內涵並沒有嚴格界定。雖然兩者字面上的意思非常相似,但是兩者的內涵還存在很大差別,這讓很多人難以區分。無論是在理論還是實踐方面,都經常發生混淆,因此,為了明確兩者的區別,需要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更好地發揮其優勢和作用。
(三)兩者的研究現狀
就旅遊文化而言,我國早期對旅遊文化的觀念比較片面和籠統,把旅遊文化外在物化;到了後期,開始強調旅遊文化的核心是旅遊者和開展的旅遊活動。在研究旅遊文化過程中,出現了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我國旅遊界把旅遊對象的文化和旅遊文化等同,這是對旅遊文化的一種誤解。大多數人都用總和的概念來界定新的旅遊文化概念,並沒有借鑒國外這個領域的相關研究,因此我國的研究稍微落後於國際研究。就文化旅遊而言,我國把文化旅遊理解為一種旅遊類型,具有文化色彩和旅遊產品的旅遊過程、民俗旅遊以及旅遊者對外地文化的求知和憧憬等。通過這些理解,可以看出目前國內對於文化旅遊的研究和理解存在不足,幾乎沒有深入研究,僅停留在文化資源開發上,一系列的系統理論研究沒有足夠的實踐驗證。有時候,還經常把文化旅遊等同旅遊文化,把文化旅遊看作設計產品的觀點和思路,從廣義的層面上,強調旅遊產品的文化性,例如民俗旅遊等觀點。顯然,這樣的研究結果讓文化旅遊更加狹隘,沒有概念的理論行定義。
Ⅲ 中國旅遊文化的內容有哪些
中國來的旅遊文化源包括中國旅遊文化傳媒、中國歷史文化、中國宗教文化、中國的世界遺產、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中國藝術、中國旅遊文學、中國飲食文化、中國歷史文人界、中國古代考古界和中國象徵文化等。
旅遊文化能幫助人們正確認識和理解旅遊活動的社會影響,處理好旅遊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之間的和諧統一,從理論認識上提高自覺性,從而減少在實踐活動中的盲目性,更有效地按照文化發展的客觀規律經營和管理旅遊業。比如井岡山等革命老區的紅色旅遊,不僅放鬆旅遊者帶動當地經濟發展,還能使旅遊者更深刻認識歷史,傳承先烈不屈不撓、艱苦奮斗的大無畏精神。
Ⅳ 旅遊文化的特徵是什麼
旅遊文化其特徵是旅遊行為的綜合性、時間空間的延展性、景觀意態的趣味性、旅遊內容的豐富性,以及滿足遊客文化需求多樣化的客觀規定性,促使旅遊業必須具有適合自身發展需要的文化形態。
相關介紹:
任何一種新的文化形態的產生、發展和完善,都是社會生產力和社會文化發展到相當水平的結果。隨著旅遊業在經濟領域中地位的不斷提高,它對社會文化發展的需求和依賴也越加明顯。
(4)旅遊文化及其本質探討擴展閱讀
相關背景:
1990年10月召開的首屆中國旅遊文化學術研討會提出:「旅遊文化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因素為依據,以旅遊諸要素為依託,作用於旅遊生活過程中的一種特殊文化形態,是人類在旅遊過程中(一般包括旅遊、住宿、飲食、游覽、娛樂、購物等要素)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總和。」
主體說與客體說都是從旅遊的基本要素出發界定旅遊文化的。客體說是產生旅遊文化的基礎,但僅有這個基礎還不能揭示旅遊文化的本質內容。與之相比,主體說明確指出旅遊文化與旅遊客體之間的包含關系,這是認識上的一大進步。總和說開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旅遊文化
Ⅳ 旅遊文化與文化旅遊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文化旅遊與旅遊文抄化既有一定聯系,也有嚴格的概念區別。首先,文化旅遊屬於運動范疇,是一種旅遊類型,而旅遊文化屬於文化范疇,是一個文化門類,兩者的發展方向存在很大不同。
文化旅遊的形成,是旅遊業發展到一定層次的必然結果。因此,從某種角度來說,文化旅遊是與自然旅遊相對應的一種旅遊形式。文化旅遊之所以會興起,主要與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持續提升有關,市場對文化的關注度大幅提高。
此外,文化旅遊也是旅遊業內在轉型的一種體現,是旅遊業在發展上的新出路,其發展既滿足了社會公眾對於文化層面的需要,也順應了國家精神文明建設的訴求。
旅遊文化是文化的一種類型,與建築文化、藝術文化、生態文化等並列,這也是與文化旅遊最大的區別。旅遊文化是旅遊活動所形成的文化屬性,是我國文化建設中重要的表現形式之一,在國家文化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旅遊文化具有文化的本質屬性,因此遵循一般文化的發展規律。所以,旅遊文化在形成的基礎上有其合理的成分,是隨著我國第三產業不斷發展產生的一種新的文化形式。——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Ⅵ 為什麼文化是現代旅遊的核心
