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旅遊文化集團美麗鄉村
㈠ 美麗鄉村 如何"更美"
美麗鄉村,不僅是一個口號,也不僅是「塗脂抹粉」、「穿衣戴帽」。鄉村的美麗,村容村貌只是給人最直觀的感受,生活富裕只是重要的一個方面,除此之外,還有更多內涵。近期筆者參與奇創旅遊規劃咨詢機構編制的《浙江安吉縣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專項規劃》,感覺安吉作為「中國美麗鄉村國家標准化示範縣」首個樣本,從「旅遊」角度來看,安吉「美麗鄉村」還有更廣的提升空間,並在規劃中提出「安吉『美麗鄉村』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思路。基於此,筆者深思「美麗鄉村」從旅遊角度,如何「美麗」?如何才能「更美」?
鄉村環境景觀美
景觀美,是吸引遊客到鄉村去的理由,也是鄉村居民不願離開的原因。美麗的鄉村景觀,除了保護良好的鄉村原始自然景觀、人文景觀並進行景觀提升外,還可以規劃建設規模化的特色景觀,如筆者參與奇創旅遊規劃咨詢機構編制的《中華紫薇文化產業園旅遊概念性規劃》、《浙江長興和平鎮生態旅遊項目概念性規劃》等,通過規模化、科學化、藝術化種植紫薇花樹、紅楓等,塑造如夢如幻的獨特鄉村景觀,讓鄉村因不一樣的顏色、不一樣的面貌、不一樣的風景而變的更美麗。
鄉村文化風情美
景觀美能點亮鄉村,讓鄉村分外妖嬈;文化風情美則能讓鄉村更有內涵、更有韻味,讓鄉村回味無窮。鄉村文化風情美的塑造有兩個方面,一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築以及古遺址等物質文化遺產觀光體驗,二是民間手工技藝、民俗活動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與活化體驗。而對於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比較匱乏的鄉村,文化的塑造只能依託於植入。如奇創旅遊規劃咨詢機構編制的《廣德和合生態農業旅遊綜合發展項目概念性規劃》植入廣德的「七善」文化,浙江德清縣「洋家樂」植入的異域風情文化等。
鄉村產品系統美
景觀美、文化美是美麗鄉村旅遊兩個重要的核心,產品系統美,還需要「吃的美」、「住的美」、「玩的美」、「購的美」等產品組合支撐。如蘇州最美鄉村旺山,除了山水景觀、銀杏、茶園、竹林等自然景觀美與西施塘、烽火台、九龍潭等文化內涵美之外,還有全國首家村級「中國特色商業街」以及溫泉度假村、度假酒店等產品,這些產品組合起來,讓遊客感覺旺山旅遊產品非常豐富,有效地延長了遊客停留時間,增加了遊客消費,也增強了遊客的旅遊體驗。
鄉村配套設施及服務美
景觀美是美麗鄉村的前提,配套設施美則是基礎。美麗的鄉村景觀如果沒有優良完善的旅遊服務設施,不僅留不住遊客,旅遊的美譽度也將大打折扣。筆者在「安吉『美麗鄉村』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思路中,提出依託安吉美麗鄉村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完善提升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包括旅遊通道、旅遊集散咨詢服務設施、旅遊慢
行綠道、旅遊信息服務設施(如網路服務等)、旅遊標識導向及解說服務設施、旅遊環衛及安全服務設施等等,通過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的系統提升,滿足遊客、居民的雙重需求,讓美麗鄉村不僅是當地居民的美麗鄉村,還是外地遊客的美麗鄉村。
美好的鄉村旅遊公共服務「硬體」配套,還需「過硬」的「軟」服務,如鄉村講解員的優質解說、鄉村飯店與農家樂住宿的熱情周到的服務、鄉村旅遊環境與社會秩序的維護與管理等等。
鄉村產業發展美
以旅遊為導向的美麗鄉村建設,讓傳統的農業生產與現代服務業進行了有效結合,優化了傳統農業種植、養殖方式與內容,提高了傳統農業的附加值,形成了鄉村產業發展的「美麗經濟」。筆者在奇創旅遊規劃咨詢機構編制的《松花江吉林省段旅遊發展規劃》中提出依託松花江流域中豐富的土特產資源,諸如人參、鹿、林蛙、漁業等,將其與鄉村旅遊結合起來,優化產業布局,發展土特產美食、購物、休閑體驗等產業,延伸土特產產業鏈,提高產業附加值,實現「產業富民」。
鄉村城鎮化建設美
隨著城鎮化的發展,鄉村逐漸在走向城市。有的鄉村在快速發展中迷失了方向,大拆大建,拆村並點,有的甚至破壞了古老的村落,鄉村建設像城市一樣開始變得「千村一面」。在新型城鎮化建設與社會主義
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傳統的鄉村城鎮化道路應當探索新的路徑,在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用地集約化發展、產業高效發展的同時讓鄉村變得更具特色、更有活力。
