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文化旅遊區近況
A. 北京市通州區宋庄鎮翰墨華邑書畫院近況及法人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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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華吧南通人,請問通州灣發展現狀如何
南通市「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通州灣戰略定位為: 「蘇東門戶、產業航母、專海上新城」屬,將為發展高端裝備、船舶海工、糧油加工、倉儲物流、海洋資源綜合利用等產業提供承載條件,並為遠期發展能源、冶金、建材等基礎產業奠定基礎。偶然機會去通州灣,感受到美麗的通州灣,拉開了大開發的序幕。
C. 通州區旅遊資源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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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通州區台湖鎮次渠周邊拆遷近況
通州台湖拆遷不合理沒人管 北京市 通州區 台湖鎮 北神樹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宣傳手冊(北京市50個掛賬村之一 位置在西南五環外1公里處)
看看政策吧,讓老百姓怎麼活!!!
北京市通州區台湖鎮人民ZF
北京光谷科技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2011年8月
前言 北神樹村被列為全市城鄉結合部50個重點整治村之一,根據市委、市ZF的工作要求,即將對北神樹實施拆遷。為使被拆遷人全面了解本次拆遷政策,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保北神樹村城市化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我們編寫了本手冊供廣大被拆遷人參考。
目錄
台湖鎮北神樹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問題解答。。。。。。。。1
台湖鎮北神樹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4
台湖鎮北神樹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問題解答
1。為什麼本次拆遷要以(北京市人民ZF第124號令)、(通政發《2004》21號文)為主要法律依據?
答:因為市ZF124號令及通州區《2004》21號文是目前為止ZF出台的本地區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法規的主要依據,在新的法規政策出台之前仍繼續執行。
2。宅基地面積的控制標准及認定?
答:(1)根據《北京市人民ZF關於加強農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本地區宅基地面積控制標准為每宗宅基地不超過0。3畝,但1982年以前規定的宅基 地面積控制標准為每宗宅基地不超過0。4畝,在控制標准內按全額區位補償價補償,超過控制標準的部分最高給予區位價補償的60%
(2)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紅本」上標明的宅基地面積存在一些誤差,對於實測佔地大於「紅本」或建房批示上標明的宅基地面積且不超出5%的,按照實測佔地面 積計算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實測佔地面積大於「紅本」或建房批示上標明的宅基地面積5%以上的,控制在5%以內按照宅基地認定,超出5%以上部分不予認定。
3。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是如何確定的?
參照通州區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將本次拆遷范圍內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確定為每平方米2300元。
4。拆遷方岸中人均宅基地面積不足70平方米補到70平方米的由來
因該地區近十年來幾乎沒有新批宅基地,造成了一些宅基地面積小,人口多的居住情況,本次拆遷為了緩解這種困難和妥善解決拆遷人的居住安置問題,特製定了在冊農業人口人均宅基地面積不足70平方米的補足到70平方米。
5。拆遷方案中安置人口少宅基地面積大的補助辦法
對於一宗宅基地面積大切安置人口少的,按人均90平方米計算,認定面積大於人均90平方米的,其超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6000元給予補助。
6。如何計算區位補償價?
答:根據通州區人民ZF21號文件及本次北神樹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中的相關規定計算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計算方法為:
7.如何計算宅基地面積的補助?
舉例1.宅基地面積人均不足70平方米的補足70平方米:某戶符合安置條件人員中農業戶口為5人,宅基地面積為220平方米.宅基地面積的補助計算方法為1380*(70*5-220)=179400元
舉例2.宅基地面積小於246平方米的補足到246平方米:
某戶符合安置條件的人數為3人,宅基地認定的面積為220平方米.宅基地面積的補助計算方法為?
1380*(246-220)=35880元
舉例3.人均宅基地面積超出90平方米的:某戶符合安置條件人數為3人,宅基地認證面積為300平方米.宅基地的補助計算方法:6000*(300-90*3)=180000元
8.什麼是重置成新價?
答根據被拆遷房屋所使用的建築材料,假設再按照相同的規格結合評估時的市場價格建造新的房屋所需要的價格,再結合被拆遷房屋的建築年代\新舊程度/計算出的價格稱之為重製成心價.對被拆遷房屋的重置成新價由專業評估機構按有關規定進行客觀的評估.