進入新世紀以來,與世界范圍內旅遊業越來越紅火的大勢一致,我國相當的地區把旅遊業當成了本地的「支柱產業」。但在注重「發展旅遊」收獲經濟效益的同時,許多人卻忽視了旅遊的經濟效益是從「文化」中獲得的。對於這個問題,學術界對旅遊本質是「文化」還是「經濟」的爭論不少,論證旅遊本質是「文化」的文字更多。但到今天為止,旅遊業界輕文化、重經濟的狀況並沒有大的改觀。
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之一,是旅遊學「所產生的各個定義都是為了適應某一特定情景、解決某一迫切問題,由於缺乏統一定義,妨礙了旅遊作為學科的研究。」在這個模糊的理論基礎之上,不少討論「旅遊文化」的論者只是在運用似是而非的「旅遊文化」概念,很少人探及旅遊理論基石的問題。例如,被大多數研究者奉為圭臬的旅遊經濟「三要素」(旅遊者、旅遊業、旅遊資源)理論,就是有明顯缺陷的。在這個少有人質疑的旅遊理論「三要素說」中,旅遊資源被提到「旅遊客體」(旅遊者是旅遊主體,旅遊業是旅遊媒體)的高度,旅遊審美文化卻沒有起碼的位置。這就難免使很多研究者把注意力放在與經濟相關的旅遊資源上,而對「文化」在旅遊經濟中的地位和價值熟視無睹。
漢語的「資源」一詞,本指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如礦產資源、人力資源、水資源等。旅遊論著所說的旅遊資源,是由英文tourismresources翻譯過來的概念。這個詞在英語語用實踐中,有時被用來指代吸引遊客的「旅遊吸引物」(attraction),包括名山勝水和民俗風情之類;有時指代遊客群(tourists),即旅遊景觀的市場資源。在國內旅遊研究論著里,主要用來指前者。但研究者幾乎都沒有論及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吸引遊客的旅遊資源,包括天然資源和文化資源,大多不會出售給旅遊者;反過來說,出售旅遊資源的行為,也不是旅遊活動,而是純粹的經濟活動。譬如湖南鳳凰縣政府,把50年的經營權轉讓給黃龍洞股份有限公司,這個行為被視為典型的出售旅遊資源的行為。但這個出售旅遊資源的過程,並沒有旅遊者這個基本元素的參與,這個出售旅遊資源的行為,也不再是旅遊活動,而是純粹的經濟行為了。在旅遊學論著討論旅遊活動時所謂的「旅遊資源」,實際上就是指旅遊文化。事實上,旅遊業所出售和旅遊者所購買的「商品」也是附著在旅遊資源上的審美文化,或者說是旅遊文化。
舉例說,四川省近年開放的旅遊景點青城後山,無論開發不開發,這座山都是四川省都江堰市的旅遊資源,但在開發出來之前,它沒有也不能出售。在修了路,搭了橋,做了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提供了必要的旅遊設施後,可供觀賞的「青城後山」景點才成了旅遊者追求的審美對象。同時,管理者所出售的和旅遊者所購買的「旅遊商品」,並不是旅遊資源「青城後山」本身,而是「青城後山」這一旅遊資源產生的審美價值,或者說是附著在旅遊資源上,由持有者開發和開放的審美文化。
我們不妨剖析一個旅遊活動實例:到瀘沽湖體驗女兒國風情,那裡的走婚習俗、摩梭女孩和自然風光是旅遊者嚮往的審美對象。但那些奇妙的民俗,如果不針對遊客需要在指定的時間、地點表演,旅遊者就不可能得到審美滿足;另一方面,旅遊者前往瀘沽湖旅遊的目的,並非是去購買摩梭姑娘和瀘沽湖山水,而是去欣賞瀘沽湖人所表演和展示的摩梭族生活形式……
所以,旅遊文化既是旅遊者所嚮往和享用、追求的對象,也是旅遊業和管理旅遊業的政府所提供的「商品」,它維系著參與旅遊經濟活動的人之間的關系,是在經濟利益上對立的旅遊者和旅遊業的共同旨歸。從這個意義上說,旅遊文化處於旅遊者和旅遊業雙邊關系的核心地位。
那麼,沒有參加旅遊活動的旅遊資源的價值又何在?強調旅遊文化在旅遊經濟活動中的意義,會不會又走向另一個極端,貶低以致忽視了對旅遊資源的研究?這個擔心大可不必。強調旅遊業出售和旅遊者購買的是旅遊文化,只是說旅遊資源沒有直接參加旅遊活動,但並沒有因此否認旅遊資源在旅遊活動背後的價值。事實上,「旅遊文化」是附著在旅遊資源上的審美文化,沒有旅遊資源,旅遊文化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所以,旅遊資源的重要性不僅不會因為強調旅遊文化而削弱,反而會因為明確了地位而加強。從理論上弄清楚旅遊文化和旅遊資源之間的關系,也不是要厚此薄彼,而是在研究中使這兩種現代旅遊活動的元素各歸其位,不至於使現代旅遊研究陷入盲目。