以旅遊為導向的美麗鄉村城鎮化建設,倡導盡量保留有特色的自然村落或古村落,並適當保留原住居民,通過旅遊的導向發展,進行傳統農業的產業升級、農民身份的轉變以及鄉村城鎮化設施的配套建設,讓新農村兼具傳統鄉村與現代城市的雙重優點。如筆者在奇創旅遊規劃咨詢機構參與編制的《嘉興市湘家盪區域旅遊發展戰略策劃及水鄉古村概念規劃》中提出形成花園新市鎮、樂活新田園、度假新天堂的空間發展格局,並在「樂活新田園」板塊中保留水鄉古村,進行概念性規劃設計,建設「水鄉桃花源」,打造江南新田園生活體驗地。
㈡ 2019村鎮古建築文化保護及美麗鄉村文化旅遊建設高級研修班
本次研修班是完全免費的,培訓期間費用由省財政資助,由古建中國承辦組織。
㈢ 修改病句大全及答案將建設美麗鄉村和打造文化景區相結合,即能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又能發揚文化旅遊產業。
1、將建設美麗鄉村和打造文化景區相結合,既能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又能促進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
2、 將建設美麗鄉村和打造文化景區相結合,不僅能改善農村居住環境,還可以將傳統文化發楊光大。
㈣ 美麗鄉村一定要把傳統村落城鎮化嗎
美麗鄉村,不僅是一個口號,也不僅是「塗脂抹粉」、「穿衣戴帽」。鄉村的美麗,村容村貌只是給人最直觀的感受,生活富裕只是重要的一個方面,除此之外,還有更多內涵。近期筆者參與奇創旅遊規劃咨詢編制的《浙江安吉縣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專項規劃》,感覺安吉作為「中國美麗鄉村國家標准化示範縣」首個樣本,從「旅遊」角度來看,安吉「美麗鄉村」還有更廣的提升空間,並在規劃中提出「安吉『美麗鄉村』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思路。基於此,筆者深思「美麗鄉村」從旅遊角度,如何「美麗」?如何才能「更美」?
鄉村環境景觀美
景觀美,是吸引遊客到鄉村去的理由,也是鄉村居民不願離開的原因。美麗的鄉村景觀,除了保護良好的鄉村原始自然景觀、人文景觀並進行景觀提升外,還可以規劃建設規模化的特色景觀,如筆者參與奇創旅遊規劃咨詢編制的《中華紫薇文化產業園旅遊概念性規劃》、《浙江長興和平鎮生態旅遊項目概念性規劃》等,通過規模化、科學化、藝術化種植紫薇花樹、紅楓等,塑造如夢如幻的獨特鄉村景觀,讓鄉村因不一樣的顏色、不一樣的面貌、不一樣的風景而變的更美麗。
鄉村文化風情美
景觀美能點亮鄉村,讓鄉村分外妖嬈;文化風情美則能讓鄉村更有內涵、更有韻味,讓鄉村回味無窮。鄉村文化風情美的塑造有兩個方面,一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築以及古遺址等物質文化遺產觀光體驗,二是民間手工技藝、民俗活動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與活化體驗。而對於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比較匱乏的鄉村,文化的塑造只能依託於植入。如奇創旅遊規劃咨詢編制的《廣德和合生態農業旅遊綜合發展項目概念性規劃》植入廣德的「七善」文化,浙江德清縣「洋家樂」植入的異域風情文化等。
鄉村產品系統美
景觀美、文化美是美麗鄉村旅遊兩個重要的核心,產品系統美,還需要「吃的美」、「住的美」、「玩的美」、「購的美」等產品組合支撐。如蘇州最美鄉村旺山,除了山水景觀、銀杏、茶園、竹林等自然景觀美與西施塘、烽火台、九龍潭等文化內涵美之外,還有全國首家村級「中國特色商業街」以及溫泉度假村、度假酒店等產品,這些產品組合起來,讓遊客感覺旺山旅遊產品非常豐富,有效地延長了遊客停留時間,增加了遊客消費,也增強了遊客的旅遊體驗。
鄉村配套設施及服務美
景觀美是美麗鄉村的前提,配套設施美則是基礎。美麗的鄉村景觀如果沒有優良完善的旅遊服務設施,不僅留不住遊客,旅遊的美譽度也將大扣。筆者在「安吉『美麗鄉村』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思路中,提出依託安吉美麗鄉村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完善提升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包括旅遊通道、旅遊集散咨詢服務設施、旅遊慢
行綠道、旅遊信息服務設施(如網路服務等)、旅遊標識導向及解說服務設施、旅遊環衛及安全服務設施等等,通過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的系統提升,滿足遊客、居民的雙重需求,讓美麗鄉村不僅是當地居民的美麗鄉村,還是外地遊客的美麗鄉村。
美好的鄉村旅遊公共服務「硬體」配套,還需「過硬」的「軟」服務,如鄉村講解員的優質解說、鄉村飯店與農家樂住宿的熱情周到的服務、鄉村旅遊環境與社會秩序的維護與管理等等。
鄉村產業發展美
以旅遊為導向的美麗鄉村建設,讓傳統的農業生產與現代服務業進行了有效結合,優化了傳統農業種植、養殖方式與內容,提高了傳統農業的附加值,形成了鄉村產業發展的「美麗經濟」。筆者在奇創旅遊規劃咨詢編制的《松花江吉林省段旅遊發展規劃》中提出依託松花江流域中豐富的土特產資源,諸如、鹿、林蛙、漁業等,將其與鄉村旅遊結合起來,優化產業布局,發展土特產美食、購物、休閑體驗等產業,延伸土特產產業鏈,提高產業附加值,實現「產業富民」。