9.什麼是拆遷期限.搬遷期限和提前搬家獎勵?
答:拆遷期限是指拆遷許可證標明的拆遷起止時間,搬遷期限是指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提前搬家獎勵是對被拆遷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簽約的一種獎勵.
10.各項獎勵,補助費的制定
答:在本次拆遷中,為了使百姓利益得到保障,被拆遷人上樓後生活水平得到穩步提高,在此次拆遷方案的制定過程中,多方走訪了周邊各鄉鎮,借鑒了好的經驗,辦法,將各項獎勵,補助費標准提高到同一地區的最高水平.
例如無違章建築獎勵,安家補助費,獨生子女補助費,殘疾人補助費以及低保補助費等.
11為什麼採取按人口安置?人均安置不超過50平方米?
答: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必須有房屋安置,從安置房的立項,規劃手續開始就要進行逐級申報,並按照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三定三限的安置原則進行安置三定既定性產權性質定向安置對象定量人均不超過50平方米,三限即限價限制價格限型限戶型面積限交易限制交易
12.怎麼計算拆遷補償款和安置房屋的購房款?
答:拆遷補償款=宅基地區位補償價+重置成新價+附屬物評估價+各項獎勵.補助費
購樓款人均50平方米內每平方米2300元,超出部分每平方米6000元.
例:某戶應安置人數5人,其中農業人口3人,應安置面積為50*5=250平方米,實際安置面積約253平方米,重置成新價估為180000元,各項獎勵補助費估為500000元.
補償總價為:2300*267+2300*60%*(290-267)+180000+500000=1325840元
購樓款為:2300*250+6000*(253-50*5)=593000元
剩餘補償款為:1325840-593000=732840元
13.拆遷方案中涉及的拆遷期限\搬遷期限以拆遷公告公布的日期為准.
北京市通州區台湖鎮北神樹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快北京市城鄉結合部50個重點整治村之一---台湖鎮北神樹村集體土地房屋整體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 理辦法》(北京市人民ZF令第124號)通州區人民ZF《關於確定通州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宅基地面積控制標准,區位補償標准及有關補助費的通知》(通政 發《2004》21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次拆遷人為北京光谷科技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第三條 本次拆遷的被拆遷人為1993年通縣土地居核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以下簡稱「紅本」,或鄉鎮ZF以上部門核發的建房批示上標名的人。
第四條 拆遷范圍:通州區台湖鎮北神樹村村址。
第五條 拆遷期限:2011年 月 日開始至2012年 月 日止。
搬遷期限:2011年 月 日開始至2011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簽定拆遷補償安置書面協議。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仍未達成協議的,經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申 請,由通州區人民ZF拆遷主管部門裁決。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被拆遷人拒絕搬遷的由拆遷主管部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章 拆遷補償
第七條 本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安置相結合的方式。
實行貨幣補償的,由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支付拆遷補償款。拆遷補償款總額包括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宅基地的區位補償價,及各項補助費。
實行房屋安置的,根據拆遷補償款總額與安置房總價款結算差價。安置房總價款大於拆遷補償款總額的,在雙方簽定安置協議是,被拆遷人補清差價款後,再行入住。安置房總價款小於拆遷補償款總額的,其差額在雙方簽定安置協議,被拆遷人搬遷後,由拆遷人以銀行存單方式支付。
第八條 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確定:參照通州區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將本次拆遷范圍內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確定為每平方米2300元。
第九條 拆遷范圍內宅基地面積的認定及補償:以通縣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發「紅本」上標明的有效宅基地面積認定為合法宅基地面積。
1982年以後審批的宅基地控制標准為0.3畝(摺合200平米)不足0.3畝的按照「紅本」上標明的面積補償,超出0.3畝以外部分按照宅基地區位價補償價的60%(即每平米1380元)給予補償。
1982年以前經合法規劃,使用至今的宅基地為老宅基地,每宗老宅基地面積控制標准為0.4畝(摺合267平方米),不足0.4畝的按照「紅本」標明的面積補償,超出0.4畝以外部分按照宅基地區位補償價60%(即每平米1380元)給予補償。
沒有「紅本」有建房批示的,以建房批示標明的宅基地面積認定。建房批示上未標明宅基地面積的,實測面積大於0.3畝的,按0.3畝(摺合200平方米)認定。實測面積大於0.3畝的,按0.3畝(摺合200平方米)認定。實測面積小於0.3畝的,按實測面積認定。
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紅本」上標明的宅基地面積存在一些誤差,對於實測佔地面積大於「紅本」或建房批示上面積不超出5%的,按照實測面積計算區位補償價,實測面積大於「紅本」或建房批示上面積5%以上的,控制在5%以內認定,超出5%以上部分不予認定。