強調了旅遊文化的意義,自然會注意到旅遊資源最寶貴、最值得開發的基本屬性:應該而且必須產生吸引旅遊者的審美文化效益。具體說,旅遊者追求的審美對象,總是自己所缺乏、因而嚮往和追求的。這種對象可以是觀賞的對象,也可以是某種民俗。不管如何,旅遊業要想吸引旅遊者,贏得經濟效益,就必須千方百計地尋找可產生「差異」的旅遊文化資源,開發旅遊資源的文化差異因素,從而使旅遊者看到、聽到、體驗到與在別的旅遊景點不一樣的新奇。所以,如果研究者注意到旅遊文化在現代旅遊活動中的核心地位和經濟效益,不僅可以給旅遊學研究帶來突破,也有望給旅遊業的經濟效益帶來飛躍。
Ⅶ 文化旅遊的定義
旅遊文化內涵及分類
文化的本質在於創新,旅遊文化不是旅遊和文化的簡單相加,也不是各種文化的大雜燴,它是傳統文化和旅遊科學相結合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
對於旅遊文化來說,其他各種文化都是「原材料」。在旅遊活動中,旅遊者頭腦中原有的思想觀念、心理特徵、思維方式等文化因素與目的地的異質文化因素的相互碰撞與結合,逐漸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
而旅遊經營者經過潛心地研究本國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並進行適當的取捨,吸收一些外來文化,精心加工、組織和開發成為供旅遊者觀賞或享受的旅遊文化產品,創造了旅遊文化;旅遊客體本身反映著人的智慧和力量,有相當的文化因素的成分,它是人們內心的價值觀、審美觀等精神因素的外在表現,其本身也是旅遊文化的不可缺的組成部分。
因此,所謂旅遊文化實際上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為依據,以行、吃、住、游、購、娛六大要素為依託,以旅遊主體、旅遊客體、旅遊介體和旅遊研究之間的相互關系為基礎的,在旅遊活動過程中業已形成的觀念形態及其外在表現的總和。它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旅遊文化的內涵十分豐富,外延也相當寬泛。「既涉及歷史、地理、民族宗教、飲食服務、園林建築、民俗娛樂與自然景觀等旅遊客體文化領域;又涉及旅遊者自身文化素質、興趣愛好、行為方式、思想信仰等文化主體領域;更涉及旅遊業的服務文化、商品文化、管理文化、導游文化、政策法規等旅遊介體文化。「
(註:林永匡:「弘揚優秀文化,強化陣地意識」[N],《中國旅遊報》,2000年1月17日。)
此外,還涉及到旅遊學、旅遊心理學、旅遊市場營銷學、旅遊管理學、旅遊社會學、旅遊文化學、旅遊美學等對旅遊活動進行研究的綜合領域。
從旅遊文化的結構體系來看,應包括最外層的物質文化,如建築、園林、器物、工具、飲食、服飾等,這些都是有形的,有能被人的感知器官所能感受到的物質形態。
旅遊文化的中間層次包括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兩個方面。
制度文化是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處理個人與他人、個體與群體之間關系的產物,包括旅遊活動參與者應遵守的法律、規章以及職業道德等約束機制,它是旅遊行為的定型化、程序化、道德化,主要由政府、集團、機構等運用強制手段制訂和實施。
旅遊行為文化,則主要是指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在旅遊活動中的約定俗成的習慣定勢行為,如禮俗、禮儀、民風、民俗、行為舉止和服務方式等。它實際上是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的個體的自發性行為,是其內在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因素在其行動中的表現。
旅遊文化的核心層是精神文化或叫心態文化,它是旅遊活動參與者的文化心態及其在觀念形態上的表現,包括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態,由價值觀念、審美追求、道德情感、思維方式等主體因素構成。
這四者之間的關系是由客體到主體緊密相連、不可或缺的關系。物質文化是旅遊文化的外在顯現或外在的物化,能夠直接為人所感知,也因其有形故易於模仿和創造,但要真正具有魅力必須在物態化的背後體現出創造者的一種精神、觀念和追求。
心態文化是旅遊文化的核心,必須有意識地外化於物態,才能為人所感知,為人所了解,從而使自己的觀念、追求、情趣、情感等能引起他人的共鳴。因此,物態文化和心態文化互為表裡地對立統一於整個旅遊活動中。