鄉村城鎮化建設美
隨著城鎮化的發展,鄉村逐漸在走向城市。有的鄉村在快速發展中迷失了方向,大拆大建,拆村並點,有的甚至破壞了古老的村落,鄉村建設像城市一樣開始變得「千村一面」。在新型城鎮化建設與社會主義
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傳統的鄉村城鎮化道路應當探索新的路徑,在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用地集約化發展、產業高效發展的同時讓鄉村變得更具特色、更有活力。
以旅遊為導向的美麗鄉村城鎮化建設,倡導盡量保留有特色的自然村落或古村落,並適當保留原住居民,通過旅遊的導向發展,進行傳統農業的產業升級、農民身份的轉變以及鄉村城鎮化設施的配套建設,讓新農村兼具傳統鄉村與現代城市的雙重優點。如筆者在奇創旅遊規劃咨詢參與編制的《嘉興市湘家盪區域旅遊發展戰略策劃及水鄉古村概念規劃》中提出形成花園新市鎮、樂活新田園、度假新天堂的空間發展格局,並在「樂活新田園」板塊中保留水鄉古村,進行概念性規劃設計,建設「水鄉桃花源」,打造江南新田園生活體驗地。
㈤ 美麗鄉村旅遊文化設計公司章程怎麼寫
公司章程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面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等___方(人)共同出資,設立___有限責任公司,並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住所:___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經營范圍:(略)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___萬元人民幣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持有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出費方式、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八)其他權利。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股東會議,但委託書中應載明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註:如果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任期___年,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十九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註: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董事會有關條款可不要。)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 公司監事會,成員3人,並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1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2:1。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註:股東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可設1~2名監事。)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註:公司設立執行董事而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職權參照本條款及董事會職權。)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該會計年度終了後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5%的法定公益金;彌補虧損;向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第二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為永久存續公司。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三十二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准。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1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