確屬侵街佔道,違法佔地的面積不予認定。
因政策原因,嚴格控制宅基地審批,出現了宅基地標准不一,居住人口不同的客觀現實,為照顧廣大村民的實際利益,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對宅基地面積的補助採取如下辦法:
1對於一宗宅基地內,符合安置的農業人口人均宅基地面積不足70平方米的補足到人均70平方米。補足後的面積超出認定面積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1380元給予補助。
2。對於一宗宅基地中安置人口少,宅基地認定面積小於246平方米的補足到246平方米。補足到246平方米後超出認定面積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1380元給予補助。
3。對於一宗宅基地認定面積大且安置人口少的,按人均90平方米計算,認定面積大於安置人口人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6000元給予補助。
上述三項補助不可重復享受。
第十條正式房屋的認定及補償
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築面積以評估,測繪認定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准,房屋及附屬物的補償以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為准。
被拆遷人在宅基地范圍外建築的房屋和在宅基地范圍內建築的底下及地上二層及二層以上建築部分,無正式審批手續的原則上不予補助,如果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簽 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按照重置成新價的70%給予補償,超過搬遷期限仍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由被拆遷人自行拆除,不予 補償。
在宅基地范圍內無未經批準的地下,地上二層及二層以上建築房屋,宅基地范圍內的未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800元給予節約土地獎勵。
第十一條 各項獎勵與補助費
一。經營性用房的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一經營面積的確定
對利用合法宅基地內自有正式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經營場所與被拆遷房屋一致,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可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經營面積的控制標准按合法宅基地內實測的正式房屋經營面積確定。
二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的發放條件及標准
1連續生產經營兩年以上,生產經營活動的起始時間自取得營業執照日期計算:
年納稅額在800元以上,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米8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年納稅額在18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被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米600元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年納稅額在1000元以下,600元以上,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被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米400元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經營行為,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被拆除房屋確定的經營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00元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3出租房屋補助費:被拆遷人持有房屋出租許可證的,以房屋出租許可證上標明的用途,面積給予被拆遷人一次性補助費。具體標准:1兩年以上(含兩年)給予被 拆遷人每平方米300元的補助費;2兩年以下一年以上(含一年),給予被拆遷人每平方米200元的補助費,3一年以下的,給予被拆遷人每平方米100元補 助費;4已給予經營性用房補償的,不再給予出租房屋補償費。
4。經營性用房的搬家補助費以實際經營面積每平方米25元的標准予以補助。
二提前搬家獎勵費:被拆遷人在該項目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簽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給予提前搬家獎勵費。
第一階段內簽定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給予每宗宅基地提前搬家獎勵費100000元;
第二階段內簽定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給予每宗宅基地提前搬家獎勵費50000元;
第三階段內簽定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給予每宗宅基地提前搬家獎勵費1000元;
搬遷期限以後簽定補償安置協議,不享受提前搬家獎勵。
三,凡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每宗宅基地無違章建房獎勵100000元。
1,在合法宅基地范圍內沒有未經正式審批手續的地下/地上二層及二層以上的建築房屋。