而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則是由物態到心態的中間性的過渡環節,具有承上啟下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文化是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旅遊層次,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具有保證方向和指南的意義。
而行為文化對於提高旅遊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保證服務質量、增強競爭力等方面也是不可缺少的。旅遊服務人員標准、優雅的服務,能使旅遊者感到旅遊的莫大快樂;旅遊者良好的行為舉止,既是人類文明的象徵,也能減少和接待地居民間的不必要的沖突。
正確而深刻地理解旅遊文化的內涵,並對其進行科學的分類,是我們加強旅遊文化建設的前提條件,它將使旅遊文化建設更具有針對性、目的性和實際操作性。
回答者:luoiu - 助理 二級 10-10 14:37
文化的本質在於創新,旅遊文化不是旅遊和文化的簡單相加,也不是各種文化的大雜燴,它是傳統文化和旅遊科學相結合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
對於旅遊文化來說,其他各種文化都是「原材料」。在旅遊活動中,旅遊者頭腦中原有的思想觀念、心理特徵、思維方式等文化因素與目的地的異質文化因素的相互碰撞與結合,逐漸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
而旅遊經營者經過潛心地研究本國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並進行適當的取捨,吸收一些外來文化,精心加工、組織和開發成為供旅遊者觀賞或享受的旅遊文化產品,創造了旅遊文化;旅遊客體本身反映著人的智慧和力量,有相當的文化因素的成分,它是人們內心的價值觀、審美觀等精神因素的外在表現,其本身也是旅遊文化的不可缺的組成部分。
因此,所謂旅遊文化實際上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為依據,以行、吃、住、游、購、娛六大要素為依託,以旅遊主體、旅遊客體、旅遊介體和旅遊研究之間的相互關系為基礎的,在旅遊活動過程中業已形成的觀念形態及其外在表現的總和。它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旅遊文化的內涵十分豐富,外延也相當寬泛。「既涉及歷史、地理、民族宗教、飲食服務、園林建築、民俗娛樂與自然景觀等旅遊客體文化領域;又涉及旅遊者自身文化素質、興趣愛好、行為方式、思想信仰等文化主體領域;更涉及旅遊業的服務文化、商品文化、管理文化、導游文化、政策法規等旅遊介體文化。「
(註:林永匡:「弘揚優秀文化,強化陣地意識」[N],《中國旅遊報》,2000年1月17日。)
此外,還涉及到旅遊學、旅遊心理學、旅遊市場營銷學、旅遊管理學、旅遊社會學、旅遊文化學、旅遊美學等對旅遊活動進行研究的綜合領域。
從旅遊文化的結構體系來看,應包括最外層的物質文化,如建築、園林、器物、工具、飲食、服飾等,這些都是有形的,有能被人的感知器官所能感受到的物質形態。
旅遊文化的中間層次包括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兩個方面。
制度文化是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處理個人與他人、個體與群體之間關系的產物,包括旅遊活動參與者應遵守的法律、規章以及職業道德等約束機制,它是旅遊行為的定型化、程序化、道德化,主要由政府、集團、機構等運用強制手段制訂和實施。
旅遊行為文化,則主要是指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在旅遊活動中的約定俗成的習慣定勢行為,如禮俗、禮儀、民風、民俗、行為舉止和服務方式等。它實際上是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的個體的自發性行為,是其內在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因素在其行動中的表現。
旅遊文化的核心層是精神文化或叫心態文化,它是旅遊活動參與者的文化心態及其在觀念形態上的表現,包括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態,由價值觀念、審美追求、道德情感、思維方式等主體因素構成。
這四者之間的關系是由客體到主體緊密相連、不可或缺的關系。物質文化是旅遊文化的外在顯現或外在的物化,能夠直接為人所感知,也因其有形故易於模仿和創造,但要真正具有魅力必須在物態化的背後體現出創造者的一種精神、觀念和追求。 旅遊者的旅遊行為是一種文化消費行為,其外出旅遊的動機和目的在於獲得精神上的享受和心理上的滿足;而旅遊經營者要達到盈利的目的就必須提供一種能滿足旅遊者文化享受的旅遊產品。
