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時期旅遊業發展狀況
❶ 旅遊行業的納稅額如何計算
按照營業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
按營業稅的7%繳納城建稅,3%繳納教育費附加
按照所得俄的25%繳納所得稅
若公司規模小,可申請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好像為15%
❷ 旅遊業的營業稅怎麼算
旅遊業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稅額=營業額x適用稅率
旅遊業務營業額為旅遊全部收費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其計算公式:
營業額=全部旅遊費—准於扣除項目金額
❸ 旅遊業如何把營業稅改為增值稅
旅遊業的營業稅是不能更改為增值稅的。
增值稅只包括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服務貿易進出口。服務貿易進口在國內環節徵收增值稅,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
❹ 旅遊業企業所得稅稅率
旅遊業企業屬於服務行業,涉及的稅種: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專所得稅、屬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等。
(一)營業稅稅率:按收入的5%計算。
(二)城建稅稅率:按營業稅計算。
在市區的,稅率為7%;
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三)教育費附加: 按營業稅的3%計算。
(四)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❺ 旅遊行業交什麼稅
旅遊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一、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以旅遊業務的營業收入額作為計稅營業額。但同時規定:「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其旅遊團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為了公平稅負,在營業稅實施細則中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旅遊費減去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的余額為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按照5%稅率徵收營業稅。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第19號)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1、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范圍內的和在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區、門頭溝區、燕山六個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管理范圍內的,稅率為7%;
2、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范圍內的,稅率為5%;
3、納稅義務人所在地不在1、2兩項范圍內的,稅率為1%;
三、教育費附加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轉發《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徵收問題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稅三[1994]217號)的規定,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4]第3號發布)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以其旅遊資源和服務設施為條件,為旅遊者在旅行游覽中提供各種服務性勞動而取得的有償服務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稅率為33%(2008年1月1日後為25%)。
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還設置兩檔優惠稅率,即: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減按18%的稅率計算繳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減按27%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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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稅的結算
旅遊稅的結算分納稅人自行結算和徵稅機關依職權結算兩種。其中,自行結算是主體,只有在自行結算出現特點異常狀況下,才適用依職權結算。
(一)納稅人自行結算
採用自行結算方式,不論納稅人在相應期間內有無應稅行為,均應在每月月底前向財稅廳提交M/7格式申報表。
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表若出現結算錯誤,使稅款結算或者繳交偏少時,納稅人應及時對申報表作出更正,並使缺少的稅款在徵稅期屆滿前得到彌補,否則,會引致兩個結果,一個是財稅廳廳長依職權對該稅項進行額外結算,另一個是稅款彌補性利息的加收。
如果申報表的錯誤使稅款結算或繳交偏多,則該項錯誤屬於任意性更正事項,可由納稅人自行決定更正與否。不過,納稅人若需更正,應在一年內實施。
(二)徵稅機關依職權結算
依職權結算由財稅廳廳長實施。在下列叄種情況下,財稅廳廳長根據具體納稅人的資料,包括會計記錄及相關檔、實際額容量、使用率、設施坐落地及實行價格,依職權結算:
1、納稅人全部或部分沒有結算稅款,遺漏或錯誤結算;
2、納稅人在有關法定期間內,沒有定期提交M/7格式申報表;
3、納稅人提交申報表有錯誤,並且沒有作出更正。
經依職權作出稅款結算後,徵稅機關以掛號郵件的方式發出M/6格式印件(如圖2)通知納稅人在30日內繳交所欠稅款及附加稅項。
❻ 旅遊業如何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
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版或者個人的權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旅遊業的營業額按余額計價,即取得的全部收入-門票-食宿後金額為營業額,稅率是5%
營業稅=營業額*5%
城建稅=營業稅*7%(市區7%,縣城5%,鄉鎮1%)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2%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等
❼ 旅行社需要交什麼稅.其中的營業稅是怎麼計算的
一、旅行社需要交的稅
1、增值稅。旅遊服務增值稅稅率是6%。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3%
2、以回應繳增值稅為基數答7%(縣城5%)城建稅
3、以應繳增值稅為基數3%教育附加
4、以應繳增值稅為基數2%地方教育費(部分省徵收)
5、以應繳增值稅為基數1%價格調節基金(部分省徵收)
6、有應納稅所得交所得稅
二、其中的營業稅(現為增值稅)是怎麼計算的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8.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可以開具普通發 票。
❽ 旅遊業營業稅計算方法
關於l旅遊業營業稅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旅遊業營業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這里的營業額系《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營業額,稅率5%。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以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扣除范圍: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需要注意的是,允許在稅前扣除的費用只限於旅行社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部分的費用,旅行社自身發生的費用不能扣除,並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車接送旅客、為旅客買保險、發給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稅前扣除。
2.扣除憑證:納稅人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不得扣除。符合有關規定的憑證是指:(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且該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或者增值稅徵收范圍的,以該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2)支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政府性基金,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3)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4)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憑證才能在稅前扣除。
如,某旅行社2012年4月份接待一旅遊團隊40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包括價外費用)80000元,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20000元、餐費13000元、交通費10000元、旅遊景點門票24000元、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6000元。其中,餐費開支有3000元系蓋有飯店財務章的普通收據。
應納營業稅額=【80000-20000-(13000-3000)-10000-24000-6000】×5%
=10000×5%
=500(元)
注意:餐費開支有3000元系蓋有飯店財務章的普通收據,不是合法的發票,計算應納稅營業額時,不得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