2,雖有上述建築但在規定的獎勵期內自願放棄該建築的所有補償的,也可享受上述獎勵。
四住宅房屋的搬家補助費以合法宅基地內正式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5元的標准予以補助。
五,期房周轉補助費按照應安置未能安置房屋的套數給予周轉補助費。一居室每月1500元,兩居室每月2000元,三居室每月2500元。發放時間自簽定補償安置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搬遷之日起,至期房交付使用時止(具體發放時間及數額以簽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為准)。
六,移機補助費:電話移機費每部235元;空調移機費每台400元;寬頻移機費每部300元;熱水器移機費每台400元(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有限電視安裝費每部300元。
七,養殖遷移補助費:按照本項目集體土地非住宅搬遷辦法執行。
八,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在搬遷期限滿前簽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每證給予50000元補助費。
九,持有殘疾證且在有效期內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安置人員,在搬遷期限屆滿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一級殘疾每證給予100000元補助費,二級殘疾每證給予60000元補助費,三級及以下殘疾每證給予100000元補助費,
十,享受低保待遇並持有區民政部門低保證且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安置人員,在搬遷期限屆滿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按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給予每證100000元補助費。
十一,在搬遷期限屆滿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規定時間完成搬遷的,屬於本拆遷范圍內農業戶口的,按每人50平方米,給予每平方米1000元安家補助費。屬於本拆遷范圍內非農業戶口的,按每人50平方米,給予每平方米500元安家補助費。
十二,凡在拆遷公告發布日期前懷孕,且尚未出生的胎兒,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其父母憑醫院出具的懷孕證明,在搬遷期內簽約的,可對胎兒進行備案。備案胎兒出生後憑出生證明(出生日期必須在懷孕日期起10個月內),可領取每個新生兒20萬元的補助費。
第三章房屋安置
第十二條 安置范圍
必須持有「紅本」或建房批示,根據家庭實際長住人口情況進行安置,且在本次拆遷中未享受其他安置的。具體范圍如下:
1有本村戶籍,持紅本或建房批示的人員及其家庭成員。
2戶口尚未遷出的已婚(或離婚)村民,在本村長期居住。
3在本村持有紅本或建房批示的產權人,其配偶和子女戶口不在本村,在本村長期居住的,給予其配偶和一個子女安置。
4原籍在本村,但戶口不在本村,在本村有紅本或建房批示的人員,給予其配偶和一個子女安置。
5是本村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戶口尚未遷入本村的非京籍人員,在本村長期居住。
6原本村村民正在服兵役或服刑人員(其父母或子女必須是本村農戶且在本村實際居住)。
7子女因考學轉為非農業戶口並長期在本村居住的。
8通過房屋買賣方式取得本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本村村民。
9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前,凡屬安置范圍內死亡的人員不享受安置房待遇。
10搬遷期限屆滿前,凡屬安置范圍內新生子女享受安置房待遇,搬遷期限屆滿後出生的新生子女不享受安置房待遇。
以上未列舉的其他情形依照相關法律執行。
第十三條 在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以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先後順序,依照先簽協議先選房的原則進行選房,並簽定拆遷安置協議。
第十四條 安置房面積和安置房價格
1符合安置條件的被拆遷人,在人均安置建築面積50平方米范圍內安置房均價為每平方米2300元(不含樓層差價)。超出人均50平方米范圍外,由被拆遷人按每平方米6000元購買。
2對於人均實際安置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給予每平方米12500元補助款。但自願放棄安置樓的被拆遷人,不享受該項補助款。
第十五條 安置房的購買標准
1對於後簽協議的一期安置小區剩餘居室不符合安置戶型條件的,順推到二期安置小區給予安置。
2對於人口特殊,家庭情況特殊的被拆遷人在有房源的情況下,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拆遷領導小組審批進行房型及期次的調整。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協議中規定的被拆遷人的房屋,附屬物及樹木等歸拆遷人拆除和處理,被拆遷人不得擅自拆卸,否則將從拆遷補償款中加倍扣除相應款項。
第十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宅基地權屬證件之原件等全部收回。
第十八條 凡在本次拆遷項目中享受過拆遷安置的被拆遷人,在今後台湖鎮進行的其他拆遷項目中,不再享受房屋安置待遇。
第十九條 本方案未禁適宜,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拆遷領導小組會議決定。
第二十條 本方案執行當中的具體問題有拆遷人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方案自拆遷公告公布之日起實施。
北京光谷科技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011年8月