無論是自然旅遊資源還是人文旅遊資源,其要吸引和激發起旅遊者的旅遊動機,就必須具有魅力無窮、獨具特色的民族、地方文化內涵,滿足人們對科學、史學、文學、藝術和社會學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因此,旅遊的文化本質特徵必然要求在發展旅遊業的過程中優先發展旅遊文化。
其次,旅遊文化是一個國家旅遊業保持自身特色的決定因素。人們常說:「民族的東西是獨特的,文化的流傳是久遠的。"
心態文化是旅遊文化的核心,必須有意識地外化於物態,才能為人所感知,為人所了解,從而使自己的觀念、追求、情趣、情感等能引起他人的共鳴。因此,物態文化和心態文化互為表裡地對立統一於整個旅遊活動中。
而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則是由物態到心態的中間性的過渡環節,具有承上啟下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文化是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旅遊層次,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具有保證方向和指南的意義。
而行為文化對於提高旅遊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保證服務質量、增強競爭力等方面也是不可缺少的。旅遊服務人員標准、優雅的服務,能使旅遊者感到旅遊的莫大快樂;旅遊者良好的行為舉止,既是人類文明的象徵,也能減少和接待地居民間的不必要的沖突。
正確而深刻地理解旅遊文化的內涵,並對其進行科學的分類,是我們加強旅遊文化建設的前提條件,它將使旅遊文化建設更具有針對性、目的性和實際操作性。
Ⅷ 對旅遊文化功能的認識
一、旅遊文化在旅遊業發展中的地位
隨著現代社會的飛速發展,文化旅遊正成為一種備受青睞、生機盎然的旅遊形式。文化因素對現代旅遊活動的影響,將會更加深刻和深遠。要加快中國旅遊業的發展,提高其國際競爭力,就必須高度重視旅遊文化建設。這首先是旅遊的文化本質特徵的必然要求。
「現代旅遊現象,實際上是一項以精神、文化需求和享受為基礎的,涉及經、政、社會、國際交流等內容的綜合性大眾活動。"
(註:喻學才:「近七年旅遊文化研究綜述」[J],《旅遊經濟》,1997年第2期。)
文化因素滲透在現代旅遊活動的各個方面,「文化是旅遊者的出發點和歸結點,是旅遊景觀吸引力的淵藪,是旅遊業的靈魂。"
(註:馬波:《現代旅遊文化學》,青島出版社,1998年。)
旅遊者的旅遊行為是一種文化消費行為,其外出旅遊的動機和目的在於獲得精神上的享受和心理上的滿足;而旅遊經營者要達到盈利的目的就必須提供一種能滿足旅遊者文化享受的旅遊產品。
無論是自然旅遊資源還是人文旅遊資源,其要吸引和激發起旅遊者的旅遊動機,就必須具有魅力無窮、獨具特色的民族、地方文化內涵,滿足人們對科學、史學、文學、藝術和社會學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因此,旅遊的文化本質特徵必然要求在發展旅遊業的過程中優先發展旅遊文化。
其次,旅遊文化是一個國家旅遊業保持自身特色的決定因素。人們常說:「民族的東西是獨特的,文化的流傳是久遠的。"
(註:孫玉波:「展示深厚的文化底蘊——北京胡同旅遊帶來的啟示」[N],《經濟參考報》,1995年6月17日。)
一個國家的旅遊業若缺少了自己本民族傳統文化的底蘊,便失去了特色,不能反映出本民族獨有的精神內涵,也便失去了強大的吸引力。實踐表明, 「舉凡旅遊業昌盛之國,莫不以旅遊文化取勝。」
奧地利的旅遊,幾乎都與斯特勞斯等奧國音樂大師緊密關聯。
巴黎街道的命名,每每蘊含法蘭西民族的歷史掌故。
(註:許宗元:「論茶文化在旅遊文化中的地位」[J],轉引自喻學才「近七年旅遊文化研究綜述」[J],《旅遊經濟》,1997年第2期。)
因此,旅遊文化是一個國家在發展旅遊業的過程中保持自己民族特色的必然要求。再次,旅遊文化蘊藏著巨大的經濟潛能。「旅遊是以一國一民族獨特的文化招徠旅客賺取外匯的文化經濟」
(註:李剛:「宗教文化——重要的旅遊資源」[J],《天府新論》,1990年第1期。)
為此,世界上許多旅遊業發達的國家先後實行了「文化經濟」新戰略。
美國洛杉磯文化旅遊負責人羅伯特·巴雷說:「文化旅遊大概是美國增長速度最快的旅遊項目。因為各個城市發展文化旅遊可以獲得相當可觀的收入。
(註:玉東:「美國旅遊業中『增長最快的項目』——文化旅遊」[N],《北京日報》,1997年6月26日。)」
