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區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局
⑴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能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五)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組織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的建設與發展。
(九)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人才和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二)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⑵ 濰坊文化藝術中心屬於哪個政府部門
現在廣電、新聞出版署、文化局已經三合一
⑶ 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局怎麼用英語說 注意 這是一個部門
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of Tourism and Culture
或者Cultural Tourism
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⑷ 濰坊市奎文區旅遊局是什麼單位,有編制的話是公務員性質還是事業編
您好:
一般來說旅遊局的內部員工一般分為公務員編制和事業單位編制,其中還有一些是合同工。
⑸ 文化局和新聞出版局是一個單位嗎
文化局 是從事對文化市場進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文化經營活動,營業性演出回活動答中的各種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查處各種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的執法機構.
新聞出版局 是從事出版社管理,報刊管理,發行企業審批,出版物發行企業審核,印刷業審核登記等等的機構.
⑹ 文化主管部門都是哪些部門
文化主管部門有幾下幾個部門:
1,國家文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中國文化行政的最高機構,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2,文化部:主管文學藝術界,包括文化館、群眾藝術館、文化團體、文藝演出單位、文化場。
3、國家旅遊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CNTA),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4、中共中央宣傳部:不直接管理任何一塊業務,但卻是所有與新聞、文化及宣傳有關的就都管,可謂是「全管」。
(6)奎文區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局擴展閱讀:
文化產業: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
二、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
三、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
⑺ 文廣新局都有什麼部門具體的
屬於政府部門,一般在市縣政府常見即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簡稱文廣新局。文化綜合體制改革後,有些政府機構把文化局、廣電局、和新聞出版局整合一塊,形成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並形成統一的執法機構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⑻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做什麼的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能: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組織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參與規劃全市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挖掘和傳承工作,管理博物館事業。
(五)監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負責辦理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等相關行政許可,指導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行業,負責對印刷業和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組織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八)組織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的建設與發展。
(九)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方面的人才和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二)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文化遺產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各項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把握輿論導向。
(二)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執法檢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六)監督管理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的發放、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採用加解擾技術、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審核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對地方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規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技術標准,指導搞好廣播電視覆蓋網的建設、維護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申辦報刊、印刷和音像製品生產的審查、審核工作,加強書報刊市場、印刷行業和音像製品的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管理、協調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
(十)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工作,負責實施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
(十一)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等文化廣播事業直屬單位。
(十二)負責對羅定市廣播電視台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羅定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⑼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各地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單位不是完全相同,大部分局下屬有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體育訓練中心等下屬單位,也有些是直屬局機關,如文化科、市場科、出版科、文物監察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