義大利對文化遺產投入和產出經過全面系統計算,得出的結論是,國家每年對文化性參觀旅遊業徵收的增值稅收入是保護費用的27.5倍,並能提供就業崗位,帶動建築、商業和交通運輸,促進科學文化的發展。他們由此認為「文化遺產是該國最豐富寶藏,內中蘊藏著巨大的經濟潛能,是政府永不枯竭的財政來源,應視為戰略資源和國家基本生產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決定自1985年,開始實行全國『文化經濟』新戰略,以達到保護文化、宣傳自己、經濟受益一箭三雕的目的。
(註:游天:「新興產業奏鳴曲」[J],《北京財貿學院學報》,1994年第5期。)」
韓國也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大力發展文化旅遊業,「意欲將文化、旅遊培育成21世紀的國家戰略產業"
(註:秦玲:「文化旅遊:下個世紀的國家戰略產業——韓國大力發展文化旅遊業」[N],《科學時報》,1999年11月5日。)
從我國旅遊業發展的實踐來看,「文化搭台、經濟唱戲」,已成為發展旅遊業的一大特色和主要經驗之一。
再次,文化是提高人的素質,提高管理水平的關鍵。旅遊文化大量地體現在旅遊業的管理者及其從業人員身上,其文化素質的優劣、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旅遊者能否獲得良好的審美享受和精神滿足,直接關繫到旅遊資源能否得到合理的開發和利用,進而影響到旅遊業的發展。
而未來的旅遊業的競爭主要是旅遊文化方面的競爭,人們對旅遊資源、旅遊服務的需求更趨向於文化性強、科技水平高、富於參與性的項目,因此,旅遊業管理者和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必須相應地提高,才能與國際接軌,適應時代的要求,使中國的旅遊業立於不敗之地。
最後,文化是旅遊業創名牌、提高競爭力的法寶。在旅遊活動中,旅遊者物質方面的需求是較低級的需求,易於滿足,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是一種高級而復雜的需求,很難得到滿足,但又影響全局。
旅遊企業若不能滿足旅遊者精神文化的需要,便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同時由於文化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傳承性等特點,往往為一個國家和地區所獨有,很難模仿和復制。因此,在競爭中就減少了可比性,具有壟斷的地位,易形成強有力的競爭能力,也易於創出自己的特色和名牌效應。名牌是旅遊業競爭中的一種無形力量,更是促使旅遊業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的一種寶貴的文化資源。
總之,中國旅遊業要獲得較大的發展,立於世界旅遊強國之林,就必須高度重視旅遊文化建設,深入挖掘旅遊文化的內涵,營造旅遊文化氛圍,建立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旅遊文化體系,為旅遊業的發展提供服務和指南。旅遊文化是中國旅遊業不可缺少的文化底蘊和靈魂,是中國旅遊業保持中國特色、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關鍵。
二、旅遊文化內涵及分類
文化的本質在於創新,旅遊文化不是旅遊和文化的簡單相加,也不是各種文化的大雜燴,它是傳統文化和旅遊科學相結合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
對於旅遊文化來說,其他各種文化都是「原材料」。在旅遊活動中,旅遊者頭腦中原有的思想觀念、心理特徵、思維方式等文化因素與目的地的異質文化因素的相互碰撞與結合,逐漸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
而旅遊經營者經過潛心地研究本國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並進行適當的取捨,吸收一些外來文化,精心加工、組織和開發成為供旅遊者觀賞或享受的旅遊文化產品,創造了旅遊文化;旅遊客體本身反映著人的智慧和力量,有相當的文化因素的成分,它是人們內心的價值觀、審美觀等精神因素的外在表現,其本身也是旅遊文化的不可缺的組成部分。
因此,所謂旅遊文化實際上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為依據,以行、吃、住、游、購、娛六大要素為依託,以旅遊主體、旅遊客體、旅遊介體和旅遊研究之間的相互關系為基礎的,在旅遊活動過程中業已形成的觀念形態及其外在表現的總和。它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旅遊文化的內涵十分豐富,外延也相當寬泛。「既涉及歷史、地理、民族宗教、飲食服務、園林建築、民俗娛樂與自然景觀等旅遊客體文化領域;又涉及旅遊者自身文化素質、興趣愛好、行為方式、思想信仰等文化主體領域;更涉及旅遊業的服務文化、商品文化、管理文化、導游文化、政策法規等旅遊介體文化。「
(註:林永匡:「弘揚優秀文化,強化陣地意識」[N],《中國旅遊報》,2000年1月17日。)
此外,還涉及到旅遊學、旅遊心理學、旅遊市場營銷學、旅遊管理學、旅遊社會學、旅遊文化學、旅遊美學等對旅遊活動進行研究的綜合領域。
從旅遊文化的結構體系來看,應包括最外層的物質文化,如建築、園林、器物、工具、飲食、服飾等,這些都是有形的,有能被人的感知器官所能感受到的物質形態。
旅遊文化的中間層次包括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兩個方面。
制度文化是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處理個人與他人、個體與群體之間關系的產物,包括旅遊活動參與者應遵守的法律、規章以及職業道德等約束機制,它是旅遊行為的定型化、程序化、道德化,主要由政府、集團、機構等運用強制手段制訂和實施。
旅遊行為文化,則主要是指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在旅遊活動中的約定俗成的習慣定勢行為,如禮俗、禮儀、民風、民俗、行為舉止和服務方式等。它實際上是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的個體的自發性行為,是其內在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因素在其行動中的表現。
旅遊文化的核心層是精神文化或叫心態文化,它是旅遊活動參與者的文化心態及其在觀念形態上的表現,包括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態,由價值觀念、審美追求、道德情感、思維方式等主體因素構成。
這四者之間的關系是由客體到主體緊密相連、不可或缺的關系。物質文化是旅遊文化的外在顯現或外在的物化,能夠直接為人所感知,也因其有形故易於模仿和創造,但要真正具有魅力必須在物態化的背後體現出創造者的一種精神、觀念和追求。
心態文化是旅遊文化的核心,必須有意識地外化於物態,才能為人所感知,為人所了解,從而使自己的觀念、追求、情趣、情感等能引起他人的共鳴。因此,物態文化和心態文化互為表裡地對立統一於整個旅遊活動中。
而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則是由物態到心態的中間性的過渡環節,具有承上啟下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文化是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旅遊層次,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具有保證方向和指南的意義。
而行為文化對於提高旅遊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保證服務質量、增強競爭力等方面也是不可缺少的。旅遊服務人員標准、優雅的服務,能使旅遊者感到旅遊的莫大快樂;旅遊者良好的行為舉止,既是人類文明的象徵,也能減少和接待地居民間的不必要的沖突。
正確而深刻地理解旅遊文化的內涵,並對其進行科學的分類,是我們加強旅遊文化建設的前提條件,它將使旅遊文化建設更具有針對性、目的性和實際操作性。
回答者:luoiu - 助理 二級 10-10 14:37
文化的本質在於創新,旅遊文化不是旅遊和文化的簡單相加,也不是各種文化的大雜燴,它是傳統文化和旅遊科學相結合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
對於旅遊文化來說,其他各種文化都是「原材料」。在旅遊活動中,旅遊者頭腦中原有的思想觀念、心理特徵、思維方式等文化因素與目的地的異質文化因素的相互碰撞與結合,逐漸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
而旅遊經營者經過潛心地研究本國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並進行適當的取捨,吸收一些外來文化,精心加工、組織和開發成為供旅遊者觀賞或享受的旅遊文化產品,創造了旅遊文化;旅遊客體本身反映著人的智慧和力量,有相當的文化因素的成分,它是人們內心的價值觀、審美觀等精神因素的外在表現,其本身也是旅遊文化的不可缺的組成部分。
因此,所謂旅遊文化實際上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為依據,以行、吃、住、游、購、娛六大要素為依託,以旅遊主體、旅遊客體、旅遊介體和旅遊研究之間的相互關系為基礎的,在旅遊活動過程中業已形成的觀念形態及其外在表現的總和。它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旅遊文化的內涵十分豐富,外延也相當寬泛。「既涉及歷史、地理、民族宗教、飲食服務、園林建築、民俗娛樂與自然景觀等旅遊客體文化領域;又涉及旅遊者自身文化素質、興趣愛好、行為方式、思想信仰等文化主體領域;更涉及旅遊業的服務文化、商品文化、管理文化、導游文化、政策法規等旅遊介體文化。「
(註:林永匡:「弘揚優秀文化,強化陣地意識」[N],《中國旅遊報》,2000年1月17日。)
此外,還涉及到旅遊學、旅遊心理學、旅遊市場營銷學、旅遊管理學、旅遊社會學、旅遊文化學、旅遊美學等對旅遊活動進行研究的綜合領域。
從旅遊文化的結構體系來看,應包括最外層的物質文化,如建築、園林、器物、工具、飲食、服飾等,這些都是有形的,有能被人的感知器官所能感受到的物質形態。
旅遊文化的中間層次包括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兩個方面。
制度文化是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處理個人與他人、個體與群體之間關系的產物,包括旅遊活動參與者應遵守的法律、規章以及職業道德等約束機制,它是旅遊行為的定型化、程序化、道德化,主要由政府、集團、機構等運用強制手段制訂和實施。
旅遊行為文化,則主要是指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在旅遊活動中的約定俗成的習慣定勢行為,如禮俗、禮儀、民風、民俗、行為舉止和服務方式等。它實際上是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的個體的自發性行為,是其內在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因素在其行動中的表現。
旅遊文化的核心層是精神文化或叫心態文化,它是旅遊活動參與者的文化心態及其在觀念形態上的表現,包括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態,由價值觀念、審美追求、道德情感、思維方式等主體因素構成。
這四者之間的關系是由客體到主體緊密相連、不可或缺的關系。物質文化是旅遊文化的外在顯現或外在的物化,能夠直接為人所感知,也因其有形故易於模仿和創造,但要真正具有魅力必須在物態化的背後體現出創造者的一種精神、觀念和追求。
心態文化是旅遊文化的核心,必須有意識地外化於物態,才能為人所感知,為人所了解,從而使自己的觀念、追求、情趣、情感等能引起他人的共鳴。因此,物態文化和心態文化互為表裡地對立統一於整個旅遊活動中。
而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則是由物態到心態的中間性的過渡環節,具有承上啟下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文化是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旅遊層次,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具有保證方向和指南的意義。
而行為文化對於提高旅遊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保證服務質量、增強競爭力等方面也是不可缺少的。旅遊服務人員標准、優雅的服務,能使旅遊者感到旅遊的莫大快樂;旅遊者良好的行為舉止,既是人類文明的象徵,也能減少和接待地居民間的不必要的沖突。
正確而深刻地理解旅遊文化的內涵,並對其進行科學的分類,是我們加強旅遊文化建設的前提條件,它將使旅遊文化建設更具有針對性、目的性和實際操作性
Ⅸ 旅遊從本質上而言是一種什麼活動
旅遊文化學是從文化的視角研究旅遊的知識系統,是把旅遊作為文化的對象和內容加以研究的一門學問。旅遊文化學是商業文化研究的一個分支,是旅遊學和文化學的結合,也是旅遊學研究的進一步發展和深化。作為一個旅遊者,僅僅知道旅遊,只是一個看客;不僅知道旅遊,而且知道文化,才是一個真正的旅遊者,才稱得上是一個旅行家。同樣,僅僅研究旅遊,可以成為一個旅遊業的指導者或一個有知識的商人;只有不僅研究旅遊,而且研究旅遊文化。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旅遊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